因為疫情的關係,大家都乖乖待在家未國家盡一份心力。
在家時間很長,就花點時間寫一些東西,希望能幫助到一些朋友
今天想來跟大家分享一下買房的經驗
會有買房的想法大概是在2017年就開始了
當初會想買房的原因其實有幾點
1. 家裡不夠住,未來結婚一定要搬出去住
2. 2016因為實施房地合一稅,所以房價有下跌的趨勢,所以認為或許是一個不錯的進場時機
3. 還沒結婚前可以拿來出租當成一種投資
基於這幾個想法,就開始從家裡附近開始找標的物。
一開始的想法是以我個人當時的經濟能力找物件,也不想背很重的房貸讓自己壓力很大,所以當時只鎖定了公寓型的房子。
18年那時候在家裡附近看到了一間公寓還不錯,也是年輕夫妻成家買的,房子整理過,裝潢的也滿喜歡的,本來打算下斡旋的,但當時的女朋友(現在的老婆)想住電梯大樓,所以就打消念頭。
到了18年底,因為有結婚的共識了,所以又開始認真看房子,跟老婆也有共識,所以就把物件換成電梯大樓,房價預算抓800萬左右,主要開房的區域在大業大有跟藝文特區這兩個區域。
大業大有這區是早期老台北人外移來桃園第一個落腳的區域,這邊的房子屋齡10-25年之間,生活機能算是非常完整
陸續也看了非常多間,20幾年的房子-10年以內的房子都有看。
看到最後的結論是我們都比較偏愛屋齡比較新,社區環境好的房子。
19年上半年,當時有看到一間社區真的非常不錯,當時屋齡大概11年左右,社區管理非常好,沒看過社區中庭的水池乾淨到沒青苔,10年初的房子中庭蓋水池,聽說地下室沒發生過漏水,建商算是桃園在地頗知名的建商,這社區的價格確實高出附近房子一截,但真的很喜歡就一樣下斡旋了,中間交手好幾次,最後差點成交,但房仲不讓步,不爽加價就放棄了。
藝文特區附近可以負擔的屋齡都太高(幾乎都超過20年),我跟老婆都不喜歡,所以後來就放棄了。
後來思考了一下未來桃園房市的發展,當時桃園捷運綠線已經開始動工,綠線是八德-桃園市中心(火車站)-藝文特區-南崁。
所以考量到捷運沿線對未來房價帶動會有很大的幫助,所以決定從捷運沿線找房子。
那其實從前面看房的經驗來看,藝文特區因為我們能負擔的房價屋齡都太高,所以不太適合我們。
南崁房價也算高,又離我們生活圈有點距離。
桃園市中心市容較舊,房價也是很高
所以比較適合我們的區域就剩八德區
因為我很愛看電影,所以滿常去廣豐新天地的國賓影城看電影,每次去廣豐都覺得那邊的環境很不錯,房子都很新,一直以為房價會是我們無法負擔的金額,認真研究後發現居然是我們可以負擔的,也很慶幸那個時間點房價已經回落到一個相對低點。
廣豐特區10年以內的房價跟藝文特區20年的房價居然差不多,完全嚇到我
所以開始認真研究這區的環境
1. 離交流道又很近車程10分鐘以內。
2. 因為交流道的優勢往台北交通滿方便,坐公車30分鐘左右就能到土城永寧站
3. 離機場青埔高鐵站也不遠,開車30分鐘也能到
4. 未來捷運廣豐就有一站
5. 介壽路旁就是大湳商圈,大湳市場5分鐘車程,生活機能完善
6. 桃園火車站車程10分鐘以內
7. 廣豐特區中心就是一個大型商圈廣豐新天地,有家樂福
基本上這區真的很符合我們的需求,所以就開始找房子,也超級幸運在PTT房版看到一間屋主自售的房子。
屋主是一對年輕夫妻,房子剛裝潢好,裝潢風格也是我們非常喜歡的日式簡約風,經過兩次看房我們就把價格談好,因為沒有經過仲介抽服務費,所以價錢我們雙方當時都很滿意。
談妥之後,由我們買方找自己信任的代書做房子過戶的處理,其實大家做中古屋買賣都會很擔心沒有經過仲介會不會不妥甚至受騙,這邊也是想分享給大家,我自己成功的經驗
其實房仲也是由他們自己的代書來處理房子過戶的流程,基本上跟我自己找代書是一樣的,代書一樣會請銀行來開履約保證帳戶(這是最重要的)
然後我們就按照代書開立的房屋買賣契約,在約定好的時間內把款項匯進履約帳戶,我們就去申請房貸。
在過戶前我們會壓一張本票在代書那邊,主要是保障屋主在過戶後收不到尾款。
等到過戶完成,我們把尾款匯到履約帳戶後,就可以進行最後交屋程序,並把本票取回,交屋完成後,最後銀行就會把履約帳戶的錢轉給賣方,就完成了房屋移轉流程。
最後給大家一些建議,如果有想要自己進行買方動作,建議已新成屋為主,屋齡較新的房子屋況比較容易掌握,比較不容易踩到地雷。
有買房計畫,還在存錢階段,也非常建議先開始看房累積經驗,房子多看才會知道自己到底喜歡什麼房子。
大概就分享到這,希望可以給一些有買房打算的年輕朋友一些幫助,如果希望我多分享一些股票以外的文章,歡迎留言告訴我,並幫我按讚一下~~
對保 交屋 ptt 在 林智群律師(klaw)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惡房東,退散!>
之前寫過一篇文章"惡房客退散!"
不過勒,既然有惡房客,也會有惡房東,
剛好最近ptt傳出一個房東的各種惡劣行徑,
因為這個房東的行徑有點離譜,又有話題性,
東森因此做了三四天的節目,
k跳看了幾集的片段,幾乎變成房東的粉絲~
(我實在是太佩服那個房東的顧左右而言他的能力了!)
回到正題,
我認為
一個人跳出來指控,你可以說是湊巧,
很多人跳出來指控,說沒問題,有誰會信?
當然房客也許也犯了一些錯誤,
但是那樣的錯誤並不足以成為
房東惡意剋扣押租金甚至要求賠償的理由!
我想,那些倒楣的房客大多是和解了事,或是賠錢了事,
只因為不想走法院~
其實,面對惡房東,要做到三件事,
1.不要被嚇倒!
2.不要怕走法院!
3.不要怕麻煩!
1.不要被嚇倒,
這位張姓房東動輒向房客嗆聲走法院,
或拿刑法條文壓人,
在k看來,很多都是很牽強且不會成立的!
比如:
有一個房客終止租約後要交還鑰匙,
房東卻遲遲不願意出現,聲稱很忙,無法出現,
要拖過租約末日,造成一個房客違約的事實,
房客只好謊稱要看房子,房東立馬出現(這時就很有空?),
房東惱羞成怒說:你騙我,我要告你詐欺!
(你房東一開始謊稱沒空,就沒騙人?)
如果騙人就構成詐欺,
我想全臺灣2300萬人都要被抓去關(嬰兒除外)
不要被嚇倒了!
房東告你不成,你取得不起訴處分後,反告她誣告,
我相信很多檢察官很樂於處理
這種濫興訴訟(製造檢察官困擾)的人!
2.不要怕走法院,
不要老是挨打,或只想息事寧人,
對付這樣的人,
你唯一的選擇,就是比他更強硬更盧小!
他告你?難道你就不能告他?
房東無理剋扣金錢,
房客其實都可以提告不當得利請求返還,
不過勒,這個房東聽說名下都沒有東西,
告民事也是徒勞無功,
那就建議提告詐欺,
說實話,我很不愛建議人家以刑逼民,
不過這個房東看來是慣犯,
常用類似手法騙錢,也只好告他詐欺囉!
3.不要怕麻煩
那位房東把自己弄得跟刺蝟一樣,
沒關係,不要怕麻煩
拿把鉗子慢慢拔毛,總有拔光的一天,你總會吃到肉的~
(據ptt爆料,這個房東其實背後是一個集團在操作,
已經用相同手法搞了很多年,
我想,這都足以構成組織犯罪了,
組織犯罪可是重罪,有什麼不好搞回去的勒?)
另外,租房子有幾點要注意:
1.看房時先請房東出示房屋權狀,
證明他就是房屋所有人~
你連這點都沒確認,就把錢給人家,
被騙也是剛好而已!
2.給予任何金錢,務必取得收據,做為證據,
能用匯款的就用匯款,至少留下金流記錄,
萬一發生糾紛比較好舉證~
3.簽訂租約時看清楚條款
這點很多人都做不到,
沒關係,最防呆的方式
就是要求使用坊間的制式範本,
那個東西很固定,不會搞一些有的沒的,
最怕的是對方提出一個非制式租約要你現場簽名,
你礙於時間急迫或想說沒什麼,就這樣傻傻簽下去,
裡面有什麼東西都沒看清楚,
像上面的這個租賃糾紛,大多是在這個階段沒有處理好,
結果就是讓房東予取予求~
至於房東在簽約後這裡加錢那裡加錢,
不好意思,租約內沒寫,就是沒有!
如果房東惡意霸王硬上弓,
請寄存證信函撤銷當時簽約的意思表示
如果是遭到詐騙,或有錯誤產生,
簽約後一年內都可以撤銷!不會有違約的問題~
4.交屋時拍照,以免房東黑你!
先確認房屋現狀,
以免以後退租時房東找藉口扣錢,甚至告你毀損~
5.住進去後,門鎖原則上是不能換,
但房東沒有你的同意,是不得進房屋的,
因為房子既然是你租下來了,你有使用權,
那就是你的私密空間,
房東任意闖入是有刑責(侵入住宅罪)的,
另外既然是你的私人空間,
要帶什麼朋友回來,房東是管不著的~
6.住進去後,東西壞掉
上面的那位房東最常指責房客的罪名就是:
任意破壞東西,
不過勒,
從法律面,房東負維修責任,
維修的錢是房東要出,沒有讓房客出的道理~
東西壞掉,如果是正常耗損,
比如:燈泡壞掉,那就是房東要負責拉!
除非是房客惡意破壞,那才是房客要出錢修繕,
不過,房東要拿出房客惡意破壞的證據,
不是他嘴巴講講,就說了算~
7. 退租時,
需當場清點物品及確認屋況,
返還鑰匙並取回押金~
如果房東惡意拖延時間,請寄存證信函,
如果時間是房東刻意拖延的,
違約責任就不在房客身上!
結語:
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無,
租賃房屋,是一般人很常碰到的事情,
處理上還是要注意自己的權益,
至少保護自己不要陷入一個要跑法院的窘境,
如果真的遇上了,
請硬下心來處理他,
走法院不是那麼難的事情,不要被對方嚇倒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