閃光號誌之設備者駕駛人應在軌道外三至六公尺前暫停、看、聽鐵路兩方無火車來時,始得通過。 汽車駛至鐵路平交道前,如前面有車輛時,應俟前車駛離鐵路平交道適當距離 ... ... <看更多>
Search
Search
閃光號誌之設備者駕駛人應在軌道外三至六公尺前暫停、看、聽鐵路兩方無火車來時,始得通過。 汽車駛至鐵路平交道前,如前面有車輛時,應俟前車駛離鐵路平交道適當距離 ... ... <看更多>
... 應俟前車駛離鐵路平交道多少公尺始得通過: (A)5 公尺 (B)適當距離而後車能安全通過後 (C)15 公尺。 交通規則與機械常識- 106 年- 106 年環保清潔車駕駛(職稱:隊員)- ...
汽車駛至鐵路平交道前 ,如前面有車輛時,應俟前車駛離鐵路平交道適當距離而後車能安全通過後,始得通過。 相關令函 (1) ...
汽車駛至鐵路平交道前 ,如前面有車輛時,應俟前車駛離鐵路平交道適當距離而後車能安全通過後,始得通過。 大法官解釋(舊制).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 ...
#4. 平交道安全資訊專區
... 應在軌道外三至六公尺前暫停、看、聽鐵路兩方無火車來時,始得通過; 汽車駛至鐵路平交道前,如前面有車輛時,應俟前車駛離鐵路平交道適當距離而後車能安全通過後,始得通過.
02. 115. 2. 汽車駛至鐵路平交道前,如前面有車輛時,應俟前車駛離鐵路平交. 道多少公尺始得通過:(1) 5 公尺。(2)適當距離而後車能安全通. 過後。(3)15 公尺。 06. 116. 3.
閃光號誌之設備者駕駛人應在軌道外三至六公尺前暫停、看、聽鐵路兩方無火車來時,始得通過。 汽車駛至鐵路平交道前,如前面有車輛時,應俟前車駛離鐵路平交道適當距離 ...
4.汽車駛至鐵路平交道前,如前面有車輛時,應俟前車駛離鐵路平交道適當距離而後車能安全通過後,始得通過。 二、道路安全規則第106條. 汽車迴車時,應依左列規定:. 1.彎道 ...
汽車駛至鐵路平交道前 ,如前面有車輛時,應俟前車駛離鐵路平交道多少公尺始得通過 ... (2) 仍應看、聽鐵路兩端確無火車駛來,始得通過。 (3)加速通過。 【1】, (, ), 46 ...
#9. 迴車2/1
... 公尺前,暫停、看、聽,確認兩方無火車. 駛來時,始得通過。(規則104). 10. 汽車駛至鐵路平交道前,如前面有車輛時,應俟前車. 駛離鐵路平交道多少公尺始得通過:(1)5公尺 ...
#10. 汽車法規選擇題Flashcards
汽車駛至鐵路平交道前 ,如前面有車輛時,應俟前車駛離鐵路平交道多少公尺始得通過:(1) 5 公尺。(2)適當距離而後車能安全通過後。(3)15 公尺。 (2)適當距離而後車能 ...
#11. 生輔組| 道路交通安全規則
... 駕駛人應在軌道外三至六公尺前暫停、看、聽鐵路兩方無火車來時, 始得通過。 汽車駛至鐵路平交道前,如前面有車輛時,應俟前車駛離鐵路平交道適當距離而後車能安全通過 ...
#12. 0626 台糖第118 次車環河路平交道重大鐵道事故
... 至六公尺前暫停、看、聽鐵路兩. 方無火車來時,始得通過。 2 汽車駛至鐵路平交道前,如前面有車輛時,應俟前車駛離鐵路平. 交道適當距離而後車能安全通過後,始得通過。
#13. 汽車法規選擇題101-150 - 台灣考駕照
汽車駛至鐵路平交道前 ,如前面有車輛時,應俟前車駛離鐵路平交道多少公尺始得通過: ... 鐵路平交道,或不良道路會車時,應該:. (1)加速快行. (2)減速慢行. (3)照常行駛.
#14. 解答1. 下列何者情形不得申辦個人車行(1)最近1年內受違規 ...
... 應俟前車駛離鐵路平交道多少公尺始得通過?(1). 5公尺(2) 適當距離而後車能安全通過後(3) 15公尺。 : 2. 45. 汽車駕駛人駕駛汽車肇事,如無人受傷或死亡,未依規定處置並 ...
#15. 各國交通規則注意事項一覽表.docx
... 前,應注意車 ... 駕駛人行駛至鐵路平交道前,必須停車確認左右是否有列車經過,並等待前方車輛駛離鐵路平交道,確保後車能夠安全通過鐵路平交道之適當距離後,方可行駛通過 ...
#16. 臺北市常用法規彙編2016 - 第 1396 頁 - Google 圖書結果
... 應在軌道外三至六公尺前暫停、看、聽鐵路兩方無火車來時,始得通過。汽車駛至鐵路平交道前,如前面有車輛時,應俟前車駛離鐵路平交道適當距離而後車能安全通過後,始得通過 ...
#17. 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104條-1分鐘AI白話文解說
... 駕駛人應在軌道外三至六公尺前暫停、看、聽鐵路兩方無火車來時,始得通過。 汽車駛至鐵路平交道前,如前面有車輛時,應俟前車駛離鐵路平交道適當距離而後車能安全通過 ...
#18. 中華民國100年版災害防救法令彙編 - 第 1052 頁 - Google 圖書結果
內政部消防署. 汽車駛至鐵路平交道前,如前面有車輛時,應俟前車駛離鐵路平交道適當距離而後車能安全通過後,始得通過。第一百零五條汽車行駛於高速公路、快速公路或設站 ...
#19. 機車法規是非題
... 交道,如未肇事者,除罰鍰外免記違規點. 數。 15. 703. O. 行車至鐵路平交道前,如前面有車輛時,應等前車駛離鐵路. 平交道適當距離而後車能安全通過後,才可以通過。 15.
#20. 111年勝出!外勤郵政法規大意及交通安全常識條文對照式題庫[郵政招考]
... 應在軌道外三至六公尺前暫停、看、聽鐵路兩方無火車來時,始得通過。汽車駛至鐵路平交道前,如前面有車輛時,應俟前車駛離鐵路平交道適當距離而後車能安全通過後,始得通過 ...
#21. 第一章前言
汽車駛至鐵路平交道前 ,如前面有車輛時,應俟前. 車駛離鐵路平交道適當距離而後車能安全通過後,. 始得通過。 *在鐵路平交道上發生故障時:. 1 按-按鐵路平交道號誌上的『 ...
#22. 前言
十、限高門:指限制車輛通過鐵路平交道時裝載高度之設施。 第3 條. 鐵路以國營為 ... 如有不同意時,由地方政府裁決之。 第18 條. 於鐵路橋樑附掛管線者,應協調鐵路機構 ...
#23. 113年郵政專家陳金城老師開講:郵政法規大意及交通安全常識(外勤) [中華郵政]
千華數位文化, 陳金城. 看守人員表示通行後,始得通過。如遮斷器未放下或看守人員未表示停止時,仍應看、聽鐵路兩方無火車駛來,始得通過。二、鐵路平交道設有警鈴及閃光號 ...
#24. 108年郵政專家陳金城老師開講:郵政法大意及交通安全常識(外勤)
千華數位文化, 陳金城, [郵政招考]. 三、鐵路平交道上無看守人員管理或無遮斷器、警鈴、閃光號誌之設備者駕駛人應在軌道外三至六公尺前暫停、看、聽鐵路兩方無火車來時,始 ...
#25. 釋字第780 號解釋部分協同意見書
三、行人如持有長形物品通過電氣化鐵路平交道時,其總高度不得. 高出軌面4 公尺;各 ... 汽車駛至鐵路平交道前,如前面有車輛時,應俟前車駛離鐵路平交. 道適當距離而後車 ...
#26. 解釋
無火車來時,始得通過。 汽車駛至鐵路平交道前,如前面有車輛時,應俟前車駛離鐵路平交. 道適當距離而後車能安全通過後,始得通過。 12. Page 13. 定 ...
#27. 113年勝出!外勤郵政法規大意及交通安全常識條文對照式題庫[中華郵政]
... 駕駛人應在軌道外多少公尺前暫停、看、聽鐵路兩方無火車來時,始得通過? (A)1至3公尺(B)2至5公尺(C)3至6公尺(D)5至10公尺。 158 Chapter 03 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四章)
#28. Re: [新聞] 肇禍司機女兒臉書為父喊冤- 看板Railway
鐵路平交道 設有警鈴及閃光號誌者,警鈴已響,閃光號誌已顯示,駕駛人應暫停俟> 火車通過後,看、聽鐵路兩方確無火車駛來,始得通過。如警鈴未響,閃光號誌 ...
#29. 道路交通法規體系簡介
駛來,始得通過。 行人如持有長形物品通過電氣化鐵路平交道時,. 其總高度不得高 ... 兩方無火車駛來,始得通過。 汽車駛至鐵路平交道前,如前面有車輛時,應俟前車駛離鐵.
#30. 道路交通管理法規
二、行至聲光號誌故障而無交通指揮人員指揮之交岔路口時,駕駛. 人應暫停、看、聽兩方無大眾捷運系統車輛駛來,始得通過。 ◇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一百零五條規定:. 汽車 ...
#31. 行政院公報資訊網 - nat.gov.tw
... 駕駛人應在軌道外三至六公尺前暫停、看、聽鐵路兩方無火車來時,始得通過。 汽車駛至鐵路平交道前,如前面有車輛時,應俟前車駛離鐵路平交道適當距離而後車能安全通過 ...
#32. 警察法典 - 第 cmlxxxiii 頁 - Google 圖書結果
... 鐵路平交道設有警鈴及閃光號誌者,警鈴已 II汽車駛至鐵路平交道前,如前面有車輛時,應俟前車駛離鐵路平交道適當距離而後車能安全通過後,始得通過。第 104 條之 1 汽車行駛至 ...
#33. 新編六法參照法令判解全書 - 第 2050 頁 - Google 圖書結果
... 車輛通或手勢換入外側車道右轉車道或慢車道駛至路慢行看聽兩方無大眾捷運系統車輛駛來始得通口後再行右轉但由慢車道右轉彎時應於距交岔汽車行近行人穿越道遇有行人穿越 ...
汽車駛至鐵路平交道前如前面有車輛時應俟前車駛離鐵路平交道多少公尺始得通過 在 Re: [新聞] 肇禍司機女兒臉書為父喊冤- 看板Railway 的推薦與評價
※ 引述《LPen (鳥人)》之銘言:
: 其實沒有要論戰,只是講我的想法。
: 在這個事件中,我思考的地方有兩點
: 1.為何卡車司機會卡在平交道上
: 2.為何火車駕駛會來不及逃生?成為整個事件中唯一死亡者
請看 https://www.railway.gov.tw/tw/cp.aspx?sn=3701
這個網站的資訊讓人看了, 碰上像幸福水泥這種前柵等1.2, 3 分鐘忽起又忽落
緊跟24秒第三車就到的柵欄, 再加上出口處柵攔隨進口處柵欄很短時間很快速就
落下, 一旦車落在平交道上又被出口柵欄擋住, 遵照下列這個提示會很難正確反
應.
平交道安全提示
> 在通過平交道前,停、看、聽雙向有無來車。
> 在尚未確定列車已完全通過前,不可試圖通過平交道。
> 在列車接近時,應與柵欄或軌道至少五公尺以上之距離。
> 不要試圖與列車比賽通過。
> 於號誌化平交道,應待停止通行燈號停止後才可通過。
> 平交道遮斷桿開始放下後即應停止通行,並待遮斷桿完全升起後再行通過平交道。
^^^^^^^^^^^^^^^^^^^^^^^^^^^^^^^^^^^^^^^^^^^^^^^^^^^^^^^^^^^^^^^^^^^^^^^^
民眾照著柵攔起落進或停. 進口柵欄尚未落下就進, 到了出口卻被出口柵欄欄住了
> 在平交道不可回轉,也不可將車輛停止於平交道上。
> 如果車輛於平交道上熄火,應立即下車並將車輛移至安全地點,如無法移動車輛亦須
> 緊急通知相關單位。
有關平交道的公路法規
道路安全規則第104條
汽車行駛中,駕駛人看到鐵路平交道標誌或標線後,應即將速度減低至時速一五
公里以下,接近平交道時,應依左列規定:
> 鐵路平交道設有遮斷器或看守人員管理者,如遮斷器已開始放下或看守人員表示
> 停止時,應即暫停,俟遮斷器開放或看守人員表示通行後,始得通過。如遮斷器未放
> 下或看守人員未表示停止時,仍應看、聽鐵路兩方無火車駛來,始得通過。
^^^^^^^^^^^^^^^^^^^^^^^^^^^^^^^^^^^^^^^^^^^^^^^^^^^^^^^^^^^^^^^^^^
三甲平交道顯然是屬於這一種, 若柵欄未落, 平交道入口又看不見火車也沒 "聽見
火車聲或鳴笛聲" 只有警鈴, 那如何判斷有無來車?
> 鐵路平交道設有警鈴及閃光號誌者,警鈴已響,閃光號誌已顯示,駕駛人應暫停俟
> 火車通過後,看、聽鐵路兩方確無火車駛來,始得通過。如警鈴未響,閃光號誌未
> 顯示,仍應看、聽鐵路兩方無火車駛來,始得通過
> 鐵路平交道上無看守人員管理或無遮斷器、警鈴、閃光號誌之設備者,駕駛人應在
> 軌道外三至六公尺前暫停、看、聽鐵路兩方無火車來時,始得通過
> 汽車駛至鐵路平交道前,如前面有車輛時,應俟前車駛離鐵路平交道適當距離而後
> 車能安全通過後,始得通過
===========================================================================
如果要強調 "鈴響都不能過", 柵攔又比鈴響慢落, 那就不要多此一句 "俟遮斷器開放
或看守人員表示通行後,始得通過".
以前在調度場附近的平交道是人工看守的平交道, 火車開過警報器引發警鈴, 但車
開到一半(看掛的車數)未必過平交道就換軌退回另一軌. 通常這種狀況, 警鈴都是
一直響著, 都是看守的人把柵欄半開, 用旗子指揮行人過或不過.
這種條文可能來自這種狀況, 所以警鈴未必表示一定有來車要過平交道.
這類平交道改成無人看守後, 警報器跟法令是否跟著跟上時代?
鐵路短時間不能高架, 一般的平交道就要強調有警鈴 或 警號 或 柵攔已下都不能過
"能過, 只有三種條件全都不成立". 否則條文這種寫法就是會害人誤導.
實況是: 鈴響不得越此線(遮斷器). 若已越此線才響, 應快速通過不受出口遮斷
器限制前進. (出口柵攔也是柵攔, 但不該停留在軌道上, 所以不是不能離開平交道)
若已過進口柵攔, 警鈴才響, 應快速通過平交道不得暫留(停).
整個爭議一定會發生在何謂:
不遵守看守人員之指示,或遮斷器開始放下,或警鈴已響、閃光號誌已顯示,
仍強行闖越。
走到一半, 警鈴才響 能謂之 "強行闖越".
真正的問題是:
三、在鐵路平交道超車、迴車、倒車、臨時停車或停車
也就是不該在 "鐵路平交道 臨時停車或停車" 這才是關鍵的重點.
所以, 未聽見鈴響也過了進口柵欄, 就必須迅速向前通過, 可不管出口柵攔
逕自向前絕不停留.
若是這樣的說明與範例會有這麼難嗎? 繞著鈴響, 柵欄定規則 也解不了萬一碰上的問題.
出口柵攔改成 只能出不能進的壓過放行倒鉤 或 高掛垂廉 也許會好一點.
鐵路要最大, 最優先, 都淨空, 那就只有高架專用道 !
網友貼了那麼多的案例, 進口出口只有單邊, 進出口柵攔就同時落下. 還有進口
落下, 出口柵攔不到 5 秒就落下. 進出口柵攔落下會相差 18 秒?
過平交道安全規則依舊是:
未聽見鈴響也過了進口柵欄, 就必須迅速向前通過, 可不管出口柵攔
逕自向前, 絕不停留.
這才是這件事的教訓. 碰上鐵老大, 要保生命快逃開, 但不要丟下坦克重車害火車
司機撞不開.
如果罰條做為母法, 而且比較嚴苛, 那此網頁
https://www.railway.gov.tw/tw/cp.aspx?sn=3701
的延伸條文就不應該說的較為寬鬆. 應該要強調同時列出母法最嚴厲的部份.
否則此種條文只是讓過三節前的警察躲在轉角, 對未聞鈴聲過了進口柵欄, 才
開出出口柵聽見鈴聲的的民眾開罰單.
這就是法令多如牛毛, 愛用就用, 是用來開罰單的, 升斗小民那來敬意?
若沒有道旁錄音錄影存證能存真. 過平交道不僅如虎口, 還得趕快脫離莫停留.
不評論這個已被改過柵欄長度的錄影. (警鈴啟動柵攔的延時及落下速度都是能改動的)
人家也有錄下更改柵欄長度的影片. 那個過長的另一個進口柵欄擋道是人家訴求的重點.
問題會出在以往撞斷柵攔會被追訴那種處罰. 這司機可能不想受此處罰, 但造成停
車下車就被逼著犯大錯了.
他提的錄影帶唯一缺點就是沒有錄音. 他的車進到軌道上時, 另邊入口柵欄就已落下擋住
他的出口, 再彎一下車頭就已落下出口柵欄.
這是一輛連接的大卡車, 起動慢, 左閃右閃也快不起來. 另一道幾乎跟那車同時進入進
口的連結車有報導是撞斷出口柵攔而去.
這種台鐵政府網站上的 平交道安全提示 不引起誤解嗎?
這些砂石車都進出幸福水泥, 為何不請門口的水泥廠警衛做人工看守?
你要蒙我是可以啦. 但人家有錄影帶擺著.
他的影片一開始就可看見出口柵欄與另一道入口柵欄是重疊交叉蠻長的. 你提的影
帶錄的已非原狀. 所以不做評論.
這司機按處罰條例就是在平交道臨時停車, 這才是他顧此失彼所造成的大錯.
若是拋錨, 就要趕快去按緊急紐.
要想法子去避免不該發生的問題才是重點啦!
原 post 提的這兩點, 似乎想提出具體解法的不多.
: 1.為何卡車司機會卡在平交道上
: 2.為何火車駕駛會來不及逃生?成為整個事件中唯一死亡者
往日, 鐵路還是低速依號誌前進或停止的時代, 平交道容易跟十字路口的輪流使用
概念混淆.
當火車高速化後, 火車再也不能像往日一樣短距離煞停, 此時的平交道幾乎要改為鐵
路火車專用道才能避免萬一會發生的衝撞. 專用就得隔離其他可能的搶用者. 所以封
閉平交道改為立體交叉, 專用的要上天入地與其他隔離就免不了.
鐵路高架或地下化是其中一途, 與之交叉的公路高架或涵洞地下化也是一樣. 建設是
必要的, 但經費免不了.
現在的做法只是從往日共用, 改為該明確化的鐵路絕對優先使用平交道.
若要確保能做到鐵路火車絕對優先, 免不了是 軍警專人看守, 如果也不想花這個代
價, 那就只有宣導, 信賞必罰, 還是得動用軍警來嚴格執法.
靠宣導就必須提出可行的辦法, 讓人願意遵守. 若是只靠行政命令的處罰條例,
再據之定出規則, 難免就是出事定罰條, 規則就是避罰而已, 毫無基本原則可言.
想省錢, 不想高架專用, 但免不了鐵路專用後帶來的堵塞, 還是得建疏解的立交
橋, 否則無軍警維持次序下, 搶道堵塞必然發生.
要讓火車絕對優先, 那就是火車要用時, 其他的全都要讓開, 已佔用的要迅述在
時限內完全淨空讓開. 若辦不到把平交道淨空就必須對火車示警, 減低損害.
那個道路安全規則就要很明確的反應火車絕對優先的思惟.
1.進入平交道前全停, 察覺是否有警鈴或警燈或柵欄遮斷, 其中有任何一個告示後,
就完全不能進入平交道.
2.已進入平交道後, 必須在時限內立即離開淨空.
現在的火車警鈴警示至少20秒(https://www.railway.gov.tw/tw/cp.aspx?sn=3701),
也就是 20 秒後, 高速火車可能就到.
3.時限可以用倒數計顯示, 讓已進入的行人與駕駛知道必須在此之前完全讓路離場.
4.火車種類與車速不同, 可以在觸動警報器時同時報上車號車速或幾秒到以供顯示.
5.使用平交道者必須事先衡量前面道路是否有空餘, 足以及時淨空讓出平交道.
6.剩下某個時限還未能淨空離場, 其他路人可緊急警示告知火車司機減少損害.
宣導期派駐軍警教導, 過後錄影開罰, 確立火車絕對優先, 火車用道時必須淨空
讓路的觀念.
當然, 台鐵的倒計時時限必須精準, 有威信.
有倒計時顯示, 誤判的狀況就可以減少.
若不想立體交叉專用, 配合高速火車的只有要求優先.
要確保絕對優先, 要靠甚麼來達成?
今天假如有個大砂石車過平交道就是拋錨了, 如何個確保絕對優先? 對方非讓出不可?
如果按下告警通知火車, 火車停不住, 強調自己的優先又如何? 只好安慰火車司機那
是天災?
軍警看守就在其武裝的公權力與自備的遠程通信力, 透過他可以確保不讓砂石車在某
個時段過或不過, 允許萬一發生拋錨的時段是在其能通知火車司機來得及處理的時段.
若今天不想用軍警確保, 想讓用路人肯配合確保, 那就要提供足夠的資訊讓用路人有
所依據選擇, 才有所謂可配合度可言.
爭先恐後只為利來利往, 為了生計, 很多人不得不鑽營搶先, 火車號稱優先依舊是擋
不住過平交道的要搶道, 愈搶就愈堵. 堵上了也撞上了, 那就是看誰受害.
要讓有優先權的共用平交道逼近絕對優先的專用道, 想不花代價? 那豈不把先進國的
高速鐵路高架當傻瓜?
再有普通常識, 沒有方法, 決斷力. 沒有確保的方法與實行力也是做不出效果的.
看看這個錄影與錄音, 台鐵的平交道並非全然沒有缺點的.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OSmMmYjfhBY
砂石車司機將車停在平交道下車, 若不是要去按緊急通知紐就已經是落在罰條內.
有完整的錄音錄影能證明是否闖入平交道就去指出來, 至少他的錄影看不見他撞
斷入口柵欄闖入. 他的錄影帶是否留了錄音? 至少網頁上的沒有, 是否留一手那
是另一回事. 本次事件判決如何是法官的事. 是否闖越? 沒資訊不必亂說.
如 LPen 所言, 討論的是這兩個問題:
1.為何卡車司機會卡在平交道上
2.為何火車駕駛會來不及逃生?成為整個事件中唯一死亡者
今天的台鐵若不使用高架專用道, 在平面交叉路上就只有優先權. 照現狀看, 只靠
法條來壓又不想使用軍警看守, 那是辦不到絕對優先.
至少一輛滿載的砂石車拋錨在平交道上, 就能使火車優先確保不了.
給平交道展示除了來車方向再加一個倒計時數那種車立即到, 給充足的資訊有利於
正確選擇決斷.
這樣做, 至少不會有前二個 1.2, 3分鐘都不起, 突然卻來個起又落卻只有24秒, 人
家抱怨也不能說嗎?
一天到晚發布聞鈴聲該停, 然道過了柵欄進到軌道也聞聲該停? 聞聲沒停就都算闖平
交道? 還是拿錄影錄音出來證實位置才不會讓人覺得官僚.
不要冤枉台鐵, 台鐵發布鈴響5秒下入口柵, 再5秒下出口柵.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OSmMmYjfhBY
鈴響. 過5秒被另側同時下的單柵擋了.
砂石車司機家人訴求的是出口另一車道的入口柵太長, 因聲響5秒後入口柵就落.
擋到他車道出口(影片裡他的車道有小車逆向冒出在旁), 影片可見他再轉車頭,
就過了5秒, 他的車道出口柵又落了.
不要用推定的. 拿當時的影片與錄音出來證明砂石車於鈴響之後, 才前行越線進
平交道, 才會是闖平交道. 沒證據的事不必說. 說他停車在平交道就夠罰條了.
人家也沒說他沒把車停在平交道上阿! 橫豎只要撞車, 罰條都能用在軌道暫停告
發.
台鐵網站只說警鈴至少警告20秒以上, 車會到. 但前一警告達3分鐘, 後一個24秒
如此差距, 怎不令人懷疑有沒毛病? 這種警鈴系統預警這類幾乎定速前進的火車
何時到毫不困難, 守舊不改進, 高低速混著跑, 就會冒出這種讓人誤判與懷疑的
事.
如果觸發警報裝置在 800M 外, 時速 130KM 的車, 22秒就會到. 台鐵該發布的是:
鈴響20秒內就得完全淨空讓出車道給火車, 沒把握這樣的不要過, 等火車過去, 鈴
停了再過. 萬一過的時候鈴響還是得20秒內盡速過去讓出平交道.
因為目前的警鈴, 還不知道來的是那種車. 要做最壞打算.
簡單的道理: 您想砂石車司機想被撞車嗎? 想被罰款嗎?
是鐵路要高速, 要強調絕對優先不讓, 又不想高架, 那就只有委屈使用平交道的.
但絕對優先又不肯保證做得到, 那就讓這些使用平交道者因無解相互罵來罵去!
已經說過了 再說一次兩者有所不同. 如果要拿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mm5ZQF1qGDI
是偽造的柵攔, 那可能成立. 已經講過 兩影片上的柵攔長度不同, 後者可看見過長
重疊.
很抱歉我不是法官, 也不同意推定, 喜歡看到直接證據.
好好的看人家提供的 1/17 事故影片好嗎? 上面都有時間可以檢驗.
過不過得去是當場開車的人的事, 法官聽了自會判斷. 又不是銅牆鐵壁當然是過得去.
不同影帶的時間未必同步, 機器時鐘未必相同.
那你們雙方都趕快拿他的影片當證據, 不過你要說明32秒響鈴時間是那裡來的?
那就去警報觸發器處照相存證, 丈量距離, 再找出當天的太魯閣時速吧!
一堆不想解決平交道問題的.
這是個四柵欄的平交道, 入口與出口時間柵落時間不同. 若有人問鈴響與入口柵欄開
始落下為甚麼有時差這麼大? 這是甚麼道理? 是要故意考驗耳朵不好的嗎?
看來又要折騰了. 台鐵用這種爛招也得要說出個合理的道理來.
這些, 大概是一堆保險公司的. 法庭上很多證物是會要實測的, 趕快再去鬧吧!
同一個警示來源為甚麼遮斷器與閃光燈或鈴響要有時差? 這可不是單邊柵攔會同時
落. 還有人說觸警裝置是800M-1200M.
這個事件, 將車暫停在平交道上, 依罰條就是要被罰.
各位如此熱衷是否闖平交道? 已經是一群 被盲導問題, 解不出問題 還形成
相互攻擊, 自相殘殺表功的被殖民統治者.
去引發是否 闖平交道? 那只有保險業者才可能如此急迫吧?
那個影帶沒有附錄音, 版上一堆要求前有空餘做法的, 他也做了, 也停又進了,
也沒撞斷入口柵欄, 是否闖平交道? 還是得由法官去判.
依安全規則, 遮斷器是可否前進通過平交道的依據之一. 出口遮斷器比警鈴慢動
作可說成是要讓鈴響時已進入平交道者可以及時出去免被擋住, 但進口處遮斷器
並非與另道出口遮斷器同一個, 入口遮斷器延遲落下無法說明此種安全警示目的
何在?
此一事件已涉及有死傷的刑案, 此種平交道對入口柵欄如此設定(柵欄延時設定)
需有合理解釋, 否則必然爭議極大, 因為這不是柵攔故障也非遲鈍. 入口柵欄已
非出口, 如果又不擋到另一出口, 就沒有延時落下的道理. 這就造成入口柵欄設
定錯誤或不當. 一個平交道警示裝置是在保護使用的每一方, 不應容忍有引發危
險的錯誤存在. 入口柵攔的延遲豈不更坐實台鐵管理問題所在?
很明顯, 四個柵攔與兩個柵攔作用不同, 運作方式應有標準作法與合理解釋.
可出不可進的柵攔也不是很難做出的裝置.
設計與設定使用不當只是造成更多的危險與浪費.
你們跟當事人雙方就去鬥那個闖平交道吧! 一再說過那是法官的事.
回到這問題吧!
※ 引述《LPen (鳥人)》之銘言:
: 其實沒有要論戰,只是講我的想法。
: 在這個事件中,我思考的地方有兩點
: 1.為何卡車司機會卡在平交道上
: 2.為何火車駕駛會來不及逃生?成為整個事件中唯一死亡者
入口桿是機械轉輪動作, 鈴響不會立即降到底, 這個延遲不同於故意延時 5秒再
轉動入口桿下降動作, 他先天就有延遲的特性在. 安全規則又規定到平交道車速
要降速到 15km/hr, 可以劃一條線測出幾秒就可以在柵攔前煞住.
若說那個平交道, 其前後都不是快速直線高速道, 延遲時間拉長 只有更壞的作用.
因為那個 太魯閣號 過彎道也不用減速, 若是觸警裝置是800M之外, 那就是
130KM/hr 時速時是22秒就到. 台鐵網頁的警鈴只講警告鈴響會20秒以上, 現在的
裝置分不清那種車種, 又沒本事/意願 裝設倒計時數通知幾秒後到. 甚至無法讓車
主看倒計時降油門節能減碳.
所以最壞狀況就是要宣傳 20秒內一定要清空平交道, 否則火車知道了也煞不住.
至於如何設計一個倒計時, 這裡(摘錄)就有人提出了:
https://www.2home.com.tw/bbs/viewthread.php?tid=15463
本文章最後由 Eyesman 於 2012-1-19 20:46 編輯
「起動點」的感應器由單觸發(感應有火車) 改成雙觸發(兼測車速)
再決定柵欄放下的時間
就可以做到 柵欄放下後(ex:30秒)到火車通過的時間都相同啊
將完善解決 保護平交道安全的責任
用法令法條全壓在平民百姓駕駛人的身上 是不負責任的官僚作為
道安 要考慮到汽車駕駛人的視覺與心理感覺
========================================================
幫他補充一下最簡單的方法.
假設在 1000M 外建了觸控裝置第一點, 999M 裝了第二點. 測速尺就是長 1M=100cm
火車過第一點觸動開始計數 0.001秒間距的脈波, 假如車速 100M/sec 過1M 到第
二觸控點就是 0.01秒, 所以會數到 10, 剛好就是1000M距離 車速 100M/sec 就是
10秒到. 若車速 10M/sec 過測尺就是 0.1 秒 會數出 100 個脈波, 也就會是 100
秒後到. 也就是過測尺的脈波數就是到的秒數.
多條路線不同時段不同車速, 過測尺就知多少秒後到, 倒計時收到測尺來的數字若
比目前倒計數小就改用最小的數並記住兩者差額, 到0就是最快車到, 補上差額最小
的再數, 到0就是第二慢到的車到, 其餘類推.
這種倒計數秒數指示下一車何時會到, 一點都不難. 是要不要做而已.
原來的警鈴,燈號, 遮斷器可不更改, 也可等秒數到一定值才啟動, 那就會各別車各
別到, 等候時間都一樣, 若同時輪流有時間重覆到就會因有車未離開平交道一直響.
幾秒車會到, 即使高架也是一樣照用.
==============
台鐵該圖改進啦! 死抱法規又解不了保證絕對優先. 若要教育改變習慣, 給充足的
資訊, 這樣做會最快.
看事主的錄影帶, 那個車輛被撞時, 大約是沿左輪為軸迴轉, 這樣判斷過中線會失誤.
========
回到 那兩個問題:
各位可以設想相同的狀況, 你將如何處理?
先假設不知道響鈴與燈號是根據 800-1200M 之外的觸警裝置, 警告 130km/hr 的
高速車 將於 22-32 秒之後到.
而此時假設你是砂石車司機, 車剛開到柵攔線, 車速不到15km/hr. 全停後, 剛啟動
越過柵欄前黃線區後, 警鈴響起時, 再煞車已越線越過柵攔, 再假設後面有車緊跟
在後, 請問此時要如何處理 ?
a.假定選擇退回入口柵之前, 假設啟動車速從 0-5KM/hr 3秒才走2.1M, 煞停1秒,
換檔倒車1秒, 倒車2秒後, 才退回1.4M, 但響鈴5秒後桿已落, 響後7秒可能就桿
落在車頭與拖車間被倒退折斷.
b.假設決定往前趕快過
再假設平交道 寬30M 假設此時決定繼續往前通過.
過5秒, 本車道(已過, 看不見)與另車道的入口柵攔落下(可能看見也可能被另道來車
擋住看不見), 此時的車速是 剛啟動的低速檔約 5-10 KM/hr=1.4-2.8 m/sec. 過30M
的平交道需要再加整個車身約 10M, 共40M. 需時 28.6-14.3 秒.
10-12 秒之後出口柵道會落下.
如果順利, 10KM/hr(平均車速) 車速不會讓車頭被出口柵攔擋到, 但若是只過車頭可
能遮桿會落在車頭與拖車之間而折斷.
如果出口柵 8秒後會落至卡到車頭高度, 此時 車速必須 > 30M/8sec= 13.5KM/hr
才有可能不撞斷出口桿而出.
碰到 80 秒 或 180 秒後才到的 慢車, 開快一點的砂石車(> 13.5KM/hr)可能折斷
(也可能落到拖車不斷)出口柵而過.
若是 22-32秒就到的高速車, 即使車頭已越過入口柵攔線才聽見響鈴的砂石車都會
是靠運氣在過如此擁擠的平交道.
反過來說, 高速火車司機碰上 這個頭已過入口柵還往前的砂石車也是在堵運氣.
砂石車若照過平交道前要全停, 只以5KM/hr 車速要安全過平交道, 就只有車已開到
離出口11M時, 11M/(1.4M/sec)=8sec 火車才剛到800-1.2KM 的觸發點觸發警鈴, 才
有機會通過出口柵.
保證太魯閣高速車安全過平交道的辦法就只有讓慢速火車已到平交道完全擋住車流,
此時讓高速車快速呼嘯而過. 這就能達到保證絕對優先.
如果讓慢速火車先過平交道, 已放行車流. 高速車才隨後到,要靠鈴響與柵欄截斷車
流讓高速車安全通過, 就必須排除沒有砂石車流過平交道. 以目前這個不幸的例子,
高速火車都是在賭運氣, 因為已經有這種火車撞不爛砂石車, 當不了鐵老大的先例.
甚麼都不想投資, 任何方法都不想改. 就只有算好排程, 讓高速車要過平交道時, 都
已有低速火車先行在平交道完全遮斷過往的其他車流, 讓高速車快速通過. 也就是讓
低速車當盾牌, 保證完全淨空高速車在平交道的軌道.
台灣南北至少有兩車軌道, 多擺一些貨車反向先開到平交道遮斷車流. 若有砂石車故
障擋道就由慢速貨車先以低速推開排除. 當慢速貨車頭過平交道, 整個低速貨車列低
速通過平交道時. 高速車就在此時由另軌到達平交道與之交會, 就能確保安全高速優
先通過. 開車的再想如何隨意, 想違法也門都沒有了, 全被低速貨車整列排除.
不想派軍警, 就排好時程讓低速貨車先通過護衛著平交道時, 高速車才交會而過, 高
速車就不用怕平交道會有障礙, 也沒得撞了. 這是用移動盾牌適時防衛通道確保絕對
優先.
反正台鐵也是要做貨運, 貨車就先到再慢速過平交道就等於是派鐵衛護駕.
十字路口與平交道都是不同車流重疊共用的一塊路面.
有紅綠燈的路口是輪流用, 平交道則是火車優先用, 警鈴先到, 平交道就必須清
場淨空讓路. 但平交道目前的辦法, 不派軍警辦不到保證絕對優先.
砂石車事件之所以震憾, 就在鐵老大形象破滅, 不再保證火車無敵不摧, 肇事的
無恙, 高速的太魯閣車司機陣亡.
現在的問題是如何保護開高速火車的司機及坐高速車的旅客安全?
否則敢開高速列車的司機都要面臨找不到人. 保證人人守法辦得到嗎?
不想高架, 不想派軍警(早該要求幸福水泥派警衛出來管平交道, 否則封閉. 至
少也能降為只容人行與機車). 也可執行以貨車當移動盾牌護衛, 這是台鐵自己
就能辦到的事. 要減低民怨, 就給平交道倒計時, 甚至顯示板顯示何時那種車將
到, 請繞道或務必讓開.
利用台鐵自己的資源就能辦到讓高速車絕對優先通行, 而且安全有護衛, 不去做
自己做得到的事, 那還要怎麼說?
利用貨車當移動盾牌護衛高速火車在平交道的安全與優先, 這是一個自己手中的
資源. 至少, 善用這個資源可以減少高架的地段爭取時間與客流.
※ 編輯: ggg12345 來自: 140.115.5.103 (02/01 12:29)
... <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