該做的,我會繼續
與 醫師立委邱泰源委員、黃秀芳委員以及立法院最高顧問楊玉欣委員等共同召開病人自主權利法修法公聽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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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人自主權利法》在民國104年底三讀通過,是亞洲第一部真正保障病人自主權利的專法,除了楊玉欣委員外,我也是當時的共提委員之一。
病人自主權利法適用對象:末期病人、不可逆轉昏迷、永久植物人、極重度失智、其他經政府公告之重症,且只能由病人自己做決定。這與過去的安寧緩和醫療條例,只針對的末期病人,且家人疾病人都可以決定的,是很大的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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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法108年開始正式施行以來,國內完成預立醫療決定的人數,卻僅有2萬多人,還包括試辦期的人數,而同意安寧意願之註記已有74萬7391人,《病主法》#為何不受社會大眾青睞?我們應該要來思考,是不是法令規定及相關配套還有許多要改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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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認為,有一個很重要的重點,必須要大家一起思考,要預立醫療決定(AD)必須先進行預立醫療照護諮商(ACP),但是要先繳一筆錢,衛福部公定價格為2000~3500元,會不會引起「想善終?沒錢還不行?」的議論?如今衛福部雖有規劃讓中低收入戶在各縣市示範醫院免費接受照護諮商的服務,但是否還有更好的方式可以擴大民眾的接受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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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此在公聽會上,許多先進提出納入健保給付,但礙於健保預算有限,仍有很大的討論空間,對此我也在公聽會上向衛福部石崇良次長表示,可多方面去籌措財源,不一定得依賴健保,更何況這樣的有意義的事情,主政機關更應該積極的來推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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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善終與善生的路上,希望大家一起努力,走得更好。」這也是當初楊玉欣委員與我,推動病主法的初衷,希望藉由今天的公聽會,大家再來集思廣益修正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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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國國會報告
✅ 建國骨力請您鼓勵
同時也有1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106的網紅陳靜敏,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居護所從84年就開始在做居家照護,後來衛福部在105年推出「居家醫療照護整合計畫」後,許多居護所也都配合政策,#將居護個案轉往居整個案,然而衛福部卻在108年5月修訂居整計畫,#規定居整個案必須在收案後6個月內完成用藥整合,否則就必須轉出居整,再回到一般居護服務❗ 我同意居整計劃減少不必要片段...
acp 衛福部 在 報導者 The Reporter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你願意付費諮商、討論自己想如何「走完最後一哩路」嗎?】
1. 你願意預立醫療決定(AD),選擇臨終之際的醫療選項嗎?
2. 你願意花費2000~3500元,在重要家人陪伴下,與醫師、護理師、社工師、心理師進行預立醫療照護諮商(ACP)嗎?
這兩題,你怎麼答?
根據統計,《病人自主權利法》通過實施近2年,簽署率僅千分之三,超過7成都是六都民眾,其中3成5集中台北市,專業諮商的金錢成本是許多人停下來的原因。
因此,不少醫院推出團體諮商減免費用等鼓勵措施,雖然的確帶來優異的成效,但團體諮商下簽署的AD品質卻也引發「精品店或量販店」的疑慮:團體討論會否產生沉默螺旋效應?意願人與家人有達成溝通共識嗎?
生死,是每個人都躲不開的人生大事。金錢不該是讓人止步的門檻,衛福部、第一線團隊、倡議者怎麼思考這個問題?又提出哪些讓立意良好的制度能夠踏實實施的改善方案?
#專題報導【虛幻的善終大國神話】http://bit.ly/2M1rrv7
#善終 #病主法 #預立醫療 #諮商 #報導者
acp 衛福部 在 醫師立委邱泰源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醫師持續照顧高齡失能 創立醫療長照融合模式
居家失能個案家庭醫師方案視訊説明暨研討會108年12月21日在台大醫院第七講堂舉行,全國 330多位醫師及相關醫事人員,分別在主場地、大台中、台南、台東縣及連江縣視訊連線,進行教育研討。
期待藉由醫師、護理師走入失能個人的家庭,以醫師意見書,媒合居家健康、生活照顧和健康管理,使失能的長輩和家屬得到最妥適和專業的健康生活照護,提升生活品質。
邱泰源立委理事長致詞稿如下:「因應台灣人口高齡化,醫師公會一直推動以個案為中心的醫療與長照結合政策,自衛福部在規劃「居家失能個案家庭醫師照護方案」階段,泰源即指示公會老人醫療與長照專案小組積極參與全力配合,並成立本方案推動小組,包含醫師意見書內容格式設計及合理費用制定、預立醫療照護諮商(ACP)及預立醫療決定(AD)等評核指標等提出各項可行建議方案,並透過各縣市醫師公會加強宣導鼓勵參與,透過醫師及護理師(個案管理師)定期家訪,掌握失能個案健康情形並控制慢性病惡化,適時轉介醫療及長照服務,不僅落實分級醫療更強化家庭醫師角色,深具時代重要意義。
為響應此優質政策,全聯會特在8月22日舉辦記者會,進行開跑宣示。 蔡總統英文更親臨記者會給予支持與鼓勵。泰源也期待全國醫師在「醫師來厝內失能有保庇,醫療加長照全國作伙來」宣示下,踴躍加入特約,為提供病人及病人家屬周全性、協調性與持續性的醫療照護環境共同努力!
惟至今參與特約之診所與醫師數尚有成長空間,衛福部委託本會舉辦本次說明會,希藉由詳細說明鼓勵符合資格之診所踴躍參與特約,提高服務量能,以落實分級醫療與家庭醫師制度,並達成醫療與長照整合之全人照顧。
泰源再次呼籲符合特約資格之診所:大家一起來,投入健康關懷,「醫療加長照,全國作伙來」。」(之軒)
acp 衛福部 在 陳靜敏 Youtube 的最讚貼文
居護所從84年就開始在做居家照護,後來衛福部在105年推出「居家醫療照護整合計畫」後,許多居護所也都配合政策,#將居護個案轉往居整個案,然而衛福部卻在108年5月修訂居整計畫,#規定居整個案必須在收案後6個月內完成用藥整合,否則就必須轉出居整,再回到一般居護服務❗
我同意居整計劃減少不必要片段醫療的用意,光是在108年,#居護所的S1病人領有門診處方箋的比率就高達81%,#S2病人領有門診處方箋的比率也是高達75%,所以的確是有整合的必要。但這次修訂也造成了非常多的問題,#可能有一半以上的個案都將因此被迫轉出居整計畫,回歸舊制,居護所也必須結案再重新開案。這不僅大大增加了居護所不必要的行政成本,這些早已習慣居整計畫的個案,也必須重新適應規定,像是醫師的訪視次數、VPN規定、個案展延週期與個案轉換身份等等。
🎯 鑒於以上種種原因,我請衛福部在兩週內提供報告,評估將「完成用藥整合」作為居家整合計畫的「獎勵條件」而非「必要條件」的可行性。
P.S.陳時中部長在備詢中答應我,說現階段會先請健保署放鬆審查,當作居護所的過渡期!
至於「居家失能個案家庭醫師照護方案」,衛福部推估108年符合此方案的失能者有約23萬人,推估所需醫師人數為1163人,#然而目前卻只有310名醫師參與該方案,這還是有包含衛生所的數字❗講到這裡各位護理同仁一定就知道,#最後這些工作還是都落到了衛生所的護理師身上‼
更糟糕的是,護理師參與居家失能方案,需要做健康及慢性病管理、衛教指導、個案追蹤與評估,還需與照專或個管員聯繫協調、協助連結其他資源等等,要做這麼這麼多的事,#結果個案管理費一個月竟然只有250元!這根本是糟蹋人啊‼
還有很微妙的一點,居家失能方案竟然讓護理師可以用家訪、電訪及遠距視訊等方式進行,請問血壓、血糖、血脂的監控,還有ACP、AD的宣導,是可以靠每個月電訪和遠距視訊、每4個月一次家訪就可以完成的嗎?
🎯 請衛福部在兩週內評估家訪、電訪和遠距視訊的獎勵機制,#鼓勵實際家訪。另外,也請衛福部在兩週內評估讓居家護理所報備支援的醫師得以開立「長照醫師意見書」,明明長照法第8條就是寫讓「醫師」出具意見書,為何居家失能方案只讓醫院或診所的醫師開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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