習近平下令清洗科技公司,上個月通過了四項新法案,當中《個人信息保護法》 (PIPL) 於 11 月 1 日生效,規定科技公司要向其客戶披露與該用戶有關的關鍵詞。
這意味著中國互聯網用戶不再因為搜尋過雪櫃就不停顯示雪櫃廣告,法案又同時禁止「會致癮」或「高價消費」的算法,並要求這些算法要「堅持主流價值觀」、「大力傳播正能量」兼「不得危害國家安全或擾亂經濟或社會秩序」。
新規則似乎令中國網民在科技巨頭前能有更佳的私隱保障,但是,公民在政府面前,就毫無私隱可言了。
https://www.economist.com/china/2021/09/11/china-has-become-a-laboratory-for-the-regulation-of-digital-technolog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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