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國際反貪日,起源於《聯合國反貪腐公約》(United Nations Convention Against Corruption, UNCAC)的首次簽署日。因此我們盤點近期台灣發生的涉貪案件,提醒民眾與政治人物,我們仍然肩負「嚴格監督政府」的重要使命!
而唯有記取教訓深自警惕,才能夠避免同樣的錯誤一再發生,近期發生的涉貪弊案:
#總統專機私菸案
2019年7月,中華民國總統府侍衛官吳宗憲等人在陪同中華民國總統蔡英文「自由民主永續之旅」出訪期間利用職務之便進行香菸走私的案件,涉事香菸數計有10009條、市值約新臺幣六百餘萬元。事發後總統府稱這只是「超買」,引發輿論批評,總統蔡英文道歉並改稱「違法私菸」。
#勞動基金官員涉貪炒股弊案
勞動基金原今年九月虧損達七百四十九億元,今年累積收益數只剩下二十二點四億元。檢廉獲報,游迺文今年接受證券業者招待後,七、八月要求委託替勞金局下單的證券公司,以勞金局的勞動基金相關帳戶,持續掛單敲進特定公司股票,藉以操縱特定公司股價,圖利特定人士。
#SOGO經營權之爭國會集體收賄案
民進黨立委蘇震清、前立委陳唐山疑涉SOGO公司經營權之爭遭指涉賄,北檢偵辦立委涉嫌收賄案,聲請羈押禁見現任立委蘇震清、廖國棟、陳超明、徐永明等10人。
#民進黨籍市議員詐領補助費案
民進黨籍桃園市議員邱佳亮利用人頭助理詐領市議會補助費、出國考察費、出席費、交通及膳食費等公費,共823萬餘元。最高法院依貪污治罪條例中公務員利用職務上機會詐取財物罪,判刑12年6個月、併科罰金120萬元、褫奪公權6年定讞,並通知檢方啟動防逃機制。
在國際反貪日這個重要的日子,只有記取過去,才能夠往更清廉乾淨的政治前進,仍然要呼籲執政黨,作為執政者,應該更戒慎恐懼,而不是當上官位後,眼中只剩下利益,才是國家人民之福。
#民眾黨
#台灣民眾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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獨家內容,都在本週的踢批批新聞 https://youtu.be/uN8W1nJ5LhY
united nations convention against corruption 在 時代力量 New Power Party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今天是國際反貪腐日,源起於17年前的今天,《聯合國反貪腐公約》(United Nations Convention Against Corruption, UNCAC)正式簽署。而我國於2015年批准並施行《聯合國反貪腐公約施行法》,法務部則在2017年公布我國首次國家報告。
在《聯合國反貪腐公約施行法》71條的條文裡,明定為實現公約宗旨,分別於# 預防與打擊貪腐、#打擊貪腐國際合作與技術援助、# 提倡廉正與課責制讓公共事務與公共財展能受到妥善處理,締約國家間彼此要共同合作,積極鼓勵社會參與。
時代力量立法院黨團在第九屆會期,曾經針對反貪腐的《#貪污治罪條例》,以及保護吹哨者的《#公益揭發保護法》提出修法草案,可惜受限於屆期不連續因素,修法提案未能三讀通過。但時代力量秉持反貪腐的決心,我們持續努力,於今年上半年即再次提出上述兩項法案,並列為本屆會期重要法案。
許多機關內的貪腐弊案,是經由內部人士吹哨檢舉,才得以被揭發,我們也對揭發不公義事件的吹哨者被秋後算賬的荒謬現象,深感痛心。我們期望藉由完善的揭弊者保護制度,除提供給勇敢揭弊的吹哨者,在法律上能有所保障,同時能鼓勵國人發現不法情事時,都能勇於提出檢舉。
在《貪污治罪條例》部分,時代力量提案增訂「#不法餽贈罪」,因為現行貪污罪是用法定職務說,要有法定職務的不法對價才能判刑,導致出現漏洞;草案也增訂「#不法關說罪」,公務員收受賄絡濫用自身影響力對其他公務員進行關說的行為,台灣目前沒有相關法制,但世界各國都有相關規定,也期盼台灣建立健全法治杜絕貪污發生。
在往公平正義、廉能政治這條路上,我們認為這兩項法案是不可或缺的重要一環。而到目前為止,我們尚未看見行政院版本的草案被送至立法院排審,時代力量在此呼籲,盼行政院能盡速將草案送出至委員會審議,展現政府反貪腐的決心,真正落實《聯合國反貪腐公約施行法》之精神。
|延伸閱讀|
時代力量|儘速通過《#揭弊者法案》讓吹哨者勇敢照亮黑暗
https://npptw.org/kG1nUv
united nations convention against corruption 在 范雲 FAN, Yun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五一勞動節推動保障揭弊勞工
#讓勞動環境更健全
#讓員工勇敢揭弊保護所有人民
今天是五一勞動節,全國的勞工辛苦了!
特別選在五一勞動節這天跟勞工朋友報告:我準備在立法院提出「揭弊者保護法」草案,並在立法院展開連署!
最近幾個事件,都顯示 #立法保障員工揭發弊端 的重要性。
最近令人傷心的 #錢櫃大火事件,若有員工發現消防系統被關閉時,能向消防單位及時揭發通報,或許上週末的憾事就不會發生。
更之前發生防疫期間,高雄的「護國舞小姐」因為舉報台商隱匿疫情,遭到酒店業封殺,守護了全民健康,卻丟了工作。
或者像敦睦艦隊集體感染事件,如果有國軍弟兄能像美國羅斯福號的艦長勇於求救、舉報,或許能讓國軍的文化有所改革。
當然,近年的 #食品安全、#環境汙染、#貪汙腐敗、#勞動權益、#金融監管 等各種公私部門不法弊端,都需要這樣一套法律來遏止。
譬如 #韓國、#日本、#紐西蘭、#澳洲、#英國、#美國,都已建立保護私人企業、政府部門內的吹哨者(whistleblower)基於公益目的舉報不法的專法。
無非就是希望透過立法保護員工,讓員工能免於恐懼、顧慮,勇敢地為公眾的安全、利益挺身而出、檢舉發聲。並甚至應予以獎勵,降低勞工揭弊的成本。
這樣的立法,也呼應聯合國的 #反貪腐公約(United Nations Convention against Corruption, UNCAC)
我提出的版本將包含以下重點:
明訂「弊端」範圍包含:#消費者利益、#金融秩序、#公平競爭、#環境保護、#醫療衛生、#食品安全、#勞動權益、#交通管理 或 #其他足以損害社會公共利益而情節重大事由。
立法範圍涵蓋公部門、私部門,也 #包括國軍!
不只保障、保護勇於揭弊的勞工,也要予以獎勵!
上屆立法院中,行政院與諸多委員都曾提出相關法案,可惜最後並未順利完成立法。不過,上屆委員會審查結束時,多數條文都已取得共識,希望這屆期「揭弊者保護法」能盡速審查通過,給勞工朋友保障,也守護全民的健康與安全。
#實質監督
#提出解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