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勞基法的議題上
我給民進黨的分數會比70分更低
大家要給他們幾分,也可以在留言區幫忙打分數
之前勞基法修法時,民進黨做了哪些事
我稍微回憶清點一下
--------------------------------
鬆綁七休一原則
允許連上12天班的狀況出現
--------------------------------
上台前批評馬政府不該砍七天假
上台後民進黨也是砍了,當時為了安撫勞工,民進黨讓加班費可以做一領四,做四領八,結果實施不到一年就取消,改回實領制
--------------------------------
在野時推兩例假,抵制國民黨一例一休
結果上任後也實施一例一休
當時還做了一份85%勞工支持一例一休的假民調,後來鬆綁七休一,一例一休也變形了,勞動部長林美珠還要繼續嘴硬說一例一休的精神原則還在
--------------------------------
修改勞基法
允許『加班費』用 『補休』 來代替
這條我最不滿,每次想到我就龜覽趴火
口口聲聲說勞工需要錢
所以為了改善勞工經濟,才調高單月份的加班額度
都是為了讓勞工賺更多錢
#後來卻又允許雇主用補休來代替加班費
奇怪,當初說好的勞工需要錢呢?
民進黨就說有的勞工不需要錢啦,有些人只需要好好休假,所以又臨時追加提案,允許用『補休』來代替『加班費』,話都你們在講
雇主在徵得勞工同意下
(這條旦書在南部中小企業叫做屁話)
企業可以用補休來代替加班費
以前有企業拿補休代替加班費,但沒有正式入法
結果這次修法,民進黨讓這條變成正式法律
--------------------------------
單月份的加班上限從46小時拉高成54小時
每三個月總加班工時為138小時
但是連續兩季(連續六個月),有可能發生 『連續4個月每月加班54小時』 的狀況,而那四個月的總加班時數將會突破200小時
後來林淑芬提出解套版本,將『每三個月』修改成『連續三個月』總工時不得超過138,這樣就不會超時,也能達到真正的總工時上限
結果民進黨團依然直接封殺
最後通過了自家黨團版本
--------------------------------
違反勞基法的企業罰款
之前時代力量推出新版本,隨著企業人數規模越大,罰款應該要越來越提高,不能老是2萬起跳,一堆大企業只罰2萬根本沒意義
當初一讀時民進黨還贊成支持,後來進入二讀就封殺了,當時有兩個知名的民進黨立委(台南的,誰我就不提了)上節目,說時代力量太亂來了,如果罰款越罰越重,有可能出現一個員工忘記打卡,就害公司被重罰500萬的狀況,那罰幾次就工廠倒閉了,他們不能這樣眼睜睜看台灣企業倒光
為了護航那些財團
連 『一人忘記打卡就會被罰500萬』 的謠言都拿出來用
最後通過了民進黨自家版本
罰款上限100萬,最低罰款依然繼續維持2萬起跳
請問現在有哪家公司因為員工忘記打卡
所以被罰到100萬了?
請那些台南立委們私下報給我知道一下
不管哪個立委,請調資料出來給我看
我去你服務處發雞排
--------------------------------
輪班間隔休11小時
比如早班切換成晚班,或晚班調到早班
這種狀況下不能連續上班,中間必需休11小時以上,之前發生了好幾起客運司機車禍,就是輪休時間太短引起的
這條其實早在2016年就已經修法通過了
但卻遲遲沒有正式實施
到了2017年還開特例,要修法允許特殊行業休息時間壓縮到剩8小時,還拿11小時版做交換條件,說要先修好8小時特殊版,才能讓11小時正式生效
拿上次早就講好的版本
故意壓著不實施,拿來做為這次修法的綁訂條件
這手段是不是有點髒?
--------------------------------
其他還有什麼特休之類的我就不多說了
我上面講的那些如果發生在國民黨時代
民進黨會給馬英九70分嗎?
我是不認為啦
有一些法律考量到現實層面
妳們推不動,沒關係
妳們須要時間來改善,沒關係
但之前的承諾,沒做好的部份
是不是該先好好向勞工面對或道歉?
結果我只看到一堆民代上節目東扯西扯
之前勞團拿陳情書給勞動部結果官員甩頭就走
還有人在記者會上嗆聲可以不要支持民進黨啊
歹勢,我先承認
我就是那個被嗆完後記恨到現在的人
民進黨沒做好的地方
真的很多
我也只能勸民進黨
千萬不要拿國民黨來當做比較基準
#並不是比國民黨時代好就叫進步
#看看軍公教的年改議題
#你們有沒有勇氣像勞基法那樣踩這麼硬?
#不好意思我們是最軟最好踩的那一塊
Searc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