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可抗力?
一般在合約的規定上,如果因為 #政府行為 導致一方無法履約,都會視為 #不可抗力。
本案既然是因為民航局以飛安原因反對開發,導致達德能源無法取得電業籌設許可,應該沒有違約金的問題才對。
進一步說,飛安因素如果沒有辦法解決的話,這個風場勢必無法開發,所以一定會影響到整個風電的配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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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商達德能源(Wpd)在桃園的麗威風場是獲得經濟部離岸風電第二階段潛力場址開發遴選風場,表定2022年商轉,卻遭 #民航局以影響桃園機場飛安為由反對開發,因而 #無法獲得經濟部能源局核發電業籌設許可,若今年底前仍拿不到許可, 依據離岸風電遴選行政契約書規定,在期限內未取得電業籌設許可,且逾期1年,#能源局可不經催告解除契約,同時也會一併開罰,能源局估計 #違約金至少新台幣上億元。
https://www.rti.org.tw/news/view/id/2087596?fbclid=IwAR2zq2Qnarh1YNSP7CUjz-stAlD00XYgjVfZFFCyQLohmgHW48JiI-LRHQ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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