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倪安
國民黨裡都沒有黑金,沒有黑道,過去數十年來沒有從上到下,從左到右的用黑白兩道合體占領或搶奪台灣人的資源或是弱化台灣公務系統,以圖利自己個人或特定族群在美加買豪宅或是教育自己的子女?
隨便舉例到處都是.....像這種的落跑幾年到美國, 通緝時效過期, 回來台灣繼續吃香喝辣又是一條好漢.....
https://www.mirrormedia.mg/story/20170103soc004/
#司法改革 #司改不動法官掌權
#民進黨對司法改革必須努力以赴
同時也有2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15萬的網紅黃國昌,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1. 我曾多次提醒司法院,政策推動必須開大門走大路、別搞黑箱操作。2011年馬政府執意推動「觀審制」,當時的司法院組成委員會時,對外昭告「沒有既定立場」。然而,委員會都還未作成結論,媒體已大篇幅報導「觀審制」的具體內容,根本是「先射箭、再畫靶」。 離譜的是,2017年司法院推動「參審制」,再度進行...
中央廣播電台董事長 在 中時新聞網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LIVE/大甲媽祖繞境推向國際化 首次11語言直播起駕儀式
大甲媽祖繞境4/9晚間正式起駕,不少信眾早已蓄勢待發。為繞境活動推向國際化,首次以11種語言直播起駕盛況,讓全世界億萬人都看見。
今(7日)早舉辦「大甲媽起駕國際觀禮台11語」直播記者會,台灣媽祖聯誼會秘書長于美人、中央廣播電台董事長路平等人出席盛會。來看現場最新情形。
【大甲媽遶境周末起駕 彰警嚴陣以待暴力零容忍】
https://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210406003725-260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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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甲媽祖 #繞境 #起駕 #媽祖 #直播 #宗教
中央廣播電台董事長 在 陳志明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為什麼那些貪污的人 笑起來這麼自信開朗
Youtube 連結:https://youtu.be/2uzsp2EOKr8
【文稿:曾增升 剪接:林仲倫 拍攝:曾增升 監製:陳志明】
最近有兩個案子的制度漏洞,引起大家對於貪汙治罪公平性的討論。一個是因為案子過了追溯期,悄悄返台、大宴賓客的朱婉清,以及法院判決定讞 入監服刑不久後,就申請外役監的林益世,今天讓我們透過這兩個 個案來了解一下,貪汙及外役監的現況。
2016年的11月21日,在海外逃亡的前中央廣播電台董事長朱婉清,悄悄地回到台灣,並在慶城街豪宅內宴客。朱婉清在2000年被指控任職央廣董事長期間,侵占公款,10月到案說明,否認犯行,檢方讓她以50萬元交保,也在交保當天,朱婉清連夜就買了頭等艙的單程機票去美國,一去就是十幾個年頭。
朱婉清當年在中央廣播電台公職內之貪瀆行為,是犯了貪汙治罪條例,檢察官也是用此條例將她傳訊,問題是,為什麼在她逃亡之後,卻以一般「侵佔罪」起訴?通緝時效只有十年,通緝加重四分之一之後總共12年6月,正因為如此,她才能在2016年回台囂張宴客,把當年貪汙的1660萬納入自己的口袋。
【專欄】朱婉清為何能回台囂擺? http://t.cn/EioSckW
朱婉清的誇張和囂張 http://t.cn/EioSnhm
連方瑀閨密朱婉清 躲過通緝時效悄悄返台 http://t.cn/EioCTAu
目前的貪汙治罪條例,對於由政府出資捐助設立的財團法人董事長,以及相關專任人員,在實務以及個案上,有規範上的漏洞,讓這些明明是政府派任的人員,在觸犯法令時,卻得以用相對較輕的罪名起訴。
因為以上種種因素,時代力量立委最近開始研擬,要對貪汙治罪條例第二條條文做修正,將原本的條文內容,再做強化。由政府出資捐助設立的財團法人董事長,以及相關專任人員,在政府編列預算補助的公共事務行為,都必須明確列入原本條文內所列定的公務員資格,以做為條文的強化,防止有心人士鑽漏洞,來逃避司法審判。
除了補足法律約束的職務範圍之外,今天還要跟大家談談另一個可以說是貪汙者最愛的制度漏洞,也就是外役監。
前行政院祕書長林益世,因為貪汙治罪條例被判刑定讞,入監服刑四個月後,就申請移轉到外役監獄。我們可以看到這些利用權力的高官,將自己原本應該要負的刑責,利用法律的漏洞來逃避、減少刑期。這也是為什麼外役監的受刑人,會被媒體報導說,日子過得很「爽」、工作輕鬆,配偶還可以來住,假日還可以回家看家人,根本就是在坐爽牢,而引發爭議。
涉貪案纏訟6年多 林益世今早發監執行 http://t.cn/Eioacje
林益世申請外役監沒過還要開庭 法官:您不方便了 http://t.cn/EioaQYV
什麼是外役監,簡單來說,外役監是一種較為開放、低度戒護的監獄類型。它沒有像一般監獄那樣的高牆圍繞,不會將受刑人整日的活動限制在室內。而且,「外役」指的就是在監獄外工作。外役監會讓受刑人在沒有監獄人員監視、也沒有上手銬腳鐐的情形下,在室外工作。另外只有外役監受刑人可以在國定假日回家看家人,實務上稱之為「返家探視」。不同刑期、不同累進處遇級別的受刑人允許返家探視的次數,從三個月一次到每個月一次不等。
外役監的原意是希望讓表現良好的受刑人逐步適應社會生活。但根據統計,外役監的受刑人確實有錢有勢的人較多。以2017年的數字來看,一般監獄中,貪汙治罪條例的受刑人比例只有0.8%。但在三個外役監裡,貪汙治罪條例的受刑人比例高達23.6%,是外役監裡比例最高的犯罪類型。
外役監還有一個讓罪犯最趨之若鶩的福利,那就是:在外役監服刑,可以大幅縮短刑期,最多可以每月縮短十六日,等於你坐牢一個月,可以縮短半個月的刑期,這也是為什麼常看見刑期未滿一半的官員或是政客,可以出獄的荒謬景象,這跟政府的反貪腐訴求,完全背道而馳。
所以時代力量也在草擬修正案,要對於外役監條例第四條,以及第十四條的條文做修正。其中對於第四條第三項的「圈悔實據」,提案修改成
「有具體事實、足認已承認犯行並誠心悔過」,將原本比較空泛的條文說法,改為比較實質的用語。
另外,對於累犯不得參加外役監遴選的規定,時代力量則是提案增加
「犯貪汙治罪條例之罪,或重大經濟犯罪,其依法應沒收或追徵之犯罪所得,尚未追回者」,不得參加遴選。
另外對於第十四條的條文內容,則是增加了「犯貪汙治罪條例之受刑人,不適用之」的內容,也就是希望可以將貪汙之人,排除在可縮短刑期的規定之外,以確保外役監不會變成貪官汙吏的樂園。
財團法人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監所小百科 https://www.jrf.org.tw/articles/1496
不滿「朱婉清案」當年判過輕 黃國昌呼籲修法:反貪污制度漏洞要修補 http://t.cn/Eioo7Nk
不讓朱婉清逍遙、林益世爽坐牢 時代力量要修法限制 http://t.cn/EiooHpd
國家每年都會編列大筆預算,去補助政府出資設立的社團法人,這些官派的董事長、專任人員,如果沒有盡到自己的職責義務,反而貪贓枉法,還利用法律的模糊地帶,明明是貪污,卻只用了一般的侵占罪名起訴,這樣的貪汙治罪條例,根本無法讓貪官汙吏受到該有的制裁。
另外,外役監原本是為了表現良好的受刑人研擬的條文,讓他們在比較長的刑期結束之前,可以因為表現良好而申請外役監獄,提前調適自己的心態,好面對日後出獄的生活。如果被那些有錢有勢的罪犯,拿來當做輕鬆服刑,以及縮短刑期的工具,這樣對於原本是希望幫助受刑人回歸生活的外役監,完全扭曲了原本的意義,也希望國家立法單位可以監督草案的修改進度,不要讓這些原本應該要用來保護國家法治、保護人民權益的法律條文,變成少數貪官污吏的樂園條款。
中央廣播電台董事長 在 黃國昌 Youtube 的最讚貼文
1. 我曾多次提醒司法院,政策推動必須開大門走大路、別搞黑箱操作。2011年馬政府執意推動「觀審制」,當時的司法院組成委員會時,對外昭告「沒有既定立場」。然而,委員會都還未作成結論,媒體已大篇幅報導「觀審制」的具體內容,根本是「先射箭、再畫靶」。
離譜的是,2017年司法院推動「參審制」,再度進行這種「先射箭、再畫靶」、「放消息、帶風向」的惡劣操作。
2. 關於「人民參與審判」的形式,日前有媒體報導司法院政策大轉彎,轉向陪審制。司法院馬上發聲明嚴詞否認。
我進一步詢問司法院:這是假新聞、還是司法院說謊?司法院葉麗霞副秘書長表示從未參與會議,無法回答。
3.我已多次質疑:前中央廣播電台董事長朱婉清侵占公款最後卻沒事,到底是誰在縱放貪污犯?
➡朱婉清被起訴後棄保潛逃美國,拖過十年追訴期間,法院給予「免訴」判決。請問法務部,當初是誰決定不上訴的?
➡中央廣播電台是政府出資、依法設立之公法上財團法人。請問法務部:朱婉清身為中央廣播電台的董事長,侵佔公款,是否「刑法上的公務員」?當初檢察官為何不以《貪污治罪條例》訴追?
今日已是第三度詢問法務部,沒想到法務部蔡清祥部長還是無法回答。我進一步要求部長承諾:法務部如果認為法規解釋上存有模糊空間,應立即推動修法,不能讓國家刑罰權開一個大漏洞,縱放貪污罪犯。
附註:
2019-3-18 這是假新聞、還是司法院說謊?
https://reurl.cc/Rq3Xe
2019-3-15 蘇貞昌內閣總質詢:司法改革的成效 蘇院長滿意嗎?
https://reurl.cc/4rVp3
2019-3-7 請問法務部:誰放了朱婉清?
https://reurl.cc/80mzj
2017-8-14 推動司改,可以不要和馬政府一樣墮落嗎?
https://reurl.cc/Vzb1Z
中央廣播電台董事長 在 黃國昌 Youtube 的最佳貼文
1.2016年5月蔡政府宣示推動司法改革的成效如何?根據2019年中正大學最新公布的調查:「高達80.9%民眾不滿意司法改革成效」。今日蘇貞昌院長也坦承對於成效不滿意。
2.蔡政府列為推動司改最重要的人民參與審判,目前政府力推「參審制」。然而,2011年時任民進黨主席蘇貞昌與民進黨黨團推動的則是「陪審制」。我進一步詢問:執政黨是否已改變立場?蘇院長並未正面回覆。
3.司改國是會議決議引進「人民檢察審查會」,讓社會大眾有權監督檢察官的權力行使。
從2017年初,前法務部長邱太三及現任部長蔡清祥,就不斷透過媒體宣示要推動。然而,到今日,不僅不見蹤影,法務部長蔡清祥連「草案能否在本會期送進立法院」都無法確定。
4.一個連續貪污詐財6年、貪污次數78次的議員,法院卻大幅減刑、還給予緩刑的恩典,根本不必坐牢。當時判決出爐,我馬上呼籲檢察官依法提起上訴。結果,不僅檢察署不理會,法務部還說「與法務部反貪污政策無違背」。蘇院長能接受嗎?政府不斷宣示反貪腐決心是在打假球嗎?
5.前中央廣播電台董事長朱婉清侵占公款最後卻沒事。當初朱婉清被起訴後棄保潛逃美國,十年追訴權過去,法院給予「免訴」判決。我發函質疑本案疑點,法務部卻完全不針對問題回答。
→檢察官為何以「業務侵占」輕罪起訴、適用較短追訴時效?
中央廣播電台由政府依法設立、經費來自政府。朱婉清身為中央廣播電台的董事長,侵佔公款,無論依刑法2005年修正前或修正後對「公務員」之定義,均該當「刑法上的公務員」,當初檢察官不以《貪污治罪條例》訴追,是在刻意縱放嗎?法院為免訴判決後,誰決定不上訴?這個責任可以不追究嗎?面對如此離譜的狀況,可以不積極採取改正作為嗎?
6.此外,許多人民關心重要司法改革法案,行政院一拖再拖,遲遲未送立法院審議。三年過去了,還有多少時間?可以讓人民看到具體作為嗎?
附註:
2019-3-7 請問法務部:誰放了朱婉清?
https://reurl.cc/80mzj
2018-12-13 司法及法制委員會:法務部喊改革 已經淪為放羊的小孩!
https://reurl.cc/97jqd
2018-12-05 司法及法制委員會:權貴犯罪逍遙遊 反貪腐淪為笑柄
https://reurl.cc/97j9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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