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iwan Squash 創辦人 Tina 她是我姊姊。
小時候我們一起在球場打球,直到現在我還在堅持這條路,而她也一直在後面當我的推手。
長大自己當教練了才發現,其實自己還滿勇敢的,原來不是每個運動員都是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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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轉自@Burtina Huang的文章
前言:
我掙扎了很久,決定把選手們不敢說的話,一次說清楚。因為如果連我這個不靠體育吃飯的人都不敢說了,我不知道還有誰敢說。
另外,如果各位看完,覺得我是針對少數協會主事者的攻擊,那也太抬舉這些少數者,而我也太自以為高尚了。在這樣的封閉獨佔的絕對權力下,沒有人能夠維持幾十年不腐敗,所以我說針對少數權力者的批評是過於自以為高尚;在接二連三各領域的國家代表選手站出來為體育改革發聲,他們賭上一輩子,如只是為了讓少數權力者感到難堪一些,那也太抬舉協會主事者了,這些人不值得國手們再賠上任何一分一毫的希望。
在體育圈裡,尤其是競技項目,本來就沒有所謂的人人有獎。體育的本質就存在著競爭,我們追求的是公平的競爭,靠的是實力而不是關係,才有可能真正提升台灣競技運動的品質,走向國際。當選手赤裸裸的面對競技場,而背後的協會卻不用面對任何的競爭、批判 ,這制度的本質上就是錯的。那麼多選手倒下了,他們犧牲自己,要的是制度的翻轉,回歸運動的本質。
最後,以下言論,都只代表我個人。我個人願意全權負責。
前壁球國手 Taiwan Squash發起人 黃暐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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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什麼台灣體育需要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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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運動發展不起來之各項運動協會獨佔、封閉、缺乏競爭力:
台灣各個運動項目的頂尖運動員,往往缺乏該項運動所需的專業訓練資源,許多運動員甚至沒有被適當的對待,因為主導該項運動的協會,是由體育圈內與政治利益掛鉤的少數人主持,而且長期獨佔該項協會主導權,既沒有輪替,也無法制衡。
以游泳項目為例,台灣所有國手的訓練中心位於高雄左營(國家運動訓練中心,簡稱左訓)沒有游泳池,全台灣也沒有一座專業的逆水池供頂尖選手訓練,更不用說,前次世大運比賽泳池還蓋錯規格。諸如此類宛如外行主導的離譜事件,不只在游泳項目,而是台灣各項運動中普遍存在的現象:期待人治,而非法治。(阿我們不是民主國家捏?)
台灣在今年出了一位世界第一的羽球選手戴資穎,站到運動員最高峰的她,第一個反應竟是球衣不合身。賽事期間,她的袖子都必須反折偽裝成無袖,褲管捲或不捲都不對。羽球協會事後發表了回應聲明:往後會量身訂做戴小姐的球衣。事實是,台灣的國手們要穿完全合身的球衣需要點運氣,難怪羽球協會認為這位世界第一很難伺候,光看體育圈內大老們都紛紛表示教練和球員在此事件中也有責任就不難看出他們的思維。出問題了才改口球員應該事前主動反應問題,但會主動反應問題的選手,往往爬不到世界第一就先被取消國手資格或是逼得黯然退出體育圈。
其實,這些只不過是冰山的一角。在我的壁球選手生涯中,20年來,可不只沒有合身的球衣,運動的本質從來就不被重視。出國比賽,與壁球完全無關的某某老師會跟著上飛機,這些神秘的圈外人與協會高層,從不避諱談論要到哪吃喝玩樂,下了飛機就再也不見人影,只會留下一位倒霉的領隊帶著我們吃、住、比賽。一下飛機,通常隔天就比賽,沒時間熟悉球場是常態。即使我們擠出時間主動反應想要練球,也要看管理方的態度。吃和睡不是重點,但卻是選手比賽期間最容易影響身心狀態的一環。年輕球員曾經出國每天都到同一個餐廳只能選同樣的餐,而我卻遇過一次,在隔天一早全隊都要比賽的前一晚,協會秘書長帶選手們去吃六星級buffet吃到半夜,當下不知該開心還是難過。受傷第一時間連冰塊都不知道去哪拿,隨隊防護員是頂級夢幻奢望。沒有專業資源,選手們只好團結,但在隊友中場休息時給予建議,很可能被冠上藐視教練的罪名。反觀日本隊的協會秘書長在球員中場休息時幫忙遞冰塊、教練站在一旁讓更有實力的世界級好手給予隊友指導,香港隊在前一晚教練與選手會研究明天對手情報,在爭執中討論出適當的戰略。我以為那只是因為壁球在台灣是冷門才沒有這樣的「專業」,直到排球選手黃培閎也跳出來指稱排球選手也從來沒有過這樣的基本支援。
2016年台灣舉辦亞洲盃壁球錦標賽,台灣的年輕選手們被要求到場,在每場比賽中場休息時幫忙擦拭比賽場地,整整四天沒有任何薪水,沒辦法認真觀摩球賽,因為這些「清潔人員」必須躲在球場後方,總不能與觀眾搶位置吧!?!台灣有四男、四女參賽,比賽前一天到了飯店才拿到球衣,長褲褲管沒有一人是不落地的。賽事期間某天男子組比完賽等不到放飯,被要求吃中午工作人員剩的便當,大家怕隔天腸胃不爭氣,便自掏腰包買晚餐,必須請示核准離開飯店用餐。女子組在比賽前一天到球場練習,熟悉比賽場地,到了現場卻發現沒有規劃我們練習的時間。當時馬來西亞的女子隊正在練習,好心分我們一個場地,他們說他們已經來練習了四次,比賽前一晚不用練太累也好,而明明我們才是地主隊啊。到了比賽最後一天,冠亞賽事的觀眾席臨時拒絕所有球迷入場,僅供協會認可的VIP,引發觀眾與工作人員衝突。保留的VIP位最後根本沒人坐,協會只好要求工作人員和外國選手都上看台湊人數。少數的球迷擠在球場兩側狹小的走道上,剩下的多數只能爬到運動中心的二樓隔著玻璃窗看著無聲的比賽,不知道比分、聽不見判決、看不清楚選手。這個賽事花了八百萬台幣,協會網站寫著推廣壁球,卻拒絕遠道而來的球迷進入現場。事後球迷發起連署向體育署和中華民國壁球協會申述,全部石沈大海,至今沒有任何回音。
這些都只是賽事期間,非賽事期間呢?選手們完全感受不到中央協會的存在。假如你感受到協會的存在,那可能是最不幸的幸運:恭喜你榮獲協會重點培育選手。很快地,在台灣的環境下你會感受到自己的進步有限,外面的世界很大,其他國家選手的訓練好專業,他們對戰術、技巧的認知總是不斷嘗試突破,你也希望國家的錢可以用在刀口、可以讓選手們的實力更突破。這些建議即便再卑微,也很難不被貼標籤,所以聰明的你會選擇沈默,得到學校保送資格或是坐穩國手位置就好,台灣第一,可能是永遠世界的最尾巴。如果你真的想要打好球,更上一層樓,只有與協會撕破臉自掏腰包出國闖一闖,賭上自己的一輩子,面對絕對的孤獨。孤獨到有一天,你即便靠實力選上國手(啊!選拔的過程還不讓大家公開錄影),即便你很可能會為國爭取到一面獎牌,協會也能不讓你出賽,就像旅美擊劍選手蔡曉晴想要自費披上國家隊的球衣上場,被協會以「不能讓外界以為我們以財力選拔選手」為由,剝奪你的機會。
台灣頂尖的運動員只能在這個環境下,沒有專業的訓練資源,還要懂得陪笑、懂得沈默、懂得委婉。也難怪盧彥勳說,他不希望自己的孩子踏上網球選手這條路:「我覺得這是一個受人尊重、尊敬,特別在國外,的一個項目、一個職業,我也是這樣過來的,但是從我的口中我卻不願意讓我的小孩,以後變成我同樣的職業。」...「明明道路就已經是石頭路了,你還要在道路上放一大堆的針、刺,然後讓他們踏在上面嗎?」他說的委婉,圈外人又聽得懂多少?這是台灣運動員最堅毅、寂靜的求救。
台灣運動員的遭遇和我們有什麼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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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你繳稅嗎?
教育部體育署每年都會撥款給各項運動協會,外交部也會補助各項運動協會於台舉辦國際賽事,然而這些人民的納稅錢去哪裡?怎麼用?沒人知道。
2.要發展文化軟實力嗎?
當我們批評金錢外交無用,每次出國遇到路人還是傻傻分不清台灣與泰國。一位傑出的運動員,卻能很輕易地把台灣推銷至海外,例如林書豪讓許多人認識台灣,即使他是美國籍的球員。我們在各領域都需要台灣之光,但我們投資了什麼?你看看韓國每年投資多少經費在文化休閒產業咧~
3.我們口中的「台灣之光」,被怎麼養成?
國家代表運動員(國手)與協會間的權力不對等,如遭遇不當對待卻完全無申述管道,同時國手與協會非傭聘關係,也無合約保障,更沒有為其權益發聲的團體,大部份參與賽事更沒有保險。他們是無聲的。而我們卻寄望這樣被對待的人能夠在國際上發光發熱,成為台灣之光。
4.最後,你看球賽嗎?
我們受夠中華隊一直輸球。
如果台灣體育需要改革,怎麼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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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開放協會供民眾參與入會,禁止單項協會近親繁殖(三等親內不得同時擔任理監事)、理事長與秘書長防弊條款,立法委員不得兼任理事長、法案三讀後各單項協會半年內改選。
2.要求協會財務公開透明。
3.保障選手理事席次,不得少於全體理事總額五分之一。
其他國民體育法改革內容– 引述 黃國書 立委臉書:
1.長期被詬病的體育課借課問題,以附帶決議方式要求未來要進行課責。
2.於條文中新增體育班選手須有出賽限制、加強生涯輔導文字,保護體育班學生選手生涯 ,完善生涯規劃。
3.出場費、零用金制度入法,增設戴資穎條款(選手權益保障與申訴仲裁制度)。
4.將短期失能文字加入國家代表隊保險制度。
5.長期被詬病的協會壟斷的裁判、教練授證制度,由體育署做直接監督。
6.落實開放民眾入會精神,保障選手權益,規範選手理事須達五分之一以上,團體會員不 超過二分之一。
7.以附帶決議要求未來體育署協會考評應納入民眾評分、協會劣跡、選手權益受損等項目 ,避免與社會主觀認知脫節。
反方說詞1:開放協會給一般民眾參與,怎能維持協會的專業?
現在的協會就是沒有專業性,更沒有心。有心,人人都是食神。何況,我不認為一般路人會想繳年費參與協會會務,沒有半點了解就花時間、金錢在這裡實在說不過去。有私利、有企圖、有激情都好,大亂鬥也比少數人獨佔要好,至少有競爭。
反方說詞2:政府介入協會運作,違反奧運憲章,會害台灣失去國際資格。
可能體育圈大老的英文真的不太好(誤),協會確實應該獨立運作,政治不干預體育,但不能只拿這部分來講,卻沒有說國際奧會大喊運動員應為運動的主體,鼓勵各項運動協會成立運動員委員會,推廣運動並對社會大眾建立誠信的最佳表現便是開放、透明。更何況,奧運憲章找半天,也只有『舊版、1997年版的奧運憲章中的第四章第九款。其條文的主要精神,是「任何對於該國奧會以及相關協會有傷害的介入,國際奧會有權利對該國行使禁止權」。但是在新版、2015年的奧運憲章中,已經將第四章第九款的兩項說明條款拿掉,也就是現行條文變成,「任何對於該國奧會有傷害的介入,國際奧會有權利對該國行使禁止權」。對照舊版,新版的條文中,已經將協會的部分刪除,僅對於奧會有保護條款的規定。』–引述自體育改革聯會
目前改革的進度到哪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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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體法初審已經在今年5月2日通過了,卻在26日『立法會本會期最後一次進行大院院會時,從去年12月開始進行的修法過程中,從未參與審查過程,也未曾召開公聽會的親民黨,第一次出聲竟然就要求將國體法從二、三讀程序拉下,進行黨團協商。這次立法院將會加開三次臨時會,時間分別是6/12-7/4、7/10-7/21、第三次臨時會最快是8/21開始。第一次臨時會由於尚有年金改革、前瞻建設條例兩大議題,很可能無暇處理國體法二、三讀,因此最有可能在7月中的第二次臨時會,才能完成國體法最後修法程序。』–引述自 體育改革聯會
我想支持台灣體育改革,該怎麼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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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論你是運動迷還是選手,想要支持體育改革,請加入連署:
http://votionary.com/FGT/
勾選你想加入的單項運動協會,等待國體法修正三讀通過,一起加入協會吧!政治不能介入體育,政府不能干預協會運作,需要你我參與才能真正落實改革。
https://www.facebook.com/FairGameTAIWAN/videos/1340775702707092/
中華民國仲裁協會秘書長 在 民意論壇:聯合報。世界日報。udn tv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聯合筆記/千里雖遙 絕不「之外」
2016-10-03 03:28 聯合報 謝邦振
監察院一項調查指出,南海仲裁案衝擊台灣漁民在我太平島附近200浬經濟海域內捕魚的權利;而日本政府主張沖之鳥為一島嶼,亦影響我漁民在「沖之鳥礁」附近公海捕魚之權益,亟待農委會及相關部會研謀對策。圖為泊在太平島碼頭的我國籍漁船。圖/海巡署提供
二十年來,台灣宣稱要做海洋國家。海洋國家一定海平線為起點,雄心壯志在遠外。台灣,做到了嗎?
沖之鳥捕漁糾紛,漁民吃虧,政府軟弱,讓國人發冷。沖之鳥礁不遠,但漁民心理距政府遠極了。
南海仲裁案莫名其妙判定太平島是礁,政府一樣發表不痛不癢官話。屏東的漁民、船東立刻組織了五艘赴太平島護主權的船隊,一時千里之外的南疆又離我們那麼近。
漁民不惜一切「悍」衛漁場、主權,並不想隨著政府跟著老美的腳步走。
美國暗助菲律賓,為了中菲黃岩島糾紛,支持導演了一場南海仲裁案,仲裁結果竟讓所有南沙的島、礁都沉為礁石,不得擁有經濟專屬海域、大陸棚,老美則可享公海自由航行權,來去自如,攫取最高戰略利益。
台灣能做什麼?沖之鳥是島,日本堅持二百浬經濟海域,要進去捕漁還得他們同意,動不動就把我們漁民抓起來、罰保釋金。
拖了好久,亞東關係協會秘書長蔡明耀才說,台日海洋事務合作對話,應該「快了」,會要求日方歸還漁民保釋金,也會將「沖之鳥海域漁民作業」列入對話,如此氣弱。而日本則仍堅持沖之鳥是「島」。
一味向美日靠攏,這兩個大國都不會把台灣放在眼裡。
你不爭,我要奪—南海角逐,越南、菲律賓都是如此;你爭,我還是要奪,日本對釣魚臺、沖之鳥二百浬海域永遠強橫。
釣魚臺與沖之鳥漁獲權,靠談判,時好時壞,由不得我。但南海的太平島不一樣,自始就由我占領,未曾間斷。
中華民國政府內戰時也還收復南海諸島礁,畫下了十一段U形線,更成為中共九段線的張本,其渚碧礁、永暑礁填海造陸,老美想方設法要把她打成「低潮高地」,使其不享經濟海域、大陸架,中共就是狠不讓。
南海風雲再起,我們不能不關心我們千里之外的島,要讓它堅強永固,不容聲索,無畏主張經濟海域。
南海諸島礁、海洋資源爭奪戰始末,守疆艱辛,歷任總統如何庚續經營太平島,斷絕覬覦?我們都有必要知道,聯合報熱血的編採團隊編纂了《南海危機—不能失去的主權》這本書,就是希望國人了解南海,精神武裝,更有護島意志。
海洋雄心、外交談判、實力巡弋,政府豈可或忘。我們直誓:太平島,雖千里遙遠,但絕不「之外」。
中華民國仲裁協會秘書長 在 徐永明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105.9.26 體育協會制度改革公聽會 發言摘要
依發言順序紀錄摘要:
謝子龍(謝淑薇父親)認為,奧委會的辦法若要改變,應要提早讓大家知道制度有在改,而且應該要讓選手自己有機會去表達意見。單項協會目前的會員制度是很大的敗筆,體會協會裡應該要有運動專長的選手會員。
趙子維(棒球球員工會辦公室主任兼發言人)表示,中華職棒一直沒有為球員權益去發聲,單項協會對台灣運動確實影響很大。棒球工會出幾項建議,包括會計師簽核協會財務報表、各項單項協會的理事長的熱忱遠比專業還要重要、各項協會所擁有出賽權益也應盡到最高責任、運動產業化、成立新的運動員輔導機構。
林佳和(政大法律系副教授)指出,單項協會是人民團體,從事私人活動,但所做事情卻對國家有重要意義,所以各國都會特殊化。林教授認為,台灣的人民團體法在國際上是極度落伍的制度,應該要跳脫「人團法」,用行政指導符合國際標準規範,可參考國際奧委會制定透明決策過程、財務會計準則、符合國際規範標準審查、財務公開、倫理與遵法規範。
謝富凱(律師)表示,體育協會和選手、國家代表隊的關係並不明確,目前是沒有爭端解決的辦法,應對運動員個人權益與為國爭光之公益目的做相互權衡,謝律師提出是否可以針對體育團體性質特殊性質考慮訂定體育團體專法,在過程中可以參考人民團體法的精神。
石明謹(足球球評)認為,從過去的歷史因素下來看,是國家為了爭取能見度而大幅介入體育組織。但現今協會在財務上不夠透明,沒有透過會計師稽核,球員在協會裡面是採用代議士制度,很多由理事長指定的,新的會員進來要經過審核時,那改革的聲音就進不來。相較於日本,他們的做法是開放全會員選出監察員代表,並建立定型化契約來對球員保險和待遇保障。
李孝悌(體育大學通識教育中心助理教授)表示,我國長久以來都有「奪牌主義」思維,也就是能得獎國家才補助,然而運動選手的「運動權利」國家卻一直忽略。李教授提議,可透過行政命令把法治規範補足,且應該輔導運動員組產業工會,可以考慮先不分運動項目組一個跨單項運動領域的勞工工會,另外應可以將仲裁機制作為法院訴訟前程序。
徐元春(《夢想的角落》出品人、資深媒體人)表示,介紹《夢想的角落》紀錄片內容,認為排球運動缺乏訓練教練及防護員,女排在國際賽事有傳統,男排也有取得好名次,不要把運動員當成比賽的工具。
張祐銓(《夢想的角落》導演)認為,目前有法有制度,但實行表現非常差,而且理事名單、會員名單查不到,開這些會的人都是同一批人。他指出,日本排協不但有詳盡的預算報告、決算報告,還有強化委員、情蒐人員,也具備好的訓練效率。
徐正賢(台灣運動產業協會理事長)認為,這次公聽會對台灣運動產的幫助很小,他認為協會和體育署應該要換人,改選年輕化,協會的精神應該是服務,目前在溝通能力、募資能力都太弱了,未來要加強專業化、制度化及國際化。
白光哲(中華民國大專院校系際運動聯盟理事長)表示,改革要換人,但協會真的沒有能力,應改革開放成更加透明,採取全會員制度,協會沒有想到觀眾和支持者,所以沒有落實推廣,因此運動應視為產業來發展。
蔡柏文(台灣棒球改革聯盟發言人)表示,過去一直產生「徵招」的問題,迫使選手要聽他們的,然而球員沒有在棒協底下擔任會員過,國家不斷讓協會把持大量資源,卻不需要交代任何事情,推展費用名目不清,應該開放全會員參與。
針對來賓發言,體育署的回應:
體育署競技運動組組長洪志昌回應,利害關係人迴避原、選訓原則、仲裁機制等都會在國民體育會納入,這部分時間點或許會比較冗長,十月要送到行政院。至於協會輔導考核這部分,將朝向組織的開放化、增加團體會員、開放全會員制。
而財務透明化的部分,先說明體育署補助沒有用到協會的人事費用上,將來會要求會計師稽核財務資訊,並在本署網站設立專區來公告。洪組長表示,國內各單項運動產業發展仍有努力空間,各先進的意見都會納入改革修法方向。
Q&A時間:
徐正賢及石明謹表示,體育署說補助費用沒有用在人事費是公然說謊。徐正賢指出,寶和公司跟網協要行政費用不能講、都沒有拿,但私下都有拿。他認為產業應該是經濟部管,體育署根本沒辦法做運動產業的事。石明謹認為重點不在補助什麼內容,而是要公開。
白光哲理事長認為現在都是補助思維,所以只要做到補助要求標準就好,不會多做。而且秘書長是重要的的角色,如果祕書長不換將難以改革。另外,企業五百人以上要聘用一位防護員的政策很失敗,體育班的政策也是台灣的毒瘤。新北市三重體育會秘書長則認為,體育署的政策不明,單項組織協會組織要改革。
李孝悌教授則表示,選手的想法真的很重要,但涉及到自身權利時比較不會自己站出來,之後公聽會應該要試著邀請選手來談。
總結:
林昶佐委員總結,體育署有修法版本,未來時代力量也會提出版本,請大家持續關注。徐永明委員,運動產業是社會發展趨勢,運動對社會的號召力是很強的,體育署的看法應該要更宏寬,不只是法律,體育署在教育部下的編制也是限制。
中華民國仲裁協會秘書長 在 中華民國仲裁協會 - Facebook 的推薦與評價
4月7日本會黃榮章理事、陳世杰秘書長與高雄辦事處羅雪如主任共同拜會國立成功大學EMBA林執行長軒竹,介紹仲裁制度。 仲裁制度的特性-和諧、保密、經濟、具執行力、專家判斷 ... ... <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