腦子是個好東西,
希望每個立委都能有!
羞恥心是個重要器官,
希望民進黨要能有。
敬告民進黨和王定宇
我不但當過評選委員,還是評選會議的主席。
廢話,因為我當時是機關代表、是公務人員,我局裡的標案,我主持評審委員會議,「不但名正而且言順」。
如果這樣叫有爭議,全台灣的公務同仁,有參加過標案評選的,都該出來吐你們口水。
眾所皆知,
我是先在市府擔任公務工作八年,離職3年後才從政。
而我在公部門服務的十幾年間,「從未」加入任何政黨。
請問我擔任公職期間,我所服務局處的標案,我是主任祕書,因職務擔任評審,有什麼不對?
#我代表的是政府機關,我當時沒有黨籍,主持的標案裡面,得標的業者也「沒有一個」是我的家人或舊故;而我離開市府以後,也沒到任何一個業者的公司任職。
#但李厚慶代表誰?
#張仲傑又代表誰?
#你們民進黨都把標案給了誰?
太太、兒子、女兒、女婿、朋友、側翼~誰都敢給
一人得道,九族富貴!
我離開政府公職之後,因為自認沒有公務的身份,再也不曾擔任評審;也婉拒同仁要將我提報進工程會採購評選委員資料庫的好意。
不在其位,不謀其政;
人在其位,良心從政。
民進黨習慣口水亂噴,但也要稍微把狀況搞清楚,不要凸顯自己的無知跟無恥。
而王定宇立委當了這麼多年,如果還不懂採購法的規定,還不懂什麼叫 #利益迴避?
王定宇和蘇震清有什麼兩樣?#也就是個草包和亂噴口水的「立委」
#皮繃緊點
「評選委員依據政府採購法規定辦理評選事務,係刑法第10條第2項第1款所稱依法令從事於公共事務,而具有法定職務權限之人員,為該條所定公務員之適用範圍。評選過程如涉及不法,#適用刑法及貪污治罪條例之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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