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為「#大新竹合併」的支持者,我從智堅市長今天早上的談話中總結幾點「#對合併有利」的策略及思考:
1. 合併且升格。林智堅市長昨天只提到合併,今天加碼支持「#合併且升格」,跟我昨天的論述一致,楊縣長也支持。可見「合併且升格」漸形成共識,為大新竹合併增加誘因,提高勝率。
2. 根據地方制度法第四條,升格的條件「#人口聚居達一百二十五萬人以上,且在政治、經濟、文化及都會區域發展上,有特殊需要之地區得設直轄市。」我昨天所提,加上綜合昨天各方意見,新竹縣市升格已經有應對之道:
(1) 根據「#人流地圖」(註二)(該地區的電信使用人口,比設籍人數更真實顯現該地區生活人數),目前新竹縣市平日「日間」人口有122萬,「夜間」人口更已達127萬,#人口實際上符合升級標準。
(2) #創稅能力驚人。109年度新竹縣市總和稅收1920億,是台灣大創稅區,比六都中兩個直轄市(台南市、桃園市)創的稅還多,它的經濟重要性跟戰略價值很符合「在政治、經濟、文化及都會區域發展上,有特殊需要之地區得設直轄市。」專案處理的條件。(註三)
3. 市長提到希望在他剩餘任期內積極推動大新竹合併。#合併升格有可能在一年多內實現嗎?除了向中央爭取之外,#新竹人的民意流向將是合併的最大基礎。除了昨天我倡議的公投手段之外,倡議,討論,多元意見越多越好。位置剛好在 #縣市中間的園區產業界企業主跟上班族,對於合併議題最為敏感也最切身相關,更應該趁此機會大聲表達意見。
👉跳脫選舉思考,才顯現出城市治理格局。
作為在地新竹人,更盼望看到新竹未來發展有條康莊大道。
#大新竹合併是進步價值,#我支持對新竹未來好的正確的事!👍
#大新竹合併 #合併升格 #凝聚共識
(註一)『全國法規資料庫』地方制度法第四條
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Single.aspx?pcode=A0040003&flno=4
(註二)「台灣人流地圖」https://kiang.github.io/tw_people_flow/。
可以清楚看出那些區實際人口比設籍人口多(人口流入區),哪些區實際人口比設籍人口少(人口流出區)。
(註三)新竹縣市創稅能力驚人,卻每年只有一百多億統籌分配款,大概佔中央統籌分配款4%(竹縣2+竹市2%),反觀六都囊括統籌分配款七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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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同學注意喔!有關民總及地方制度法修法條文
中華民國 104 年 5 月 26 日立法院第 8 屆第 7 會期第 13 次會議通過(公報初稿資料,正確條文以總統公布之條文為準)
修正民法總則編第十條條文
第 十 條 失蹤人失蹤後,未受死亡宣告前,其財產之管理,除其他法律另有規定者外,依家事事件法之規定。
中華民國 104 年 5 月 29 日立法院第 8 屆第 7 會期第 14 次會議通過(公報初稿資料,正確條文以總統公布之條文為準)
修正地方制度法第四條條文
第 四 條 人口聚居達一百二十五萬人以上,且在政治、經濟、文化及都會區域發展上,有特殊需要之地區得設直轄市。
縣人口聚居達二百萬人以上,未改制為直轄市前,於第三十四
條、第五十四條、第五十五條、第六十二條、第六十六條、第六十七條及其他法律關於直轄市之規定,準用之。
人口聚居達五十萬人以上未滿一百二十五萬人,且在政治、經
濟及文化上地位重要之地區,得設市。
人口聚居達十萬人以上未滿五十萬人,且工商發達、自治財源
充裕、交通便利及公共設施完全之地區,得設縣轄市。
本法施行前已設之直轄市、市及縣轄市,得不適用第一項、第
三項及第四項之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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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 104 年 5 月 26 日立法院第 8 屆第 7 會期第 13 次會議通過(公報初稿資料,正確條文以總統公布之條文為準)
修正民法總則編第十條條文
第 十 條 失蹤人失蹤後,未受死亡宣告前,其財產之管理,除其他法律另有規定者外,依家事事件法之規定。
中華民國 104 年 5 月 29 日立法院第 8 屆第 7 會期第 14 次會議通過(公報初稿資料,正確條文以總統公布之條文為準)
修正地方制度法第四條條文
第 四 條 人口聚居達一百二十五萬人以上,且在政治、經濟、文化及都會區域發展上,有特殊需要之地區得設直轄市。
縣人口聚居達二百萬人以上,未改制為直轄市前,於第三十四
條、第五十四條、第五十五條、第六十二條、第六十六條、第六十七條及其他法律關於直轄市之規定,準用之。
人口聚居達五十萬人以上未滿一百二十五萬人,且在政治、經
濟及文化上地位重要之地區,得設市。
人口聚居達十萬人以上未滿五十萬人,且工商發達、自治財源
充裕、交通便利及公共設施完全之地區,得設縣轄市。
本法施行前已設之直轄市、市及縣轄市,得不適用第一項、第
三項及第四項之規定。
人口聚居達一百二十五萬人以上 在 Re: [問卦] 台南哪一點像直轄市啊? PTT推薦- Gossiping 的推薦與評價
直轄市設立: 人口聚居達一百二十五萬人以上,且在政治、經濟、文化及都會區域發展上,有特殊需要之地區得設直轄市不過這邊一直洗台南不是直轄市也不是第一次了. ... <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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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代力量反對這樣倉促決定的政治升格,縣市合併升格,不只是為人口門檻問題 ... 地方制度法(88年1月25日)第4條人口聚居達一百二十五萬人以上,且在 ... ... <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