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日起,只要雇主透過公立就業服務機構求才成功並滿足相關條件,勞雇雙方就能透過 #安穩僱用計畫 領取獎助哦!
📌申請對象
■雇主:向公立就業服務機構辦理求才登記之就業保險投保單位
不包括實施減班休息或大量解僱之單位:
(1) 民營事業單位
(2) 私立學校
(3) 依人民團體法或其他法令設立之團體。但不包括政治團體及政黨
■勞工:向公立就業服務機構辦理求職登記,並於開立僱用獎助及就業獎勵推介卡之日時,未參加就業保險或勞工保險者
📌獎助或津貼標準
■雇主:僱用獎助最高3萬元
■勞工:就業獎勵最高2萬元
連續僱用/就業滿30日以上
未達2或4個月者,按僱用或受僱期間月數比例發給。
📌申請期限
即日起至9月30日前經公立就業服務機構職缺推介與媒合並完成僱用加保
📌申請管道:
(1) 實體通路:公立就業服務機構
(2) 虛擬通路:台灣就業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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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團體法 在 李姓中壢選民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蔡政府以「轉型正義」之名進行政治清算工程,從立法院訂定不當黨產條例、促轉條例、政黨法,修訂人民團體法等開始;接著透過黨產會、促轉會、內政部等行政部門全面追殺;然後藉由阻絕藍營尋求司法救濟,完成最後一塊拼圖。從提名多位支持「討黨產」大法官,到蔡總統表姊夫吳明鴻出任最高行政法院院長,再到邢泰釗領軍起訴馬英九後,旋即升任高檢署檢察長,這些都讓外界產生「司法政治化」的疑慮。只是這個以「民主進步」為名的執政黨,把三權制衡的民主原則,變成立法鋪路、行政濫權,現在如果連司法也成圍事的威權政治,無疑是扯掉其創黨價值的最後遮羞布。三中案的判決結果,恐怕也將是驗證民主法治最後一道防線能否守住的重要指標了。>
台北地檢署重新偵辦「三中案」,台北地方法院將於十月廿七日宣判;日前的最後一次辯論庭,檢察官建請法院對前總統馬英九等人從重量刑。馬英九卸任總統後便遭上百官司追殺,國民黨也因黨產遭清算而訟案纏身。但司法機關如此政治化,等於扯掉了蔡政府「民主進步」的最後一條遮羞布!
北檢偵辦三中案,一開始就充滿爭議。三中案早就在二○一四年即由特偵組無罪簽結,二○一六年民進黨重掌政權,便以「特偵組簽結並無約束效力」、「黨產會舉發」、「新增國民黨舊中央黨部案」以及「掌握新事證」等理由,重起爐灶。但與其說是「重啟調查」,外界看來卻像政治與司法「套招」結果。
而在偵辦過程中,更是政治意圖明顯。在當時北檢檢察長邢泰釗領軍下,北檢以空前的人力、物力投入偵辦,甚至挑選特定媒體揭露辦案進度和錄音光碟譯文,看來像透過輿論將焦點從司法攻防轉移到政治聲討。
後來北檢的起訴書,更是集想像、牽強、泛政治道德以及「未來法律感」之大成。如國民黨為符合廣電法「黨政軍退出媒體」規定出售三中,起訴書說是「營造馬英九及國民黨正面形象」;當時尚未訂定不當黨產條例,起訴書卻說三中等是「性質屬未來依法應歸還國家之準國家資產」。難怪馬英九無法接受檢方對他的「非常規起訴」。可以說,早在重啟偵查前,北檢就準備要入人於罪了。
最後一次辯論庭,檢察官要求對馬英九等人「從重量刑」,「沒收犯罪所得」;但北檢根本查不出馬英九有何「犯罪所得」;而從重量刑理由,則是被告「預置安排鉅額訴訟救助費用」、「找律師演練訴訟避罪之詞,開串證大會」。但中華民國是法治國家,被告為己辯護、聘請律師乃至釐清法律攻防,都是基本司法人權,怎會成「態度不佳」理由?難道北檢認為,所有被告都應放棄聘請律師,甚至對莫須有指控俯首認罪,才是「態度良好」?
除馬英九的三中案即將宣判,蔡政府透過司法手段清算國民黨和「親藍團體」,也到緊鑼密鼓階段。被黨產會認定是「國民黨附隨組織」的中華救助總會和婦聯會,資產被移轉國有的停止執行案,都遭最高行政法院「逕為裁判」廢棄。最高行顯已做出政治選擇,包括國民黨、婦聯會、救總、中廣等多起案件,前景實難樂觀。
聯合報社論/司法如此政治,扯掉了蔡政府的遮羞布
https://udn.com/news/story/7338/5672874
人民團體法 在 台灣民眾黨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東京奧運開幕至今,台灣已收獲6面獎牌,創下歷屆最佳成績,然而台灣對運動競技選手的保障、培育資源依舊不足。政府不能只在奪牌時大喊「台灣之光」沾光,更該重視基層運動科學培訓與體制上的種種問題,讓運動員安心訓練、出賽,也才能培育更多選手站上世界舞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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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與其編列巨額獎金,更應深化運動科學
我們固然支持國光獎金制度,但若相對也能投入更多資源促成整體訓練品質的進步,不僅能幫助更多選手取得國際競賽門票,更能厚植體育實力與運動風氣。
運動科學化訓練、運動醫學專業化已是國際趨勢,目前台灣沒有符合國際水準的運動科學實作環境,運動科學師資也不足,政府部會相關經費不能再缺乏長遠政策規劃,應紮實地投入運動科學化訓練、運動醫學人才、師資培育等,主管競技運動的單位也應建立專業運動科學的教練師資培訓系統,讓台灣運動培育與世界接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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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展運動醫學,真正幫助基層運動員
運動醫學和運動科學能夠協助教練針對不同年齡層的選手訂定不同訓練處方,一方面預防運動傷害,一方面確保運動員提升能力。例如在2017年台北世大運時,北市府便組了包含骨科醫師、營養師、防護員等專業的運動醫學團隊來協助選手,最後也獲得相當亮眼的成績。
然而台灣目前僅有國訓中心、高等教育機構、以及少數私人捐助的民間協會擁有相關資源,國家預算應該投入在運動醫學團隊及師資培育,從根本建立選手從小到大的優良訓練環境,才能讓整體選手提升實力,創造更多進入國際舞台的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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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落實體育改革,讓選手無後顧之憂
國際奧運憲章裡表明「各國政府不得干涉奧委會」,讓主管機關能監督力道有限,加上只適用規範密度極低的人民團體法,導致各體育協會被特定人士、群體把持,形成所謂的封閉體系。雖然在體育改革的呼聲下,2017年修正《國民體育法》,希望能打破各協會的封閉與私有化現象,卻出現人頭會員、灌票等弊端,政府必須真正落實體育改革,選手才能無後顧之憂地安心出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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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一張獎牌的背後,都是運動員努力不懈訓練的成果,除了編列高額獎金、在奪牌的風光時刻錦上添花外,政府更應從體制面出發,妥善規劃相關預算,深耕落實運動訓練科學化、運動醫學專業化到各個競技層級,才能真正協助基層運動員茁壯,培養更多好手為台灣爭光。
#民眾黨
#台灣民眾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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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團體法 在 志祺七七 X 圖文不符 Youtube 的最佳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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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 #成年
00:00 前導
01:18「一次在三大社群平台曝光的業配方案」廣告段落
02:17 20歲成年的民法有什麼問題?
03:50 18歲就成年,會怎樣嗎?
05:35 太早就成年,不好吧?
07:07 我們的觀點
09:18 提問
09:39 結尾
【 製作團隊 】
|企劃:冰鱸
|腳本:冰鱸
|編輯:土龍
|剪輯後製:Pookie
|剪輯助理:珊珊、歆雅
|演出:志祺
——
【 本集參考資料 】
→民法:https://bit.ly/3qEiY02
→ 中華民國刑法 :https://bit.ly/3sH0bCY
→中華民國憲法:https://bit.ly/39GVsZ6
→「民法成年年齡門檻應否調降」公聽會報告: https://bit.ly/2KwHH71
→立法院第 10 屆第 1 會期司法及法制委員會第 21 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https://bit.ly/35ZDGiK
→立法院第 10 屆第 2 會期司法及法制委員會第 15 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https://bit.ly/3qBm0Sr
→立院三讀 民法成年下修為18歲112年施行:https://bit.ly/3qCSZpu
→成年擬降為18歲 法務部:可獨立辦門號租房:https://bit.ly/3nYjRyr
→配合下修18歲成年 立院初審修正人民團體法等9案:https://bit.ly/3nUjVPW
→民法成年下修18歲 懶人包 12張圖表一次看懂:https://bit.ly/3sJrYCy
→三讀民法成年下降至18歲 法界學者憂:社會衝擊恐怕會比想像中大:https://bit.ly/3bUewWL
→《民法》通過18歲即成年,你該知道的事:https://bit.ly/3nZ5NVx
→別再讓孩子當媽寶、家長成直昇機父母!3個關鍵點出「民法」成年年齡下修為何成當務之急?:https://bit.ly/2XTsEY9
→過得滿尷尬的2年 18歲以後的「未成年煩惱」:https://bit.ly/3sJMW4j
→民法成年下修18歲!家長憂小孩衝動結婚:爛攤誰來收...:https://bit.ly/35Ty6yj
→《民法》20歲成年下修? 反方:18歲兒買菸、樂透,爸媽無法管:https://bit.ly/3oWSCp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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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民眾黨 #解散危機 #黨員大會
各節重點:
00:00 前導
01:49 《政黨法》的要求
03:42 可能的解套方案
06:22 《政黨法》的立法理由
08:19 Bonus:超前部署的歡樂無法黨
09:39 我們的觀點
11:01 提問
【 製作團隊 】
|企劃:冰鱸
|腳本:冰鱸
|編輯:土龍
|剪輯後製:Pookie
|剪輯助理:范范
|演出:志祺
——
【 本集參考資料 】
→ 政黨法:https://bit.ly/3htZaIK
→ 台灣民眾黨官方網站:https://www.tpp.org.tw/
→ 台灣民眾黨 章程:https://bit.ly/2YDAiWq
→ 黨員大會人數惹議 民眾黨:釐清行政程序再召開:https://bit.ly/3hDXyMz
→ [討論] 台灣民眾黨,依法被解散危機!:https://bit.ly/37Efzpm
→ 事件地平線臉書PO文:https://bit.ly/37yZ1zk
→ 民眾黨黨員大會限110人 何景榮痛批:黨員自助餐:https://bit.ly/3fy6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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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黨章、政黨法、人民團體法-民眾黨黨員大會召開困局:https://bit.ly/3d5Us0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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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內政部今起寄出公文 廢止171個政黨備案:https://bit.ly/2zDPNV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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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團體法 在 從青年的角度來說,《人民團體法》更是徹底的人民參與殺手 的推薦與評價
「人民團體法」長期以來箝制公民社會發展,對於民間團體的發展不利,甚至連民間團體的團體名稱、職稱、開會次數、開會人數等各種事項,政府都要加以干預,透過行政來影響 ... ... <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