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1年前的今天,1949年5月19日,中華民國臺灣省政府主席兼臺灣省警備總司令陳誠頒布《臺灣省戒嚴令》,宣告自1949年5月20日零時起,在臺灣省全境實施戒嚴;一直到1987年7月14日,由中華民國總統蔣經國宣布自1987年7月15日零時起解嚴為止,臺灣的戒嚴時期總共持續了38年又56天。此戒嚴令頒布時的臺灣省轄區包含臺灣本島與周邊附屬島嶼以及澎湖群島。
中華民國臺灣省之戒嚴令與解嚴令
1949年5月19日,中華民國臺灣省政府主席兼臺灣省警備總司令陳誠頒布《臺灣省戒嚴令》(正式名稱為《臺灣省警備總司令部布告戒字第壹號》),宣告自1949年5月20日零時起,在臺灣省全境實施戒嚴;一直到1987年7月14日,由中華民國總統蔣經國宣布自1987年7月15日零時起解嚴為止,臺灣的戒嚴時期總共持續了38年又56天。此戒嚴令頒布時的臺灣省轄區包含臺灣本島與周邊附屬島嶼以及澎湖群島。
民國38年(1949年)夏,國共和談破裂,同年5月19日,臺灣省警備總司令部為「確保臺灣之安定,俾能有助於戡亂工作的最後成功」,於是布告自5月20日起,全臺戒嚴。此後近38餘年間,憲法所保障的人身自由、居住遷徙自由、意見自由、秘密通訊自由及集會結社自由等,全成虛文。
由於處於戒嚴體制下的臺灣人民,基本上不被允許集會、結社、公開遊行,以及支持未受政府認同的社會訴求。在此種言論與表達自由嚴重受限的社會環境下,許多致力提倡社會運動的人士,除加重處罰外,亦須接受軍法審判。民眾的聲音,不被允許,一律壓制、消音。
民國60年代末至70年代初,隨著社會經濟發展的變遷、人權法治思想的普及,社會上開始興起各種不同的社會運動以及對威權體制的反彈聲浪,況且,維護安全的戒嚴已完成階段性任務,戒嚴體制已無法應付現實之政經情勢發展,政府當局遂有解嚴之議。
民國74年(1985年),總統蔣經國先生開始思考解嚴,民國75年(1986年)3月交付國民黨十二屆三中全會研議相關政策,同年10月15日決議通過結束長達近40年的戒嚴統治,而由行政院送請立法院研議通過。
蔣經國總統於民國76年(1987年)7月14日明令宣布:臺灣地區自同年7月15日零時起解嚴,開放黨禁及報禁。
頓時,各家新報紙如同雨後春筍般百家爭鳴,也使得新聞報導上更多樣化,逐漸形成多元化的言論。
解除戒嚴後,戒嚴法第11條中戒嚴地區之最高司令官有權「停止集會結社及遊行請願」的規定也隨之解除,黨禁因而失去效力,政黨政治獲得萌芽成長的機會,也促使臺灣地區民主活動更活躍,造就今日臺灣民主的成果。
人身自由居住遷徙自由 在 歷史哥澄清唬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晨間雜談隨筆
來說說立場與原則
游盈隆身為一個前民進黨政治人物
我想也是認同當年民進黨理想性
才會代表民進黨
民進黨理想性是什麼?
似乎很多我們也不多說
最基本就是強調民主自由
什麼是民主自由?
依據中華民國憲法第二章
人民權利與義務
提及了 人身自由
居住遷徙自由
表現自由
秘密通訊自由
信教自由
集會結社自由
其實秘密通訊和表現自由
就是我們常說的言論自由
戒嚴年代我們不能反對國民黨
更不能去碰觸任何共產黨相關資訊
即使你不是喜歡而是想去理解共產黨
私下秘密更隨時會被揭露
歷經多年社會改革和民主先鋒爭取
還有蔣經國總統最終記起國民黨革命時代的理想
軍警克制武力且遵守不涉入政治
當有任何一項沒達到
我們都沒有今天
當年社會改革民主先鋒
一部分組成了民主進步黨
並以此自居
並逐步獲得社會認同並且成功贏得大選
但也逐漸顯露獲得權力後的傲慢和腐敗
阿扁曾經也是哪光輝之星
也是影響這二十年來政治走向
政治親民風格也由他而起
可惜他腐敗了
我們選擇政黨輪替
重新讓國民黨執政
可惜馬英九欠缺決斷
也因為學者菁英性質高高在上
軟弱又無法堅定信念
甚至忘記自己理想性在哪
國民黨成了沒有國民支持的黨
大家又再次寄希望於民主進步黨
包含我(棠)
澄清唬幾位小編
影像宣傳的 #高雄歷史哥
高雄路平騎士 #陳毓凱
某太陽花現在在大陸當台幹的前覺青
及其他現在不適合或不想露面的成員
都在當年不約而同投給了蔡英文
單純為了不滿國民黨而換人做做看
只是我從沒有想過
蔡英文領導下的民進黨
能貪權好利 醉心於政治鬥爭
管中閔不過是前政府官員
能夠被各種惡鬥羞辱甚至抹紅
只為了阻擋他當上台大校長
甚至說台大會因此成共產黨基地
管中閔主持台大率先提議接收
因為政治紛擾而無法正常的香港大學生
當初說會賣台大的民進黨
天天撐香港民主又做了什麼呢?
能講的太多了 直接提韓國瑜
當年不過是個快退休的老頭
甚至沒幾個人記得他是誰
只因為段宜康想要安排他的小助理
順便洗柯文哲臉而找事由鬥爭
但說起來也要感謝他
不然韓國瑜可能就這麼退休被人遺忘
游盈隆以民進黨為了選舉失利
動刀砍當年力主的公投
還有蔡英文擅改控制初選機制為由
退出民進黨
而今我們又隨時面臨被指控為共產黨
私下通訊可能被揭發而拔官
臉書發文可能被警察關切
政治表態支持某候選人可能被罵白痴
投票選舉可能被鼓動親人沒收身份證
各種鼓勵阻卻他人投票權
#民主進步黨快速將民主退步
幾乎是剛解嚴的狀況
哪天會不會進步到戒嚴
我們真的不敢想
游盈隆立場依然是親綠
但他的原則讓他無法再接受目前民進黨
這就是我們澄清唬目前最高的立場
#下架民進黨 #讓民進黨找回他的理想性
某些死忠英粉
哪根本連民進黨理念是什麼都記不清楚
連呂秀蓮都能攻擊
當年爭取民主自由時
蔡英文還在國民黨政府當官啊!
我們能接受曾經搞戒嚴的國民黨重新執政
哪是因為能帶給公民希望
雖然這次國民黨權貴老毛病又犯
如果不是多虧韓國瑜
這個黨真的不能看
民主進步黨該下去好好思考你們的理想性
等你們搞清狀況
不要搞政治鬥爭了
不要亂搞當初你們主張的公投
全體中華民國公民
一樣會給你機會執政
不然再給四年
民進黨獲勝了
不就證明政治鬥爭有效
抹紅有效?
後註:
許多人不願表態政治
是不想跟人對罵
但你也可以表態
但不要理會他人辱罵
請各位多分享出去
告訴大家為何反對現在的民進黨
其實想寫短文 不小心越寫越多的棠
新聞轉自UDN
https://reurl.cc/9zxldX
人身自由居住遷徙自由 在 張哲生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31年前的今天的頭條新聞
1987年7月15日,中華民國台灣地區解除戒嚴。(謝謝網友王維德分享收藏)
1949年5月19日,中華民國臺灣省政府主席兼臺灣省警備總司令陳誠頒布《臺灣省戒嚴令》(正式名稱為《臺灣省警備總司令部布告戒字第壹號》),宣告自1949年5月20日零時起,在臺灣省全境實施戒嚴;一直到1987年7月14日,由中華民國總統蔣經國宣布自1987年7月15日零時起解嚴為止,台灣的戒嚴時期總共持續了38年又56天。此戒嚴令頒布時的臺灣省轄區包含臺灣本島與周邊附屬島嶼以及澎湖群島。
民國38年(1949年)夏,國共和談破裂,同年5月19日,台灣省警備總司令部為「確保台灣之安定,俾能有助於戡亂工作的最後成功」,於是布告自5月20日起,全台戒嚴。此後近38餘年間,憲法所保障的人身自由、居住遷徙自由、意見自由、秘密通訊自由及集會結社自由等,全成虛文。
由於處於戒嚴體制下的台灣人民,基本上不被允許集會、結社、公開遊行,以及支持未受政府認同的社會訴求。在此種言論與表達自由嚴重受限的社會環境下,許多致力提倡社會運動的人士,除加重處罰外,亦須接受軍法審判。民眾的聲音,不被允許,一律壓制、消音。
民國60年代末至70年代初,隨著社會經濟發展的變遷、人權法治思想的普及,社會上開始興起各種不同的社會運動以及對威權體制的反彈聲浪,況且,維護安全的戒嚴已完成階段性任務,戒嚴體制已無法應付現實之政經情勢發展,政府當局遂有解嚴之議。
民國74年(1985年),總統蔣經國先生開始思考解嚴,民國75年(1986年)3月交付國民黨十二屆三中全會研議相關政策,同年10月15日決議通過結束長達近40年的戒嚴統治,而由行政院送請立法院研議通過。
蔣經國總統於民國76年(1987年)7月14日明令宣布:台灣地區自同年7月15日零時起解嚴,開放黨禁及報禁。
頓時,各家新報紙如同雨後春筍般百家爭鳴,也使得新聞報導上更多樣化,逐漸形成多元化的言論。
解除戒嚴後,戒嚴法第11條中戒嚴地區之最高司令官有權「停止集會結社及遊行請願」的規定也隨之解除,黨禁因而失去效力,政黨政治獲得萌芽成長的機會,也促使台灣地區民主活動更活躍,造就今日台灣民主的成果。
【1987年07月15日《聯合報》頭條新聞】
總統宣告台灣地區今解除戒嚴
我民主憲政展開新頁
社會更開放.人民更幸福
總統府公報總統令
中華民國七十六年七月十四日准立法院中華民國七十六年七月八日(76)台院議字第一六四一號咨,宣告臺灣地區自七十六年七月十五日零時起解嚴。
總統 蔣經國
行政院院長 俞國華
國防部部長 鄭為元
【台北訊】蔣總統昨天發布命令,宣告台灣地區自七十六年七月十五日零時起解嚴。
我國外匯管制開放措施亦自七月十五日起生效,象徵我國政治、經濟及社會發展均將邁入嶄新的境界。
行政院昨天亦發布命令,宣告「動員戡亂時期國家安全法」於七十六年七月十五日施行。
行政院新聞局於昨天下午六時舉行記者會代表中華民國政府宣告解嚴及國安法的施行,新聞局長邵玉銘代表政府發表聲明強調,政府宣告解嚴,是期望加速推動民主憲政,貫徹憲法精神,使政治更民主、社會更開放、人民更幸福。
新聞局長邵玉銘在記者會中,以政府發言人身分宣一布台灣地區自今日零時起解除戒嚴。解嚴地區包括台灣全島及澎湖。但金門、馬祖及東沙群島仍持續戒嚴狀態。
新聞局聲明中指出,民國三十八年中共全面叛亂,國家處於危急存亡之秋,政府為確保復興基地的安全,別無選擇的宣告台灣地區戒嚴。
三十餘年來,一方面採行最小限度的戒嚴措施,一方面積極推動民主憲政,終於獲致政治民主、經濟繁榮、文化發達、社會安定的卓越成果。
在此過程中,事實上,國人受到戒嚴措施的影響極其有限,甚至尚有部分國人不知台灣地區一直實施戒嚴。
確保國家安全 採行必要規範
國家安全法今起實施
聲明中強調,解嚴後中共對我之威脅迄未稍減,對我之滲透、顛覆不會放鬆,故我國家仍處於動員戡亂時期,而絕非為太平盛世之局面。若干必要的防範措施,實屬不可避免。
解嚴之後,為求確保國家安全,維護社會安定,乃將與國家安全有關而為各國所採行的入出境管理、公共安全之檢查以及山防、海防等尚無其他法律加以規範的事項,以精簡的方式,採行最少限制的立法精神,制定了「動員戡亂時期國家安全法」,期能一方面邁向民主憲政的大道,一方面維護國家的安全、社會的安定以及人民的安康。
聲明中也強調,「國安法一與「戒嚴法」不同,軍事管制將大幅度減少,尤其重要的是,非軍人不再受軍事審判,即使現役軍人輕微的犯罪,也將由普通法院審判。
同時,人民權利則大幅增進,也就是行政和司法事務,在戒嚴時期可由軍事最高司令官執行的事項,也將隨同解嚴而告解除。所以「國安法」與「戒嚴法」的規定截然不同。
國防部依據總統的命令,於昨天宣布減刑及復權措施,除叛亂再犯及案涉以槍枝、彈藥、爆裂物犯罪而情節重大者外,餘均減刑二分之一,有廿三位受刑人因而刑滿開釋,已於昨天返家。
另有七十位於戒嚴期間受軍事審判的非現役軍人身分受刑人,仍須繼續執行主刑期(其中叛亂犯卅人,其他罪犯四十人),將於今天移交司法監所繼續執行,不再由軍法機關執行。
戒嚴令解除後,平民將不再受軍事審判,軍事管制範圍將大幅縮減,入出境及出版品管理將分由警察機關及行政院新聞局負責,人民從事政治活動的權利亦將受法律的保障。
外匯管制開放後,民間可自由持有並運用外匯。其中,與商品貿易與無形貿易有關的外匯收支,將完全自由,不受額度限制;與商品貿易與無形貿易無關者,每人每年可在美金五百萬元額度內,自由以新台幣結購外匯運用。
【中央社台北十四日電】行政院新聞局長邵玉銘今天在中外記者會中指出,解除戒嚴是指解除戒嚴令,戒嚴法仍然存在有效。
他並答覆記者說,解嚴後,警備總司令部將根據相關法令執行任務,而非依據戒嚴法。
邵玉銘同時表示,新聞局今後對出版品的管理,將完全依據出版法,及出版法施行細則的規定來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