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法務部行政執行署高雄分署
人員區分:其他人員
官職等:無
職系:無
名額:正取2名(含非定期臨時人員1名及定期臨時人員1名)、備取擇優取若干名。
性別:不拘
工作地點:82-高雄市
有效期間:110/03/11~110/03/16
資格條件:
1、中華民國國民(不得兼具外國國籍),年滿18歲以上(算至考試前一日,戶籍登記年齡為準),高中(職)以上畢業或具同等學歷。
2、具基礎電腦操作、中文繕打、文書軟體運用之能力。
工作項目:
(1)協助辦理公法上金錢給付義務強制執行業務之事務性工作。
(2)協助處理民眾來電或到場洽詢事項,就民眾所提簡易性或經常性問題,作初步回復。
(3)協助辦理機關一般性行政業務事項(如秘書室、人事室、會計室、統計室、政風室之行政事務)
(4)協助整理所屬辦公處所及機關環境。
(5)協助公文檔案遞送、搬移、上架歸檔事務。
(6)其他機關長官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工作時間:星期一至星期五08:30-17:30。星期六日周休休息。 僱用期間:不定期臨時人員錄取後自報到日起試用3個月,通過後每年簽約一次,期間一年。定期臨時人員之職缺係為原申請育嬰留停臨時人員之職務代理人,進用期間預定為110年6月1日起至請假人員銷假上班前一日止(暫定為110年12月31日),進用期間若遇原申請育嬰留停人員申請復職或請假原因消失,該定期臨時人員應依約無條件同意於請假人員銷假上班前一日辦理自願離職,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請求行政救濟。 福利待遇:每月25,100元,並提供勞、健保,不供膳、宿。 工作地址:高雄市苓雅區政南街2號
電子地圖
聯絡E-Mail:
聯絡方式:
甄試方式:如簡章規定。公告予本分署網站本分署網(http://www.ksy.moj.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1、報名日期:公告日起至110年03月11日止(以送達本分署1樓收發室最後收件時間(110年03月16日下午5時前)為憑。逾報名期限送件、收件,均視為未完成報名,逾期恕不受理。亦不得參加後續甄選,已寄送報名資料亦不予退還)。
2、報名方式及說明:
檢附文件: (1)臨時人員甄選報名表 (2)臨時人員甄選簡要自傳表(3)具結書。 (4)退伍令影本或免役證明文件(女性免附)。(5)學歷證明文件影本。(6)身心障礙人員須檢附報名時有效之身心障礙證明(或手冊)正、反面影本。
寄送地點:郵寄或遞送履歷表至本分署。 (郵寄地址及收件人:802205高雄市苓雅區政南街2號,收件人:法務部行政執行署高雄分署秘書室收)並註記:「報名參加臨時人員甄選」。
3.備註:臨時人員錄取人員預定進用及服務期間規定:
(1)不定期臨時人員1名:預定於110年4月1日前(星期四)報到進用完畢,惟如經查證有未符合應考資格(特定資格)者,不予進用或即予終止勞動契約。
(2)定期臨時人員1名:該名錄取者預定於110年6月1日(星期二)報到進用完畢,惟如經查證有未符合應考資格(特定資格)者,不予進用或即予終止勞動契約。
4.聯絡方式:(07)7152158 轉705謝先生。 (請於週一至週五8:00~17:00來電12:30~13:30及例假日休息)。
職缺類別:
不使用應徵者履歷調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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徵才機關
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高雄運務段
人員區分
其他人員
官職等
職稱
臨時人員
職系
名額
2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90-屏東縣
有效期間
107/03/31~107/04/08
資格條件
1.熟悉越南或印尼等東南亞語言及中文者。
2.持中華民國國民身份證或持有中華民國有效居留證件並經許可工作或免申請工作許可者。
3、工作地點:屏東火車站
4、工作時間:每週六、日,每日工作8小時。
5、僱用期間:自僱用日起6個月。
6、福利待遇:每小時新臺幣140元整,提供勞、健保、勞退提撥;不供膳、宿。
工作項目
協助移工乘車服務及站務相關工作。
工作地址
屏東市公勇路62號,屏東火車站
電子地圖
聯絡E-Mail
聯絡方式
(含檢具文件)
(一)、甄試方式:面試
(二)、報名日期: 即日起至107年4月8日。
(三)、報名方式及說明:
1.檢附文件:
(1)個人簡歷(含工作經驗、專長、附照片,並註明聯絡電話)
(2)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
(3)身分證正反面影本或持有中華民國有效居留證件並經許可工作或免申請工作許可者。
2.寄送地點:屏東市公勇路62號,屏東火車站總務室,信封請註明「應徵通譯外語部分工時人員」,聯絡方式08-7515140總務賴小姐。
3.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不合格者或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所繳證件不論錄取與否,均不予退還)。本次錄取人員未報到或於僱用期間內離職者,依面試成績高低順序遞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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徵才機關
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高雄運務段
人員區分
其他人員
官職等
職稱
臨時人員
職系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90-屏東縣
有效期間
107/01/02~107/01/15
資格條件
1.熟悉越南或印尼等東南亞語言及中文者。 2.持中華民國國民身份證或持有中華民國有效居留證件並經許可工作或免申請工作許可者。
工作項目
1.協助移工乘車服務及站務相關工作。 2.工作時間:每週六、日,每日工作8小時。 3.僱用期間:自僱用日起至107年6月30日。 4.福利待遇:每小時新臺幣140元整,提供勞、健保、勞退提撥;不供膳、宿。
工作地址
屏東站(屏東市公勇路62號)
電子地圖
聯絡E-Mail
聯絡方式
(含檢具文件)
(一)、甄試方式:面試 (二)、報名日期: 即日起至107年1月15日。 (三)、報名方式及說明: 1.檢附文件: (1)個人簡歷(含工作經驗、專長、附照片,並註明聯絡電話) (2)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 (3)身分證正反面影本或持有中華民國有效居留證件並經許可工作或免申請工作許可者。 2.寄送地點:屏東市公勇路62號,屏東火車站總務室,信封請註明「應徵通譯外語部分工時人員」,聯絡方式08-7515140總務賴小姐。 3.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不合格者或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所繳證件不論錄取與否,均不予退還)。本次錄取人員未報到或於僱用期間內離職者,依面試成績高低順序遞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