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楊蕙如案 檢方重砲轟炸網軍:言論自由不是無法無天! https://disp.cc/b/163-e5M0 『公訴檢察官郭耿誠說』『楊蕙如、蔡福明的犯行,包括 #侮辱公務員本身、#侮辱公務員所執行職務,以及 #侮辱機關;大阪辦事處的組織有法律為依據,外交部也行文函覆辦事處可辦護照、辦簽證、人民就行政處分不服可提訴願,「所以辦事處當然是公署」。郭說,大阪辦事處從歷史、事實、法律的觀點去詮釋,都是我官方機構,楊女、蔡的貼文指辦事處「很爛」、「爛到不行」、「老油條」、「垃圾」、「黨國餘孽」,充斥著 #侮辱性言詞,不是合理的評論。郭耿誠說,言論自由應有其界限,就大阪處疏散旅客處置為評論,尚屬合理範圍,就好像有人公然聲稱「營建署的狗官吃狗飼料」、「檢察官去給狗幹」等,卻沒有點明公務員錯誤在何處,就該當 #侮辱公署罪。郭說,蔡福明發文的動機,是想 #操縱輿論、#扭轉風向,風向後來被導成有網友推文認為「果然是國民黨的錯」等,而貼文卻完全不提事實、只有謾罵而已。郭耿誠論告說,#楊蕙如透過蔡福明發展網軍組織,#再將薪水交給蔡拿給網軍,「網軍的架構是以楊蕙如為首」、「由楊蕙如來負責指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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侮辱公務員所執行職務 在 對於公務員依法執行職務時,施強暴脅迫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的推薦與評價
而當乙將其所開立之罰單收執聯交付給甲時,甲直接撕毀之。甲之行為依刑法應成立下列何罪? (A)第135條第1項妨害公務罪(B)第140條第1項侮辱公務員罪... ... <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