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府衛生局今天上午配合雲林地方法院檢察署、警政署保七總隊第三大隊第二中隊、刑事警察局中部打擊犯罪中心及雲林縣衛生局稽查人員,聯合查察「雲林縣薑絲製造業者」向本市1家食品添加物經銷販售業者購買食品添加物之情形。
經現場查察發現食品添加物「銨明礬」許可證號標示不實,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28條第1項之規定,將予以罰鍰處分;另配合雲林地檢署檢察官要求,亦現場拆封抽樣「銨明礬」檢體檢測其規格標準是否符合規範,以釐清雲林縣薑絲製造業者使用超量二氧化硫於薑絲中的狀況。
市府衛生局籲請轄內添加物販售業者,販售食品添加物或化工原料應稟持職業道德與良知,提醒務必告知民眾或廠商應注意使用範圍及限量標準,以免誤用或使用超量,另籲請消費者可主動向本局檢舉非法使用添加物之不法行為,檢舉專線:05-2338267。
(圖片來源:聯合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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