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邁向國家正常化 #大聲喊出台灣之名
今日「邁向國家正常化」#修憲公聽會 的主題為「以台灣之名,與世界同行」,在出席委員中正好秀寳是教文委員,談到「台灣之名」一事,尤其不時總有聲浪說「#政治歸政治、#體育歸體育、#藝術歸藝術」,心中特別有些感觸。
我國運動員在國際賽事屢傳捷報,代表台灣出賽卻不能直說「為國爭光」,榮耀之下難免有所缺憾。說到藝術文化,珍貴之處在於其內涵純粹及獨特,不受外界限制。過去,我們曾有段藝文創作被政府嚴格管控的歷史,一路走來,也是現在讓藝文創作者有可揮灑的創作空間,而造就我國不少流行音樂於外國傳唱,更有不少優質電影在外國獲獎,「台灣之名」持續地被國際所認同。
因此,秀寳堅信,在國際強權威脅下我們所應該做的,並不是刻意避開敏感詞彙,而是要基於國家認同、治理事實及人民日常,不斷向國際強調「我們是台灣」的自我認同,才能爭取到更多國際支持。
蔡適應 陳亭妃 黃秀芳
#寳貝臺灣 #寳貝您❤️
修憲有界限說 在 政經八百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時事星期五資訊不落伍
〔10/17-10/23一周大事〕
#政時事
❶ 中天換照聽證會即將召開 民團籲NCC不予換照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將於 10/26 召開中天換照聽證會。所謂換照,指的是電視媒體需每六年進行證照審查,如果有重大違規事項,可能會被撤銷電視執照。
中天電視台於2014年即面臨被撤照危機,NCC當年以有條件方式給予換照,中天必須完成四項要求,然而中天並未落實換照要求,甚至於2019年違規遭裁罰553萬元,全台最高。
台灣青年民主協會表示支持NCC拒絕中天換照,認為中天多次散播不實訊息,忽視新聞自由的價值,已逾越新聞自由的界限。
❷ 從反警暴運動轉變為全國性抗爭 奈及利亞 EndSARS 運動
奈及利亞為解決拉哥斯都會區的社會治安問題,於 1992 年成立特別反搶劫特勤隊(SARS)。然而這支特別行動隊解決能力有限,成立不久後即被民眾指控勒索、綁架、謀殺等罪行。
十月初一名年輕男子開著高級休旅車在路上遭自稱是 SARS 部隊的警察盤查,警方射殺該男子的畫面遭目擊者錄下並上傳至網路上,隨即引發奈及利亞全國人民的不滿與抗爭,民眾串聯並展開大規模的示威抗議。
抗爭延燒至本月20日,奈及利亞第一大城拉哥斯州州長宣布頒發外出禁令,禁令公告過後便發生軍隊大規模開槍掃射平民的「萊基收費站事件(#LekkiMassacre)」,然而拉哥斯州政府與奈及利亞當局目前仍否認軍隊暴行,並試圖將示威行動者指控為暴徒。
❸ 無大台的抗爭 泰國宣布解除曼谷緊急狀態
泰國反政府派團體從 14 日開始新型態的抗爭,訴求泰國王室改革、國會解散、修憲以及總理巴育下台。在沒有大台(領導者、發令中心)的情況下,群眾運用推特跟通訊軟體 telegram 連續八天上街遊行抗議,其中數次集會更在僅提前一小時預告的情況下號召了上萬人到場聲援。
政府從 14 日示威後便出動水炮車射擊抗議群眾、逮捕學運領袖以及實施各種禁制手段,強硬作為不旦沒有達成其威嚇群眾的作用,反而點燃抗議者的怒火,在數天皆有萬人上街抗議的情形下,泰國政府為了和緩局勢,將可能在 10/26、27 兩日召開眾議院特別會議討論目前群眾的訴求,包括修憲。
群眾於 10/21 再度發起集會要求巴育下台,途中幾度與警力對峙,但在衝突後仍順利遊行至總理辦公室前,並在將請願書交予總理辦公室代表後宣布散會。巴育於昨日發佈一則預錄影片譴責連日來示威者對警察使用暴行,但於 22 日解除曼谷緊急狀態。示威群眾則表示假如三天內巴育未請辭,將於週末發起更大型的示威抗議活動。
#經時事
❶ 不敵新冠肺炎衝擊,國泰航空宣布大裁員
受新冠肺炎的衝擊,全球航空公司的營運狀況來到谷底,台灣時間21日,香港國泰航空在不敵這樣的衝擊下宣布裁員8500名員工,約佔集團總員工數的24%。
謝金河指出,過去兩年,香港先是經歷反送中抗爭,到今年港版國安法衝擊,再加上肺炎疫情衝擊,香港上半年經濟成長率衰退逾9%,失業率上升至6.4%,內需消費急凍。過去百年來的繁華景象,正面臨空前挑戰。
此次的裁員將更加推升香港的失業率,可謂雪上加霜。此外國泰航空集團還宣布旗下「國泰港龍航空」將停止營運,即日生效。此次宣布的大裁員可說是對航空業開了第一槍,在疫情帶來的不景氣下,出國旅遊人數巨幅減少,航空公司為了維持營運不得已下只好祭出裁員手段來降低成本,此波衝擊將會持續多久值得大家多多關注。
❷ Google 挨告!美國司法部的反托拉斯之戰
美國司法部本週二對 Google 提起反壟斷訴訟,主要指控 Google 掌控 9成搜尋引擎市場,並以各種反競爭手段、獨佔合約來擴大壟斷權,損害消費者利益。其中包括 Google 支付數十億美元給 Apple,讓 iPhone 內建 Google 搜尋引擎。總檢察長 William Barr 表示,若讓 Google 持續壟斷,美國將失去創新,不會出現「下一個 Google」。值得一提的是,這次司法部是聯合 11 個州一起起訴 Google,而這 11 州的檢察官都是共和黨籍。
Google 也已針對訴訟作出回應,認為這起訴訟存在「嚴重缺陷」,表示 Google 的搜尋引擎是選擇,相關合約都是公平競爭、現在的消費者同時也使用其他專業搜尋引擎。
根據反托拉斯歷史,預期這個案件三年才可能結案。Google 母公司 Alphabet 目前市值1.04 兆美元,持有現金 1200 億美元,可能再次動用律師團與遊說團體對抗司法部的訴訟。
❸ 各國疫情持續延燒之際,中國公布第三季成長率!
中國國家統計局本週一公布第三季中國 GDP 年增 4.9%、季增 2.7%,不如經濟學家所估之 5.5% 及 3.2%。
以今年各季度來看,中國第一季 GDP 年增率為 -6.8%,第二季年增 3.2%,第三季年增 4.9%,目前已連二季正成長,成為全球唯一正成長表現之經濟體。
總的來看,前三季中國國內生產總值 72.3 兆人民幣年增 0.7%。累計成長率已由負轉正,有望實現 2% 的 GDP 增長,雖是自改革開放以來最慢增長,但漲幅和全球其他經濟體比已相對強勁。
修憲有界限說 在 律師談吉他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民主能包容反民主嗎?】
前立委邱毅先是被國民黨列在不分區立委名單,但他過去親中的言論受外界質疑,後來跳槽到新黨更是備受爭議。
很多朋友問我,台灣是民主國家,人民有言論自由,親中也是一種言論,為什麼親中立場表達,會遭致質疑不適合選立委呢?
🎸言論自由的界線-防衛性民主
這邏輯可以從德國說起。
德國在經歷納粹透過民主掌權而成為獨裁政體後,有感於不該讓民主自我毀滅,建構了一套具自我防衛能力的民主體制,「防衛性民主」提倡民主應該要有權「先出手」和獨裁對抗,自由權利必須為民主制度做出妥協,換言之,為了讓民主制度長存而可以對自由權利做出合理的限制。
所以德國不容許有政黨主張廢除自由民主,不然將由德國聯邦憲法法院裁判解散,不過並不是要禁止特定意識型態,而是政黨以實際行動確實威脅到民主秩序的時候才會解散,例如2017年德國憲法法庭審理德國國家民主黨(NDP)解散案中,法院雖然認為國家民主黨有藐視民主憲政秩序的主張,但因為沒有具體跡象有機會成功,所以不解散也沒關係。
而我國憲法第一條開宗明義就講台灣是民主政體,雖然憲法第七條也規定了言論自由作為基本權利也受到保障, 但參考上面防衛式民主的邏輯,言論自由被想毀滅民主體制的敵人利用時,是該有些方法來鞏固和保護民主制度。
台灣和中國的國際關係,普遍被認為中國會利用政治、經濟與武力威脅台灣,當台灣成為中國的一部分,比較現在香港的現況,很難想像台灣還能擁有民主了,在這個思考邏輯下,為了避免台灣的民主體制消失,對於某些言論自由做出限縮,甚至有一些政黨行為或是公投題目根本就不該出現,因為一旦選擇接受,民主政體就無法維持。
🎸那插五星旗該不該禁?
台灣現在依然有在路邊拿五星旗搖的人、或是主張統一的團體存在,是不是應該禁止呢?大法官曾經作出解釋認為,主張共產主義、分裂國土的團體還是可以申請設立,對政治上言論的內容作事先審查,並當作不許可設立的理由,不符合憲法保障人民結社自由與言論自由,相較於德國刑法禁止傳播、使用有關納粹的口號、圖形、旗幟、納粹禮,連講都不能講,可以說台灣對言論自由的保障具有高度的容忍,我們不禁止人民發表特定言論,只要沒有實際危害到自由民主,就算把五星旗插在車上滿街跑也是人民的自由。(大法官釋字第644號)
🎸台灣怎麼防?
從釋憲實務來看,「自由民主憲政秩序」是我國憲法的基礎,所以修憲是有界限的,憲法中有些體制的原則是不能更動的,例如民主國原則、基本權保障,如果可以隨便變更,憲法整體規範秩序就會破毀,所以就算修改也是無效。(大法官釋字第499號)
而台灣的防衛性民主和德國一樣主要展現在「政黨違憲解散」,也就是不容許有政黨危害中華民國存在或自由民主憲政秩序,如果有這樣的政黨,大法官依職權可組成憲法法庭審理是否解散,另外《政黨法》也呼應政黨的組織及運作,應符合民主原則。(憲法增修條文第5條、政黨法第5條)
還有今年上半年陸續通過的「國安五法」,主要是修改《兩岸人民關係條例》、《刑法》、《國家機密保護法》、《國家安全法》,例如把中國、香港、澳門及境外敵對勢力增列為刑法外患罪的適用範圍、延長涉密離退職人員出境管制年限、加重處罰為中共發展組織者、規定退休將領和政務官不得參加中國黨政軍的活動典禮、兩岸簽署政治協議時,必須在協商前及簽署後交由國會「雙重審議」,然後經全國性公投通過才生效等等,甚至是新推出的《反滲透法》草案,最終都是為了避免民主體制被破壞而砌的防火牆,也可以說是防衛民主的一種體現。
相較於德國社會具有高度共識,防衛性民主的運作也有一定的成熟度,台灣現在是處於不同意識形態對立的狀態,如果民主是台灣人民認同的最高價值,也認為民主有敵人,制定遊戲規則來保全民主的存續就很重要,不論政黨有沒有在操弄「亡國感」,都應該要有更高的警覺性。
雖然台灣是民主政體,但並不是大家想怎樣就怎樣,要維持民主政體,勢必有一些防線要建立,當有人或政黨確實威脅了民主,那些傷害民主的行為跟言論,就不該再受到保護。
修憲有界限說 在 【釋字499-修憲也可能違憲】 中華民國曾經修了七次憲法 的推薦與評價
釋字499號明白指出我國採「修憲有界限論」,其界限是憲法精神中的「自由民主憲政 ... 華民國嗎? 所以說,修憲也是有可能違憲的,當年的釋字499號就 是違反了民主國原則 ... ... <看更多>
修憲有界限說 在 [問題] 修改憲法的可能性- 看板LAW 的推薦與評價
大家好,抱歉我不是法律人,可能問題會有點膚淺
這也不是作業,只是自己偶然想到的疑問
希望可以聽到一些法律人的想法,如果不適合我再自刪
--------------------------------------------
大家都知道我國憲法第七次增修之後
修憲門檻極高
高到幾乎是不可能的程度
就算出得了立法院,有效同意票還要過選舉人總額之半數
蔡總統2020史上最高得票率也達不到半數
這條文實際上跟直接寫「本憲法不得修改」差不多效果了吧
所以我想深入了解憲法自己寫死自己不能改到底是什麼概念
德國基本法第79條有明文規定自己第1、20兩條不得修改
這樣是不是其實也不算寫死?
因為只要先修憲刪除第79條,然後再修第1、20兩條,其實還是可以改
沒有像我國這樣直接整部適用幾乎不可能改的門檻
那如果當年任務型國代更誇張,直接自肥加一條:
「國家應即日起無償提供本屆國代子子孫孫總統級薪俸,且本憲法永久不得修改,且大法官不得解釋此條」
如果這樣一通過,我國人民就永遠要供養他們的子孫,而且完全改不掉會這樣嗎?
當然現在的條文沒有這樣,我是擔心未來我國如果真的遇到什麼事
憲法跟社會共識嚴重衝突時,不想被不能改的憲法永遠綁住,另立新憲是不是也不可能是合法的?
邏輯上來說,現行憲法如果沒有提到可以廢棄自己,另立新憲
就不可能在合法(現行憲法)的情況下制定新憲
大法官可以解釋憲法,他們有可能解釋說門檻過高直接改修憲規則嗎?
如果不能,是不是除了過那超高門檻,沒有任何其他合法的方式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40.112.30.53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LAW/M.1619198850.A.517.html
... <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