柯建銘總召對國民法官法的朝野協商發言節錄7/2
關於參審、陪審制,柯建銘總召在7月3日的朝野協商進入逐條前,花了將近半小時做總結,不厭其煩地一一答覆所有人質疑,非常懇切、精彩,令人感動。完全可以體會出他對台灣、立法院、民進黨的熱愛與付出。不要說法案了,就算是高度專業的司法制度,恐怕也沒比柯總召了解的立委。
柯總召首先告訴林為洲,民進黨不是不妥協,而是堅持理念。本來反對陪審的國民黨,現在卻突然說支持時代力量版的陪審制,但陪審制就是不再討論範圍內。至於林為洲說法官可能收賄、恐龍等問題。
柯總召說,他與馬英九打過官司,最後還敗訴;曾在當證人時遇過惡劣的法官,斥責他不能調整站立的姿勢。縱然個人對法官會有看法,但不會因此就說整個司法制度就怎麼樣。
柯總召說,就是因為經歷過很多,1999年的司法改革會議至今超過20年;他參與過所有法案審查,也仔細看司改國是會議如何討論。他不認為司改國是會議有錯,但負責立法的是立法院,立法院沒有理由照單全收;況且司改國是會議是分組討論,無法落實到應注意的細節。不像立法院,是不斷綿密地討論、修正,最後才能三讀通過。
柯建銘對堅持陪審的邱顯智說,他們與陪審制支持團體談了6次,大部分的時間都在聆聽團體的意見,就算被攻擊,也只是說「我們知道了」。
因為柯總召認為,每個人都有其價值理想的選擇,任何制度都有不同的意見,正義有時候是很難辯證,甚至是很弔詭的。但最後的抉擇必須對人民負責,就算司法院版本也非100%捍衛,還與司法院討論過很多次,要思考黨團立場,也要思考兩個制度的選擇。
柯建銘指出邱顯智所說的日本裁判員制。他表示,日本裁判員制比現在要通過的「國民法官法」更限縮,他們只適用故意犯,國民法官則是納入故意行為加上過失結果的「加重結果犯」。
柯建銘回憶,他這輩子只有一次隨立法院出國考察,是在2016年與立法院長蘇嘉全去日本。除了陪同蘇嘉全,他就想看兩種東西。其中一位是當初推動裁判員制度的自民黨幹事長谷垣禎一。他特地找了翻譯陪同,因為想了解裁判員制度演變10年的過程,這滿足他一些想問的事情。
後來在立法院公聽會發言的東海大學教授劉芳伶,就是東京大學博士。他與陪審制支持者的對話,確實有道理。
其次是前往自民黨總部,了解他們怎麼推動憲改,進入「憲法改正辦公室」。
柯建銘說,司法改革與修憲,正是台灣這代從政者最困難的兩個政治工程。這也是他十幾年來都在思考的問題。
柯建銘說,他遇到所有法官、律師和民間人士都會詢問「這樣可行嗎?」「陪審制可行嗎?還是參審制比較好?」絕非司法院講怎麼講,民進黨就怎樣。
柯建銘強調,民進黨當然有版本,認同行政院版的部分就支持。審判制度這個問題,光司法院與法務部就有不同意見,民進黨團還在端午節當天,從早上10時起討論了7小時半,進行內部整理,連名稱都改成「國民法官法」。這種調整行政院版草案的情形,比比皆是,因為民進黨團是相當民主化的。
柯建銘對李貴敏說,他不在意外界的攻擊,但必須回應所有人的看法。他說,對於所有人的經驗而言,判決書是非常重要的。他還是很敬重陪審支持者,乃至於許玉秀大法官。
但黨團的內部討論,是經過冗長的程序性處理,非他個人能夠獨斷。民進黨團內部是非常完整、民主化的機制,就連「國土計畫法」也是推翻掉行政院版本。他希望國民黨能夠學習民進黨這樣,認真、仔細地討論所有法案。
對於吳怡玎拿民進黨1999年的行動綱領來質疑。柯建銘說,當時就只是提出陪審的觀念,也沒實際內容;這是對抗國民黨威權時期的內亂外患罪,所以主張類似的審判要有各方面的代表。就是大家不斷的努力,才有今天的民主化,時空背景已完全不同。
柯建銘說,德國、丹麥、法國都是參審,而現在的「國民法官法」其實已經納入部分陪審的制度、內容,包括合議庭的組成、選任方式、卷證併送、證據調查等。這是大家努力在台灣找出能夠運作的制度,司法院、法務部也就彼此的矛盾、衝突,互相說服、妥協。
採取國民法官制會有成本的問題,包括法官、檢察官、律師及法學教育,都要重新適應。陪審一樣有很大的成本,所有制度的改變一定衝擊、有成本,這不限定在金錢上。
柯建銘告訴賴香伶,有看過他們的版本,那就是鄭文龍第5次提出來的,但要納入「反滲透法」就有問題。陪審採取一致決,不要說被收買,而是涉及藍綠問題,即便證據齊全,只要1人反對就無罪,一定舉國嘩然。1個人可以反對9個人,這是少數綁架多數,可以施行這樣的制度嗎?
柯總召最後強調,民進黨虛心接受外界指教。民進黨團挑戰司法院、法務部的地方是外面看不到的,這是非常完整、充分討論的內部處理程序。希望大家共同面對即將啟動的改革。
影音:約12點21分開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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柯建銘總召對國民法官法的朝野協商發言節錄7/3
柯建銘總召告訴我,他在7月6日上午的總結更完整。確實是更完整地說明參審、陪審,以及實施兩制併行會有什麼後果。值得反覆閱讀、參考。
柯建銘在休息前再次總結,整整說超過30分鐘。
他說,到目前為止的討論是參審性質的國民法官,結果突然插入參審、陪審兩制並行會有什麼後果?他希望大家要有上位的思考,不要見樹不見林。
對於賴香伶又質疑1999年的民進黨行動綱領。柯建銘說,他在1993年進入立法院至今,從牙醫、法律素人仔細觀察,默默在練功;當在野黨時,就想著如何挑戰執政黨;當執政黨時,要如何捍衛執政的核心價值以及立場。所以他會鍛鍊自己,跳到另個思維,假如自己在相反的立場,該如何看待。
他過去是牙醫,現在是牙醫2.0,專門在「虎口拔牙」,就是挑戰國民黨。他強調,自己沒把握的,絕對不敢講。會注意若是施明德、陳水扁要怎麼說,隨時融入各種狀況,這是他的基本為政之道。
包括那天為了「農田水利法」,被人罵「沒有良心」。他都不以為意。他勉勵所有從政者都要這種健康心態,才能跳脫出來。
柯建銘說,這十幾年來都在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參與所有法案審查,總是抱持學習、謙虛的心情,不對就要問清楚。因為他們做的任何決定,都會影響到每個人。
他到日本請教過,遇到朋友、法律人或律師,都會詢問陪審制有辦法處理嗎?現在變成兩制並行,大家有辦法嗎?
他說,美國的陪審制,人民有選擇權。但台灣卻要強制這樣做,這是舉世首見的制度。到時候會出現職業法官、國民參審、陪審,全混在一起。這是司改會第5次突然提出來的版本,他當場就質疑,到底要主張內雙軌,或外雙軌?
柯建銘說,民進黨在野時,曾代表司改會提出很多版本;但最終仍須經立法院審查,不是人家拿什麼,我們就做什麼;當自己很重要,因為這是要負責的。
柯建銘說,美國的陪審制是保障財團,需要龐大的律師團,所以只占3%。大家要思考,台灣同時採取3種制度會怎樣?
首先是法官、檢察官的職權完全改變,訴訟策略完全改變。美國是有嚴格的刑事證據法則,也有量刑科罪準則、標準,台灣還沒有這種制度。
他說,許玉秀有送來刑事證據法則,但真的實施下,就是所有傳聞證據部不算,包括調查局、檢調的訊問統統不算,要在法庭講的才算。再來是量刑的準則,前司法院秘書長林錦芳在杜克大學就是研究這個,結果被黃國昌抹黑是抄襲,抑鬱而終。直接引進美國的制度,不會美國柑種在台灣成為枳?
柯建銘提醒,還包括不能上訴、沒有判決理由書,完全都是不同的套路。他一直思考不出來,台灣要怎麼來遂行這樣世界首創的併行制?
他指著現場曾為律師的法務部次長蔡碧仲、曾為法官的司法院秘書長林輝煌與刑事廳長、幾位律師立委,真的會這套嗎?全台灣最懂美國刑事訴訟制度的人叫做王兆鵬,但他出家為僧了。
這套制度,全台大法律系的教授沒有人可以解決,所有的法學教育都要重改。但這是如此攸關全民權益的制度,可以這樣隨意弄出來嗎?
柯建銘說,這是要對歷史負責的大事。現在要把美國的不成文法直接放到台灣實行,是法律體系要弄另一套邏輯,不但司法院不敢,法律學者也不敢。他請邱顯智好好思考,現在所有爭辯的重點,都是要負責的。他更質疑國民黨,怎麼立場跳來跳去。
他說,要是把「貪污治罪條例」、「反滲透法」所有爭議性的都列入陪審制,不要說法體系,只要從政治邏輯來看,光在藍綠對立下,一人說無罪就沒有罪,這舉國譁然!
柯建銘可以體會在野黨富有對抗民進黨的精神。民進黨當年也是對抗國民黨的觀審制,因為根本行不通。
他強調,台灣當代兩大最艱巨的政治工程,就是司法改革與修憲,其他都是枝節小事。這是影響整個國家的典章制度。所以他當年與馬英九訴訟時,只講捍衛憲政體制,終結特務治國。只是法務部發明了「超法規阻卻違法事由」。
柯建銘說,他40年來與陳菊(花媽)一樣,都在戰場不斷挑戰,思考國家要怎麼進步,現在走到這個最難的關卡。蔡英文 Tsai Ing-wen總統只是說讓人民參與國民審判而已,到目前當還沒逾越分際,所以別說這是總統指示。這不是藍綠問題、不是上級交代的問題,而每個人要替自己負責的問題。
柯建銘舉例,當年許信良當年離開民進黨時說「同事們,我們再見了」。所以司改會的朋友,總是會再碰面的,因為在爭議的題目上有不同觀念,並不代表永遠變成敵人;過去與他們並肩作戰,他也非常激賞;但現在這種大制度,是無法接受他們的。
柯建銘說,未來彼此還是會再見。因為還有起訴狀一本,還有證據開釋三階段改為一階段。
柯建銘請大家想想,如果創造了一個世界獨一無二的制度,那大家不就是世界上頭腦最好的人?但大家還是要回到全民的立場、國家政策的角度來思考。兩制並行這種超變形的制度,居然是最後1個月才創造出來的。
這是在缺乏嚴格證據法則、沒有量刑標準下,要讓律師、法官及檢察官從一輩子學習的法學教育,突然放到另外一個「刑事訴訟法」下。
當然,就算不實施陪審,司法院也該思考證據法則與量刑標準,因為台灣要持續進步下去。
柯建銘說,蔡英文總統2016年講司法改革,大家拍手,因為人民認為我們要司法改革。但是這有個原點,「憲法」98條賦予法院的獨立性;假如有罪、無罪全給素人來判,有無違憲之虞?
柯建銘強調,民進黨希望能把「國民法官法」的每個細節做到很好,所以會在端午節時花7個半小時思考、辨證,決定最終版本。
他說,民進黨不是不願納入好的意見;但混合制就是整個鎖死而無法處理。在野黨因為要對司改團體有交代,所以不斷糾纏;但這裡是有錄影、錄音的,以後的人都會拿出來挑戰,大家可要想清楚了。
影音:10時32分開始到54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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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文取自媒體人曾韋禎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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傳聞證據舉例 在 行政法林清老師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有幸通過108年移民特考三等英文組筆試,以下是我的讀書方法與心得,希望能幫助正在準備考試的考生。
一、背景
國立大學外文系畢業,在職場上打滾一年後辭職,決定投入國考。
我選擇的是雲端函授的方式,因為考量可以省去交通時間,且可以重複聽課,但函授的缺點就是有問題無法當面問老師或請老師批改申論,而且函授因需要後製影片與製作筆記,在課程上的進度會比面授班慢一些。我認為函授和面授,沒有好壞之分,大家可以斟酌自己的情況選擇囉!
二、各科準備方式
(一)國文
1. 選擇:沒有特別準備,考前有特別背一下書信用法以及題辭。
2. 公文:藉由練筆維持手感,參考林嵩老師課本上說明及辦法段可以使用的句子,考前自己試寫練習。
3. 作文:拿到題目之後,先別急著寫,一定要好好的審題,利用林嵩老師教的審題法(雙軌/單軌),再列出每段的重點後才開始動筆。建議可以準備幾個偉人的故事舉例用,作文盡量寫到四面,記得不要離題,多引經據典可以得到不錯的分數。
(二)法學知識與英文
1. 憲法:我是將韋伯老師的書唸過一次後,把課本內容整理成筆記,平時利用阿摩做大量題目,再把錯的地方或重點謄回自己的筆記,之後的考試都看自己的筆記而已。大法官釋字一定要熟,多留意當年新的釋字。
2. 法緒:法緒的範圍太廣了,所以我也是用阿摩做大量的考古題,還有買陳治宇老師的"法學緒論(大意)測驗題庫"來練習。在考前兩個月我有看一些常考的特別法,例如:公司法、消保法、性平法、著作權法、全民健康保險法。
3. 英文:因為有準備專業英文,這部分就沒特別準備。不過還是提醒大家要注意考試時間,我就是太掉以輕心了,最後面的英文差點寫不完……。
(三)行政法
我是第一次學習行政法,一開始雖然會有點懵懂,但好好跟著林清老師的腳步,到後面會有種融會貫通的感覺。林清老師對於考題的敏感度很高,所以老師上課說哪邊是選擇/申論重要考點,一定要馬上畫上星號啊!
1. 行政法的讀書方式,我分為下面三個階段:
*第一階段:我在聽完函授的兩天內,會讀完老師上課的內容還有寫好筆記。這時會將課本內的內容全部讀過,老師沒畫線的部分也會大略看過。
*第二階段:然後在課程進入大約三分之一時,我就開始回頭念,這時主要是看老師有畫線的部分,讀完一個章節後,搭配林清老師的"行政法測驗題型百分百"練習選擇題,這樣可以比較清楚每個章節的重點還有考點,然後我會再把錯的地方,重點加註在筆記上。
*第三階段:這時已經快要接近考試了,主要快速看過筆記跟課本內容,再做一次選擇題,這時選擇題只做錯的題目,然後開始看法條加深記憶。
2. 選擇:我覺得行政法選擇題拿高分關鍵是練習大量題目,以及熟悉法條。林清老師上課會註解法條,幾乎所有重要的法條都有講解到,對我很有幫助,讓我的選擇題拿了46分。我會用阿摩練習題目,也有購買林清老師的"行政法測驗題型百分百",每個題目下面都有詳解,檢討起來很方便。
3. 申論:我大約是在二月底的時候才開始練習申論,我覺得開始的有點晚了,不熟悉申論的同學可以早點開始準備,一開始真的只能照著書上抄,到中間可以開始練習自己看著課本老師畫線的地方寫完一題。我準備的方式是參閱林清老師的"行政法申論題型百分百",在每個申論考點中挑出一至兩個題目,抄寫在26孔申論紙上,所以到最後會累積自己的一本申論考題,考前就只背誦自己抄寫的考題,主要掌握大標小標,還有關鍵字,應該就能拿到基本分數。移特很常出行政罰的部分,所以我有特別多練習行政罰的題目。
(四)入出國及移民法規
移民法這科就是要努力地背誦,一開始真的很頭昏,但這科一定要用滾雪球方式不斷複習,到後面會有一些要件是重複的,所以一定要把根基打好。程譯老師提供了很多法條記憶的方法,像是可以利用口訣、或是把法條關鍵字編成一個故事,幫助記憶,我也用了這個方法創造自己的法條口訣。還有要特別注意各個法之間的比較,例如停留時間例外延長的要件(移民法§8、大陸地區人民入台辦法§19、港澳居民入台辦法§12),三個法的停留例外延長要件有些許不同,利用表格方式做比較就很一目了然。移民法規延伸的子法太多了,我主要就是看熟程譯老師書上有列出的法規,其他太細節的子法就是靠寫題目時有個印象。
1. 選擇:移民法規的選擇題我也是利用題海戰術,除了移民特考的題目外,我也有練習戶政的題目,主要是利用題目熟悉法條,出現比較偏門的法條時,至少能有個印象。
2. 申論:申論題我是整理移民跟戶政的考古題,抄寫成一本自己的申論題庫。考前就看自己的申論題庫練習,還有背一些重要的法條。
(五)外國文
1. 翻譯:平時會看"台灣英文新聞",裡面有新住民的分類主題,可以熟悉移民相關單字,自由時報的"中英對照讀新聞"也是練習翻譯的好工具,每篇新聞下方都有列出單字以及例句。翻譯就是多寫多練語感,可以不用用太艱澀困難的字,掌握語譯順暢、單字不要拼錯就好。
2. 作文:我是去找雅思的作文題目來練習,盡量每個領域都練習到(例如:科技、環境、學習),大概在一月開始練習作文,每兩個禮拜寫一篇。
3. 單字:購買眾文出版社的"究及英單12000高階字彙",每天大約背30個單字。
(六)國土安全與移民政策
1. 國土安全:這科的範圍無邊際,所以我參考之前考上學長姊的作法,自己列出主題寫模板,考試的時候就算遇到沒準備的考題,還是可以利用模板內容多沾一點邊。我的準備的主題有:國土安全、安全管理、恐怖主義、資恐防治法、資通安全管理法、災害防救、我國關鍵基礎設施、國際合作、公私協力。
2. 移民政策:熟悉基本的移民理論(推拉理論、雙重勞動市場理論、世界體系理論……),了解我國目前勞動市場的問題(晚入早出、高出低進),多多關注政府新的政策,像是新經濟移民法,以及外國人才專法……等。
(七)國境執法與刑事法
1. 刑法:艾倫老師教得內容很有系統,適合第一次接觸刑法的人,要把三階理論、故意過失、錯誤理論搞懂,申論題才寫得出東西。刑分部分,我有列出常考的法條,將法條要件、重點寫在旁邊。
2. 刑訴:因為刑訴比較晚開課,我只有上課專心聽周昉老師的講解,將複習重點放在:強制處分、證據、傳聞法則,考前著重法條於拘提、逮捕、羈押、搜索、扣押、傳聞法則、不/緩起訴處分、免訴判決、不受理判決。
3. 國境執法:這科我基本上是跟著國土安全一起念,參考白容老師的課本,抓出大致主題方向,準備的模板有:司法互助、人口販運、司法管轄權、引渡、現今執法運用之科技、境內查察、觀宏專案。
三、結語
踏入國考這條路就像是一個賭注,在準備考試的期間,多少都會有懷疑自己的時刻,或是緊張念不完的心情,這時要堅定的相信自己一定能做到,有時候最大的敵人是自己呀!在準備考試期間,也別忘了要運動,可以放鬆身心也可以為二試體測做準備。
最後,我要謝謝我的家人還有朋友給我的鼓勵與支持,還有志光老師的教導。
希望這篇心得文可以幫助正在國考路上的你們,祝大家都能達成自己的目標!
傳聞證據舉例 在 逆嘶亭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原來的台灣根本沒有「統一」,而是一堆海上勢力分而治之的航運中繼站,更可以說正式因為這樣的人來人往,現代的台灣才漸漸成形,某些台獨理論唾棄這些屬於自身的一部分,真的是很可笑的事情。
先講,民族國家這玩意兒在人類社會出現的時間很晚,至今不過兩三百年,傳來東方是更晚的時間了,東亞大陸這邊民族主義的開始不過一百多年,「中華民族」這個觀念,是梁啟超在甲午戰後甚至更晚才「發明」出來的。
也就是說,在此之前,東亞大陸人的認知是:「我是皇帝陛下的臣民。」而不是,「我是大宋/大明/大清人。」根據東亞大陸這個帝國的認知,「皇帝」就是天下之主、統治著全世界,所以不會有「英國皇帝」、「奧國皇帝」、「暹羅皇帝」這檔事,就像不會有大安區台北市長、中正區台北市長,大安區、中正區,都是台北市長統下的行政區。在天朝人的眼裡,英國、奧國、暹羅,統統都是皇帝陛下的管轄範圍。
基本上台灣是海盜的後裔,在西太平洋直到印度洋這一個區域海盜盛行的時代,「民族主義」這東西還沒開始流行,當時在海上航行的人有兩種主要的身分,一種是奉陸地統治者之命尋找貿易道路的,例如哥倫布,他是熱那亞人(位於義大利半島),不過他是在西班牙天主教雙王(卡斯蒂利亞女王伊莎貝拉一世和阿拉貢國王斐迪南二世,兩個國家都位於伊比利半島,這個聯姻造成兩個國家的合併,而成為日後的西班牙國)的資助下出海的,所以他的船隻就隸屬於西班牙天主教雙王(而不是西班牙國,那時候還沒有西班牙國,就算有當時「國」的意思就是王的領地,人效忠的對象當然是王,而不是王的領地)。又例如鄭和,他是雲南的穆斯林色目人(穆斯林意指伊斯蘭教徒、色目人是非漢族的少數民族統稱),但他出海是使用大明的資源、是代表皇帝巡狩天下。
另一種人就是和統治者斷絕關係,憑自己的意志,用自己找的資源出海,他們沒有效忠的對象,他們的船隊不代表任何人的勢力、他們不服從陸地國家的法規,你可以用日本的浪人來理解這種人,日本的武士基本上是由大名(諸侯)豢養的,而他們則效忠於大名。舉例來說,效忠武田信玄的武士不會說自己效忠甲斐國(武田氏的根據地),而會說自己是武田家的武士。而浪人,則是沒有主君的武士。這種背棄一切旗幟、沒有效忠對象的海上人,就是海盜、就是倭寇、就是Pirates、就是Buccaneers,而台灣人,就是這些人的後裔。
換句話說,這些人在出海的時候,就已經決定和陸上亂七八糟的勢力還有統治者切斷關係了。我們這邊就不仔細談歐美的Pirates,而專心來談東亞的海盜。
這些人大概從13世紀就開始出現在東亞大陸的海面上,成員非常複雜,除了天朝各沿海省分的討海人外,還有朝鮮半島人、日本人,後來更有中南半島人和南洋人,他們掠奪海上船隊,偶爾甚至會上陸打劫。你可以想像,在天朝的朝貢制度下,大部分在這片海域活動的商船都是「官船」,打劫商船就是和朝廷作對,必須和統治者決裂是理所當然的。
有些人或許還記得過去台灣和中國還未三通的時代,台灣漁民先是被中國漁民打劫,後來變成被中國漁民「強迫貿易」,甚至有些人嘗到甜頭後開始專心做貿易、放棄捕魚的往事吧!數百年前,「倭寇」就是這樣慢慢演進的,他們一開始是捕魚,後來鋌而走險開始搶劫,武裝力量愈來愈強之後,開始收保護費(抽稅)、走鏢、主導貿易活動、提供諮詢服務(鄭芝龍就曾被李旦派去荷蘭東印度公司的據點澎湖當通事和翻譯),甚至控制港口秩序──收稅金、有自己的法規秩序和勢力範圍,擁有自己的武力,這當然是一個大帝國,只是它的勢力範圍在海上。
這種武裝海上集團大家最耳熟能詳,就是稱為東印度公司的幾個歐洲國家特許集團了吧,不過事實上這些「東印度公司」無論是不列顛、法蘭西、丹麥,還是最著名的荷蘭東印度公司,武力都不如印度洋到西太平洋這個「倭寇」集團。
到了十七世紀這個海上帝國的權力範圍到達頂峰,出現了李旦、顏思齊、鄭芝龍幾位強者。
三位最早的李旦(教名Andrea Dittis)原是菲律賓的漢族富商,後來因西班牙人屠殺菲律賓漢人事件逃亡到日本,取得德川幕府授權進行海上貿易後,成為當地漢商領袖,後來在倭寇集團的資助下組織海上船隊,往來日本、明帝國、台灣、東南亞間,與荷蘭、英國所經營船隻從事國際貿易以及掠奪商船,勢力盛極一時,北從日本、大明國黃海、東海沿岸,到菲律賓,再往西到蘇門答臘都有他船隊的蹤跡,洋人稱他為指揮官(Captain)、甲必丹(Captain,西班牙人對菲律賓領袖的稱呼)。
最可以說明李旦當時勢力的,就是大明國和荷蘭東印度公司在1623年爆發澎湖之戰的時候,李旦受兩方(由此可知大明國不認為他是大明國人)委託介入調停,這場調停讓荷蘭人放棄澎湖,轉進到台灣經營,由此可知李旦一言的份量。而這個協調,後來則成為鄭成功攻台的藉口。
顏思齊的歷史記載比李旦更少,甚至一度有學者認為他根本和李旦是同一人,直到後來發現此人真正存在的證明文件,我們對他的了解,主要來自荷蘭東印度公司的文件和清國江日昇小說台灣外記,目前在雲林北港朝天宮附近,有顏思齊上岸的紀念碑,大家去拜媽祖的時候可以順便去緬懷一下,此人是第一批來到台灣的墾荒者(他帶來的那批人雖然多是福建出身的漢人、但海盜集團種族繁雜,不太可能只有漢人)。
傳言顏思齊出生福建漳州,後來被官家陷害逃往日本,在日本成為海盜領袖,主要活動於長崎。小說記載因為德川幕府暴虐,顏思齊率領一班結拜兄弟,包括楊天生、鄭芝龍、李德、洪升、陳衷紀等人密謀造反,情事敗露才逃來台灣,不過史學家否定了此一可能,推測顏思齊離日應是日本政府對海上貿易的約束愈來愈強。
不過顏思齊帶人來到台灣屯墾是事實。至於顏思齊上岸屯墾的地點,目前台灣政府是把紀念碑豎立在北港一帶,但根據研究,顏思齊的上岸地點應是嘉義布袋(當時稱為魍港),證據是這一帶在荷蘭人治台前,就有很大的漢人部落了。顏思齊後來在諸羅山打獵途中罹患傷寒身亡,死後他的部眾歸於鄭芝龍門下。傳聞顏思齊是李旦集團的二把手,主要經略台灣一帶海域。
鄭芝龍則是三人之中最有名的,因為國民黨的教育,大家都知道他是想要阻止國姓爺鄭成功反清復明、後來甚至投降大清國的奸臣老爸。但事實上,Nicholas Iquan(鄭芝龍的天主教教名為尼可拉斯,他原名一官,閩南語寫成荷蘭文是Iquan)當時在南洋是個讓人聞風喪膽的名字。
鄭芝龍早年投靠澳門經商的舅父黃程,習得葡萄牙語並且受洗為天主教徒,教名尼可拉斯,後來到過菲律賓馬尼拉,最後落腳於日本,在那邊成為李旦部下,並受李旦旨意到澎湖擔任荷蘭人通譯和通事。前面提到過,在1623年,在澎湖的荷蘭人和大明國發生戰爭,荷蘭人接受李旦協商前往台灣南部,鄭芝龍也隨著過去。
在台灣的期間,李旦和顏思齊陸續離世,鄭芝龍接收了李旦集團在台灣的勢力,以台灣魍港為基地,劫掠福建及廣東數地,使明朝官兵疲於奔命,雖其間有朝廷招安動作,鄭拒絕並在台海縱橫兩年六個月,據估計到1627年,鄭芝龍的船隊已達700艘(嚇死人)。
之後,鄭芝龍陸續擊敗李旦根據地位於廈門的舊部許心素,代表西班牙、葡萄牙人的結拜弟兄劉香與李旦之子劉國柱的聯軍(鄭芝龍自己則是荷蘭和大明國的代表,這個代表的意思就是當保鑣、甚至幫忙喬事、提供各項服務,包括翻譯、打點各國官員等等等,由此可見這些海盜集團才是當初南洋和東洋海域的王者),終於成為東亞大陸東南沿岸的最大海上勢力(這中間還在廈門與金門料羅灣兩度擊敗荷蘭軍,其中一次荷蘭為了拔除鄭芝龍這個壟斷日本-大明-菲律賓航線的眼中釘,還聯合了站在西班牙葡萄牙一方、原來和自己敵對的劉香軍隊),當時荷蘭人所繪的海圖,清楚的將此一區域標示為鄭氏統治而非大明國。
鄭芝龍後來雖然接受大明國招安,不過很明顯的是,大明國叫不動他的軍隊,也打不贏他,這種封你一個王或一個官,讓你名義上臣服於我的手法,天朝叫做羈縻(就像執行冊封朝鮮國王或是越南國王這些形式一樣,事實上這些國家誰當王天朝根本管不動)。尼可拉斯一官當然從來沒有身為大明國臣民的想法,小說家陳舜臣把這段寫成小說風雲兒三部曲,裡頭的鄭芝龍處心積慮想要建立一個和陸上政權完全無關的新海上帝國,非常值得一讀。
鄭芝龍後來把根據地遷往廈門,不過沒放棄台灣的據點,他以台灣和廈門控制著台海,擄取日本-大明-菲律賓航線的最大利益。當時荷蘭人統治的台灣其實只有點,而不是面,因此什麼一下荷蘭人來、一下日本人來、一下中國人來的說法,其實有點言過其實,我們可以說,原來的台灣根本沒有「統一」,而是一堆海上勢力分而治之的航運中繼站,更可以說正是因為這樣的人來人往,現代的台灣才漸漸成形,某些台獨理論唾棄這些屬於自身的一部分,真的是很可笑的事情。
至於鄭成功,他想反清復明個屁啦,當時大明國被滿州人滅亡,之前海盜集團的「投資」(就是用錢賄絡大明官員,話說蟠踞廈門和鄭芝龍對抗的許心素,就曾以二萬兩白銀賄賂大明國福建副總兵、兼水師提督俞咨皋,取得官職獨霸台灣海峽蠶絲貿易,後來俞咨皋也在許心素與鄭芝龍的戰鬥中一同被擊敗。當然也不只大明國的官收錢啦,日本德川幕府創建人德川家康,也收過李旦的「政治獻金」,所以李旦和德川幕府關係一向良好,說到底都是錢作怪)付之一炬,原來的航線霸權變得不確定,當然也不能排除鄭成功想幹更大的(天朝皇帝),所以才和滿州人的大清王朝幹上的。
也因為要和大清國幹上,當然必須有政治號召,所以才找了大明國的朱姓破落戶皇族來當魁儡。有人用鄭成功是國姓爺證明他忠於大明,忠你媽啦,曹操奉漢獻帝劉協為帝,你以為劉協真的叫得動他喔?
後來「反攻大陸」失敗,失去廈門這個大鄭帝國根據地(其實沒這種稱呼啦,我們就姑且稱之,比較知道當時這是一股獨立的武力),才到台灣向荷蘭人「索回」現在的台南一帶的。講索回是因為鄭成功宣稱當初李旦協調荷蘭人來台的時候,是把台灣「借」給荷蘭人(並不是大明借的),他身為李旦集團的繼承人,自然有取回的權力。鄭成功攻下台灣之後,本來還想打菲律賓呂宋,看起來是有放棄當天朝皇帝的打算,而回到老爸鄭芝龍制定的海上帝國經略策略,只是攻台成功後沒多久就過世了。
是的,我們就是這些偉大的海上風雲兒的後裔,雖然受到後來受到一些殖民母國的影響,讓某些人對於血緣、土地投射很強的情感,甚至想模仿大陸型民族仿造一個台灣民族的民族神話。不過基本上這樣一個島國本來就很難搞「把門關起來、自己吃自己」的社會(相對的,很多中國人都還堅信當年西方國家如果不船堅炮利的打來,天朝子民還是可以過的像過去如天堂一般的好日子──雖然真像是那時候人的平均壽命不到40歲,社會上因為缺糧固定週期發生大型民變,殘暴的官吏虐待平民成為小說演義裡面的主要題材,結構化的貪汙系統讓貪官們的家產是以中央政府年度預算來計算的),自然資源先天上不足,島國就是得靠貿易、和大家交朋友往來,才有機會進化富裕文明。
農耕社會的結構,往往是家族的擴大,和你一起耕田的多數和你有血緣關係,因為資源(土地)有限,形成血緣家族緊抓著土地,家族長(因為農耕就是年複一年,活愈久愈了解節奏,經驗代表一切,所以老人很寶貴)以獨裁形式統治整個家族,不信任任何外人的社會文化是可以理解的。
但海商、海盜的世界不是這樣的,進行海洋貿易的世界資源是無限的,畫海為界根本一點意義都沒有,海象千變萬化沒有規則,經驗一點都不重要,更關鍵的是,在港口討生活的人來自四面八方,你招募船員的時候不可能一定要等到和自己有血緣關係的人,假設你走船到噶喇吧(現在的雅加達),航程中損失了三名船員,你不可能期待在那裡招募到和自己同族的船員,結果是毎艘船船員都來自四面八方,彼此的信任是來自要合力對抗大海才能生存,這時候血緣的重要性會降到最低。
你可以看到李旦的勢力範圍從日本、東亞大陸沿岸到菲律賓群島,再到蘇門答臘,這中間商船來來往往,怎麼可能船上都由一個種族組成。而港口更是人來人往的地方,長期在海上航行的這些海上人(別忘了當時還是帆船時代,一趟航程都是經年累月),上岸以後第一件是當然是找妓院和妓女幹砲洩慾,當中也會有人厭倦跑船生活,就在此定居屯墾,航運重要中繼站的台灣,島上人有南島人基因、有歐洲人基因、有漢族人基因、有日本人基因、甚至有土耳其人、阿拉伯人、非洲人基因都不奇怪。執迷於自己是漢化的台灣原住民後裔的單一血統,才是最可笑的。
所以身為海盜後裔的台灣人,對於血緣民族沒有特別的信仰,對於外族(外國)沒有特別的厭惡仇恨,是很正常的,如果我們承襲了那樣的基因或是社會文化,早就難以支撐下去了。
身為海盜早就切斷了對皇帝的效忠(甚至是對陸地的羈絆),等到民族主義在天朝興起台灣又已經被日本人統治,國族這東西本來就是被教導出來的,而台灣人又錯過了「共同學習」的年代,台灣人沒有國族觀念,不覺得陸地國家對自己重要,其實再正常不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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