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時會抵制修法助長豬瘟入侵,豬隊友關心疫情口說無益
為何罰不怕?因為罰緩繳或不繳對這些違規的外國人根本不痛不癢,我國處理外國人罰鍰繳交率低落,2017年甚至只有1.46%。另外,目前法令存有解釋空間,移民署、農委會和陸委會等行政部門對於是否直接禁止沒當場繳清罰款的外國人入境,也拿捏不定、各行其事,這也是時代力量認為有立即修正《入出國及移民法》的必要。
偏偏立法院就是有一群豬隊友,前天在討論臨時會議程時,時代力量主張,除了處理總預算外,也要求兩大黨增列討論《入出國及移民法》修正草案。豬瘟如此嚴重的狀況下,國、民兩大黨卻無心在臨時會處理修法,連當天下午的法案協商,也聯手抵制不出席討論,白白浪費在場官員時間,也把台灣持續置於豬瘟風險之中。兩大黨修法擺爛,藍綠委員臉書上說再多也無益,畢竟中國大媽根本看不到!
同時也有4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316的網紅Kolas Yotaka,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立法院第9屆第1會期內政委員會第20次全體委員會議...
入出國及移民法修正草案 在 我是新移民 林麗蟬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520分水嶺!」林麗蟬委員質詢內政部葉俊榮部長
新住民相關法律的修正訴求,除了國籍法、兩岸人民關係條例之外,《入出國及移民法》修正狀況也是團體關注的重點,這個法案上一屆立法院卡住很久,最後未能完成修法。
麗蟬要求葉俊榮部長,研擬中的「入出國及移民法修正草案」應該尊重新住民團體的意見,加強與民團間的溝通工作。由於移民署拒絕對外提供修法資料,我也質問葉部長,修法到底玩真的還是打假球?蔡政府既然執政了,應該從制度面、法制面著手,應該正面回應新住民團體的修法訴求,促進新住民權益保障,不要只做表面功夫。
針對越來越嚴重的警察缺額問題,麗蟬知道缺額太多,後果就是每個人民保母工作負擔越來越重。根據警政署的資料,有些縣市,例如桃園市、新竹縣的「警民比」差距很大,平均一個警察得面對600位以上的民眾。有些基層員警長期過勞,身體負荷不了產生病痛,甚至發生過勞死事件,麗蟬要求葉部長承諾,盡快建立警察因公過勞的照顧機制,千萬不要讓家屬失去依靠。
除此之外,麗蟬也質疑,警政署陳署長去年針對員警葉驥一案提出承諾,希望設置「警械使用鑑定委員會」,針對警察用槍爭議提供專業鑑定報告,作為司法審判時的參考依據。麗蟬非常認同陳署長的政策,也提出警械使用條例修正案,但是令人遺憾德是,520政黨輪替後,警政署態度180度大轉變,改口說不必設置鑑定委員會了!
對的事情,好的政策,不能分藍綠,不能轉彎。無論是「移民法修正案」還是「警械使用鑑定委員會」,都會是未來麗蟬在內政委員會的問政焦點。
http://media.ly.gov.tw/page.jsp?id=297375
入出國及移民法修正草案 在 國發會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別道聽途說 國際人才留台不是你聽到的那麼難 PART2》
為了增進國際人才留台意願,政府近年來積極鬆綁相關限制,盼能讓更多人才願意與我們一同為台灣這塊土地貢獻心力。為了讓各位朋友了解國內相關規範,國發會將陸續舉例向大家說明,這次分享的是外籍人士身心障礙成年子女留台的故事
Paul是位英文老師,定居台灣超過20年。不過,他的兒子Tony從小有智能障礙,20歲之前可依法「依親居留」;但年滿20歲後,除非在台灣工作或唸書,否則不能再依親居留。因此Tony只能每三個月在簽證到期前,飛到香港辦事處重新取得一次最長90天,不得延期的停留簽證,每次都身心俱疲。
事實是…
鑒於外籍人士身心障礙成年子女,因生活無法自理,有留台依親居留的需要,行政部門早於2012年11月,已完成「入出國及移民法」修正草案送立法院審議,但至今尚未通過。
不過,內政部移民署2014年4月已修正「外國人停留居留及永久居留辦法」,放寬父或母持有外僑居留證或永居證的年滿20歲在台居留外國人,得申請延期居留,最長可延6年。條件包括曾在我國合法累計居留10年,每年居住超過270日;或未滿16歲入國,每年居住超過270日;或在我國出生,曾在我國合法累計居留10年,每年居住超過183日,藉以協助國外人士的子女順利留在台灣。
各位朋友,別道聽途說,國際人才留台不是你聽到的那麼難。
#國發會 #人才 #全球競才方案 #外國人留台 #外國人停留居留及永久居留辦法
入出國及移民法修正草案 在 Kolas Yotaka Youtube 的最佳解答
立法院第9屆第1會期內政委員會第20次全體委員會議
入出國及移民法修正草案 在 陳其邁 Youtube 的最佳貼文
【落實人權保障 催生難民法!】
有關國際難民的問題,除了難民法,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第17條涉及大陸人士、入出國及移民法第16條涉及藏人居留與認定,我建議在這個會期裡一步到位,三部法令所有爭議一次修正,建立完整配套措施。
2008年後拿著綠皮書和尼泊爾護照來台的這15位藏人,實際上符合難民定義,然而蒙藏委員會依移民法第16條在認定上卻無一致性的客觀標準,導致有些藏人無法取得身分證明,我認為對流亡藏人的身分,不應是蒙藏委員會來認定,而是交由未來難民法來制定一個整合的機制。過去馬政府時期蒙藏委員會是不與流亡政府打交道的,更不可能承認綠皮書,因此我要求新政府應改弦更張,在難民認定標準應與國際同步,機制與救濟方式要一致、人權不可有差別待遇。
另外,依現行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第 17條所訂定的辦法裡,對大陸人士申請居留的範圍限定過窄,我認為應依照難民法第3條對難民身分的定義,在兩岸人民關係條例中大陸人士比照辦理。不管是藏人、大陸人士、或是無國籍人士,在難民身分的審核機制、救濟程序上要有一套相同標準,才符合國際人權普世價值。
最後,針對15位滯台藏人的處境,內政部應用最寬容方式處理,我建議難民法修訂應參考難民地位公約,基於尼泊爾政府與中國出於政治因素對流亡藏人不給予政治庇護之情況,應做特殊考量,因此我不贊同難民法第10條排除了經第三國來台申請難民認定。
入出國及移民法修正草案 在 李俊俋 Youtube 的最讚貼文
1.經建會主管國內人才培育、留用、延攬等計畫,江宜樺院長日前才宣布將「人才會報」拉高到院長主持層級,經建會竟不清楚狀況?
2.台灣屬高階人力淨輸出國,經濟部建構的人才網卻殘破不全,部會間協調機制不僅不健全,經建會卻仍未見積極作為,非僅由入出國及移民法修法單方面著手。
3.依據司法院大法官會議708號解釋,宣告外國人受驅逐前之暫時收容部分違憲,應由法院審查決定,並提供司法救濟,內政部移民署卻未積極研議修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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柯雨瑞(2023),2023年 入出國及移民法 部分條文 修正草案 第九條規範内容的介紹與建議……以無户籍國民申請居留為核心. 柯雨瑞教授Yui-Rey Ko. ... <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