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天(7/15)上午,虹安偕同 台灣民眾黨-台中市黨部 張仲翹主委、藝文工作者、臺北市藝術創作者職業工會、藝文工會、文化部 和 勞動部 來討論,如何讓藝文產業紓困可以更合理合宜,讓藝文產業能夠在這波疫情的衝擊中生存下去。
虹安日前在立法院質詢文化部李永得部長時,部長曾說預估六月中藝文產業損失產值將達80億至100億之間。但這只是一個月的三級警戒的時間,現今三級警戒再度延至7月26日,藝文產業損失預估一定比當初還要更多📈📈。而文化部推出的紓困方案,出現了不合實際情況的冗長審查流程或是資格認定的錯亂,導致許多藝文工作者陷入難以請領補助的困境。
當時公告的文化部藝文紓困規定,4月30日曾兼職其他部分工時的工作的人不能申請。但有很多藝文工作者🧑🎨一直以來都是以兼職的方式工作,虹安也了解藝文工作者收入相對不穩定,常需以兼職的方式才能在持續藝術領域中發光發熱,然而兼職的工作身分,反而成為這次紓困的阻礙。
虹安從去年文化部推出紓困後,就持續要求文化部,應該要正視藝文工作者長期以來訴求,不該把他們當成皮球踢走。因為他們被踢皮球的過程中,除了耗損精神、力氣之外,也完全不被認同與尊重。受到『你是不是藝文工作者』這樣的資格審查質疑,也讓還在起步階段或是路途上的藝文工作者,不僅要面對生活圈對產業的不理解,也放大了環境對藝文工作的不友善,將間接加速藝文人才流失。
📌陳情人則表示,在商演音樂人中,很多人去年認為影響沒有到很大,覺得不需要浪費政府資源而沒有申請紓困。今年卻因為這個原因,反倒被通知資格不符合🤦♂。
📌#臺北市藝術創作者職業工會理事長杜珮詩 指出,在2019年藝文勞動調查顯示,有37.5%藝文工作者每月的收入來源包含兼職的工作。同時身兼數職,已經是業界常態。此外,藝文相關科系的大學兼任教師,既不在教育部的紓困範圍,也因為在學校投保部分工時勞保,導致不符合藝文紓困資格,造成與兼職打工的藝文工作者相同之情形。杜珮詩理事長呼籲文化部在部長做出承諾之餘,應該修改《文化部對受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影響之自然人補助申請須知》中的申請者資格,並希望文化部的政策能統一,放寬審核標準到4月30日曾兼職其他部分工時工作人員的藝術工作者,也可以申請到政府的紓困。
📌#藝文工會總幹事周台鳳 表示,這次疫情全民都受影響,就藝文工作者真的大多是以兼職方式來過活,希望政府可以聽到我們的心聲,尊重我們,讓我們有選擇的機會。另外,藝文工作者的範圍不該狹隘定義,包括藝術教學、藝文演藝企劃等都應包含在藝文相關工作內。而藝術工作者很多是弱勢,收入並不穩定,也呼籲政府疫情已經是一次傷害,申請過程不要是另外一次傷害😢😢。
🔍#文化部綜合規劃司司長林宏義 回應 ,因為現在申請的件數與去年相比增加許多,而且大多為實質審查,所以發放的速度會比較慢。另外,關於藝創公會所說的訴求回應,兼職的藝文工作者,可以提出申覆來重新檢視個案的資格。
🔍#勞動關係司科長許根魁 回應,勞動部發放的原則是從簡從速的,若去年沒申請的案件,今年上網申請後,會快速核發紓困金,並會持續做滾動式的調整。
🔍#勞動條件及就業平等司科長黃耀滄 說明,勞動部的補貼部分工時者方案,只要符合資格,就會撥款。
🔍#勞保局普通組科長詹美娜 回應,勞動部可以讓申請人去選擇適合自己的補助,若發現不符合其他部會的方案,也可以在期限內重新申請勞動部的。
👉對於文化部的回應,虹安質疑,今年的疫情明顯比去年還要嚴竣,文化部不該還用去年的標準來審核今年的申請者資格,也希望文化部不要再用「我們已經比去年發更多紓困」的理由來搪塞藝文工作者,讓藝文工作者感到不被受政府的尊重和照顧,請文化部好好的理解藝文產業型態,回去再修訂方案,讓更多藝文工作者都可以得到照顧。
虹安也要求勞動部應和文化部跨部會配合,以處理兼職藝術工作人員勾稽的問題,讓這波的藝文紓困,能雨露均霑,立竿見影。請文化部、勞動部今天用心聆聽藝文工作者遭遇的困難,帶回部內研議、儘速改善,以符合紓困4.0初衷「從寬、從速、從簡」的原則!
#感謝媒體報導👉👉👉
公視新聞網-部分藝文工作者難申請紓困 高虹安呼籲文化部、勞動部完善請領內容
https://news.pts.org.tw/article/535337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jibLSjI9Sw
中央廣播電台-商演工作者請不到紓困 立委籲文化部放寬資格認定
https://www.rti.org.tw/news/view/id/2105500
中時新聞網-兼職者領不到藝文紓困4.0 文化部允開放申覆
https://www.chinatimes.com/cn/realtimenews/20210715003157-260405?chdtv
經濟日報-藝文工作者難申請紓困 怨嘆「被政府踢來踢去」
https://money.udn.com/money/story/5617/5603211
工商時報-兼職者領不到藝文紓困4.0 文化部允開放申覆
https://ctee.com.tw/livenews/ch/chinatimes/20210715003157-260405
華視- 7/26前藝文紓困卡關者 文化部:可申復
https://news.cts.com.tw/cts/life/202107/202107152049566.html
匯流新聞網-紓困/高虹安:環境對藝文工作不友善 間接加速藝文人才流失
https://cnews.com.tw/181210716a02/
全民就業定義 在 時代力量 New Power Party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行政院拍板通過的紓困4.0即將上路,防疫紓困預算總額高達8,400億元,各行各業都受到疫情衝擊,民眾最關心的即是,自身是否符合這波紓困對象,以及紓困相關措施。
昨日政院公布布紓困4.0的具體内容,時代力量檢視目前所公布的紓困方案,補助對象涵蓋個人如中低收入戶、自營工作者、農漁民生活補貼、孩童家庭防疫補貼等,以及企業紓困貸款等產業薪資補助,但其實仍有許多受到疫情波及的民眾與產業,正等待政府提供即時的援助。時代力量針對行政院紓困預算方案的缺失提出以下補強措施,希望在下週立法院召開臨時會時,能併入審查處理,儘速完善紓困措施,盼望紓困及時雨能落在每一位需要幫助的民眾手中,讓全民都能安穩度過疫情。
一、#紓困顧全民
📍#租屋族房租補貼
根據內政部統計,全台租屋人口超過三百萬,弱勢租屋族在疫情之下成為最受衝擊的族群之一,但目前的紓困方案完全未見房租補貼。時代力量呼籲政府應正視租屋族權益,若台灣疫情無法在短期內緩解,除了發放一次性的現金補貼外,相關部會應超前部署、研議調整法規和政策,協助租屋族度過難關。
📍#居家夏季電價減免
目前全國防疫警戒皆為三級,且至少持續到6月14日,企業與民眾配合政府防疫措施採居家辦公或受疫情影響在放無薪假時,居家用電量增加,加上6月起夏季電價上路,隨之而來的便是電費有感增加。因此,時代力量主張在防疫警戒升級期間,區分家戶用電和工業用電。調降家戶用電的夏季電價計算方式或計算時間,讓人民可以安心居家防疫;而工廠則維持夏季電價計算。
二、#一起挺父母
📍#幼兒園減免退費
目前教育部針對幼兒園的紓困方案為:若幼兒園業者欲申請紓困,條件是須讓家長免繳代辦費、同時應正常支付教職員工全額薪資。
目前的補貼方案受到許多家長反彈,因為對家長而言,雖然免繳代辦費、但仍需繳納學費裡比重最重的學雜費,目前孩童家庭防疫津貼僅一萬元,根本無法填補,無助於減輕幼兒家長的經濟重擔,甚至反而讓家長考慮藉退學來免除學雜費繳納。政府應思考疫情時間拖長時,該如何協助家長。
在業者部分,收不到學費的幼兒園業者面臨著營運困難,但仍需支付教職員工全額薪資。業者在進行成本評估時,若申請到的紓困補助金額低於要求員工放無薪假所節省的支出,反而會讓業者決定不申請紓困補助,教育部的政策一樣無法支援到這些被迫放無薪假的教職員工。因此,時力黨團呼籲教育部應提出合理的幼兒園收退費機制,並更審慎評估請領補助政策。
📍#改善特教生遠距學習困境
特殊教育生部分,在目前停課不停學的政策下,遠距教學無法協助中重度、無口語或認知功能缺損較嚴重的特教學生進行學習,停課期間也沒有特教助理員進行專業的協助,使這些學生在停課期間無法獲得日常的學習效果。時代力量呼籲政府應研擬相關措施,包括特教助理員的即時協助機制,以及對特教學生所需之遠距教學輔具進行盤點及支援。
📍#留意停課學生心理健康
在高風險、高關懷學生部分,目前的心理輔導的措施及配套措施不夠清楚,雖然有電話訪視與關懷,卻無法如面對面輔導一樣給予適時協助。時代力量呼籲政府應盤點並支應相關的硬體設備並確保資訊安全,讓各級學校的輔導系統有所依循,並能透過通訊方式提供學生心理支持。
📍#照顧長輩納入家庭防疫補貼
在家庭防疫補貼部分,則應擴大補助範圍至長者與身心障礙者的照顧人。在三級措施之下,除了停課外,社區式長照機構及身心障礙者日間照顧服務,也因疫情而暫停服務,因此在時力黨團的爭取下,防疫照顧假除了孩童的照顧外,也納入了長者的照顧。但目前行政院規劃的一萬元補貼,對象僅限國小以下孩童或國、高中特教學生的家庭,時代力量再次呼籲,家庭防疫補貼應納入長者與身心障礙者以符合公平性,也為照顧長者以及身心障礙者而請假的人民提供適時的補助,協助人民撐過這段辛苦的時間。
三、#產業要救急
📍#政府公有租金減免與產業租金補助
由於此波疫情主要衝擊內需型的服務業,如KTV、網咖、K書中心、社教機構、日間照護中心、小吃店等商家,相較去年受影響的產業,整體資本額更小,現金流也更緊,對於經濟衝擊的容受力更低。
因此,除了現行針對企業的紓困外,協助降低或減免租金負擔,會是最重要的協助。時代力量主張,如果是因應政府要求停業的行業,政府公有租金部分應該在停業期間全面減免租金,而民間的租賃契約部分,也應該在停業期間給予全額補助。
針對受防疫升級政策影響的行業,如受全面禁止內用或禁止人流而受到衝擊的餐飲業,則政府公有租金也應提供遠高於現在只有2成的租金減免,同時針對民間部分,政府也該給予相同成數的補助。
此外,由於大多商家並沒有租賃公證合約,因此在申請程序上,時代力量也建議不強制要求有公證合約才能申請,以實際幫助到店家。
📍#審慎思考政策的實際效益並參考其他國家作法
目前紓困措施採「一次性發放,以及以正職員工為乘數的規模」,時代力量建議,經濟部應該研議更能實際幫助店家持續經營的紓困措施,或者參考新加坡去年封城時「封城期間的餐飲人員薪資補助 75%,封城結束後以下調比例的方式延續補助」的做法,用比較長期支持的措施來給予人民信心。
📍#紓困措施應多與業者進行討論
以餐飲業為例,員工有很多是半工半讀者或兼任多份臨時工者,但此次經濟部的措施主要聚焦在全職員工作為給付的基準。因此,如何實質認定並真正照顧到實際從事工作的人,以及追蹤後續的執行情況,將會是時代力量未來處理紓困預算時考量的重點。
四、#更要顧弱勢
📍#領補助企業不得解雇勞工
時代力量強調,紓困預算是人民的血汗錢,為了共度難關,應該是國家挺企業,企業挺勞工,企業不應一邊請領政府紓困補助,又一手解雇勞工。然而,在此次經濟部的紓困補助方案中,卻出現企業可依據其規模,有一定的離職額度的規定。時代力量將就這部分提案探討,避免政策本末倒置,違反政府欲安穩勞工就業的目的。
📍#放寬勞工生活補貼資格門檻
去年「家戶」定義是以「實際共同生活」認定,今年卻改採取「同一戶籍」為標準,將壓縮到有實際紓困需求的民眾。若限制一戶一人申請,並僅給予單一額度一萬至三萬元的補助,忽略了家戶人數及收入的差異性,恐出現一戶 8 口和一戶 1 口皆補助三萬元的現象。
時代力量認為,衛福部應調整擴大急難紓困方案,就家戶認定及給付額度進行通盤檢討,補助金額應分級,按戶數人口給與適當補償,以協助真正需要幫忙的弱勢家庭。
📍#改善擴大急難紓困審查流程與標準
以去年文化部的紓困為例,規定申請紓困時須附上「自然人受委託或邀請參與藝文活動證明書」,且證明書上又需要取消演出的委託負責人簽章才能請領補助。但因為現在全國已進入三級警戒,要找到負責人親簽並不容易,因此,時代力量呼籲文化部應簡化程序及開放電子簽章,使藝文工作者能夠快速得到紓困補助。
全民就業定義 在 台灣物聯網實驗室 IOT Labs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運動手錶隨身裝置資料直通雲端 資安及法規遵循不容輕忽
穿戴科技實現智慧健身 連網隱私供應鏈皆須安全
2021-05-25陳宏志
企業或組織內部對於連網裝置有較嚴謹規範,如自攜裝置(BYOD)相關規定,一般多會注意NB或智慧型手機。然就穿戴式裝置或相關設備,有鑑於其功能及能蒐集之資訊等日新月異,企業經營者或管理者規劃蒐集資料、擴大商機之外,在內部管理亦不可不注意。
約三五好友下班後或假日去練空中瑜珈、TRX,或到健身房內使用跑步機、飛輪,這樣的場景處處可見。而運動的過程不僅搭配音樂、錄音/影或社交軟體,以及各類健康管理APP,以便隨時直播、貼文、上傳相片,更會拿起智慧型手機計算消耗之卡路里等,健身時結合穿戴式裝置或軟體,幾乎已經成為全民運動。
由於國人健康意識抬頭,運動產業之盛行也是有目共睹。以民營健身中心為例,依教育部體育署2020年的統計,2019年全臺高達620間,銷售額更已突破新臺幣100億元。當臺灣正掀起一股健身熱潮下,運動結合科技打造新型態智慧健身已成為發展趨勢,各部會也投入相關資源,如經濟部技術處與資策會成立運動科技大聯盟以服務產學研界,宣示帶動運動產業轉型發展決心。且積極健身的同時,民眾常搭配穿戴式裝置(Wearable Devices),如智慧手環或手錶,以掌握心跳、血壓等生理資訊,作為私人教練或自我鍛鍊時規劃運動處方之參考。
二類生理數據/資訊法規各自適用
然而上開情境涉及生理數據或相關資訊,且可能被設備製造商或其他服務業者所蒐集、處理或利用,有關穿戴式裝置蒐集所得資訊是否符合個人資料保護法(簡稱個資法)之敏感或特種個資,以及適用該法規範,曾引起不少爭議。為解決爭議,個資法令主管機關-國家發展委員會(簡稱國發會)於2018年11月,就「業者蒐集、處理、利用民眾自行操作器材所得之生理數據資訊,是否屬醫療或健康檢查之特種個人資料範疇」已有函釋,將這些裝置蒐集所得資訊依對象、目的等分為二大類,並說明各自適用規範。
依國發會函釋重點,若屬受醫療院所委託,為供醫師或其他醫事人員以醫學目的所為之診察治療或基於醫療行為檢查,取得民眾自行操作器材所測量之生理數據資訊,符合個資法對醫療或健康檢查個人資料(簡稱個資)之定義者,這些穿戴式裝置、設備、器材或軟體所蒐集、處理或利用之資訊,不僅符合敏感或特種個資,更應依個資法相關規定辦理,如書面同意等。
但如果不是醫療院所委託,而屬於民眾自行操作器材所蒐集之資訊,因未涉及醫事人員診察(診斷)、治療,或以醫療行為施以檢查等,並不屬於敏感或特種個資。不過由於相關資訊仍會符合個資法對個資之定義,且可能提供給業者進行蒐集、處理、利用之行為,故應依循個資法規範,如履行告知、符合法定情形並於特定目的內利用等,不可不慎。
穿戴式裝置是否符合醫療器材
除了健身器材如為醫療器材應符合法規外,民眾所使用之穿戴式裝置若屬供醫師或其他醫事人員,以醫學目的所為之診察治療或基於醫療行為檢查的用途,其所蒐集資訊除須符合個資法外,因涉及疾病診斷及治療等醫療目的,尚須依循醫療器材相關規範。因醫療器材管理法已於2020年1月公布,將於2021年5月1日施行。但在新法暫未施行前,就醫療器材之管理主要係依藥事法及醫療器材管理辦法為主。如運動時搭配之穿戴式裝置或軟體,先依醫療器材管理辦法附件一所列品項作為判斷依據,再搭配是否具診斷、治療功能或協助診斷、治療等綜合評估。
不管是穿戴式裝置內建,或自行下載之健康管理軟體,是否須納入醫療器材之管理,前提是要先符合法規定義。依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衛福部食藥署)於2020年12月修訂「醫用軟體分級分類參考指引」觀之,所謂醫用軟體泛指蒐集、儲存、分析、顯示、轉換人體健康狀態、生理參數、醫療相關紀錄等處理軟體。其使用場所更涵蓋醫療院所、個人居家使用或遠距醫療照顧。
爰民眾搭配健身所使用之穿戴式裝置或APP等,無論是內建或自行下載,依食藥署對外說明,倘該軟體僅為協助掌握日常生活或健康管理需求,如計算休閒或運動時之心率及血氧值,或鼓勵、監控飲食或運動之作息管理,不涉及特定疾病診斷及治療等醫療目的者,暫不涉及醫療器材之管理。反之,已列入前述法令之適用範圍(如附件所列品項),或經綜合評估屬於醫療器材之範疇,則須依循現行管理法規,包含但不限於如遵守產品開發、申請查驗登記相關規範,並清楚刊登廠商名稱、地址、品名及許可證字號等完整內容。
萬物聯(連)網、安全第一
不僅上開個資與醫療之法令遵循需求,穿戴式裝置等連網裝置之安全,也非新興議題。如自2015年起美國聯邦貿易委員會(FTC)及歐盟網路與資訊安全局(ENISA)等主管機關,已陸續提供物聯網(IoT)指引或參考資訊,並推動認/驗證。以FTC為例,像是設計此類產品時,需要考慮身分驗證、以保護產品與其他設備或服務間接觸的端點。連網後如何控管權限、利用現成的軟體工具保障安全,或在啟動產品或服務前進行安全測試,甚至預設安全選項供做出廠設定等,都是其建議廠商應注意的安全防護要項。
此外,除前述對IoT之安全考量或建議,如果企業或組織內部對於連網裝置有較嚴謹規範,如自攜裝置(BYOD)相關規定,一般多會注意NB或智慧型手機。然就穿戴式裝置或相關設備,有鑑於其功能及能蒐集之資訊等日新月異,企業經營者或管理者規劃蒐集資料、擴大商機之外,在內部管理亦不可不注意。
另因現代產業因專業分工甚細,生產、製造、銷售或後續服務可能分由不同廠商提供,或採用特定零組件再行組裝,且2019年隨著5G相關產品與服務逐漸興起,運用科技方便迅速之餘,也不能忽略對委/受託業務的監管,以減少或避免風險。這從2020年震驚全球的美國Solarwinds案件就可瞭解發展趨勢,駭客透過供應鏈內的平台,進行竊取其他成員資料之行為,更讓許多企業或組織意識到內部與委外管理一樣重要。基此,穿戴式裝置連網後,不僅在資安管理或隱私保護,確保供應鏈安全亦將是未來應持續關注之重點。
資料來源:https://www.netadmin.com.tw/netadmin/zh-tw/viewpoint/566EFC7BB1384CDB913F5B2D90FC8E0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