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實,醫生都可以好好火,尤其是面對無常識、顛倒黑白之人的時候...
#全港眼火爆有冇得醫
《Fake news 當道》
昨日有垃圾文妓扮作醫護人員寫文,嘗試誤導大眾。原文如下:
// 1)傷者受傷的位置並不是警隊射擊的範圍,除非子彈會轉彎,否則子彈不能射到女傷者。
2)如果是被布袋彈打中,面部一定有火藥造成的燒傷,女傷者的傷口是硬物插入造成。如果是布袋彈打中,相信已經死亡。
3)傷者進入QE, x-ray 照片已經證明一切,但傷者堅持唔報警,因為報警後警隊可以取得這張X光片,還警隊清白。
4)在場的有線電視採訪的四分鐘錄影片段,證明傷者受傷前,警隊並沒有開槍。警隊因有同事燒傷,所以call了白車一部,最後警隊也讓這名女傷者先去醫院,受傷警員等第二部白車。
5)不如大家在網上呼籲傷者和家屬們公開這張X光片,還大家一個清白。 //
筆者嘗試逐點回應,以正視聽。
___________________
//1)傷者受傷的位置並不是警隊射擊的範圍,除非子彈會轉彎,否則子彈不能射到女傷者。//
子彈不會轉彎,但會跳彈、反彈。英文叫 ricochet。所以戶外靶場通常會把射靶放於小山或沙丘前。
這當然不是重點。重點是文妓竟然能寫明「傷者受傷的位置並不是警隊射擊的範圍」?!! 難道作者是警察指揮官?
___________________
// 2)如果是被布袋彈打中,面部一定有火藥造成的燒傷,女傷者的傷口是硬物插入造成。如果是布袋彈打中,相信已經死亡。//
如果是被布袋彈打中,面部一定有火藥造成的燒傷???
文妓根本連基本槍械常識也沒有。 火藥是用來推進發射體, 已射出的布袋彈怎會有燃燒中的火藥? 怎可能造成什麼面部燒傷? 難道你以為布袋彈射中人後會再燃燒、爆炸?
如果被極近距離射擊 (所謂 point blank), 則有機會有火藥殘留在衣服或皮膚上。那是另一回事。
-----
// 如果是布袋彈打中,相信已經死亡 //
相信已經死亡??? 文妓以為自己是醫學權威? 之前中布袋彈的記者示威者就全部死了嗎?警方不是說過布袋彈很安全的嗎?
正如我也以為人沒有腦袋則會死亡,但眼見文妓腦袋空空,卻在網上胡言亂語。世界的確大得很。
___________________
// 3)傷者進入QE, x-ray 照片已經證明一切,但傷者堅持唔報警,因為報警後警隊可以取得這張X光片,還警隊清白。//
X光會證明一切???
首先,傷者因眼部重創入院, 第一時間不會去照 X 光, 而是去照 CT (電腦斷層掃描)。因為 CT 才會更清楚顯示傷者頭骨有否骨折, 腦部有沒有出血,眼球是否還是完整。 X 光在這情況下根本不足以解答這些問題。
寫文者是醫護人員? 別說笑了。
其次,CT 會證明什麼呢? CT 可能會發現面顱骨骨折, 可能會看見眼球已經不是一個完整圓形。 如果布袋彈穿了,更可能會發現眼球內有外來金屬物。 (因有這個機會,所以當晚也不可能做 MRI 磁力共振)
我想問問法醫上身的文妓,到底得到以上 CT 報告後,又如何可以「還警隊清白」呢? 只有外行人才會那麼天真。 真正看慣 CT 報告的醫護人員只會得啖笑!
___________________
反觀蘋果新聞寫:
// 有記者立即說:「我嗰陣喺現場,我見住佢中彈,見到彈殼。」「記者親眼見到子彈攝喺眼罩裂縫」//
暴徒用「丫叉」射鐵珠會有彈殼? 別說笑了。
有圖有真相。
___________________
跟英軍射過 SA80 rifle, pistol, shotgun,攞過槍法徽章的英國眼科專科醫生上。
唔該幫手 share, like 同 comment, 唔係冇人睇到。
#警察還眼
Searc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