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動植物防疫檢疫局高雄分局
人員區分:約僱人員
官職等:五等
職系:無
名額:正取1名
性別:不拘
工作地點:82-高雄市
有效期間:110/09/27~110/09/30
資格條件:
1.專科以上獸醫相關科系畢業具獸醫師證書。
2.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及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所定不得任用之情事。
工作項目:
工作項目:執行機場貨運站輸出入動物及其產品檢疫、執行入出境旅客動植物及其產品檢疫作業、辦理動物檢疫行政業務、需配合業務於清晨夜間或假日執勤、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高雄市
電子地圖
聯絡E-Mail:shmily@mail.khbaphiq.gov.tw
聯絡方式:
(一)檢具下列文件:
1.履歷表(請自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網站下載空白格式)
2.最高學、經歷及獸醫師證書或執業執照等文件(以上證件應自行具結與正本相符)。
3.自傳。
4.男性請附兵役證明文件。
於信封上註明應徵職務名稱、確實之通信地址及聯絡電話,逕寄高雄市小港區山明路2-2號人事室收,資格符合者擇期面試,錄取與否均不退件。
(二)本職缺為職務代理性質,代理期間:自實際代理之日起至110年12月31日止,或被代理人銷假上班前1日止,於人事行政總處及本分局網站公告。
(三)僱用報酬:依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約僱人員僱用辦法暨相關規定,每月以280薪點標準(124.7*280=34,916元,尚需扣除勞保、健保、勞退等自付額)。
(四)報名日期:110年9月 27日至110年9月30日。*面試日期、時間、地點及相關事宜,另行電話或書面通知。
*本分局甄選外補人員作業均依相關規定辦理,採公開、公平、公正方式,擇優錄用,不接受請託關說。
職缺類別:
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職缺
* 請注意:本職缺啟用應徵人員調閱履歷功能,應徵者需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 公務人員應徵作業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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徵才機關:國立屏東大學
人員區分:其他人員
官職等:無
職系:無
名額:1
性別:不拘
工作地點:90-屏東縣
有效期間:110/09/27~110/10/22
資格條件:
1、 經教育部承認之大學以上畢業學歷者。
2、主動積極、配合度高,具高度服務熱忱者、溝通協調能力佳、應對進退得宜。
3、嫻熟電腦文書處理、公文撰寫及帳務管理等行政業務。
4、具電腦文書處理能力(Word、Excel、PowerPoint)。
5、檢附學經歷證明、工作經歷證明及相關證照等。
工作項目:
1、 大學部各項業務(含排課、招生、學分審核..等)
2、 處理公文、系務相關會議業務。
3、 系經費之請購核銷。
4、 系辦空間管理及維護(含設備購置與維護)
5、 協助系務相關認證作業。
6、 協辦師生學術活動等事宜。
7、 系網頁更新與維護。
8、 系相關資料填報。
9、 其他主管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國立屏東大學(屏東縣屏東市民生東路51號)
電子地圖
聯絡E-Mail:thbu@mail.nptu.edu.tw
聯絡方式:
1、 收件日期:請自即日起至公告截止日10月22日前(以郵戳日期為憑)檢附資料:Excel簡要資歷電子檔、報名表(含自傳及工作經歷)、學經歷證件影本及其他有助審查之資料;男性另須檢附退伍證明(如退伍令影本)或免服兵役等文件,寄送應徵表件至90003屏東市民生路4-18號本校人事室收或親送,信封封面請註明「應徵會計系行政組員職務代理人」,逾期恕無法受理。
2、另應徵者資料excel檔,應至遲於報名截止當日前以E-Mail傳送至person@mail.nptu.edu.tw。
3、聯絡方式及連絡人:08-7663800#10306;E-mail:person@mail.nptu.edu.tw陳小姐。
4、經書面初審合格者,擇優另予通知面試日期;不合格者,恕不另行通知,所寄附件資料亦不退件。
5、經面試擇優錄取正取1名,備取若干名,候補期間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名單公告於本校網頁。
6、依據性別平等教育法第27-1條規定,應徵人員不得具有下列情形之一:
(1)性侵害之犯罪紀錄。
(2)曾經主管機關或學校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調查有性侵害、性騷擾或性霸凌行為 屬實並經該管主管機關核准解聘或不續聘者。
7、應徵人員同意本校依規定向教育部辦理其相關資訊之蒐集、利用及查詢,並同意法務部、警政機關及教育部提供相關資訊。
8、自僱用日起至被代理人回職復薪止,留職停薪期間屆滿或提前復職應無條件解僱,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預計自110年11月29日起至111年6月7日止)。
9、依本校校務基金進用契僱人員薪酬支給表之規定辦理(新臺幣2萬7,300元起薪)。
10、相關報名資訊及表件,請至本校網頁瀏覽及下載https://pers.nptu.edu.tw/p/406-1017-135363,r1605.php?Lang=zh-tw。
職缺類別:
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職缺
* 請注意:本職缺啟用應徵人員調閱履歷功能,應徵者需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 公務人員應徵作業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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徵才機關:臺灣屏東地方檢察署
人員區分:約僱人員
官職等:約僱3等220薪點(月薪27,434元)
職系:無
名額:1
性別:不拘
工作地點:90-屏東縣
有效期間:110/09/09~110/09/14
資格條件:
1.高級中等學校畢業者。
2.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所列不得為公務人員情事之一者。
3.嫻熟電腦文書操作,每分鐘打字速度30個字以上者。
工作項目:
協辦行政業務及其他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屏東縣屏東市棒球路11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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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絡E-Mail:
聯絡方式:
1.意者請填妥報名表(請至臺灣屏東地方檢察署網站/電子公布欄下載列印,或向人事室索取),並備妥自傳、切結書、最高學歷證書、經歷證明(無則免)、身分證正反面、退伍證明(無則免)文件等相關資料影本(所附證件影本均應具結與正本相符,並蓋私章);於信封上註明「應徵約僱職務代理人(錄事)」字樣,並於110年9月14日前逕以掛號郵遞寄至屏東市棒球路11號臺灣屏東地方檢察署人事室收(以郵戳為憑,逾時恕不受理)。
2.資料不全或不符報名規定者不再通知補件,所檢附資料如有偽造、變造、假造、冒用等情事,一經查明,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如涉及刑事責任者,移送檢察機關辦理。
3.僱用期限:自僱用日起至出缺原因消滅之前1日為止(本職缺為請假職缺,預計 110年9月27日起至110年11月30日止 )。
4.甄選方式:資格審查合格者,通知面試。採中文打字測驗及面試,未附電腦中文輸入速度證明者(最近三年內),需加考電腦中文輸入;面試成績佔總成績100%,日期另行通知。
5.錄取人員名單於甄試後三日內公布於本署網站,請自行上網查閱。
6.報名資料恕不退件,如有報名方面問題,請於上班時間洽聯絡電話:08-7535211轉5323曾小姐。
職缺類別:
不使用應徵者履歷調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