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屏東縣政府
人員區分:其他人員
官職等:約僱五等280薪點(月支薪資34,916元)
職系:無
名額:1
性別:不拘
工作地點:90-屏東縣
有效期間:110/09/09~110/09/14
資格條件:
一、國內外大專院校商學科系畢業。 (請提供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否則資格不符,將不予通知面試)。
二、具有會計業務或政府會計作業,且熟悉電腦作業及office操作等實務工作經驗者為佳。
三、需能配合假日及夜間加班。
四、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之情事。
工作項目:
1、辦理文化處、民政處、客務處及其代辦業務審核。
2、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屏東縣政府(屏東市自由路527號)
電子地圖
聯絡E-Mail:
聯絡方式:
一、意者請檢具報名表履歷表、身分證正反面影本、最高學歷及經歷(如僱用通知書,無則免附)等證明文件影本於110年9月15日前郵寄(以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逕寄屏東縣政府主計處收(址址:900屏東市自由路527號,聯絡電話:08-7320415#6720,聯絡人:黃瓊瑛),信封上加註應徵『屏東縣政府主計處約僱人員』。
二、甄選方式:採書面資料審查及口試評分。
三、參加甄選人員總成績相同者,按口試成績排名;口試成績相同者,按資格審查成績排名。
四、參加應徵者之書面資料審查結果後未獲錄取者,恕均不另行通知。所有參加應甄者所送資料、證件概不退還。
【甄選簡章請連結屏東縣政府徵才網站詳閱 http://www.pthg.gov.tw/tw/Career_List.aspx?n=10861】
職缺類別:
不使用應徵者履歷調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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徵才機關:財政部南區國稅局屏東分局
人員區分:約僱人員
官職等:約僱4等250薪點(月酬31,175元)
職系:無
名額:1名,另擇優備取1名(候補期間3個月)
性別:不拘
工作地點:90-屏東縣
有效期間:110/06/11~110/06/18
資格條件:
1、 大專以上財稅行政相關科系畢業(非財稅行政相關科系畢業者須修習會計、統計、財稅、經濟、民法、財務管理等科目合計15學分以上,請檢附成績單查驗)。
2、 熟諳電腦(OpenOffice、Word、Excel及中文繕打)操作及公文處理者。
3、 曾於國稅機關擔任過職務代理約僱人員,有實務經驗者尤佳。
工作項目:
1、 工作項目:辦理國稅各項業務。
2、僱用期間:實際到職日起至被代理人請假期滿日止(被代理人請假期滿後可能接續申請留職停薪至多1年,惟留職停薪需另報准後方得續僱),約僱原因消失、期限屆滿或經平時考核有不適任之情形時,即無條件解僱,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
3、月支報酬:31,175元(另需自付勞、健保及勞工退休金提繳自付部分等費用)。
工作地址:
財政部南區國稅局屏東分局(屏東縣屏東市北興街55號)。
電子地圖
聯絡E-Mail:
聯絡方式:
1、 檢附公務人員履歷表簡式(空白表格請至本網站求職徵才畫面下載)、最高學歷證件影本、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國稅機關工作經驗之證明文件(無者免附)。
2、 寄件期限:110年6月18日(以郵戳為憑)前以掛號逕寄(或親送)屏東縣屏東市北興街55號財政部南區國稅局屏東分局人事室收。
3、 甄選方式:因目前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疫情嚴峻,全國已進入第三級警戒,為降低疫情傳播風險並遵守中央疫情指揮中心防疫規定,本次甄選採書面審查及電話訪談方式,綜合評分後擇優錄取,凡資格條件不符或未獲錄取者,恕不退件(檢送之應徵資料僅供本次使用,並將於甄選結束後銷毀)。
4、 聯絡人:蔡先生,電話:08-7311166分機610。
職缺類別:
不使用應徵者履歷調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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徵才機關:內政部消防署高雄港務消防隊
人員區分:警察人員
官職等:警佐3階至1階
職系:無
名額:1
性別:不拘
工作地點:72-臺南市,82-高雄市,88-澎湖縣
有效期間:110/06/07~110/06/11
資格條件:
(一)積極條件:
1.參加各消防機關定期請調作業獲列推薦名單者。
2.服務年資(以110年4月30日為基準日)1年以上。
3.最近5年考績1年列甲等以上。
4.個人資績分數(以110年4月30日為基準日)依「消防機關隊員定期請調作業評列順序一覽表」所訂評分標準積分達15分以上者。
5.經服務機關核定符合「消防機關隊員定期請調作業規定」第10點第2項規定情形之ㄧ者,得不受前述2、3、4款之限制。
6.具EMT2訓練合格持有證照者佳。
7.具救生員(或潛水員)訓練合格持有證照者佳。
(二)消極條件:有下列形之一者,不得參加甄選
1.最近5年內考績曾列丙等或連續3年考績列乙等。
2.最近5年內曾記一大過以上之處分。
3.最近5年內因品操曾記過一次以上之處分。
4.最近5年內曾受懲戒處分。
5.最近5年內曾因案停職、受刑之宣告或涉嫌刑事案件經提起公訴。
工作項目:
災害搶救及其他有關火災搶救等工作。
工作地址:
(一)高雄市(高雄港區)。
(二)臺南市(安平港區)。
(三)澎湖縣(馬公港及龍門港區)。
電子地圖
聯絡E-Mail:kfs05126@mail.khfb.gov.tw
聯絡方式:
符合上述資格者請於110年6月11日(星期五)前將資格條件所述之資歷證件【公務人員履歷表(附相片、自述及e-mail填寫清楚)、最高學歷畢業證書、考試及格證書、最近銓審函、現職派令、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未達5年者,檢附歷年考績通知書即可)及各項專業證照等】以A4紙張影印,逕寄或送達:高雄市鼓山區臨海新路25號高雄港務消防隊人事室收,電話:(07)5622601轉660或661;逾期恕不予受理。
職缺類別:
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職缺
履歷調閱資料:
訓練日期區間:105/03/31~110/04/30
獎懲日期區間:105/03/31~110/04/30
考績年度區間:105~109
個人全部資料
* 請注意:本職缺啟用應徵人員調閱履歷功能,應徵者需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 公務人員應徵作業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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