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工助劑入食安法 三讀通過】
近年來的食安事件中,不乏因「加工助劑」或「食品添加物」的定義與界限不明,而無法有效遏止不肖業者的困境。
#食品添加物 想必大家都很了解,就是為了必要目的像是著色、營養或安定,加入、接觸於食品之單方或複方物質。但 #加工助劑 又有甚麼不同呢?在食品加工製造的過程中使用,但在最終產品應要除去、並不能產生功能,像是製作大豆沙拉油,需在蒸煮黃豆時或蒸煮前需加入溶劑己烷,藉以萃取食用油脂。也因為最終產品「加工助劑」應除去,所以當我們在一般食品包裝上的成分,只會見到食品原料與其添加物的品項。
為了針對不肖業者在「加工助劑」使用不當有對應之處罰規範,我於第六會期提出將「加工助劑」納入《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的修法提案。
目前全世界使用的加工助劑約有七百多種,加以現在加工食品樣態百百種,有其強化管理之必要。很感謝審查過程中,獲得高度的認同。
上週五(3/22)的院會完成三讀,提升加工助劑管理之法律位階,通過條文重點包含增列加工助劑的定義、定名使用規範與違規之罰則,共三條條文。並有兩項附帶決議,一是目的主管機關應邀集相關專家學者、消費者代表及業者代表研議修正「加工助劑衛生標準」,更新相關管理流程與規範,並於 6 個月內提出修正草案。二為檢討現行具結保管之規定,研議修訂「食品及相關產品輸入查驗辦法」,加重具結先行放行之罰則,以有效嚇阻違規行為。
我希望透過此次的修法,能夠給予行政單位一個強力後盾,期待有關單位能夠確實執行稽查,以保障台灣民眾食品安全,吃得健康、吃得安心。加工助劑入食安法,健全食安管理制度。
🏛三讀新聞連結:https://goo.gl/HsBsqF
🏛院會紀錄(頁數:院 62- 院 76):https://goo.gl/RRjSVd
#食安
具結先行放行 在 陳曼麗 Chen Manli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健全完善管理制度 維護國人健康安全】
歷經近來多場公聽會及座談會討論再生醫療製劑管理條例,我聽到醫界對這部分提出了不少疑慮。六十年前曾發生的「海拉事件」,「海拉」的細胞組織被取出,但卻未被告知自己細胞組織被取出的用途,雖後來被用做研發「小兒麻痺疫苗」造福後代人類,但同時也為廠商帶來龐大利益。
我認為在六十年後的現代,衛福部應設計更周延的規範避免歷史重演。對此,衛福部長陳時中承諾會參照《人體試驗管理辦法》,針對捐贈者知情同意訂定詳細的子法,保障捐贈者。
另外,我也很關心衛福部在四年前有近300名孩童被檢出肝損傷的後續處置。是否有擴大當地孩童的健康篩檢,以及對於被檢出肝損傷的孩童做那些後續的健康追蹤與診療。這部分我也要求部長需將近四年作為的相關資料提供出來,這部份我也會持續追蹤。
我一直很關注國人的食安問題,最近看到「中國戴奧辛大閘蟹」事件。在現行相關法規雖明訂特定條件下可申請「具結先行放行」,要求進口業者在取得輸入許可前須自行負責產品保存,取得許可前不得擅自移動販售,法規看似嚴謹,實際執行具結放行力道卻有點不足。因為多存放一天業者所花費的成本就會越高,相對的售價也會降低,造成鋌而走險的業者不在少數。因此除了這次大閘蟹案,2015年也發生過「爭鮮進口鮭魚」偷跑事件。這些案例都顯示衛福部查察人力不足,讓廠商心存僥倖的困境。
陳時中部長也承諾,為避免類似事件重演,往後具結放行可能會改以無法重貼的特殊膠帶做記號,研擬禁止放養保鮮的制度,避免不肖業者偷換、偷賣。針對民眾端,未來也會要求進口海鮮須提出戴奧辛檢驗證明,並與農委會研議在餐廳、賣場標示台灣蟹品牌。
其實,「台灣蟹」的品質很好,肉鮮卵多,且因為人工養殖受到的外部污染也會比較少,上市前還需經過高達64項的檢驗項目。建議民眾在採買或食用前,也可多選購本土蟹,安心又美味!
新聞連結:
1. 大閘蟹質詢報導 https://goo.gl/JB57Jz
2. 再生醫療製劑質詢報導 https://goo.gl/YBgo8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