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有立委跳出來替貨運司機說話,請拖吊單位跟正義魔人高抬貴手,不要為難貨運司機。
台灣交通亂象頻傳,開車的亂開、騎車的亂鑽比比皆是,每天都有什麼二輪、四輪互戰的廢文在吵。
尤其台灣對於貨運司機的工作環境是真的很不友善,路就這麼大條,就真的也沒地方停車,說真的也不可能把車停到幾百公尺遠的地方,再把貨卸到幾百公尺遠的商家,是你你會願意?
但要用情緒勒索的方式來要求全民、警察機關跟拖吊單位,我是覺得對於身為一個曾經常任立委的人來說,說這種話是真的有失格局,偏偏他還PO第二篇文堅持自己的立場。
今天如果是民眾發這種文,那當然無可厚非,說真的,有在開車騎車的人,誰沒有違規臨停過?我是不相信有人沒做過啦。
但你曾經是立委,你現在也是政黨高幹,該做的是督促有關機關交通改革、聯合黨內同志研擬適當的法規、呼籲民眾放棄自家長期侵占的騎樓或是公有用地、每條路段設立貨車卸貨區,而不是在那邊噴容易引人訕笑的口水。
違規停車害人致死是危言聳聽嗎?
全台灣有多少衰尾人就是因為把車臨停在車上買個東西、吃個麵,結果吃上過失致死的官司?
司法院判決書隨便抓都一堆,每年都百來件你信不信?
隨便google打「違停致死」的關鍵字,就跑出了一大串新聞,你還會覺得是危言聳聽?小事情?
我隨意挑了一件我google頁面上的第一則新聞,是位於屏東,因為違規停車導致過失致死的案件。
「汽車違停害機車騎士撞倒致死,判刑6個月」
https://tw.appledaily.com/local/20200512/FYDZKAUPD6O7KJMXQ57IBROZ3E/?fbclid=IwAR2-0wN5LT0ljH9-5zTMSdX-UHOqhJFAChXnf3juOavYG_gbpHNcFttczOU
屏東地夠大了吧?路夠大條了吧?
我依循新聞的內容提示,到司法院的網站找當初到判決書,案號是屏東地方法院 109 年交訴字第 30 號刑事判決。
司法院判決書連結:https://law.judicial.gov.tw/LAW_MOBILE/FJUD/data.aspx?page=19&kw=109%e4%ba%a4%e8%a8%b430&judtype=JUDBOOK&sys=M&q=d173a2ec7522ddfaf91733258593f25a
簡單講,就是一個叫陳琮賀的人,當天把車違規停放在路邊,偏偏這時候有一個機車騎士騎機車撞上這台車,結果就過世了。
6個月很輕阿,但雙方沒有達成和解,後續的賠償跟訴訟應該也很有得跑。
誠如這位立委所說,以駕駛違業真的很辛苦,路邊買個便當都有可能被別人檢舉,一天的收入甚至數天的收入都會化為烏有。
甚至他還舉例子,計程車司機幫女兒買便當違停,結果為了追車子跑到去世,這類新聞固然讓人心酸。
但你們知道如果因為違停,結果害別人死了,這個違停者後面要面對的是什麼嗎?
他需要面對的是被害者家屬的索賠,隨便賠都是幾百萬。
他需要面對的是良心的譴責。
他需要面對的是官司的纏訟。
他需要面對的是親友的指責。
他可能要賣房子籌措賠償金。
他可能被公司解雇。
他可能因為籌不出錢而讓自己也家破人亡。
假如被害人堅持不原諒,他甚至要進監獄關,出來之後也找不到工作,他從此貼上更生人的標籤。
當然我不是說違規停車罪該萬死,就跟裘千仞在華山之巔厲聲向武林群豪喝問:武林中人誰沒犯過行?誰沒殺過人?搬到現在這個場合,誰開車沒違停過?但被拍照、被抓到收到罰單,鼻子摸摸也就認了。
只是如果要把拖吊違停歸類為惡,把執法當作禿鷹覓食、官民拆帳、上下交相賊,我想這種言論有些過了吧?
另外,你還覺得真的不幸害別人死傷這件事情,跟繳罰單相比,你覺得這樣鄉愿會比較好嗎?
同時也有1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866的網紅陳麗娜,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高雄市議員陳麗娜新聞稿 5.14(一) 法院認證市府氣爆有責任,應勇於認錯道歉 在法院認證市府於氣爆案有疏失後,許立民市長和趙建喬秘書長仍拒絕承認有錯,不止刑事案上訴,連國賠案也繼續對災民提告。陳麗娜認為市府不該當媽寶團隊,應勇於向市民認錯,上訴雖是個人權利,但國賠案不該對...
刑事判決後和解 在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本文以下有更新最新狀況:
這位假帳號,剛屬名叫「林相」的,
從去年韓先生被罷免就一直崩潰到現在!
尤其高雄大雨,淹水時,
就會飄浮到我這邊⋯🤣🤣🤣
不斷用假帳號在這裡發表「類似」,
「大同小異」的不當言論對我人身攻擊!
有人一截圖,就會尿遁刪文!不用我封!
我先告訴你喔,你!本人絕對不和解,
有羞恥心就來私訊我請求我原諒,
民事求償看我要不要讓你賠少一點!
不然⋯⋯
因為你一而再,再而三的犯行!
除了刑事難逃!妨害名譽絕對成立!
我也額外要求對你訴處加重誹謗之判決!
而且本人會在民事上傾向高額求償!
不高啦!目前看來,沒有六位數以上,
本人是絕對不會釋懷的!
反正你錢多口袋夠深,
就再改個假帳號來喔!歡迎光臨!!
你來一次,我就截圖一次,都是證據,
你就自求多福吧!😜😜😜
我們就來看看像你這種累犯,
到最後,法院會怎麼判!😬😬😬
#這個人只要高雄淹水就會來😂😂😂
#弱勢團體很需要幫助的❤️❤️❤️
#也謝謝大家幫忙注意截圖給我🤗🤗🤗
~~~~~~~~~~~~~~~~~~~
⚠️ 更新:
這邊所有的留言你們私訊的鼓勵我都有看到喔!
跟大家報告一下近況,因為受害者不只是我,昨天不約而同也有同樣受害者跟我取得聯絡!我們也知道了這個人真實的身分,在這裡就先不公開說明!
今天中午左右我的私訊接到一位號稱這個人的友人(一樣是假帳號「張X」,先問跟主題無關的,後來才表明是他朋友做的!也就是非常想透過張姓朋友說出道歉二字就想了事⋯⋯我的助理也已予以回應!對於這麼低俗下流攻訐誹謗我的字眼,一而再再而三,敢做又不敢當,不敢本人出來面對,沒有誠意的透過這個虛擬的友人,丟個「道歉」兩個字,我是絕對不會有和解這回事的!
另外,明天我已和刑事偵查組警員約好遞交所有最新的證據!其他受害的網友,應該也會一併提告這個人,以上⋯⋯
刑事判決後和解 在 奶爸律師 陳又新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六月底,我收到一個判決。
這個案件已經歷時三年多,一千多個日子以來,當事人好幾次都想放棄,問我:「陳律師,我們可以和解就好嗎?」,甚至幾乎要接受對造不合理的和解條件。
我跟刑事、民事歷審的所有法官都不想放棄,當事人得到對造開出的和解金額五倍的賠償金。
案子發生在四年前,幾名工人頂著悶熱的天氣,不斷地揮灑汗水,想爭取在下雨前將這條道路的瀝青鋪設完成, 案發這天,有工人察覺到運輸瀝青的攪拌機似乎有故障,在經過查看後發現,攪拌機確實有故障,原本應該混合的瀝青料及油分離,而分離的瀝青料將出料口堵住,整個工程因此延宕。
但那天在施工現場指揮的資方,不願意延宕工程,一是因為趕工、二是因為這車防水的特殊瀝青,比起一般的瀝青貴上好幾倍,損失的話就賠大了!
所以施工現場的資方指示當事人拿瓦斯噴火槍去融化堵住出料口的瀝青料,以為將瀝青料熔掉後,就能夠持續施工。
不料當事人將瀝青料熔化,機器一開始運轉後,裡頭高達250度高溫的油就此噴出,儘管當事人用極快的反應跳離操作平台,腳還是絆到鋪裝機的橫桿,整個人跌趴在地上,此時地上已經滿滿都是出料口噴出的250度高溫油,跌趴在地上的當事人瞬間手、大腿、臀部、後背等等多處燒燙傷,治療的過程中還有多隻手指頭因此截肢。
事情發生當天,資方才為當事人補上勞健保,以便當事人申請工殤等補助,但資方卻不願意給付更多的賠償,因為他們認為,當事人當時站立的位子與拌料機出口平行,如果當事人持續站著,瀝青並不會噴到當事人!(奶爸律師翻譯: #是因為他自己要跳下去才會跌到造成燒燙傷的耶,站在原地就不會燙傷了~)
資方的這句指控是讓我下定決心不放棄,堅持要為當事人打贏的原因!
250高溫的油就在你面前噴發,你要他站著不動,是要欣賞油噴來噴去嗎?????
訴訟的過程中,遇到不少難題,但最後都有好的結果,像是:
當事人繳不出更高額的裁判費,只能先將請求賠償的金額往下調降,但最後法官卻願意在判決中判出比我們請求金額更高的賠償金額,並讓我們擴張請求。
以及因為訴訟過程太過漫長,好幾次都撐不住想放棄的當事人最後仍選擇和我一同堅持爭取,而得到他該有的賠償。
#奶爸律師
#陳又新
刑事判決後和解 在 陳麗娜 Youtube 的精選貼文
高雄市議員陳麗娜新聞稿 5.14(一)
法院認證市府氣爆有責任,應勇於認錯道歉
在法院認證市府於氣爆案有疏失後,許立民市長和趙建喬秘書長仍拒絕承認有錯,不止刑事案上訴,連國賠案也繼續對災民提告。陳麗娜認為市府不該當媽寶團隊,應勇於向市民認錯,上訴雖是個人權利,但國賠案不該對災民提告,此外,法制局應依法對趙建喬進行假扣押。
陳麗娜指出,氣爆發生後,市府一直把責任指向榮化、華運,堅不認為自己有錯。但有沒有責任不是自己說了算,否則還要法院做什麼?現在法院不但認為市府有責任,還以趙建喬秘書長等犯後態度不佳為由,將最高5年的罪課以徒刑4年10月,只差兩個月就判滿,可見法官對市府和趙建喬秘書長等卸責、無悔意、不認錯的行為也相當不滿。事已到此,她認為市府應向市民道歉,而在法院認定趙建喬有罪之下,若繼續讓他當秘書長,對災民並不公平。
陳麗娜表示,依內容、刑期來看,法院應是認定市府和華運、榮化各有三分之一責任。目前9億和解金都是華運和榮化出的,未來市府要出三分之一,這3億的賠款不能由全民買單,法制局應要研究假扣押。
法制局表示對公務員求償,要符合公務員有故意或疏失之要件。陳麗娜則表示以前在議會質詢時,趙建喬堅持主驗官不必下去勘驗,這難道不是故意?沒有疏失?她希望法制局不要包庇,法制局敢不敢對趙建喬假扣押,全高雄人大家都在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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