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季賺翻+在美官司和解 聯電雙喜臨門】
聯電29日公告與美國司法部間營業秘密刑事案件和解協議,經北加州聯邦地方法院判決確定,最大的負面不確定因素畫下句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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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時也有2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3萬的網紅苗博雅,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關於台北市警政風紀連環爆事件(松山分局、北投分局) 涉及刑案的部分檢方已經偵辦中。 但刑案之外,還有許多行政不法需要查辦 目前民眾已經無法信任警方自行調查的結果。 我主張,應該有第三方展開調查,才能接近真相。 而在台北市,政風處就是市長查明真相的最佳利器 我在4月30日質詢政風處,追蹤四大問題...
刑事案件和解 在 理財周刊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聯電(2303)29日公告,聯電與美國司法部間營業秘密刑事案件和解協議,經北加州聯邦地方法院判決確定,消息面刺激聯電股在29日早盤開低震盪走高,似有利空出盡味道。👉👉https://pse.is/38wpf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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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案件和解 在 黑白告狀俠律師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刑事案件在法院判決/檢察官為處分前之和解,對刑事被告有甚麼幫助呢?
繼上次的話題,加上太多人詢問事務所,所以接下來我們將帶大家了解「刑事案件在法院判決/檢察官為處分前之和解,對刑事被告有甚麼幫助」。
刑事被告在不討論自訴情況下,原則上會經歷兩個程序,偵查程序、審判程序,偵查程序是由檢察官為主體,對於犯罪事項進行調查,而審判程序是檢察官起訴後,由法院審理案件的過程。
而以我國目前法律,主要又分為告訴乃論罪與非告訴乃論罪,這些類型的不同,對於刑事案件和解的有利影響也不相同。
刑事案件如為告訴乃論之罪,在偵查程序中如果和解了,可以請對方撤回告訴,在偵查程序中,檢察官會做出不起訴處分。
如果於偵查階段時未能達成和解,而檢察官也起訴被告,於法院審理程序一審言詞辯論終結前,被告能與告訴人達成和解,可以請對方撤回告訴,而符合程序的撤回告訴,法院會做出公訴不受理的判決。
假如已經和解了,但一審也已經判決了,此時我們只能透過上訴程序,主張和解事實存在,請求二審法院給予緩刑的宣告。
而非告訴乃論的案件,和解對刑事被告有甚麼幫助呢?
如在偵查程序,犯罪情節非重大,又非本刑三年以上之罪,和解了,可以向檢察官請求緩起訴或不起訴(微罪不舉)處分。
如在審判程序,對於被告與告訴人和解了,那我們可以向法院請求給予輕判,或併請求法院諭知緩刑宣告(須符合緩刑要件),讓法院給予刑事被告一個自新機會。
一般而言,和解會是法院或檢察官酌量給予刑事被告有利判決或處分的依據,所以千萬不要輕忽和解的重要性。
以上希望各位對刑事程序中的和解,對被告有甚麼幫助,能有初步的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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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案件和解 在 苗博雅 Youtube 的最佳解答
關於台北市警政風紀連環爆事件(松山分局、北投分局)
涉及刑案的部分檢方已經偵辦中。
但刑案之外,還有許多行政不法需要查辦
目前民眾已經無法信任警方自行調查的結果。
我主張,應該有第三方展開調查,才能接近真相。
而在台北市,政風處就是市長查明真相的最佳利器
我在4月30日質詢政風處,追蹤四大問題:
1⃣️ 市長「一開始就不相信」,卻沒有依職權交辦政風處嚴查。
直到4/27警局自爆刪影像,政風處看到新聞才開始調查。
市長不依職權指示調查,背後有什麼考量?
2⃣️ 大家都在追「為何刪影像」,卻無人交代「楊姓教官與黑衣人關係」。
黑衣人果真「背景單純」?雙方真的是「意外口角」?
3⃣️ 媒體爆料有議員關說,政風處敢不敢查到底?
4⃣️ 北投分局與當地黑幫關係如何?抓鬼的是否已經淪為怕鬼的?
針對以上四點,文字摘要報告如下,全部質詢請看影片:
1⃣️ 4月21日晚間事件曝光,4月27日上午警察局長到議會備詢,坦承影像遭所長刪除。
柯市長隨即發表「一開始就不相信停電」的說法。
我質詢政風處長,柯市長是否主動指示查辦?
政風處長證實,柯市長從4/21事件曝光,到4月30日都沒有指示查辦。
政風處是因為4/27看到警察局說法才開始調查。
追蹤問題:既然市長一開始就認為有疑點,4/21~4/27有這麼多天
柯市長為何不指示台北市政風處立刻開始查辦?
是忘了查?還是不敢查?
2⃣️ 松山分局事件開端,在於楊姓教官遭黑衣人追打,逃入分局。
楊姓教官為何遭黑衣人追打?
松山分局一開始的說詞是
「黑衣人吵鬧,楊姓教官酒後隔街叫黑衣人安靜,引發黑衣人不滿。兩方酒後口角,黑衣人背景單純。」
我質詢政風處,周遭路口監視器是否已調取?監視器顯示與松山分局說法是否符合?
政風處表示,監視器調取比對,並未清楚看見楊姓教官隔街叫黑衣人安靜。反而是楊姓教官一下計程車,黑衣人就衝過來。
追蹤問題:楊姓教官與黑衣人,到底是意外口角?還是早就在那邊等著堵人?楊姓教官和是什麼關係?黑衣人的背景為何?
警察局的調查報告,和政風處目前掌握的資訊有出入。我要求政風處務必查到水落石出,給市民一個交代。
3⃣️ 松山分局與黑衣人上演「雙方道歉」的可笑劇碼,媒體指稱有台北市議員介入關說。
然而,目前檢警偵辦的範圍,僅止於警方移送的刑事案件
未必及於調查是否有議員介入楊姓教官與黑衣人之間的和解。
會不會議員關說的黑幕,就落入檢警調三不管地帶,無法真相大白?
對此,我特別支持政風處,一定要全力追查
即使要約詢本會議員也應該勇敢約詢,查個水落石出。
4⃣️ 黑幫份子趙介佑犯案累累,二年前就能在北投分局特權接見,可見北投分局紀律渙散。而近日黑幫大老投案,北投分局還搞得像星光大道,原來特權不是只有一人,而是黑幫人人有特權。冰凍三尺非一日之寒,北投分局到底出了什麼問題?
我要求台北市政風處務必嚴查並且要廣泛調查,調查範圍不限於趙介佑一人一案,而是該把北投分局不良風氣的原因,做徹底調查。
#苗博雅 #台北市 #質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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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案件和解 在 林佳龍 Youtube 的最讚貼文
馬總統上任五年來,國安監聽件數竟暴增3到4倍!立委林佳龍今(28)日在立院外交國防委員會質詢國安局長蔡得勝,林佳龍強調,馬總統一再標榜兩岸關係是他上任以來最重要的政績,但據司法院統計,國安監聽的案件數卻比五年前暴增3到4倍,難道在兩岸和解的表象下,台灣其實面臨更嚴重、更險峻的安全威脅?國安局有責任對國人說清楚!
馬總統上任五年來,國安監聽件數竟暴增3到4倍!立委林佳龍今(28)日在立院外交國防委員會質詢國安局長蔡得勝,林佳龍強調,馬總統一再標榜兩岸關係是他上任以來最重要的政績,但據司法院統計,國安監聽的案件數卻比五年前暴增3到4倍,難道在兩岸和解的表象下,台灣其實面臨更嚴重、更險峻的安全威脅?國安局有責任對國人說清楚!
林佳龍指出,依通保法第7條,高等法院是國安監聽的核票單位,因此高院相關的就是國安監聽相關的統計。但根據司法院資料,馬總統上任五年來,高院受理的監聽案總數從66件增加到276件,暴增4倍之多,即使只看其中情報機關核發監聽與續監的案件數,也暴增超過3倍,更何況還有統計黑數及一案多線的問題。林佳龍質疑,如果兩岸關係真如馬宣稱的「史上最好」,為何國安監聽件數暴增?還是兩岸開放帶來的威脅已遠超過表面上的和平,只是國安局不敢說?
另外,針對日前司法院網站撤除國安監聽資料,司法院刑事廳長並公開表示是應國安局來函要求,林佳龍詢問國安局長蔡得勝,是否有把監聽統計數據核定為機密,蔡局長則表示,國安局僅發函提醒司法院,相關數據敏感,須遵守機密規定。林佳龍批評,國安監聽統計乃通案數據,而非個案,與國家機密根本無關,且依據司院資料,去年國安監聽事後通知比例僅44%,前年更僅32%,有些數據如「監聽期間統計」去年竟然空白,顯見國安監聽資訊遭隱匿的狀況有多嚴重。
而對馬總統在九月政爭期間,是否曾密集致電駐美代表處,蔡得勝局長表示國安局僅提供保密設備,總統與外館聯繫是很平常的事。林佳龍則提醒,縱然使用保密設備,也不能確保美方沒有能力監聽,馬總統與駐美代表處間的頻繁聯繫恐有洩露國家機密之虞,國安局應審慎因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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