鐵路警察李承翰殉職案,兇嫌鄭男因思覺失調而獲判無罪、令入相當處所施以最高監護期間5年,然5年是否足以矯治並消弭鄭男再犯或危害公共安全之風險,引發各界議論。
經過這幾日的討論,我在昨天提出刑法及刑事訴訟法的修法草案,並在今天跟吳玉琴委員、許智傑委員、立法委員湯蕙禎,一同召開記者會公布修法提案,希望可以透過更長期、完整的監護與治療,讓受監護人更有機會復歸社會。
按現行法所定監護處分期間最長為5年,但如果期間屆滿後,仍然有繼續執行之必要若無法再予監護,不僅對社會具有相當危險性,更不利於受監護人復歸社會;不過,因為監護處分屬於拘束人民身體、自由之保安處分,根據司法院釋字第471號解釋意旨,應受比例原則之規範,所以也不能無限制、無限期的延長。
根據小米的草案,在監護期間屆滿前,在符合一定要件下,可以由法院許可延長,延長期間每次3年,最多可以延長3次。易言之,監護處分期間最多可達14年。
此外,延長的決定不是法院單方面決定,在監護處分期間每年應施以鑑定、評估,鑑定的結果,將作為法院是否延長或是免除監護處分之參考,補起現行的法律漏洞。
另外,由於實務上刑事判決宣告監護等保安處分,必須要等判決確定後,才會由檢察官來執行,因此在判決後、確定前的期間,恐生社會安全的疑慮。所以小米也一併提出刑事訴訟法的修正,增訂必要時法院可以在判刑確定前,先請檢察官執行監護處分。
雖然憾事已經發生,但還是希望各界能夠痛定思痛,一起把漏洞補上,讓法制更加完整。這次提出的修法草案,就是個敲門磚,希望各界也一起為監護制度的不足尋找解方!
#國會米
#刑法87條修正草案
#刑事訴訟法301之1修正草案
刑法87條修正草案 在 立法委員葉毓蘭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警眷友,有話要說!
今(6)日上午參加「警眷友有話要說!莫讓警察夢靨一再成為憾事」記者會,因鐵路警察李承翰因公殉職,凶嫌一審因精神鑑定獲判無罪,引發各界譁然,也讓受害警察眷屬心痛萬分。
在國民黨籍立委同仁的支持下,我已經提出修法的具體作為,就《刑法》第87條修正草案,若鑑定小組認定被告沒有痊癒可能,至少要有終生隔離的機制,才能判無罪;
也提出《刑法》136條之一,增訂「意圖使公務員執行一定之職務或妨害其依法執行一定之職務或使公務員辭職,而施強暴脅迫者,」加重其刑二分之一,期待從法律的修訂上,讓執法人員執勤時有更周延的保障。
另外,針對警察被害的警眷們,為能面對司法審判的漫漫長路,更應該由警政署約聘專業律師,全程協助警眷們在司法審判上有個安穩及信任的靠山。
現場直播連結:
https://www.facebook.com/mykmt/videos/543602926544028/
刑法87條修正草案 在 蔣絜安 靚台妹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今天立法院內政委員會質詢 內政部 部長 徐國勇 ,三大重點:
1|鄭捷北捷隨機殺人事件滿5週年,提高見警率雖能在短時間內嚇阻模仿效應,但警政署還是要持續強化相關作為,做好安全維護管理,防患未然。
2|群眾鬥毆案件數10年間增加23倍,犯案人數10年間也增加35倍;今年1月至4月,每月犯案人數也都破百件,刑法修正曠日費時,因此,我提出 #社會秩序維護法第八十七條修正草案,將罰則提高到6萬,拘役日提高到五天,平穩社會秩序。
3|哄抬票價的「#黃牛票」以及將主辦單位所提供的免費公關票降價求售的現象,兩者都有擾亂市場機制的可能性,如何讓修法更完整,內政部應通盤考量,讓修法能更完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