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總質詢,我針對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及保護法、兒少安置機構面臨問題、心智障礙者觸犯微罪、輕罪的整體刑事政策探討,提出詢問。
完整影片 https://ivod.ly.gov.tw/Play/VOD/127957/1M/N
一、請加速”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及保護法”的立法程序:
訂定「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及保護法」,對台灣社會而言具有非常迫切的需求。將現行「職災保險自勞保條例抽離」並「整合職災勞工保護法後落日」,以解決「受僱勞工全面納保」、「調整投保薪資上限」、「提升給付保障」、「永續經營職災預防重建業務」等問題。期待行政院盡速將法案送本院,期待本會期完成三讀。
二、正視兒少安置機構面臨問題:
全國兒少安置機構幾乎處在崩潰的邊緣,請院長必須正視。
1. 機構因為人力短缺所以無法滿足服務需求。
除了兒少安置機構,寄養家庭的數目也在急遽下滑,五年來少了250家。安置機構服務容量,收容人數少600,主因就是人力不足。
2.安置合約定性(行政契約還是民事契約)及條約內容不平等。
3.代行監護權規範不明。
4.強調社區安置,卻尚無配套措施。
從兒少死亡新聞事件來看這幾年受安置兒少陸續出現返家受虐至傷、致死個案。這樣的安置選擇真的是兒少最佳利益嗎?
政府怎麼看兒少死亡案件頻傳的背後原因?
我提出四點訴求:
兒少安置機構,是社安網最後一道防線,然而兒少安置機構當前面對許多經營的挑戰,政府一定要更加重視。
1. 短期內開放兒少安置機構人力聘用彈性原則,讓安置機構的個案得到適切的照顧。
2. 代行監護權產生的爭議,衛福部應該於六個月內,自行或委託製作兒少機構代行監護職務實務操作手冊,將授權範圍、監護人同意事項、紀錄事項、通報流程進行操作性定義;並明確化政府、家長及安置機構之間的分工。
3. 委託安置契約屬行政委託性質,應盡速確認行政契約屬性。
4. 衛福部和司法院規範或建議的兒少安置費用,應該確實反應機構經營成本。上半年請盡速啟動討論111年的補助額度。
三、心智障礙者觸犯微罪、輕罪的整體刑事政策探討
犯罪學鼻祖李斯特曾說過,「最好的社會政策,就是最佳的刑事政策」;如果能夠在社會政策上做好應對,就能減輕刑事上的負擔。「法律扶助基金會」檢警陪偵專案的統計。歷年來心智障礙大約占檢警專案的七到八成案件數,其中九成為輕罪。而且有許多重複扶助的案件,兩件以上就有兩千多人。最多的,同一個人,三年將近扶助三十件。
案件類型大都是,吃東西沒有或不知道要付錢,或是像失智症長輩忘記自己腳踏車,騎別人的回家,這種都竊的輕罪微罪。
實務上,檢察官在偵辦這類案件時,只有前兩次可能會用不起訴或緩起訴辦理,之後就只能起訴;案件到了法院(簡易庭),可能判緩刑,也可能要進去關,但回歸社區後,可能又重複相同的行為。
我建議:
有沒有可能先規劃針對輕罪微罪的重複犯案者,以個案管理模式,由法務部在一定期限內負擔當事人自費部分費用,要求其接受並責付社會福利的社區式相關服務,讓這些身障者生活有重心、結構化。這需要法務部和衛福部和勞動部一起來研商規劃
勞保投保薪資定義 在 登真-邱議瑩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救急救困!紓困預算追加1500億特別條例修正案三讀通過!】
經過兩個星期的朝野協商,紓困2.0的特別條例修正案,終於在今天三讀通過。
通過的條文有2條、2個重點:
1、第一期紓困預算追加1500億。
2、因防疫所領取的補貼、補助、津貼、獎勵及補償,免納所得稅,且不得作為抵銷、扣押、供擔保或強制執行之標的。
第九條之一的重點:
「因本次疫情因素而領取的補貼、補助、津貼、獎勵及補償,免納所得稅。」
#深度補充1:
無論是補貼、補助或補償等,目的是在慰勉、獎勵醫療與防疫相關人員的工作成效,或是協助產業度過疫情難關,因此如果仍針對這些政府發出的補貼、補助進行課稅,就會喪失原本發給的目的。
同樣的,這些項目是政府特別編列預算發出,以達到協助產業等目的,但如果這些紓困補貼被移作抵銷、扣押、供擔保或強制執行之標的,也會喪失政府編列預算的原意。因此特別規定不得作為抵銷、扣押等用途。
第十一條的重點:
「將特別預算的金額,從600億提升至2100億元。並且得視疫情狀況,最多再編2100億元,但須送請立法院審議。」
#深度補充2:
大家聽到「紓困2.0」就包含了這追加的1500億元。行政部門也已經多次說明,其中有1000億左右,將會以現金的方式發放,用途是為受疫情影響的企業與勞工進行紓困:
(1) 受損企業的員工薪資補貼4成,約419.2億元,受惠人數80萬人。保住就業,共度疫情難關。
(2) 自營工作者(如遊覽車與計程車司機、個人開店),每月補貼1萬元(3個月共3萬元),約336億元,受惠人數110萬人。
(3) 弱勢補助每月加發1500元,3個月共4500元(弱勢、老人、兒童、身障族群),這部分由地方社會局主動發放,預計4/23就會入帳,約40億元,受惠人數87萬人。
(4) 減班休息補貼,勞工參加訓練可獲補助、補貼減班休息前後的薪資差額50%、提供公部門計時工作機會,約60億元,受惠人數超過10萬人。
(5) 擴大就業,照顧失業者,提供失業給付、補貼投保薪資等,約180億元,受惠人數約15萬人。
(6) 針對無勞保投保的自營作業者、或非典型工作關係而暫時性受僱的弱勢民眾的急難紓困,發給1到3萬元的救助金,約1億。
政府的財政資源有限,若紓困對象的定義不夠嚴謹,會讓紓困力道被分散,反而讓真正需要的人只能得到較少的協助。因此我們反對國民黨「廣發現金」的主張,我們不能接受年收入200萬的人竟然還能領到6000元的補助。
執政黨的紓困2.0方案已經非常清楚。我們必須認清,目前台灣還在「紓困」而不是「振興」階段,因此現在最重要的工作,是針對明確的對象給予協助,也就是「標靶治療,精準紓困」。
在之前增加口罩產能的過程中,國人同胞曾發起「我OK、你先領」的活動,背後的精神是「把資源留給真正有需要的人」,在目前的紓困階段,也希望大家能秉持相同的精神,共度疫情難關。
勞保投保薪資定義 在 Workforce勞動力量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最近身邊不少朋友都懷孕生子了,不得不說真的是光陰似箭、歲月催人老欸...(覺得可怕😅)所以今天米編想要來跟大家聊聊育嬰留停的相關規定
·
依據性別工作平等法第16條的規定「受僱者任職滿六個月後,於每一子女滿三歲前,得申請育嬰留職停薪,期間至該子女滿三歲止,但不得逾二年。同時撫育子女二人以上者,其育嬰留職停薪期間應合併計算,最長以最幼子女受撫育二年為限。.... 」
·
白話一點來說就是👉🏻年資達六個月以上的勞工,且夫妻皆為在職勞工身份,當媽媽請完產假之後,在小孩滿三歲以前,最多可以申請兩年的育嬰留職停薪,每次以六個月為原則,但如果公司同意的話也可以申請少於六個月的期間。(但我想大部分人都會請好請滿✨)那如果是在第一胎的育嬰留停的期間,又有第二胎的話,那育嬰留職停薪重疊的期間並不會另外給假唷!
·
申請流程的部分,基本上育嬰留停要跟這兩個單位做申請喔:
❶公司
❷勞保局(育嬰留職停薪津貼)
不過現在大部分的情況都是,你跟公司申請育嬰留停後,後續的育嬰留停津貼雇主會協助你申請(如果真的不放心的話,可以再提醒公司一下)
·
那跟雇主申請育嬰留停要注意哪些事項呢?雖然每個事業單位申請育嬰留職停薪的詳細流程應該都有所不同,但在育嬰留職停薪辦法第2條中有明定,應事先以書面向雇主提出,並記載下列事項:
❶姓名、職務。
❷留職停薪期間之起迄日。
❸子女之出生年、月、日。
❹留職停薪期間之住居所、聯絡電話。
❺是否繼續參加社會保險。
❻檢附配偶就業之證明文件。
前項育嬰留職停薪期間,每次以不少於六個月為原則。
·
至於育嬰留職停薪的部分,依照就業保險法第11條與第19-2條規定,請領育嬰留職停薪津貼的資格為:
❶就業保險年資合計滿一年以上
❷已經辦理育嬰留停
❸子女滿3歲前
計算方式為每一子女以申請人育嬰留停前六個月之投保薪資之百分之六十核算,最長以六個月為限。
-
🌝資方的部分🌝請參考性平法第21條,雇主對於員工提出的育嬰留停是不得拒絕的,且也不得視為缺勤而做不利處分⚠️另外人力空窗的部分,可以找職務代理人(但這點我想對有些公司來說....可能就請另一個員工幫忙一下而已了XDD)
·
對了來說一下,如果有員工申請育嬰留停,那勞保到底還要不要加保呢?依照性平法第16條規定,是可以繼續加保的😊也建議員工加保啦~這段期間雇主的負擔是由政府補貼的,因此也不會對雇主造成額外的支出!
·
最後,經歷了在家與小屁孩打仗的時期後,要來講復職啦😆欸不過不得不說,有些公司讓員工申請育嬰留停時很阿莎力,但遇到員工要復職的時候就開始出現爭議了......
·
其實,在性別工作平等法裡面是有明確的定義何為「復職」的,簡單來說,就是要讓勞工回復到申請育嬰留職停薪時的職務,如果因為公司業務上的調整或其他非歸責於勞工之事由而無法讓勞工回復原職,也必須依照勞資雙方當初的勞動契約以及勞基法的調動五原則來跟勞工協商調整職務。然而,如果公司有不可抗力的因素,真的無法讓育嬰留停的勞工再回到公司,又該如何處理呢🤔🤔🤔
·
依據性平法第17條規定「...受僱者於育嬰留職停薪期滿後,申請復職時,除有下列情形之一,並經主管機關同意者外,雇主不得拒絕:
❶歇業、虧損或業務緊縮者。
❷雇主依法變更組織、解散或轉讓者。
❸不可抗力暫停工作在一個月以上者。
❹業務性質變更,有減少受僱者之必要,又無適當工作可供安置者。
雇主因前項各款原因未能使受僱者復職時,應於三十日前通知之,並應依法定標準發給資遣費或退休金。
·
如果公司有以上的法定事由,且經過主管機關同意後,才可以採用資遣之方式來辦理,而其他詳細的資遣流程與規定,可以參考我們之前的文章👉🏻漂亮轉身吧!一定要知道的資遣流程!
·
呼!這系列終於寫完了😂雖然有點長,但還是希望大家可以耐著性子看完,米編常跟朋友說「法令不是你遇到才要去翻,是平常就要累積,這樣遇到才不會手忙腳亂,或是從網路上的文章斷章取義。」謝謝你們的收看,記得點讚收藏然後分享給你所有的好朋友~🌷
#Workforce勞動力量 #育嬰留停 #育嬰留職停薪 #性平法 #新手爸媽 #請假規則 #勞工雇主都要了解
勞保投保薪資定義 在 額申報勞保月投保薪資和提繳新制 - Facebook 的推薦與評價
【勞保投保薪資的計算方式】 只要是勞工因工作而獲得的酬勞,無論是什麼名目,都應列入薪資總額申報勞保月投保薪資和提繳新制勞工退休金~ 所以除了本薪之外, ... ... <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