雖然依照約定的工作時間出勤是每個員工應遵守的義務,但偶爾總會出現無法預期的意外而遲到的情形(或有些人根本是慣性遲到),有些中小企業為了遏止這類的遲到情況,便會規定遲到一分鐘要扣多少錢,或是遲到達幾分鐘以上便要自動請假等,但這些規範真的都合法嗎?對於企業來說,勞工遲到時又到底該如何扣薪才對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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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基法遲到扣全勤 在 The News Lens 關鍵評論網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勞基法規定休假工作薪水加倍,那如果是颱風假上班呢?】#好文重讀
如果颱風天放假,老闆還可以要求員工去上班嗎?事實上,只要「居住地」、「工作地」、「上下班必經地」之一,宣布停班停課,除非雙方有事前約定,否則不算曠工、遲到,而雇主也不能扣發全勤獎金、解僱。
那如果颱風假上班,薪水又該怎麼算呢?雖然勞基法規定,休假日工作,工資要加倍,但在規定的休假日種類裡,卻沒有「颱風假」這個假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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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颱風假的放假、薪水怎麼算?】
雖然我們都說 #颱風假 ,但其實颱風假並不是勞基法的法定假日。大家口中說的颱風假,其實只是行政院公布的「停止上班上課」標準。
🎸你我都知道雇主最守法,既然法律沒有要求放假,那雇主要求颱風天上個班也是依法行事。
不過,身為勞工的你也有一些權利:
1⃣颱風天出勤,應該事先約定
根據「天然災害發生事業單位勞工出勤管理及工資給付要點」,就算雇主要颱風天上班,出勤的詳細事宜也應該事先跟勞工約定好,並且參照這個要點的規定行事。
即便沒有事先約定,#如果工作地點的政府已經公告停班停課了,那麼 #勞工不上班雇主也不能視為矌工或遲到,#也不能要求勞工用自己的事假登記、#補班或是扣發全勤獎金。
不過工資的部份,要點只有「建議」雇主「宜」照發當天的工資;如果勞工自願於颱風天繼續上班,除了當天工資照給,「宜」加付薪並補貼交通上的額外支出。這一部分就沒有法規的強制效力,所以 #法律沒有強迫雇主多給薪水,雇主想不想多給,就看雇主有沒有心存善念了。
2⃣颱風天自主放假也有可能做到
勞動契約中,勞工負擔工作的義務,即便雇主很想要你上班,但如果因為颱風導致沒辦法上班,也是不能怪你的事情,此時勞工可依照民法225條主張「不可歸責於自己導致不能提供勞務」,所以不必工作。
只不過,颱風導致不能上班也不是雇主的錯,依照民法第266條,#雇主也可以免除給予薪資的義務,所以可以不用付颱風天當日的工錢;假如提早回家,那少掉的上班時數就免付工錢。
3⃣萬一颱風天上班出事了…
如果不幸因為颱風天出勤導致勞工受傷了(例如在通勤途中受傷),你可以依照勞基法第59調請雇主補償,或是直接請領勞工保險的職業災害給付。
🎸但,上面說的作業要點終究只是要點,不是一種法律的強制規定,如果雇主不遵守,你可能只能找各地勞動局來幫忙,而他們也不一定能開罰。
颱風當前,請大家注意自己的安全,也拜託各位雇主給勞工放個假提早回家,賺錢真的不差這一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