錢撒出去,貓熊進來,高雄發大財?
對於韓市府貿然要接受兩隻中國貓熊餽贈,黃捷存在滿滿的疑問。先不談費用等問題,我們從兩岸關係切入:
#國際認證兩岸同屬一中
中國宣布從1982年開始停止贈送貓熊,然而中國仍在其後贈與大貓熊給香港、澳門及臺灣,這樣的政治宣示意味韓市長您感受不到嗎?2008年,中國將四川臥龍自然保護區的兩頭貓熊「團團」、「圓圓」贈與臺灣台北市立動物園,華盛頓公約CITES秘書處便認定此項貓熊移交屬於「國內交易」,韓市長,難道您還要再一次跟國際表態「臺灣就是中國的一部分」嗎?
再來談談執行面的實際問題。
#高額照護費用誰來買單
翻開臺北市立動物園2009年預算書,光是與貓熊有關的項目就花了四千兩百多萬,這四千兩百萬還不包括新光集團所捐贈的貓熊場館興建費用。潘局長知道整個壽山動物園的歲出總預算是多少嗎?答案是0.33億,也就是三千三百萬元。
請問一年預算三千多萬的動物園要如何負擔兩隻貓熊的飼養照護費?請問最不喜歡花錢、什麼都要免費的潘局長做好增加預算的準備了嗎?而韓市長不僅沒降低負債就想讓市民背更多債?若不打算增加預算,是否明示了將排擠其他動物的養護費用?
#不樂觀的經濟效益
市府可能會說貓熊可以增加門票收入、帶動買氣啊!那市長與局長是否知道,團團、圓圓首年參觀人次是365萬人,遠低於當年的無尾熊派翠克與哈雷吸引來的536萬人次,無尾熊不僅養護費用低(兩隻無尾熊平均每年花433萬,兩隻貓熊平均每年花3159萬)且人氣更高。
再者,台北已經有三隻貓熊了,包括臺灣本土出生的第二代「圓仔」,若高雄又再進口兩隻,稀有性降低,人氣只會更低,真的能賺到觀光財嗎?
#讓保育類動物留在棲地
韓市長,潘局長,你們考量的究竟是觀光效益,還是一種政治忠誠宣示呢?
貓熊不應該當作利益交換的政治工具,最好的保育方式就是讓保育類動物留在棲地,北京的貓熊病懨懨的樣子就是前車之鑑,廣州來的白虎也是明顯危害保育類身心健康的錯誤例子。若市府真的有心想推廣動物保育教育,不該是犧牲動物的權益來滿足自利,殘忍又自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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