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喜歡在一些新聞裡加進一些「好萊塢常識」,也許是一些電影學知識、一些電影發行流程介紹、一些電影技術的革新,而史匹柏與網飛(Netflix)的大戰裡當然有許多專業名詞,像是day-and-date。什麼日期加日期?這些文章裡會有解釋,其他還包括了「剪線率」──美國人越來越不愛看電視──以及,當然是最重要的,電影院與串流平台之間的血海深仇。
請先看完這兩篇,再回來繼續看下面:
史匹柏與網飛,大導演 vs 大平台的奧斯卡之戰
(上):同一天上映電影與發行 DVD 不行嗎?
http://bit.ly/2VVSNpJ
(下):巨人的戰場上,小夥伴們往往先被犧牲
http://bit.ly/2H9r64G
不過這兩篇文章是前幾周寫的,文章開頭提到了史匹柏將在4/23於美國影藝學院的董事會上,提議將網飛排除於奧斯卡門外。那麼後來發展呢?
首先是史匹柏是動真格的,他還事先寫了一篇文情並茂的文章──或說是一封給戲院的文情並茂情書──投稿紐約時報,大意是說:他不在乎人們用什麼方式看電影,大銀幕小螢幕都可以,重點是電影故事好不好。但他認為人們應該離開舒適圈,跟一群陌生人到戲院坐下,體驗同笑同哭的共感,最終甚至能感受你的鄰座好像沒有那麼陌生了。
「我希望能看到電影院倖存下來,我希望戲院觀影經驗仍然能在我們的文化中保留一個位子。」
真的超~~~~~史匹柏的~~我真的都快哭了,就跟看他的電影一樣。總是用溫情切入,最後來個源遠流長道統一貫。但你知道的,串流平台與戲院可以不是敵人,史匹柏言重了。
總之,該來的還是要來,4/23大戰的過程如何呢?史匹柏希望,要求網飛電影如果想進奧斯卡,必須先放棄day-and-date的原則,先讓這些電影在院線上映28天後才能上線他們的平台。史匹柏認為這個新規則,是在試圖弭平戲院與串流平台之間的巨大歧異。最終,影藝學院董事會決定不採用史匹柏的提議,但同意會謹慎思考以作為未來變更規則的參考。
在這場大戰中,每個人都有不同的角色,史匹柏自己其實是網飛的超級愛用客戶,他其實不反對串流平台的存在──他將在蘋果的串流服務上製作節目,他只是試圖對抗潮流,讓串流平台不要在可見的未來一舉將戲院消滅。這種複雜心情,簡單一言以蔽之,就像海倫米蘭說的:「我愛死網飛了,但是幹他媽的網飛,坐在戲院裡看電影才是最棒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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