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張兩年前到泰國比賽
還可以像在度假的美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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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多課程轉為了線上教學
但來說說空中舞蹈這產業
空間與安全都是很大的考量
除非學生有一到兩年的基礎
不然空中舞蹈/運動的門檻很高
很多技巧都需要老師的保護慢慢成功
所以這一次的疫情對於空中舞蹈/運動的工作室以及老師打擊很大
但要如何把實體課程轉變為線上課程
又能讓學生得到收穫?
這是我每天都在思考的事
任何的運動選手脫離不了訓練
我們運用更大的場地和器材讓自己進步
但回歸到一片瑜珈墊還剩下什麼?
能做多少的變化教給學生
答案是:「真的靠北多🧏🏻♀️」
但疫情前我並不想花心思在一片瑜珈墊上
可是回想幾年前我常常在家訓練排舞
一片瑜珈墊就能讓我耗上大半天
放一首歌沈靜在自己身體上
沒有任何人打擾
可以感覺到寧靜
面對這世界的困境
我們能做的只有
更珍惜自己
持續的進步
永不退縮🔥
#原來瑜珈墊是我們的救贖
同時也有10000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2,910的網紅コバにゃんチャンネル,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
可以 運動的工作 在 張淵翔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聽過「#生態檢核」嗎?
走出家門之外,政府什麼都可以管,這點大家都知道。
在基隆,公園是都發處管、河川是工務處管、老樹與山坡地是產發處管、環境清潔是環保局管,但是,你覺得「生態」歸誰管?回想一下,你聽過「#生態局」或「#生態部」嗎?
肯定沒有。
也就是說這是一個三不管地帶。更是我們在市議會討論的時候,從中央到地方都找不到主責單位的議題。
所以,這場演講你一定要來聽!
如果你是關心生態與生活的民眾,
如果你是公部門相關承辦員,
如果你是民意代表助理,
如果你是環境運動的工作者,
如果你是營造工程的承包廠商,
如果你對環境與開發間如何取得平衡感到疑惑,
這場演講千萬不能錯過!
可以 運動的工作 在 譚蕙芸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飽肚警察與被拘捕的人]
官方宣傳,總把警方行動描述為正義之戰,「犯法就要拉」,然而警察也是人,警隊是一個龐大的官僚架構。其組織結構、溝通模式、運作規律,都會對市民產生影響,尤其是在被捕者隨時面對刑期長達十年的暴動控罪裡。
誰被拘捕、誰被檢控、誰被定罪,會對當事人一生產生深遠影響,但原來當中有一種隨機和偶然性。
「赴湯杜火」夫婦及少女暴動案,審訊十多天,傳召多名警員作供,讓人瞥見一些警隊運作的邏輯。案件在2019年7月尾發生,剛好是721元朗白衣人事件之後,群眾會叫嗌口號如「香港警察、知法犯法」,那是「後721」民情的展現。
然而有作供警員卻在庭上表示,記得當日示威者喊過「黑警死全家」。這句口號是在八月初才開始有人嗌。辯方大狀質疑,警員因為後來參與大量示威相關行動,把記憶混淆了。經質詢,該警員承認 728當日沒親耳聽過「黑警死全家」,承認是自己「記錯」,他表示自己在案發之後,曾參與了至少過百場反修例運動的工作。
警隊層級複雜。庭上披露了,上環728行動裡,只是一條大街的驅散行動,參與的警員至少數百人,來自「五湖四海」,「我們階級觀念好重」(警員語)。
只是一條大街,站在防線裡的,已包括西九龍和新界南的應變大隊。誰留在防線,誰向前掃蕩,誰在推進時分開空缺,好讓速龍小隊衝出來拘捕,全部由上層指揮。警員承認,站在旁邊的另一隊同事,大家完全不認識,而應變大隊不少是從平日工作中抽調出來,應付突發需要。
這種警隊調動機制,也反映了記者在現場所見,為何每一小隊的行為可以截然不同,小隊與小隊之間有時缺乏默契,甚至會互相起衝突。
警員即使是小隊隊長,被分派了工作,只會執行指令:「我做了警告的工作,叫佢地走,我職責已經完成。」至於市民走不走,如何走,從那裡走,能否安全走,小隊隊長說「沒有為意」。
這種層級分工的思維,亦反映在警員如何去想像示威者群體。
有作供警員形容,有一些示威者擔任「睇水仔」,意思是他們負責替其他人走到警員防線附近,去察看警方動靜。控方大狀曾查詢,究竟「睇水仔」如何分辨,警員形容,「黑衣,成日企係度,來來回回。」但反覆詢問之下,又承認如此裝扮又蹓蹥的人,未必一定是示威者。
從警方在庭上呈堂的片段可以看到,警員鏡頭對某些人特別好奇。黃之鋒、周庭、議員區諾軒、郭家麒,被攝入鏡頭的時間特別長。警員更旁述:「而家見到黃之鋒、周庭。」「區諾軒又係度呀。」
當一般群眾只是被掃過鏡頭,郭家麒的身影可以停留在片段中長達7分鐘,鏡頭由頭到腳打量,後褲袋插了的一把縮骨傘也被放大,他拿手機跟人談話仍拍攝着。可見警方拍攝的過程,一些人比一些人更獲得關注。
呈堂的警方攝錄機,近距離拍攝了警員在不同時段發出口頭及高舉旗幟作出警告,和現場遠公眾的觀感,即距離遠而且嘈吵的體驗不同。片段開始播出,總清楚聽到「開機啦」的警告語,由負責拍攝的警員,向旁邊的同僚發出溫馨提示,鏡頭正在觀看中。
法庭嘗試以「上帝式視覺」重組現場,然而警員的freudian slip偶爾也說出現場混亂的事實。當大家在安靜的法庭,以慢鏡頭重播又重播警方拍得或新聞台直播片段,並請當日行動的警員從畫面分辨從群眾一方扔出來的雜物是甚麼。
「你看到有嘢飛出來嗎?那是甚麼?可以替我們圈出來嗎?」這樣的過程可以一直維持整個下午。
有警員在睇片的過程顯得吃力,並解釋:「即係你有無玩過一個手機遊戲叫做FRUIT NINJA(水果忍者遊戲)?佢扔啲蘋果呀,橙呀,波蘿出來,你只會記得佢係邊度飛出來,左邊定右邊,但你唔會認到果件物件係乜!」
對於行動目的,不同警員亦有不同理解。有較前線警員承認,728警隊行動的中一個目的「就是保護中聯辦,防止它受到襲擊」。但另一個較高層的警員則表示,「我從來無收過指示要保護甚麼建築物。」
對於影響別人一生的拘捕行動,審訊裡披露了「拉唔拉,幾時拉,拉邊個」,有一定隨機和處境性。
新界南應變大隊指揮官陳思達,負責當晚7至10時德輔道西行動,並管理400下屬。辯方大狀問陳指揮官,甚麼時候會拘捕。
答:「冇話一定拘捕或不拘捕,有機會就會做。掃盪的時候,如果(示威者)不肯走,躲起來係我們背後襲擊我們,我們不會不理,拉到會拉。」
問:「拉了多少人你知不知道?」
答:「我唔需要寫報告,唔知道,要問齊所有警署或覊留設施才知道。」
問:「你是指揮官不知道當日拉了多少人?」
答:「我日日番工做足16個鐘,『落地打緊』,冇理由仲做文件,仲要計數,根本無時間寫報告。」
問:「那拉人不拉人的決定是如何來?」
答:「那很複雜,要睇吓人手,睇吓同事食咗飯未,開咗工幾多小時,同事有無精神,對方係點樣。如果對方係凶武,想襲擊我們,可以拉又或者不拉。」
問:「沒有指示要拉某一個人?」
答:「如果有人走得慢,我們會拉去(防線)後面;但有時推進的時候,拉人太多或者要停,所以不是指示某一個人一定要拉。有時即使佢做危險行為例如扔磚,都唔會拘捕佢,或者未係時候。所以幾時拉,幾時不拉,有其他考慮。」
控方大狀再追問拘捕的邏輯時,陳sir補充:
答:「如果果個人扔完磚,走入後巷,我們可以追入去,但同時要諗,那個追去入既同事會不會走失?拉完出來再能不能追番大隊,這些問題都要諗。」
這段法庭對答或許讓我們瞥見,警察工作的限制。被捕的人,未必是最值得拘捕的人。跑得慢的人,遇上了吃飽飯的警員,身處一個位置或時空方便警方做嘢,就會成為被捕者。
被命運之神選中了,十年牢獄就在眼前。為何被捕的是這個人,而不是千萬個同場的抗爭者。一場又一場參與人數眾多的社會運動,當權者選擇以刑事檢控手法去回應,必然面對拘捕隨機性的客觀效果。
面對持續半年,數以百萬計市民參與過的群眾運動,如果當權者能承認,執法系統的限制,承認官僚系統運作的內在邏輯,承認被捕者處境的非絕對性,可能是我們面對反修例運動,一個較能回到真相的起點。
(圖為728晚上上環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