剛剛佳微才在議事堂上提動議,要求盧市長說清楚相關悠遊卡綁定除了攜帶悠遊卡之外,到底還需要攜帶什麼證件證明自己是台中市民。又大家疑問的悠遊卡多數沒有自己相片,也可綁定嗎?
引領國民黨議員一陣謾罵與訕笑用錯議事程序💁♂️
但最後終究是交通局長回答,民眾只要帶悠遊卡票種+能證明自己是台市民的證件,就可以臨櫃申請。
而剛剛有民眾回覆佳微FB,他致電區公所給的答案明顯與交通局長說的有所出入,證明了盧市長在宣傳台中市民悠遊卡綁定上的消極與不力,導致多數民眾無所適從,連公務機關系統都不知道明確政策,盧市長到底要頹廢到什麼時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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