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晚上6:30直播的重點資料先提供給大家,各位可以先預習準備
行政法國家考試重要命題一大法官解釋與司法實務
一、大法官解釋
1、釋字第784號:有關學生之行政爭訟(1-52頁)
2、釋字第802號:跨國婚姻媒合不得要求或期約報酬並未違反比例原則(1-84頁)
3、釋字第807號:勞基法規定女性不得於夜間工作規定,違反憲法第7條保障性別平等之意旨。(上課第一本講義)
4、釋字第794號:菸害防制法第2條第4款菸品廣告、第5款菸品贊助,第9條第8款促銷、廣告丶宣傳等規定,並未違反法律明確性原則。
(1-120頁)
5、釋字第788號:廢棄物清理法所課之回收處理費(課徵之構成要件、效果、業者範圍丶費率)以授權之法規命令定之,符合法律授權明確性原則。(1-133頁)
6、釋字第793號:黨產委員會之設置是否違反憲法増修條文第3條規定?(2-15頁)
7、釋字第787號:退伍軍人與台灣銀行優存利息給付事件(2-29頁)
8、釋字第785號:有關公務人員之行政爭訟救濟(2-55頁)
9、釋字第806號:台北市政府訂定街頭藝人從事藝文活動許可辦法(自治規則),未經地方立法機關通過以自治條例規定,亦未獲得自治條例具體明確之授權,與法律保留原則有違。(上課第1本講義)
10、釋字第797號:行政程序法第74條寄存送達生效日之規定,是否有違正當法律程序原則之要求?(3-44頁)
11、釋字第778號:藥事法規定醫療急迫情形,限於「立即」、「當埸」施與針劑或口服藥品為限,有違法律保留原則。(4-18頁)
12、釋字第808號:社會秩序維護法第38條規定,刑事法律追訴並判決有罪確定,仍處以罰鍰,構成重複處罰,違反法治國家一罪不二罰原則。(4-224頁)
二、最高行政法院聯席會議決議
1、最高行政法院109年大法庭第5號裁定:性別平等委員會之組織,後來修法後如何適用?是否有信賴保護原則之適用?(2-77頁)
2、最高行政法院109年大法庭第4號裁定:稅捐稽徵法第28條於民國98年修法之溢繳稅款,其退稅請求權關於行政程序法第131條10年之規定,如何適用?(4-135頁)
3、最高行政法院108年聯席會議決議:公立高中職以下敎師之年終考核、平時獎懲之法律性質、救濟?(2-77頁)
4、最高行政法院106年聯席會議決議:敎師法規定,大學不服教育部再申訴決定,不得提起行政訴訟(2-81頁)
5、最高行政法院104年聯席會議決議:戶籍法第48條之「催告」法律性質、不服救濟?(4-47頁)
6、最高行政法院107年聯席會議決議:違章建築處理辦法所規定之「補辦通知單」、「拆除通知單」之法律性質與救濟(4-52頁)
7、最高行政法院107年聯席會議決議:公務員考績丙等之行政處分機關究為服務機構或銓敘部?(4-68頁)
8、最高行政法院102年聯席會議決議:有關違法授益處分撤銷除斥期間的起算點(4-98頁)
9、最高行政法院102年聯席會議決議:公法上請求權消滅時效的起算點?(4-133頁)
10、高等行政法院法律座談會(108年):行政機關對違法行政處分之撤銷,是否有「權利失效」法理之適用?(4-100頁)
11、高等行政法院法律座談會(109年):鐡路法於103年修法將違反加價販售車票之行為,由刑罰改為行政罰,究如何處罰?(4-240頁)
12、最高行政法院105年聯席會議決議:藥事法第65條規定,非藥商不得為藥物廣告,其實連續宣播廣告,究為一行為或多數行為?(4-240頁)
13、最高行政法院107年聯席會議決議:行政執行法第9條聲明異議後不服,究應如何救濟?(4-250頁)
14、最高行政法院101年聯席會議決議:遲到的行政處分與續行訴願(5-25頁)
15、最高行政法院105年聯席會議決議:原處分機關是否適用「不利益變更禁止原則」?(5-40頁)
16、最高行政法院106年聯席會議決議:有關公益訴訟之行政訴訟類型?(5-82頁)
三、重要修法
1、行政程序法第128條:行政程序重開(4-124頁)
2、行政訴訟法第237-18條都市計畫審查程序(5-131頁)
3、國家賠償法第3條:有關公共設施國賠之規定(5-168頁)
四、重要時事
1、疾病指揮中心所為疫情資訊公布等措施之法律性質、救濟?(4-189頁)
2、花蓮縣礦區,附近居民提起行政訴訟並經行政法院判決撤銷經濟部展延20年之開礦權(4-55頁)
3、地方法規可否較中央法令作更高或更嚴格之規定,有關萊豬自治條例之爭議?(2-134頁)
以上為司法實務之考試重點,至於詳細命題方式、內容,上課時再作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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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 市 菸 害 防 制 法 在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神父的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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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虹安與名嘴朱學恆、資深媒體人黃暐瀚合唱「塔綠班之歌」嘲諷民進黨及其支持者,歌詞為「塔綠班,塔綠班,綠畜生氣有夠讚,大家都在嘲笑,你們塔綠班,你看看你塔綠班.」以「綠畜、塔綠班」羞辱選民,遭批評後,回應「我為什麼整個晚上不說話,因為我想先看清楚,到底有多少貨真價實的塔綠班、聖蟑士會對號入座」,並稱「塔綠班」此詞引起大眾共鳴,是民意的反撲,民心的向背.高虹安並拜託國防部趕快徵召她,讓她潛入敵國唱歌撕裂他們,並再度重申真正撕裂族群製造對立的,就是民眾痛恨的塔綠班.高虹安質疑,批評她的人為什麼在疫情導致八百多人死亡時,怎麼沒看你們這麼大聲,卻只檢討她唱歌. 高虹安認為,批評她的言論的是一種霸凌行為,她說霸凌她的都是塔綠班,塔綠班將會深深的刻化在民眾的心中,成為你的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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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摘自wik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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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個立委滿口塔綠班、聖蟑士,把與自己意見不同的選民罵成是綠畜,我認為這樣的行為已經令國會殿堂蒙羞,而且正在拉低民意代表的水準-人民最基本的要求,一個立委不要出口成髒,沒想到,台民黨的立委連這一點都做不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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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任何一個民意代表都必須對此提出譴責,這不但是踐踏立委的專業,也是破壞民意代表的名譽,人民也會提出質疑,是否花費稅金,付出選票,只是為了養出一個立委,登台演唱「塔綠班之歌」,怒罵綠畜,並說,她是在反映公民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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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虹安想像的立委,是跟民眾站在一起罵髒話,詛咒其他黨派支持者,其實,這不用立委來勝任,隨便找一個升斗小民,在路上潑婦罵街即可,或者找一個三歲小孩,沒有行為與自主能力,也無法判斷是非,給她張歪歌歌詞,叫她照著稿唱.這也是她辯解之詞,她只是應別人的要求唱一首歌,歌詞皆非她創作,她不懂歌詞意思,看不懂中文,還在學ㄅㄆㄇ,只是覺得這個怪叔叔對她很好,給她一顆糖吃,所以她就聽他的話,別人叫他幹什麼就幹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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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把一個民意代表,當成一個未成年的小女孩來做,這是不可理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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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知道,就算一個小女孩做出這種事,回家也會被爸媽教育,加以訓斥不能隨便罵髒話,不要收陌生人給的歌單,但她的行為似乎沒有人能制止他,彷彿缺乏監護人的看護,使她失去教養.唯一像是監護人的東西,是她的上司,台北市長柯文哲,而他正是滿嘴「塔綠班、聖蟑士」的起頭者,不免讓人懷疑,她是否耳濡目染,有樣學樣,或者這就是市長教她這麼做的,在高虹安罵人了以後,市長還站在她身旁,稱讚她做得很好,稱她出口成蟑的舉動,贏得了龐大的網路聲量,這下子她的蟑話路人皆知了,就連彰化人都知道這個看似成年的小女孩,當眾罵人髒話,不免令人感嘆,有什麼樣的父母,就教出什麼樣的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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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虹安說,「難道你們沒有看到塔綠班這個詞是怎麼在網路上瞬間爆紅成為熱門關鍵字、引起大眾共鳴嗎?民意的反撲,民心的向背,豈是我一人可以操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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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道這個大樹鋸專家,是怎麼把網路聲量看成是對自身行為的認同,網路聲量,有正面,也有負面,也可以經由少數一群極端的人,不斷刷洗歧視性的話語,而躍上版面,現在,「高虹安」這個詞,也成為網路上瞬間爆紅的關鍵字了,它是否意味著大眾的共鳴、民意的反撲,民心的向背?在我看來,它比較接近負面的意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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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虹安說,塔綠班和聖蟑士,是社會氛圍對於部分民進黨的激進支持者或資訊戰從業人員,「在網路上恣意出征不合黨意的公民意見,意圖引發寒蟬效應的反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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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些話的理解,透露出常識的缺乏,短短幾個句子,卻有諸多謬誤,令人不知如何吐槽起,為了自己咒罵與羞辱別人,創造出這麼一大串歪理,也真是令人佩服起人類的本能,一種自利取向的自我防禦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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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事件發生之初,不就是高虹安莫名的唱起一首歌,羞辱起不相干的民眾?歌詞中,毫無道理的指涉泛綠本土派支持者,是塔綠班,並以激怒他們得到自己的歡愉「綠畜生氣有夠讚」,並且糾眾和她一起發出暴言,塑造大家都厭惡的氛圍,要其他人跟隨他們一起進行集體嘲弄,「大家都在嘲笑,你們塔綠班,你看看你塔綠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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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與其說是一種反諷,不如說是惡意的嘲笑,而且是沒有目的,也沒有原因的,並沒有人冒犯她,此前,大家並不特別關注這個人,甚至不知道她的存在,而她藉由戲謔一群人,討好一群人,為自己博得優越感,吸取其他人的關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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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諷,還要有一個諷刺你,你加以反擊的對象,講白了,高虹安這種行為,就是單方面的網路霸凌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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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自己進行網路霸凌的行為,被看不下去的人批判,卻稱自己遭受到網路霸凌,加害者反倒變成被害者,這邏輯的弔詭,也令人瞠目結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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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者,作為一個民意代表,妳千不該,萬不該,去謾罵選民,就算他們是別的黨派的支持者,這是從政者的大忌,民意代表,你監督的對象,是政府,不是人民,人民反倒是要監督你的對象,確保你是否有正確的反應民意,立法、審查預算、質詢、召開公聽會,監督你是否有完成自己的工作,你要質詢的是各部會,而不是質詢人民是否偏激,是否是塔綠班.代議士(representative)指人民賦權與民意代表,代替自己行使權力,制定法律和管理公共事務,實行間接民主,這個代替並非出賣或者轉讓,誠如人民並沒有將自身之權利無條件賦予主權者,在人民與政府之間,代議士作為一個中介者,是人民的辦事員,換言之,和政府一樣,都是人民的僕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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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權在民,誠如盧梭所說,「要尋找出一種結合的形式,使它能以全部共同的力量來衛護和保障每個結合者的人身和財富,並且由於這一結合而使每一個與全體相聯合的個人又只不過是在服從自己本人,並且仍然像以往一樣地自由.」政府與人民與代議士的關係,便是基於社會契約,人們放棄天然自由,獲取契約自由,從自然狀態進入社會狀態,從本能邁入道德和公義,這就是社會的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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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生而自由,卻無處不在枷鎖之中」,一個人倡導的絕對自由,就意味著剝奪另一個人自由,當個人尋求自己的利益至上,彼此的利益就會產生衝突,社會契約的產生的前提便是基於公共意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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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每個人都以其自身及其全部的力量,共同置於公意的最高指導之下,並且我們在共同體中接納每一個成員,作為全體之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公共意志在於接納每一個成員,以群體的福祉作為發想,而非單一個人或一個小群體,是所有個體結合而成的公共人格,是主權者,而人們參與其中,換言之,無論是人民/政府/代議士,都必須遵守這樣的社會契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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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像高虹安一樣,身為代議士,卻指控她的主權者是塔綠班,是「另一群人」,「是極端份子」,而將這群人排除在命運共同體之外,並要她的另一群主權者去嘲笑他們,貼標籤,進行仇恨動員,獵巫,與霸凌,這比較符合她口中的部分激進支持者,而這就是毀壞契約的行為,她應該自行辭職,或由人民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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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這樣的制裁並不會是另一種霸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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該立委的薪水來自於全體人民的納稅金,這是不分政黨色彩的人所貢獻;該立委的權柄來自於全民參與的民主政治架構,而這是基於2300萬人的公共意志,所賦予,要求他進行質詢與立法代議士的義務,這些人無論政治立場為何,政治選擇為何,支持哪一個政黨,贊成或反對政府的政策,都是他們自由的選擇,來自於他們的自由意志,並不能由代議士決定,或者干涉,甚至將之作為一種攻擊性的理由,攻擊自己理當付出責任的對象,純粹是因為人民不選擇她或她的政黨,或者不遵從她的個人意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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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要檢討政府的防疫,應該提出你的論述和客觀依據,與哪些需要改進的地方,凸顯其不足之處,但絕非檢討選民是綠畜或是塔綠班,這不會對防疫有任何幫助,只是單純地進行惡意攻擊和羞辱,根本是搞錯對象.立委就職都必須宣誓效忠人民與憲法,憲法即規定,議會必須具有有自治、自律之權責,議案之討論、質詢等有關會議事項所為之言論為限,始有免責之權,如與會議事項無關,而為妨害名譽或其他顯然違法之言論,則係濫用言論免責權;而權利不得濫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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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虹安此舉,是在違背自己的誓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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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立委之議事攻防、辯論、溝通的過程,其判斷標準為「為思辨或溝通過程中不可或缺的部分」,白話來說,你可以向民眾陳述利害關係,爭取他們認同,而不是強制人民遵從自己的意見,反對者的意見都打成對立群體,進行抹黑和汙衊,比起黨意,極端的個人主義更令人無法苟同,前者仍符合民主的範疇,後者傾近於將自己當成一個暴君或奴隸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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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明顯,汙衊人民是塔綠班或者綠畜,並不屬於「為思辨或溝通過程中不可或缺的部分」,相反的,它屬於侵害公民存在的負面成分,壓制人們表達自己的主張,才有可能製造所謂「寒蟬效應」,當人民表達自身的主張時,隨時會被代議士貼上恐怖份子的標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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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當中最荒謬之處,那就是代議士拿人民因染疫而逝去800條人命,合理化自己對人民羞辱和歧視的行為,她似乎忘了,她才有質詢權以及代議的職權,而人民並沒有,她說「八百多人死亡時,怎麼沒看你們這麼大聲」,事實上,這是她的工作,她不去做,要人民自己去做,而這發生在她被檢討唱歌的情境,只要人們質疑她為何罵人是塔綠班,就必須代替自己去質詢政府,如果你做不到,就不能質疑她,要接受她的羞辱.一個代議士,主動拋棄了自己的工作並對著自己主僱惡意的謾罵,並拿他人的悲痛,來為自身歧視言論進行背書,可以說,符合亞里斯多德所稱的「惡行」(adikem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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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不會說,羞辱與歧視是一種民意,霸凌與嘲笑是公民的行為,「塔綠班」是一種惡意的標籤,框架在無辜的人身上,對於他人進行莫須有的指控,用意在於報復與逼迫他人服從他們權威,如同盧梭所說的自爽之愛(I’amour proper),把民主社會當成一種複雜的人際關係,為了經營這種人際關係,試圖與他人比較並進行貶低,他們想從他人的目光中確認自我存在的價值,藉由反覆激怒與刺激他人,引起別人不悅,討好極端的對象,取得他們的認同,他們越生氣,我越高興,越將他們非人化,越能建構自身的優越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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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反映的是它自身的脆弱性,必須依賴他人的認同才能生存,必須試著去忌妒和怨恨,他們的戲碼才能繼續演下去,在這個螺旋之中,它是在服膺另一群主權者嗎?我想不是的,它像是在爭奪獲得支配自己的權力者的寵愛,一種怨婦式的忌妒,奴隸般的愛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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塔綠班之所以是歧視的字眼,是因為它遭致了台灣本土伊斯蘭教信徒的反對,他們屬於客觀的第三者,就像柯文哲當初說「希特勒屠殺600萬人的歷史悲劇,是猶太人對國際上最大宣傳」,而遭到猶太協會所杯葛一般,台灣伊斯蘭協會對於ptt上「塔綠班、聖蟑士」的戲謔用語,認為是一種謾罵並且像是一杯毒藥,牽連無辜穆斯林,並認為使他們遭受到冤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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值得注意的是,對於羞辱與歧視的詞彙,它所指涉的對象,以及加諸的語境,並不是由加害者所定義,那只會淪為二次傷害,加害者出於自利取向,必然會合理化自己的羞辱行為,認為他們十分合理,如此,就會出現「我所指稱的就是一群可恨的人他們應該被憎恨」,或者「塔綠班當然不是塔利班就如同塔利班早已不只是字面上的神學士」,這樣虛構的謊言,將原本人們欲脫離的傷害字詞,再度烙印在被害者身上,使惡意成為一種平常,將錯誤變成一種正確,原本應該被遏制的行為,變成強迫別人接受,而不許抗拒的日常,明明感受到了惡意,也確實被傷害,他們要其他人裝作沒這回事,掏洗人們的認知,只能默默的忍受,把他們惡意當成善良來解讀,為了少數人的慾望,施暴於萬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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歧視與羞辱字詞,應該由受指涉的對象,他們的感受為主,以普世價值審視他造成的傷害性,塔綠班不是塔利班但卻將塔利班與之連結,如高虹安想指涉的對象是部分民進黨的激進支持者或資訊戰從業人員,她就直接說「部分民進黨的激進支持者」就好了,犯不著使用塔綠班,她也可以使用傷害較小的網軍或1450,但是否,從她本身的意圖來看,她故意使用塔綠班標籤他人,就是要讓觀者往塔利班神學士的惡行進行聯想,say,「他們就是那樣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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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民進黨支持者來說好了,或者她所謂「部分民進黨的激進支持者」,他們可曾去強暴婦女,或是殺害平民?他們可曾對公共設施進行恐怖攻擊?他們可曾解釋一部律法,剝奪女孩子的受教權力?他們可曾說,「女生不能養寵物」而在飼主前面槍殺他們的毛小孩?他們可曾毆打或殺死記者,阻止人們說出真相?或入侵電視台,用槍逼迫主播說出他們想令她說出的口不擇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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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有,而高虹安,作為一個代議士,說他們是塔綠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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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令人想起黃士修,曾經攻擊立委王婉諭為「小綠燈媽媽」,他們慣性以「綠」作為一種原罪,並拿他人的創痛,使他人無法忍受,難以反駁,讓人陷入退無可退的境地,而諷刺的是,當神學士把女性當成羔羊那樣宰割,身為一位女性,卻把兇手的暴行嫁接在不相干的人身上,這是在利用太平洋一端的受害者,拿著她們的吶喊聲,來為自己取暖,尋求共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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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學士不是神學士,淪為負面的詞彙,塔綠班卻不是塔利班,是一種無害的歌頌,這理科出身的中文造詣,實在令人不忍卒睹,既要罵人,展現自身的惡意,又想要免於責難,掩飾自身的意圖,要其他人當這股惡意都不存在,不准別人批評,可以看見其中極度自私的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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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為塔綠班一詞的發源地與推波助瀾者,ptt八卦版與成衣商人,他們明確的使用這個詞,用來指涉所有泛綠的支持者,只要遇見泛綠支持者的存在,無論他們說什麼,贊同或反對政府的政策,都來上一句「好的,塔綠班」,高虹安既然稱歌詞皆非她所創作,但又認為歌詞不是他們所定義的那樣,而是自己所獨創的那一種,「社會氛圍對於部分民進黨的激進支持者或資訊戰從業人員」,這是沒有邏輯的,她獨創這樣的概念,又加以違反,對於這個詞彙有反應的「貨真價實的塔綠班、聖蟑士」是自己「對號入座」,凡看不下去她出口成髒,羞辱他人行為的人,都是一種霸凌,而霸凌她的人又會將自己的言行舉止,刻在人民心底,塔綠班將成為「你的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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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早已將所有具有正常道德與價值判斷的人,看不下去她惡行的人,都當作是塔綠班,「只要批評我的,都是塔綠班」,這才是她真正的定義,「我說你是,你就是」,只要我爽,我就能將塔綠班貼在不合我意的人身上,而對我有利的人,就不是塔綠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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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有點像是當初母豬教徒的「仇母豬不仇女生」,將女生分為好女孩、壞女孩,被我仇視的,就是母豬,遵從我的女孩,就是好女孩,不是母豬.在這邊,高虹安把她不同政治傾向的朋友,以及她認可的,就事論事的民進黨員和非民眾黨支持者,定義為「聰明溫暖的活人」,她「永遠也不會用塔綠班來稱呼他們」,至於她稱呼塔綠班的人,都是一群愚笨冰冷的屍體,她不需要在意他們的感受,然而,事實真的如此嗎?簡單的劃分成對我好的和對我不好的,孩童般的世界,我想,在她的朋友中,也必然存在不認同她羞辱他人行為的人,在她認可的非民眾黨支持者中,也有看不下她罵人綠畜的人存在,是說,正常人都會這麼認為,不過,在她眼中,就會突然被歸類成「不能就事論事」,哪怕,是針對她辱罵別人的這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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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符合我意的,就是塔綠班,這才是她真正的定義,證據就在於,她的定義不斷地再改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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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知道是不是理科的人,都容易產生這樣自我掏洗腦袋的見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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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TT八卦版早前,在塔利班攻進首都喀布爾時,改版標「賀阿富汗酋長國成立」,成衣商人則在此時直播中表示,「塔利班以前就是一個政權,是後來美國人來,把塔利班政權趕走,這才是整件事的開端.」,並稱「美國人說走就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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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見,他們濫用這詞彙的前提,和其他人不同,是肯定塔利班的行為,並對他們展開奇異的同情,透露出他們隱約的反美情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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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一方面,他們又將「塔綠班」標籤在任何他們認為是本土派支持者的人身上,他們某種程度贊同塔利班的行為,又將他們的暴行轉嫁給其他人,無的放屎,這樣的行為,就是在認同惡意,轉移加害者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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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同看一個強暴犯在強暴凌虐另一個女孩,他們一面大聲叫好,一面對加害者抱以同情,並大聲嚷嚷著,無辜的路人,你們是強暴犯,對著所有想幫助被害者的幫助者,說,你們就是那個強暴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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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樣的思維,無疑是一種共犯的思想,我們周遭的人們,出現了一群強暴犯預備軍,而高虹安唱起他們的語彙,並說,不是她創作的,是應觀眾要求,話鋒一轉,又直接指控「我想先看清楚,到底有多少貨真價實的塔綠班」、「不正是坐實了民眾痛恨的塔綠班?」、「就是民眾痛恨的塔綠班.」,直接將塔綠班說成是刻畫在民眾心裡的你的名字,噢,我想她真正想說的,是已經刻畫在自己的心中,成為永遠的名字,她已經命定了,所有批判她的人,你們就是一群塔綠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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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她不敢說,說成是人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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遠方的人正在受苦,他們被用鞭子鞭撻著,被蓋上罩袍,遮住了眼睛和嘴巴,而一群人不同理他們的處境,不正視他們的痛苦,甚至捨不得別開眼睛,當作事不關己,看著一群人被奪去了自己的名字,被另一群人奴役,你不為他們發聲,反倒是把加害者的名字,當作是鞭子,試圖鞭撻另一群人,活在你身旁的人,也奪去他們的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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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們很痛苦,而他們卻很高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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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樣的情緒,這樣的剝奪,和兇手又有什麼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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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高虹安為了保護自己,而將自己周遭的人,都刻化成兇手的名字,那麼,神父必須為那些被削去自己臉孔的人,找回自己的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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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必須為和她同樣活在這座島嶼上的人辯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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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人,不是塔綠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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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作為同樣活在島上的人,她必須意識到,她和其他人不同,她不是一個鄉民,或是名嘴,她是一個代議士,具有公職的身分,她具有著權勢,立法權,質詢權,要代替人民上國會殿堂,理所當然,具有較多的社會責任,必須以較高的道德標準加以省視,何況,她還任職於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審查教育、文化政策的議案,難道她要用謾罵綠畜的眼光,去制定民眾教育的規準?用唱「塔綠班之歌」的方式,去審視族群的文化?而她犯了錯,不肯道歉的態度,難道不會有家長問「我要怎麼教小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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誠如鄭太吉所說的,「過高屏溪,殺人無罪」,如果他不是一個代議士,他只是一個罪犯而已,他說的話不具備影響力,但他選上了議長,這就表示,他不同於一般人,他的話語,不可避免的會對公民社會造成極大的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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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知道隨口說出「塔綠班、綠畜」的代議士,是不是認同「只要是綠的,辱罵無罪」,如果是,他擁有立法權,不知道會提出什麼樣的法案,來合理化自己的言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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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重要的,她必須具有基本的常識認知,自己的話語,對照自己的職權,是如何的撕裂這個族群和社會,她絕非只是隨意唱歪歌的小女孩,如果她認為她是,請辭職,辭去自己的職務,想要罵什麼樣的髒話或是羞辱特定族群,沒人會理會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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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的伊斯蘭信徒,並不認同塔利班的行為,認為少數人曲解伊斯蘭後還自詡為穆斯林,使得他們受到了牽連,而這份心情,轉化成同理,使他們精確的辨明了,那些滿口「塔綠班、聖蟑士」,正在消費他們的信仰,將罪加在冤枉的人身上,正如其他人用塔利班的行為,對他們進行歧視一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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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們感同身受,發出不平之鳴,人之所以為人,乃因對其他人的痛苦,能感同身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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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些人不能,我們希望他們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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願那些謾罵塔綠班和嘲笑綠畜的人,能使自己的心靈早日得到平靜,broth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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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 市 菸 害 防 制 法 在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神父的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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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早神父父打來一通電話,問神父莫德那有第二劑了,什麼時候可以幫他預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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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一方面,看到某政論節目還在吵莫德那怎麼可以混打高端,第二劑在哪,實在是恍如置身在平行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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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覺得某政論節目最好搞清楚自己的議題走向,到底是反對莫德那混打高端,還是反對莫德那混打高端的實驗,如果是後者,那基本上就是在反科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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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外進行混打實驗,無論是az混打bnt,或是bnt混打莫德那,或者先打莫德那然後混打az,這都是足夠幫助科學家了解疫苗的效能,不是說莫德那混打az,沒有這個需求,就沒有實驗的必要,只要實驗az混打莫德那就好了,或是你做了這個實驗,就是在鼓吹要打莫德那的人混打az,或者是實驗結果還沒出來,無論結果如何,一律不允許莫德那混打az,因為我們不想,因為az看起來是廉價的,這個實驗是在冒犯我們的感情,而不是看她的結果,中和抗體效價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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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世界不是繞著莫粉,堅持非打莫德那不可的人旋轉的,或者是所謂深藍族群而旋轉,如果貴節目是為這些人服務,我建議最好做個加註,本節目在世界各國普遍缺乏疫苗的時候,以堅持非莫德那不打的人為優先,無論外在環境條件是如何,疫情是否嚴重,人們是否有足夠的保護力,曝露在風險之中,政府都有義務在短時間內去滿足每個挑選疫苗的人的慾望,不只要疫苗,而是要在特定時間內,提供大量、足夠、特定品牌的疫苗,不管疫苗廠商是否出現問題,他們能否供貨,不管是不是莫德那疫苗在日本出現鐵鏽,而需要重新審查,一律限時、大量,把疫苗端到我面前,像是在吃大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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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種節目的心態,簡單來說,就是傲客的心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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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論是否要莫德那混打高端,進行莫德那混打高端的實驗,都是有必要的,這就是為什麼國外也會有人進行莫德那混打az的實驗,這是一個對照組,如果az混打莫德那,可以提高相當大的保護力,那麼,作為一個科學家,你就會去實驗莫德那混打az的情況又是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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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如果你有一支次蛋白單位的疫苗,而別人沒有,你不拿來進行相關實驗,那才奇怪,這不但是科學家的探究心,也是研發疫苗必然的過程,以先前四叉貓去驗抗體作為例子,許多人藉機說什麼驗出來的抗體低,高端第一劑等於沒用,這就挺白癡的,事實上,bnt第一劑也是如此,而國內驗中和抗體的機構只有一家,然後他們的實驗室人人搶著排隊去檢驗疫苗的各種可能性,一般人去診所驗抗體,每個人驗出來的抗體都是不同的,並無準確性,而實際上,所有疫苗大多數是以打兩劑以後的抗體為預設目標,所設計的實驗也多是如此.所謂「第一劑就有保護力」,也是科學家後來藉由其他實驗和觀察,得到的附加結果,是「多出來的」發現,我們可以這麼說,如果沒有人「走在最前面」,各疫苗第一劑的保護力是多少,基本上沒有人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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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這樣說嗎?因為你是某某疫苗,所以你沒有資格,你不能也不允許做第一劑保護力的研究和實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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換言之,如果你想知道某某疫苗混打某某疫苗是無用的,也依然需要實驗,沒有實驗就是不知道,不知道就不會有可能性,任何國家有經濟實力或研發疫苗的能力,都會「走在世界前面」,因為走在前面,才看得遠,才能看到各種可能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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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的情況是,有些人壓根兒就不把台灣當成是國家,例如柯文哲,美國的次單位蛋白疫苗還沒上市,台灣怎麼可能呢?台灣不可能成功,所以台灣的疫苗連過eua都不行,也沒有研發的必要了;同理,台灣怎麼可能走在世界前面呢?你沒有那個資格,所以,各個國家再尋常也不過的混打實驗,就台灣沒資格做,你一做,就是要逼我們莫粉混打高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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像這種基於對特定疫苗的偏見,所產生的不理性,我想只有台灣才會有,而且專門針對自己的國產疫苗,這也是長期以來操著「捧中貶台」的中華民國人的不正常心態,所造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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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一種傲慢,也是一種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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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要你憑空生出一堆疫苗,來滿足我,然後將自己土生土長的疫苗,又給打壓殆盡,誠如同當初中華民國把台灣當成殖民地一樣,我不需要你預防天花的技術,也不允許你醫界的菁英人才存在,我只要不斷的剝削你,提供我們反攻大陸的資源就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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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莫德那混打高端的實驗,是否等同於要逼人民混打高端?可以想見,這是不相干的謬誤,凡做個實驗就是要想像政治上結果就是如何,照這種民粹的想法,任何實驗都沒有進行的必要,任由中國來的病毒進行肆虐,而人們只能被動的等待其他國家現成的結果就好,這種蠹蟲似的想法,正是在妨礙人們得到拯救的元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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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政府為了這種民粹,強迫民間的機構禁止實驗,這才是為反對而反對,反對到把自己的腦給撥下來生吃一樣,光無腦都不足以形容之,因為害怕被逼迫,所以乾脆逼迫其他人,不能試圖進行任何讓人命獲得拯救的行動,只為了滿足自己的被害妄想,一邊指控獨裁一邊進行獨裁者的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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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我說,該節目要紮稻草人來打,也要有個限度,疫苗都已經進來了,還打個不停,只能說,該節目像中天電視台一樣,是專門愚弄民眾的智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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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德那混打高端的實驗,有兩個好處,若能證明莫德那混打高端,有不錯的中和抗體,甚至等同於其他疫苗混打的結果,那麼,這就代表高端至少有一定的保護力,而非像是其他人所想的那樣,一點保護效果都沒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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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使台灣不開放高端混打,其他國家也會對高端產生更大的興趣,若疫苗外銷到其他國家,在國外多數打了一劑的情況下,國外的人們也會試著用高端來進行混打用途,賦予高端更多的可能性,別忘了,次單位蛋白是相對安全的疫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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該節目荒謬的地方在於,黑完了高端混打以後,後續接著便聊起台北市的健康通行證,疫苗沒打兩劑就標註紅色,打兩劑疫苗就綠色,例如你憑這個綠燈,就能重新參加老人共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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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種更具有爭議的東西,侵犯市民隱私和自由的政策,節目下標居然是「出招!北市健康通行證,辨識接種完整度」、「超前中央!」,由國民黨的台北市議員進行推銷,說什麼中央同意的話,將來各縣市可能會比照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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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種像是中共獨裁制度下的東西,你不會去懷疑是否有侵害人權,導致沒打疫苗的人,生活自由受到剝奪,反而去懷疑正常的疫苗實驗,是在逼迫人民施打高端.對這種不正常的政策,像是在推銷什麼偉大領袖的德政那樣自然,完全的接受,而不會有任何不良的想像,對於正常的民間實驗,就產生各種奇怪的聯想,這種雙重標準,實在令人無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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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天,台民黨議員高虹安才在該節目夸夸其談,標題為「7月9日打莫德那族群等無第二劑,最快10月底有望混打高端?」,主持人問,「今天陳時中部長講說,對,現在專家已經在研議,很可能就是莫德那混打高端,像這樣的打法,你覺得一般打莫德那的民眾會怎樣?」,高虹安回答「....他們說,沒關係,你們有福了,打不到第二劑的,第二劑的可以混打高端,我們辦公室收到滿多的陳情,現在疫苗是患寡又患不均,患不均的時候大家就會去比較,為什麼第二類的疫苗可以第二劑比較快打到」,接著用輕佻的態度說,「今天陳時中又講了一個名言,不是他們比較先打到,只是他們打得比較早,但是打比較早也是指揮中心做的決策,在這個情況下,打了第一劑沒第二劑的民眾他們心裡會覺得難過,不是長幼有序嗎?為什麼第二劑不讓他們優先施打」、「莫德那是mrna疫苗,當時選擇打第一劑莫德那的人,他有很大的比例是對於其他疫苗『稍微』有點擔心,如果第二劑給他打高端,他可能以後罵你就是說,你就是挑疫苗,我不是沒給你疫苗,我疫苗都夠...我覺得民進黨政府也不能夠用一種好像是說疫苗都足夠,都是國人挑,我覺得不能用這樣的方式一直好像在打壓他們的選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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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覺得這種假議題,可以不斷延伸/擴展,然後到達指控政敵在打壓人民的選擇,實在是滑坡謬誤與稻草人謬誤最佳的示範,特別是主持人與台民黨立委一唱一和,把不存在的事情說的跟真的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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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時中說的是「歡迎更多本土資料,並重申結果出爐後,都會由專家討論,再決定施打方式.」,而今天,108萬劑莫德那從美國運送而來,就算算上非莫德那不打的四百萬人,這些非必要的需求,這個數字已經滿足了四分之一人,並非杯水車薪,而10月底,不是混打高端,而是有4百多萬莫德那會繼續送抵台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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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此可知,從上面看的一連串莫德那混打高端的討論,幾乎都是建立在虛假的前提之上,居然,可以討論這麼久.莫德那開放登記,今年7月9日前已接種第一劑莫德納疫苗,75歲以上的長者,可接種第二劑莫德那,就不存在什麼「7月9日打莫德那族群等無第二劑」的問題,更遑論10月叫他們去打高端,這用常識來想,即使高端混打實驗成功,也不可能會在10月馬上開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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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父認為,作為一個政論節目,一個主持人,乃至於一個不分區的在野黨立委,真的不要再藉由疫苗炒作人民的恐慌,購買疫苗讓民眾施打,是一個嚴肅的國家防疫政策,他是有時序性的,在各國缺乏疫苗,疫苗廠開始出現良率問題的情況下,進來的,跟實際買的,是兩回事;買到的,就會進,不是像叫熊貓外送,今天買明天就到,每個國家都是有貨,才會分批,一批一批到送達目的地,今天到一些,明天到一些,這個月不能來,下個月就會進來,各國都是如此,人民耐心等待,政府努力催貨,遲早都會來的.而不是一群偽裝成知識份子的極端人士,把少數人的幻想當成多數人的普遍認知,把個人背離常識的認知,當作是一種事實來談,鑽時間的縫隙,這一秒沒看到疫苗,下一秒就在哭喊人民等不到疫苗,今天沒來,今天就炒作,然後明天就被打臉,被打臉了還不道歉,繼續羅織不存在的故事,國家疫苗政策不是這樣搞的,彷彿你沒有辦法馬上把所有疫苗都擺到我面前,堆積如山,我就可以每一天每一刻每一秒,訴諸恐懼,要所有人接受自己錯誤的信念當作唯一的選擇,詛咒人們已經退無可退,只能跟從自己一起哭嚎,把日常變成災難,摧毀人們的信心,相信每一天都是世界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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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前線的人忙著救火,尋找水源的時候,後頭的人卻不斷地添柴火,燒房子來取暖,say,「因為大家心中都結凍了,人們感到寒冷阿,為什麼你都感覺不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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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知,不是一種力量,而是一種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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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明是無知的,卻假裝自己有知,前來妖惑眾人,只能說,是罪上加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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醒醒吧,不要在文明國家之中,當一個落後粗鄙的反對者,活在自己的世界裡,要求別人也像他們那樣無知的活著,不只可悲,而且可惡,broth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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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6:24 言論自由的限制
1:31:47 言論管控問題
1:39:48 美國總統辯論第二場
1:54:06 結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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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 市 菸 害 防 制 法 在 彭俊豪 Youtube 的最佳貼文
------特殊教育制度調整問題------
在9月份的時候桃園發生家長持電擊棒襲擊亞斯伯格症學生事件,起因是特教生因為開學三周來數度攻擊其他師生,造成後續家長以暴制暴的不良示範,以下四點建議教育局改善。
1.彙整統計資料定期滾動式檢討
2.目標設定特教學生零拒絕
3.完善特教資源守護無死角
4.設立情緒輔導巡迴教師
------當交維成為交危------
(一)普中路與環中東路因施工擺置交通錐導致交通堵塞,
建議往後路口施工時與工務局協調。
1.安排交通指揮人員
2.各鄰近路口CNS顯示資訊提醒用路人
3.尖峰時段放置鐵板代替交通錐,離峰時段再行施工,降低用路人交通堵塞影響。
(二)自強六路與長樂五街路口交通設計不良
此路口為四線道及兩線道交叉的不對襯路口,因四線道突然限縮成兩線道導致經常發生車禍,也在網路上造成討論,先前與局處同仁進行會勘後的結論,並沒辦法進行明顯的改善,建議退縮車道線增加設置桿位空間。
------青埔兩難 出入難 生活難------
(一)交通出入難
中壢青埔地區發展迅速,交通議題必將成為市府的一大重點,尤其大竹交流道、內壢交流道、中豐北交流道是最主要運作的交通樞紐,藉此提問市長及交通局未來如何規劃及改善,,紓解中壢青埔地區民眾的交通問題。
1.大竹交流道是否有超前佈署?
2.中豐北交流道目前期程如何?
3.內壢交流道如何改善?
(二)生活便利難
目前大型建設已經陸續進駐,但是缺少金融機構進駐,目前只有台灣銀行、亞矽分行及郵局進駐,煩請市長積極招商金融機構進駐,以及亞洲矽谷創新研發中心中的15%公用設施中,規劃圖書館提供給青埔地區民眾運用。
------中壢體育園區規劃 增設多功能球類館、足球練習場------
中壢體育園區從我小時候就有所聽聞,很高興能在自己待任議員期間看到其進展,以下幾點建議希望市長及體育局能夠採納。
1.建議增設多功能球類運動館,讓各類球類運動賽事都可以在體育園區進行。
2.桃園國小生至高中生足球隊,足球練習場地不足,設置足球練習場,提供給桃園的學生足球校隊及業餘足球隊進行練習。
3.體育園區規劃時安排足夠的觀眾席座位,讓未來舉辦各類活動賽事時能讓觀眾能一同前往觀賞。
------A21站都市計畫進度瞭結&建議消防局興國分隊遷址至A21站------
藉此了解A21站目前都市計畫進度及徵收狀況,消防局興國分隊現有地址位於興國市場旁,容易發生行車動線交織問題,建議由此機會規劃將興國分隊遷址至A21站都市計畫範圍,解決現有狀況
------田中央的大學!! 都計與現狀不符 建議調整打造大學城------
中央大學周邊在都市計劃中規劃為農業區,但隨著學校設立,因應學生需求,周邊已有許多餐飲業、生活用品商店進駐,發展出小型商圈,並與都市計畫產生明顯落差,台北商業大學桃園校區周邊更是屬於非都市計畫的特定農業區,建請市府依據現況及未來發展研擬調整都市計畫,打造大學城。
------電子菸危害防制自治條例建議盡速通過------
電子菸目前處於無法可管之狀況,六都也在研議通過自治條例,還有國健署已公布吸菸年齡從18歲提升至20歲,建議市府彙整各方意見為草案的修正上能夠更完善。
#桃園 #彭俊豪 #市政總質詢 #市議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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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得打開CC字幕 #電子煙究竟是菸還是煙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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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節重點:
00:59 電子煙是什麼?
02:46 香菸和電子煙,誰比較健康?
04:38 電子煙可以幫助戒菸嗎?
06:32 各國對電子煙的態度
07:06 電子煙在台灣到底合不合法?
08:30 我們的觀點
08:59 提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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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製作團隊 】
|企劃:宇軒
|腳本:宇軒
|編輯:土龍
|剪輯後製:絲繡
|剪輯助理:絲繡 & 范范
|演出:志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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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集參考資料 】
→ 電子煙相關患病人數激增 美國破500例 - 中央社:http://bit.ly/2BJmEWQ
→ 美國疑因電子煙致肺部受傷病例逾千 18人死亡:http://bit.ly/31JJBDG
→ 加熱式菸品?電子煙?傻傻分不清楚 - 泛科學:http://bit.ly/2JjdOTW
→ E-cigarettes: an evidence update, GOV.UK:http://bit.ly/2MMgWtB
→ 電子煙、加熱式菸品你應該知道的30問 - 國民健康署:http://bit.ly/2WaLqZ8
→ 尼古丁替代療法簡介 - 馬偕紀念醫院:http://bit.ly/32No1PV
→ 電子煙爭議》英格蘭公衛局:電子煙健康風險遠低於紙菸,每年可幫助2萬人戒菸 - 風傳媒:http://bit.ly/2PjC24i
→ 電子煙真的能幫助戒菸嗎?第一項大規模嚴謹研究出爐,答案是⋯⋯ - 風傳媒:http://bit.ly/2JjlKV0
→ WHO:電子煙確實有害 應受到立法限制 - 中央社:http://bit.ly/2WauthF
→ Barrington-Trimis, J. L., Urman, R., Berhane, K., Unger, J. B., Cruz, T. B., Pentz, M. A., ... & McConnell, R. (2016). E-cigarettes and future cigarette use. Pediatrics, 138(1), e20160379.:http://bit.ly/32LuWt5
→ Krishnan-Sarin, S., Morean, M., Kong, G., Bold, K. W., Camenga, D. R., Cavallo, D. A., ... & Wu, R. (2017). E-cigarettes and “dripping” among high-school youth. Pediatrics, 139(3), e20163224.:http://bit.ly/2NaoGVc
→ 【加熱菸怎麼管】美英合法規範拚雙贏 台灣全面禁止真的好嗎? - 上報:http://bit.ly/2JmM14N
→ 電子煙害死人 前紐約市長彭博斥巨資反制 - 中央社:http://bit.ly/33TdhzQ
→ 電子煙到底行不行?電子煙違法嗎|巴毛律師晚自習:http://bit.ly/2BDKbIG
→ 旅客可以攜帶電子煙入境嗎?財政部關務署:http://bit.ly/32NGo7t
→ 戒菸不成反傷肺 加熱菸該不該禁立院還猶疑 - 中廣新聞網:http://bit.ly/2qLkPX9
→ 預告修正「菸害防制法」草案 - 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臺:http://bit.ly/2JkQIME
→ 抽電子煙有無違法??|法律百科 Legispedia:http://bit.ly/2MJ5G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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