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ノ排程中晝發文 #國際法法理建國 Q&A
Q115:中共要打過來還需要理由嗎?中共最會先射箭再畫靶,看看西藏簽了和平協議也是被揍(屬於中國所以不是條約)。新疆也是蓋了集中營再說伊斯蘭教如何不好要防止恐攻,先做了再隨便塞一個理由這就是中共經典套路。
A115:
嗯西藏(以下稱圖博)是簽協議,不是條約,條約才是國與國才能簽訂的。
因為藏區始終是中國的領土沒有被割讓出去,所以與台澎領土狀況不同。
圖博並沒有獨立建國,而是自治狀態,早先圖博就是大清帝國領土範圍,宣統皇帝退位詔書有說成一合漢滿蒙回藏的大中華民國。
所以圖博是中國內政問題,因其領土主權屬於中國。
圖博是「企圖獨立」的自治區,不會是已經獨立完成的主權獨立國家。重點仍舊在於圖博的政治領導者態度反反覆覆,沒有哪個獨立國家是這樣的,回顧歷史可以看到很多端倪。
從大清帝國開始,藏傳佛教各大活佛的繼承人就需要透過「金瓶摯籤」制度,得到中國政府(大清、中華民國、中華人民共和國政權)的認可。
雖然是高度自治,自稱國,但現實上並不是國際法上的主權獨立國家。
1929年貢覺仲尼向蔣介石轉達了達賴喇嘛「不親英人,不背中央,願迎班禪回藏」的聲明。此後圖博還多次表示達賴喇嘛願意輸誠中央,圖博的行政、軍事、外交等事務歸中央管理,由中央派出駐藏長官,西姆拉問題達賴喇嘛聲明可由中央解決等。蔣介石分別致電達賴喇嘛和噶倫,表明了中央政府對藏區的態度。在致噶倫書中指出:「政府秉承遺教,一視同仁,藏衛雖遙,其地為中華民國之領土,其人為中華民國之國民,無不盡力扶植地方自治之基,以爭存於世界。」」
中華民國政權的「喇嘛轉世辦法」,1936年制定,1973年暫停適用,2004年廢止:
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All.aspx?pcode=D0100011
1942 年圖博政府「外交局」,打算以這個單位跟中華民國政府往來,結果1943年打消這個念頭,還決議說:「西藏應與中央保持感情,不應與中央西藏辦事處斷絕關係。」這邊使用了「中央」一詞,看得出來圖博(西藏)並不是主權獨立的國家。
二戰後,圖博為了推動圖博獨立,組織了一個「慰問同盟國代表團」,以祝賀同盟國二戰勝利名義赴英、中、美三國進行活動。蒙藏委員會駐藏辦事處通知西藏派代表出席制憲國民大會,並表示此次圖博(西藏)代表前往南京出席國民大會,可以提出各種要求,中央政府將盡力解決。
藏人擬定了一份「西藏全體僧俗民眾會議報告書」準備提交國民大會,並蓋有噶廈和三大寺的印章。報告書的內容主要包括:中國與西藏的關係一直是「檀越關係(英語:Patron and priest relationship)」(施主與福田),盼能繼續維持;西藏是一個獨立的國家,日後也將獨立運作;過去中國以武力奪取明顯屬於西藏的領土,如青海、西康等地,違反國際規定,應交還西藏;西藏一直是獨立的國家,自己管理自身的內政、外交、軍事事務。」
結果也沒照這個報告書做,當地政治領袖還派一堆代表去參加制憲國民大會,明白提到圖博(西藏)自治的憲法條文也是通過了。台澎人雖然也有被拐去開會,但至少憲法條文裡沒講到台灣。
雖然憲法不具備國際法效力,但是圖博領土主權仍舊是屬於中國的。
這就是圖博(西藏)與台澎的差別。
圖博想獨立,但一直沒完成獨立,然後藏人把自治的狀態誤認為已經完成獨立。藏人會主張圖博是主權獨立的國家,恐怕是對國際法的瞭解不夠,而且搞不好country/nation/sovereign state的用語差異一樣造成誤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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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我來講一下東突厥斯坦(以下稱新疆)
大家的以為新疆是中華民國邊疆地區,秋海棠嘛~
現在大部分的人以為中華民國是我們的國家,不知道中華民國不等於台灣,(👉🏻台澎人做著夢中夢中夢: https://reurl.cc/8yqAdj)
好ㄅ那我就以中華民國當時作為中國代表時的立場來談。
1947年時,中華民國憲法剛頒布,其中第64條第1項規定,立法院立法委員以左列規定選出,第一款很簡單就是各省三百萬人以下5人,超過三百萬人以上,每一百萬人增加1人;再來第二款蒙古各盟旗選出者;第三款西藏選出者;第四款各民族在邊疆地區選出者....
你有沒有發現一件事情?
西藏是一款、蒙古是一款、邊疆地區是一款,然後沒有新疆?
新疆當時在中華民國憲法下是一省,新疆省,不是邊疆地區。
蒙古跟西藏也不是邊疆地區。
在憲法裡面規定是這樣子,以前在立法委員選舉罷免法有規定,各民族在邊疆地區總共要選出6人。
以前還有個法律叫做立法院立法委員選舉罷免法施行條例,裡面說邊疆地區是指六個邊疆民族,哪六個呢?
四川、西康、雲南、貴州、廣西、湖南六省之西南邊疆民族。
所以你有發現很有趣的嗎?
邊疆地區指的是上面這些,不是新疆蒙古西藏喔!
為什麼呢?1947年中華民國憲法立憲,後來選出第一屆立法委員,然後第二屆在台灣選的哈
(先不討論中華民國台灣化的問題)
當時會這樣是因為西藏蒙古有他的問題存在,所以中華民國憲法把他們單獨拉出來,保障名額。
那所謂的邊疆地區其實是少數民族的地方,所以啊當時立憲是要保障當時中華民國的少數族群。
有點像是對目前台灣原住民的保障名額也是六名,一樣的概念。
美麗的巧合,醜陋的誤會,事實上原住民也不喜歡被特別對待,這個先不談。
問題來了
新疆不是邊疆地區,也不是在憲法中與蒙古西藏放在一起?
記得 蒙藏委員會嗎?為什麼沒有新疆?
追本溯源,其實新疆是1884年左宗棠就把它納入大清帝國一部分了。
所以比起我們理解的西藏蒙古還要更早進入中華秩序底下。
所以新疆並不是邊疆地區的存在。
你打開維基百科上面寫「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對吧?!
重點來了,1947年新疆是中華民國的一省,然後1949.12.7中華民國流亡到台澎領土(當時屬於日本合法領土)。
所以新疆維吾爾自治區並不是中華民國憲法下立的喔!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政權立的新疆維吾爾自治區。
在中華民國秩序下新疆是一省。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秩序下1955年把新疆改成自治區。
無論一個中國國家法人格底下兩政權如何定義新疆,它都是中國的領土,領土主權屬於中國主權國家,從未被割讓出去。
⚠️領土主權只能由國家來主張。
蒙藏委員會沒有新疆,這跟中華民國當時延續大清帝國的制度有關。(國際法角度來看,國家法人格都沒有改變,大清帝國的statehood 等於中國statehood;大清帝國與大明帝國是不同statehood,是國與國的關係不是朝代,好這個先不談)
深入探討一下,更之前啊,大明帝國時以漢族為中心時,湖南那邊就是少數族群。邊疆地區要從更早大明帝國時來看待。
新疆跟蒙古西藏不同等級,1884年新疆早就變成中國一省。
也有人認為新疆本來就有獨立性、自主性,但大家都不了解領土主權的定義是什麼,領土主權的取得在二十世紀以前就是允許武力擴張、戰爭征服領土。把人民控制起來就當作控制當地了。
(現代國際法,領土主權擁有者不及於土地上的人民,人民享有選擇跟放棄國籍的自由。這個就先不談)
總之,客觀史實1884年,新疆是中國的領土延續至今。
新疆的例子都與台澎無關。
因為中華民國不是台澎的國家,中華民國沒有台澎領土主權,中華民國是中國流亡政權,不是主權國家。
中華民國憲法沒辦法實效控制中華人民共和國政權治下的地區,雖然都是中國的領土,但中國國家法人格底下兩個政權,主要的中國領土是被中華人民共和國政權治理中,中華民國政權只有控制金馬東沙而已。
目前中華民國憲法你搜尋邊疆地區就變成以「台灣省」角度來看待,例如國民大會提案審查委員會組織規程中提到的,相關判例法官會以台灣省內原住民啊高山森林來看待邊疆地區了~是不是很有趣?
追根究底邊疆地區根本跟台澎無關,現在的中華民國憲法硬拗到要跟台灣省有關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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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台灣人擔心的和平協議,Q&A95:中共是國際法資深玩家嗎?和平協議是什麼?https://www.facebook.com/100047156705396/posts/290251225890099/?d=n
(關鍵字搜尋🔍國際法法理建國,敬請期待明天的問與答)
延伸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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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語繁中字]台灣在國際上不被承認的原因與解決方法:https://youtu.be/lss2OdMhi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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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台澎法理建國指南》電子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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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時也有2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4萬的網紅高金素梅 吉娃斯 阿麗,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原住民族教育體系是自治的基石 原住民族學校法是最後一塊拼圖 ~高金素梅2020.05.29 總質詢 我們來回顧30多年來,幾次重要的原住民族權利主張。 1987年,「原住民族權利促進會」(也就是原權會)發表了《台灣原住民族權利宣言》:『原住民個人教育機會均等,不應因其身分而在升學或就業上遭受不當...
台灣原住民 自治區 在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今天聽到 法律白話文運動 Plain Law Movement 法客電台這集~
#貴智聲音真好聽
來做個心得整理跟補充法理建國派者觀點💕
#新疆
大家以為新疆是中華民國邊疆地區,秋海棠嘛~(笑)
而且大部分的人以為中華民國是我們的國家,不知道中華民國不等於台灣,(👉🏻台澎人做著夢中夢中夢: https://reurl.cc/8yqAdj)
好ㄅ那就以中華民國當時作為中國代表時的立場來談。
1947年時,中華民國憲法剛頒布,其中第64條第1項規定,立法院立法委員以左列規定選出,第一款很簡單就是各省三百萬人以下5人,超過三百萬人以上,每一百萬人增加1人;再來第二款蒙古各盟旗選出者;第三款西藏選出者;第四款各民族在邊疆地區選出者....
你們有沒有發現一件事情?
西藏是一款、蒙古是一款、邊疆地區是一款,然後沒有新疆?
新疆當時在中華民國憲法下是一省,新疆省,不是邊疆地區。蒙古跟西藏也不是邊疆地區。
在憲法裡面規定是這樣子,以前在立法委員選舉罷免法有規定,各民族在邊疆地區總共要選出6人。
以前還有個法律叫做立法院立法委員選舉罷免法施行條例,裡面說邊疆地區是指六個邊疆民族,哪六個呢?
四川、西康、雲南、貴州、廣西、湖南六省之西南邊疆民族。
這裡很有趣的地方是~邊疆地區指的是上面這些,不是新疆蒙古西藏喔!
為什麼呢?1947年中華民國憲法立憲,後來選出第一屆立法委員,然後第二屆在台灣選的哈
(先不討論中華民國台灣化的問題)
當時會這樣是因為西藏蒙古有他的問題存在,所以中華民國憲法把他們單獨拉出來,保障名額。
那所謂的邊疆地區其實是少數民族的地方,所以啊當時立憲是要保障當時中華民國的少數族群。
有點像是對目前台灣原住民的保障名額也是六名,一樣的概念。美麗的巧合,醜陋的誤會,事實上原住民也不喜歡被特別對待,這個先不談。
問題來了~
新疆不是邊疆地區,也不是在憲法中與蒙古西藏放在一起?
記得 蒙藏委員會嗎?為什麼沒有新疆?
追本溯源,其實新疆是1884年左宗棠就把它納入大清帝國一部分了。
所以比起我們理解的西藏蒙古還要更早進入中華秩序底下。
所以新疆並不是邊疆地區的存在。
打開維基百科上面寫「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對吧?!
重點來了,1947年新疆是中華民國的一省,然後1949.12.7中華民國流亡到日屬台澎領土。
所以新疆維吾爾自治區並不是中華民國憲法下立的喔!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政權立的新疆維吾爾自治區。
在中華民國秩序下新疆是一省。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秩序下1955年把新疆改成自治區。
無論一個中國國家法人格底下兩政權如何定義新疆,它都是中國的領土,領土主權屬於中國,從未被割讓出去。
蒙藏委員會沒有新疆,這跟中華民國當時延續大清帝國的制度有關。
(國際法角度來看,國家法人格都沒有改變,大清帝國的statehood 等於中國statehood;大清帝國與大明帝國是不同statehood,是國與國的關係不是朝代,好這個先不談)
深入探討一下,更之前啊,大明帝國時以漢族為中心時,湖南那邊就是少數族群。邊疆地區要從更早大明帝國時來看待。
新疆跟蒙古西藏不同等級,1884年新疆早就變成中國一省。
也有人認為新疆本來就有獨立性、自主性,但大家都不了解領土主權的定義是什麼,領土主權的取得在二十世紀以前就是允許武力擴張、戰爭征服領土。把人民控制起來就當作控制當地了。
(現代國際法,領土主權擁有者不及於土地上的人民,人民享有選擇跟放棄國籍的自由。這個就先不談)
總之,客觀史實1884年新疆是中國的領土延續至今。
⚠️這些都與台澎無關。因為中華民國不是台澎的國家,中華民國沒有台澎領土主權,中華民國是中國流亡政權,不是主權國家。
中華民國憲法沒辦法實效控制中華人民共和國政權治下的地區,雖然都是中國的領土,但中國國家法人格底下兩個政權,主要的中國領土都是被中華人民共和國政權治理中,中華民國政權只有控制金馬東沙而已。
目前中華民國憲法你搜尋邊疆地區就變成以「台灣省」角度來看待,例如國民大會提案審查委員會組織規程中提到的,相關判例法官會以台灣省內原住民啊高山森林來看待邊疆地區了~是不是很有趣?
追根究底邊疆地區根本跟台澎無關,現在的中華民國憲法硬拗到要跟台灣省有關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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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A20有憲法就是國家嗎?:https://reurl.cc/7yD6bd
Q&A25台灣的地理範圍有哪些?哪個是領土主權未定?:https://reurl.cc/V3R5gA
Q&A39: 中華民國台灣化不好嗎?https://reurl.cc/qmLbqg
👉🏻[英語繁中字]台灣在國際上不被承認的原因與解決方法:https://youtu.be/lss2OdMhi90
台灣原住民 自治區 在 為人民服務-周陳文彬 周陳曉雯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原住民族教育體系是自治的基石
原住民族學校法是最後一塊拼圖
~高金素梅2020.05.29 總質詢
我們來回顧30多年來,幾次重要的原住民族權利主張。
1987年,「原住民族權利促進會」(也就是原權會)發表了《台灣原住民族權利宣言》:『原住民個人教育機會均等,不應因其身分而在升學或就業上遭受不當對待,原住民有權用自己的母語受教育,成立自己的學校。』
現在的原民會主委夷將.拔路兒,就是1987年的原權會會長劉文雄。
1994年,「憲法增修條文」第10條:『國家應依原住民族意願,保障原住民族之地位及政治參與,並對其教育文化、交通水利、衛生醫療、經濟土地及社會福利事業,予以保障扶助並促其發展。』
2003年,第一次執政的民進黨,由行政院提出了《原住民族自治區法草案》。草䅁中的第六條:『自治區居民享有平等參與自治區政治、經濟、社會、教育及文化生活之權利,並受同等對待。』
而提案當時的行政院長就是我們現在的立法院游錫堃院長。
從這幾次重要的原住民族權利主張來看,尊重和依照原住民族意願來進行自治、給予保障、扶助、生存和發展的權利,就是確立了原住民族的主體性,這應該是大家的共識。
所以,依照這樣的原住民族主體性的原則,在研擬《原住民族學校法》的時候,就應該將原住民族委員會列為主管機關,並會同教育部,協助原民會發展原住民族教育。這樣才符合原住民族的主體性原則。
原住民族學校,原住民族的教育刻不容緩,我們有責任要盡快讓我們的孩子在歷史文化自主自決之中,鍛鍊民族自信,深化民族情感,維護民族利益,在學有所成之後,貢獻智慧和熱情,豐富全人類多樣化的知識體系。 我期望政府部門、我的立委同事們及社會大眾能夠尊重、理解,並且支持「原住民族學校法」。
總質詢稿圖文連結:https://reurl.cc/0oQKkM
台灣原住民 自治區 在 高金素梅 吉娃斯 阿麗 Youtube 的精選貼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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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4年,「憲法增修條文」第10條:『國家應依原住民族意願,保障原住民族之地位及政治參與,並對其教育文化、交通水利、衛生醫療、經濟土地及社會福利事業,予以保障扶助並促其發展。』
2003年,第一次執政的民進黨,由行政院提出了《原住民族自治區法草案》。草䅁中的第六條:『自治區居民享有平等參與自治區政治、經濟、社會、教育及文化生活之權利,並受同等對待。』
而提案當時的行政院長就是我們現在的立法院游錫堃院長。
從這幾次重要的原住民族權利主張來看,尊重和依照原住民族意願來進行自治、給予保障、扶助、生存和發展的權利,就是確立了原住民族的主體性,這應該是大家的共識。
所以,依照這樣的原住民族主體性的原則,在研擬《原住民族學校法》的時候,就應該將原住民族委員會列為主管機關,並會同教育部,協助原民會發展原住民族教育。這樣才符合原住民族的主體性原則。
原住民族學校,原住民族的教育刻不容緩,我們有責任要盡快讓我們的孩子在歷史文化自主自決之中,鍛鍊民族自信,深化民族情感,維護民族利益,在學有所成之後,貢獻智慧和熱情,豐富全人類多樣化的知識體系。 本席期望政府部門、我的立委同事們及社會大眾能夠尊重、理解,並且支持「原住民族學校法」。
總質詢稿圖文連結:https://reurl.cc/0oQKkM
台灣原住民 自治區 在 高金素梅 吉娃斯 阿麗 Youtube 的最佳貼文
(2012.5.23)
雖然還是有些人迷信台灣未來發展的關鍵依舊是在經濟的成長率,但愈來愈多的跡象顯示:台灣接下來的問題是文化的問題,是社會與人的品質提升的問題。
就在這樣的文化政治脈絡下,做為極少數的台灣原住民族,便具備了扮演某種指標性意義的角色。她們不但可以測試台灣人權的高度,也可以做為衡量台灣文化多元性的標準,更可以視為本土化運動的最後堡壘。
本書討論的時間斷至二○○○年,這之後政黨輪替,民進黨政府對原住民符碼的運用更見靈活,基本法的通過和自治區的推動,即是顯例。不過,落到實際面來檢驗,八年的執政,成效並不如預期。關鍵還是在我們對台灣文化的大戰略缺乏定見與決心,經濟和兩岸的議題很快淹沒了我們對文化培育的耐心與信心。其實,除了更民主、更多元之外,台灣並沒有什麼更大的競爭力值得傲視他人。......不單拿它來檢驗我的工作,也拿它來檢驗我自己。
以上,是作為文學家的孫大川,寫下的文字,展現出一位原住民知識分子對自己族群文化的關懷和認識的高度。
原住民立委高金素梅,在國會殿堂上,一字一句地朗讀作家孫大川的這段文字,用來勉勵作為原民會主委的孫大川,不要當了政務官就換了腦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