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佳龍驗收BRT的一場兒戲、一場騙局」!
台灣營建仲裁協會宣告臺中市政府與BRT機電設備廠商的商業仲裁結果內容表示,臺中市政府絕大多數的說法均不足採信,臺中市政府須再給廠商新台幣1億8千3百餘萬元(未含利息)。
交通局長王義川堅稱,BRT行控中心在尚未驗收前,前市府即先行使用,據此不予辦理驗收;然依照契約市府可在尚未竣工前先行使用相關設備(試營運),並在廠商點交後負保管及維護責任。
然而林佳龍一上台後,先是故意在尚未竣工前以契約未約定事項做假測試,並對外宣稱BRT「一場兒戲、一場騙局」。然後又在第三方專業監造管理單位完成竣工測試後,先後三次(104年2月、104年7月、104年10月)發函市府,確認機電設備已經竣工,但市府刻意不做驗收,並在廠商多次提醒後仍故意讓相關設備處於高溫惡劣環境下,以致售票、通訊、行控等機電設備損壞,並且拖延至105年9月才辦理初驗;仲裁協會已認定這些都是臺中市政府的責任,並用「顯違誠信而不足採」的文字來嚴正批判臺中市政府。
此外,相關設備與設施被棄置後已損壞,市府仍要依仲裁結果付款,未來若要正常使用勢必還得再支出維修費用,這些不必要的仲裁費、利息費、維修費以及損壞的設備,都是因為林佳龍自私的政治戲碼所導致,幾十億的錢讓市民來賠有道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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