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動物之家不採用不開挖地下層的「雙棟方案」 ?】
柯市長在八月下旬時對外宣稱,動物之家要「緩建」重新選址的原因,是現在的動物之家在垃圾山上,原址改建要開挖地下層,產生大量的 #廢棄物處理費 。因此決定改址。
實際上,在動物之家流標之後的檢討會議中,就有一個 #不用開挖地下層 、 #廢棄物處理費 降到最低的原址改建 #雙棟方案 。市長應該要將這個方案納入考量,而不是走向需要面對更多不確定因素與成本的重新選址。最終不只虛擲精力,更可能一事無成。
昨天上午財建委員會進行產發局的工作報告,幾乎與會的議員都就動物之家停擺問題提出質詢。產發局長表示,目前已經有6、7個在選址中,預定年底前找到新址。我也在兩次詢答的機會中,提出了四個關鍵問題:
1⃣ 市府聲稱要在一年內另尋土地新建,但111年度預算卻只有保留動物之家主體工程科目,沒有另外編列重新設計費用,屆時若是找到土地,新址的 #設計經費 在哪裡?
2⃣ 動物之家是臨時性建築,使用許可只到年底。無論對建管處函釋(北市工建字第09565801300號函)的延展規定認定為何,要延展都需要市長專簽, #市長專簽 已經送建管處了嗎?
3⃣ 動物之家第二次臨時性建築使用許可的第一次展延(2017),是市長簽準的。當時市長 #早就知道 動物之家是臨時性建築,是蓋在垃圾山之上,如果市長如當時在防疫記者會上所說,認為動物之家蓋在垃圾山上不恰當,為何直到議會通過預算之後,才要重新選址?
4⃣ 在7月5日與大地處、彭副市長的會議中,明明有一個不需要開挖地下層,不會減項施工,不會有垃圾處理費暴漲問題,只需要增加 1 億多經費的方案,為什麼最後沒有選用?
動保處宋處長表示,如果找到新址,應該會申請用 #二備金 來做新址設計,展延專簽則仍在簽陳中。至於為什麼不採用 #不會減項施工 、 #不需要開挖地下層 、 #不必負擔鉅額垃圾處理費 、只要增加一億多預算 的 #雙棟方案 ?宋處長則表示是彭副裁示,副市長並沒有詳細說明原因。
我聽了很訝異,從宋處長的回答中,我們實在聽不出為什麼不採納雙棟方案的理由。因此,我要求處長與局長,在與市長討論時,不只要把 林穎孟 台北市議員先前在第二次追加預算質詢時提出的原址改建納入考量,更應該要把原本被捨棄的雙棟方案納入考量之中。
從第二次臨時性建築使用許可即將到期以來,動物之家的改建問題,一直都是議會關注的焦點。好不容易,市府終於在去年提出了方案,從110年度開始編列預算進行原址改建,卻因為市長發脾氣而產生變數,讓我們議員們都非常的憂慮。
我在第二次追加預算質詢時已經指出,市府嘴巴上說是經費太高,但在其他案子卻不只同意工程漲價,還主動加碼設施,讓預算暴增到將近原本兩倍的情況。顯然, #財政紀律 只是市長的藉口, #大小眼 才是緩建的原因,這絕不是我們能接受的原因,也絕對不是市民們能夠接受的原因。
我要還要提醒柯市長,北部 #廢棄物處理費 暴漲,是在侯友宜市長大力掃蕩新北的非法廢土場,臺北地區的建築廢棄物無處去而產生的問題,這個問題柯市長要嚴肅面對,否則不只是對市府標榜的 #循環經濟 是一記重擊,對 #危老重建 的推展也將勢必產生影響。
面對問題,解決問題,是市長的口頭禪。我們希望市長能把這個口頭禪,真正落實在動物之家改建案上。我要呼籲柯市長,不能因為任期將結束就想要擺爛,應該要在任內將動物之家改建、切實發包出去,不要讓臺北市成為 #合法違建 的天堂,也不要把這個問題持續留給下一個市長。
同時也有1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1,590的網紅陳泰源-房仲/主持人/歌手/作家/演講師,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141115中天 投資高投報頂樓加蓋 小心使用權爭議與緩拆風險 影片網址→http://youtu.be/ALr-2WXJTu8 感謝記者 張若妤 的採訪,根據《台北市違章建築處理要點》寫明,民國84年1月1日以前的頂加,只要沒有影響到公共安全的頂加,都列入緩拆。 緩拆,要多繳房屋稅,畢竟使用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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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市的臨時性建築比貓狗天竺鼠還長壽?】
今天的工務部門質詢,我針對臨時性建築的管理問題詢問都發局長、建管處長。依照《建築法》第99條規定,「臨時性建築」得免除適用部份《建築法》規定,但台北市的臨時性建築缺乏管理機制,許多市有建築透過市長專簽,多次展延使用年限,讓「臨時性建築」變成實質的「永久性建築」,成為一個又一個的「合法違建」。
舉例而言,前陣子柯市長宣布緩建的動保之家,利用市長專簽成為存在21年的臨時性建築,現在柯市長又意圖透過專簽讓它成為26年的臨時性建築。一般民眾飼養的寵物,狗平均壽命是10-13 年、貓是2-16 年,屬於「臨時性」的動物之家,居然是動物壽命的倍數!
一般民間建築若違反《建築法》會成為違章建築,市府卻可以透過專簽,一再展延可以免除部分《建築法》法規適用的臨時性建築的年限。利用《建築法》授予地方政府的空間,直接架空《建築法》,簡直是為市長開後門,讓市府各局處可以「合法地違反」《建築法》,對待市民、市府,兩套標準。
不只是動物之家,許多市有空間都以臨時性建築的身分存在,像是花博園區有14個以臨時性建築興建的場館,到目前為止爭艷館、流行館以及其他附屬建築,仍以專簽延續臨時性建築身份。甚至連供應臺北民生所需的家禽市場,還有中研院在院外的一座公寓,居然都是臨時性建築!
目前台北市對於臨時性建築的年限,僅是透過一份函釋(北市工建字第09565801300號函)規定為 1+5 年,但市府也多次違背該函釋,讓所屬局處興建臨時性建築,實質上變為 1+5+n 年。相較之下,台中、高雄都已經明確就臨時性建築做出統一分類、規範各分類最高上限。其中台中最多可以 5+2 年,高雄最多 5+5 年。台北市也應該針對臨時性建築訂定相關規範。
我要求都發局及建管處應該要研議訂定《臺北市臨時性建築物管理辦法》,對於就現有已展延臨時建築,也應視情況進行輔導或拆除;市府也應該恪守「北市工建字第09565801300號函」函釋立場,不應帶頭知法玩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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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長雙標 貓狗續住樣品屋?】😿😿😿
日前基隆市、新北市宣布他們新建的動物之家將分別在明年5月、9月落成。而台北市的動物之家,卻因為柯市長在建設上大小眼,對動物之家明顯虧待,讓台北市的貓貓狗狗繼續住在「臨時性建築」裡,這樣的作法與柯市長曾說的「善待動物」完全是背道而馳。
#擴編預算兩樣情
動物之家的新建案,柯市長以營建廢棄物處理費過高為由,延後工程、決議重新選址。實際上,市府的工程流標檢討中,大地處、動保處也曾提出兩個不開挖地下室、可以減少追加經費的方案:
1⃣雙棟方案
以增蓋分棟代替原棟地下層,從原本須追加2億,降低為僅須追加1.26億元
2⃣縮減方案
刪減議會所提案的部分設施,也不開挖地下層,將經費壓在5.29億內
這兩個方案都可以避免廢土方處理費過高的問題,但柯市長兩個方案都不要,而是決議 #暫緩施工 #重新選址,甚至要追究工程漲價的「政治責任」?
台北市的公共工程都面臨營建成本上漲的問題,無一例外。以克強公園游泳池改建案為例,營造成本同樣飆升,柯市長不但沒有追究「政治責任」,還主動加碼設施,使費用從5億4000萬增加到9億5000萬!
動物之家與克強公園游泳池改建,同樣都有三個方案,但柯市長在動物之家選擇「暫緩」、克強公園卻選擇「加碼」。預算決策兩樣情,台北市貓狗只能繼續委屈。
#合法違建延長到26年
動物之家是一個已經存在21年的「臨時性建築物」。臨時性建物不須取得使用執照,通常適用於樣品屋、舞台搭建等短期建築。但是動物之家這棟臨時性建物已經21歲,都上大學了!甚至在2013年還長高改建為兩層樓。
柯市長一直以來對拆除違建的態度十分強硬,但卻利用法規漏洞,讓動物之家的臨時性建物資格再展延五年,動物之家將成為26年的「合法違建」。
全球營造成本飆漲,市長怪國家失控;游泳池可以加碼改建,但貓狗繼續住樣品屋。我認為柯市長如果真的想善待動物,應該要展現愛護動物的行動,不是怪東怪西,建設大小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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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1115中天 投資高投報頂樓加蓋 小心使用權爭議與緩拆風險
影片網址→http://youtu.be/ALr-2WXJTu8
感謝記者 張若妤 的採訪,根據《台北市違章建築處理要點》寫明,民國84年1月1日以前的頂加,只要沒有影響到公共安全的頂加,都列入緩拆。
緩拆,要多繳房屋稅,畢竟使用空間確實有增加,但不代表合法,仍然會有風險性存在,因此盡量買「內梯型」頂加(到頂樓必須經過所有權人住家),而不要買「外梯型」頂加(不需經過他人住家可直達頂樓),風險性較低。
投報率,過去5~6%,甚至更高,現在大約3~4%,因為薪水沒漲,所以導致租金與房價漲幅脫鉤,租金行情並沒有因為房價漲而跟著漲,所以投報率降低。
頂加出租對象多半是學生族群,畢竟年輕人,有體力不怕爬樓梯,小資男女要省/存錢,所以寧願降低生活品質承租共用衛浴的雅房,或是隔間套房,所以盡量鎖定大學附近的頂加,也比較好出租。
房仲銷售銷售部分,我們都會請買方簽一個切結書,白紙黑字載明,明白告知這是「頂加」,以免萬一將來被拆,或者是使用權有疑慮樓下住戶抗議時,才不會回過頭來賴到房仲頭上。
以下是新聞報導……↓
雙北地區,租屋市場需求大,尤其位於大學辦公大樓周邊的老公寓,自用出租兩相宜,是投資客的最愛,最常見的方式,就是把頂樓加蓋隔成4~5坪的套房分租,每個月租金不到一萬元,學生和小資族付擔得起。
記者 張若妤:頂家加蓋的房子使用空間大,除了投資喜歡購買之後整修隔成套房出租,其中投資報酬率,又以中古公寓的頂樓較高。
頂加投資客 高先生:買頂樓加蓋投資正常來說就是像養老一樣,租金從以前到現在調不多,但是房價調(漲)很多,所以造成以前買投報率真的非常高。
以高先生為例,幾年前在永和地區花1100萬元,購買32坪的中古屋,頂樓加蓋做投資,光是租金一個月就有4.6萬,看似完美的包租公養成計畫,如今想再投資,報酬率不如以往。
房仲業者 陳泰源 表示:(在台北市精華區)除了套房還勉強有2%多一點點(租金投報),絕大多數正常三房兩廳兩衛的產品,根本早就已經1%多了,頂加還有3~4%,那當然值得,可是風險要考慮進去。
以台北市頂樓加蓋投報率,5~8年前少說都有5~6%,如今投報率只剩下3%,一般來說,民國84年以前既存的頂樓加蓋被列為緩拆件,俗稱合法違建,84年以後的新違建,一旦接獲檢舉就會即報即拆除,投資頂樓加蓋前,可得三思。
網址→http://blog.yam.com/taiyuanchen/article/816751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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違建 列管拆除各縣市不同,所謂民國84年以前的為既存違建緩拆是僅台北市適用,而台北市政府違建認定有下列三種一、新違建:指民國84年1月1日以後新產生之違建。 二、既存違建 ... ... <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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