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不可以不勇敢│兒物 X 薰鮭魚採訪手記 週四專欄 ep59
孩子上學後,不僅開始花錢如流水,更是各種瑣細、無盡擔憂的起點。每天晚餐時間跟老公配聯絡簿討論,每週五最期待看到生活相簿更新。
豬寶已經不太會在上學前含淚離情依依,他改用另一種比較文明的方式──灼熱地與我四目交接,無辜地蹩嘴,確定他想我時,他可以打電話來;此時,只要捧著他的小臉說:「會的,媽媽都在,想我就打來!」他就會安心而蹦蹦跳跳地催促我「出門囉~」
很多孩子會遇到的魔王關卡──午睡、飲食──從聯絡簿上都是勾選「食慾佳」、「熟睡」,我想他是沒這方面的困擾。幼兒園宛若有巫術,在家洗殘廢澡、吃殘廢飯的他,在校竟然什麼都會自己來,我服了孩子面對同儕壓力和陌生環境的求生慾。
唯有一點令我們擔心,那就是他的參與度。豬寶是極需觀察周遭環境、獲得安全感的孩子,在他過了自己那關之前,都寧願選擇安靜,如果參與了,往往是半被強迫的後果,多半是哭著完成,對,他還是會完成。
在家一刻都停不下來地說話、發瘋,連續兩週被外師評語:”He is so quiet and calm.”(他好文靜、冷靜。)、”He’s reluctant to join all the activities, but he always does.”(他不情願參與所有團體活動,但他還是都完成了。)有時照片裡一群孩子玩得開心,就只有他坐在角落發呆,事後向老師關切狀況,老師解釋有多次鼓勵他、詢問他,他就只是平靜地說 ”No.”
我在替他取名時,曾期許他能謀定而後動,心能如深淵般包容而不易受他人影響,現在他好像真有那麼點跡象,卻讓我哭笑不得。
每每這種時刻,我就陷入分裂的思考狀態。一半的我覺得這有什麼好擔心的?為什麼總要教導孩子大愛、分享、合群?就是不想分享、想自己玩,很糟糕嗎?當然不是。我自己也不是那麼喜歡團康活動,完全能理解他的不耐與無奈。
心境大概是這樣:並不是討厭活動本身或任何人,甚至也會想參與,只是在不夠熟悉的環境裡,在尚未確保能好好做自己之前,做什麼都彆扭,彈性也很少,反正又不是不能獨處,就放我一個人自由吧!
另一半的我,則開始擔憂讓他那麼小去上學,到底是不是個適當的決定?會不會他其實很委屈、不快樂?也擔心他臉皮如此薄,在團體生活中會不會很辛苦?會不會吃虧?這時候就鄉愿得很,還是希望自己的孩子能被喜歡、疼愛。
這三週來,我們每天都在訝異他的成長,而我也時常在腦中打架,散步接送他的路上,都在努力找一個思考的平衡點,讓我自己能踏實,也不要影響他上學的心情。
我後來想通了,他就真的是個剛滿兩歲的小小孩,但他也是個有獨立思考能力的個體,有專屬於他的節奏,這都是沒踏入團體生活前很難觀察到的面向;且我相信他的腦袋瓜比我們還活躍、奇幻,能鼓勵的、能讓他安心的都做到了,剩下的就交給他自己主導,我只想要他快樂,那就讓他用自己的方式去找、去試,真真實實地快樂。
我再也不跟他說,要勇敢一點喔!沒有人必須勇敢,更何況是個孩子。「勇敢」是什麼?長什麼樣子?它是個選擇、手段還是人格特質?慢慢來,很多大人都還找不到的答案,你別急。你就做自己吧孩子,想爸爸媽媽時,就打電話來,要回家,也無妨。
撰文、攝影:薰鮭魚
薰鮭魚│ 斜槓到不行的地方媽媽,育有一兒豬寶。正職網路媒體總編輯,兼差各類文字工作,偶爾韓貨連線,夢想開奶茶廳。專業是文字,專長是把小孩養得很大;例如身高PR97的豬寶,和家裡那隻體重上看16公斤的肥貓。生活有時很像鬧劇,可能老公太像諧星,薰鮭魚的採訪手記、豬寶的IG: zubaobaoyuan,歡迎光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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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開)《與死鬼女友同床》(藍色見鬼眼)序+第一章.純愛,怪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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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在怪事發生之前
在我年紀很小的時候,曾經看過一盒哥哥收藏的錄影帶。這帶子給我留下了非常深刻的印象,影響著我的童年以及未來的命運(至少我是這麼以為)。
「我們真是同病相憐啊!」老朋友雷朋跟我說,「當年要不是我偷看了老爸藏起來的男同禁片,我現在就不會變成連環殺人犯,家裏藏著幾十根死男同的雞雞標本了。」
請大家放心,他只是在開玩笑。當年小弟被這玩笑話足足騙倒了三天,每次看見雷朋走過來時,雞雞都會反射性起收縮起來。
說到哪裏去啦?錄影帶。
不是那種錄影帶啦。小弟當年看的,只是一齣非常著名的搖滾音樂錄影帶,我是被當中的一個畫面深深吸引著的。
國中學生們有秩序地以輸送帶送進那被標籤為『學校』的機器裏,被製造成罐頭之後輸出社會。大概是這個意思吧。
當時的我,深深地被這個畫面震撼著。那時我才是個國小生,根本還沒有甚麼『自我』的概念,心裏認為最重要的就是小息放學時一起打鬧嬉戲的同學們,最害怕就是成為班裏面那少數被排擠的,不能合群的『怪異份子』。
他們當中有些本來還是班裏的寵兒,但因為一次在課堂裏大便失禁,或是被媽媽脫掉褲子當街打屁股的事被同學們看到,就從此在班裏掉進孤寂的深淵。
還有些是整天玩手指頭而不肯抬起頭來的自閉兒童,全身毛髮皮膚白得透明的白化病者,從小被祖母逼著要含著糖水睡覺而導致滿嘴爛牙的『可愛』女生等。
總之,我絕對不希望變成怪異份子。
所以,當我看到『學生們被送進學校工廠裏打造成一模一樣的罐頭』的經典一幕時,心裏面是說不出的感動和舒暢。
『學校工廠』真是個太美妙的地方了。只要被送到那裏去,你的將來是會有『質素保證』的,你永遠不會脫離大隊變成怪異份子。
當然,這也只是我很久很久以前的想法而已。在一切足以把我整個人的性格改變的怪事發生之前。
從小時候起,我就以『變成跟大家一樣』作為努力的目標。十年下來,我的路走得非常平坦,進了程度還可以的國中和高中,練了八年的空手道也取得了黑色帶子,不比天才快也不比傻瓜慢。
就是作文課的成績比較遜,但也只有《我的志願》一篇曾經拿過不合格的分數。老師的評語是:『「跟大家一樣」並不是一種志願。離題,扣二十分。』
花了這麼長的篇幅,就是想告訴你,在故事開始前的我,是一個平凡到不行的人(這算不算也是種極端?)。…啊,也許是個想像力比較低的平凡人。
可是不知道為甚麼,奇怪詭異的事情就老是要挑在我這樣的人身上發生。也因為這樣,這個故事才會應運而生。
我曾聽過某些專家分析說,這世上確實有某些人,擁有比較容易碰上怪事的『體質』。好像是說,他們的腦電波波長,比較偏離於正常人類的範圍,而跟其他『非人類』的波長範圍發生重疊。
至於為甚麼會發生這種『偏離』,有說這是遺傳下來的特質,也有在懷孕期間母親吃喝不小心一說。
更多的情況是,碰上了某些意外,讓大腦受到強烈衝擊之後產生的。
(待續)
第一卷 [初次見鬼]
第一章 純愛.怪事
兩年前,我十四歲。
我還記得,那是個風和日麗的初秋午後,當時坡頂上的風還挺急勁,被吹落的葉片直撲在我的臉上。
我親眼目睹初戀女朋友的屍體,上吊在只屬於我們的『告白之樹』下。
這就是我畢生經歷過的第一件怪事。
雖然『發現初戀女朋友吊死在樹上』絕對不能夠說是一件普通尋常的事情,可是又不能夠被歸類為『怪事』。
『怪』是怪在我自己,明明小夕的屍體就在眼前,我卻好像完全感覺不到這是真實的,完全嗅不到死亡的氣息,以至完全沒有產生『害怕』,『傷心』,『震驚』之類的情緒。
只要是正常的人,都應該會產生以上的情緒。但我沒有。
為甚麼會這樣的?
難道這說明了我是個沒有感情,絕對冷漠的人?沒可能的,我只是個普通國中生,又不是僱兵,看到死屍沒有反應是絕對不正常的。
再說,要是在我面前的,是一具陌生人的死屍,那這種淡漠還勉強說得過去。可是那畢竟是我的女朋友,而且…
我很確定,我是愛小夕的。
***
小夕有著一把長長的黑髮,尖尖的下巴和薄薄的嘴唇,看起來很脆弱似的。我偶爾會想,要是朝她的臉來一記右直拳的話,恐怕會很輕易地把她的下顎打斷。
當然,這是愛上她之前的想法。這也不是甚麼創意奇想,我只是把她當作空手道的空想練習對象而已。
我從來沒有想過有天竟然會愛上了小夕。因為在這愛情產生之前,我曾經恨她入骨。
因為她是個天生的小偷。
無論我怎麼防範,當我去到道場的更衣間時,常常會發現道袍的腰帶不翼而飛。
你知道那些練武的場地,是非常著重紀律的。所有道袍不整齊的學員當天不得練習,還要穿著不齊套的道袍『兔子跳』上道場後的山坡,再劈五百次手刀踢五百次腿之類的,在坡頂的記錄簿上簽個大名,然後又再跳回來。
我之所以恨透這個小偷,是因為她到後來變本加厲,開始偷我的長褲。
我恨小夕,是她令我成為道場裏的『怪異份子』。在教練和同學的心目中,我成了個不把空手道放在心上的『善忘鬼』。
而常常『忘記帶褲子』的我,被逼要光著屁股跳上山(內褲還是有穿的),馬上就『升格』成為同學眼中的笑柄。
最火大的是,每一次我被罰時,小夕都會準時在坡頂出現,肩膊輕輕地倚著那棵巨大的榕樹旁,手裏抓著偷來的腰帶或褲子嘲笑我。
或許是我樣子長得太沒有特點,生起氣來時她完全不會當真。當我臭罵她時,她就笑著尖酸刻薄地回嘴。當我忍不住追著她打時,她就『嘻嘻嘻』地靈巧閃開,拿著我的褲子在裝作鬥牛士。
每當看到她這種滿足的表情,我就覺得認真生氣的自己十分愚蠢。
我對她毫無辦法,也真不知道她是怎麼在我的嚴密守護下,仍能成功搞到我的腰帶和褲子。
但也可能是這個原因,幾個月下來,我的大腿壯大了一圈,剪裁稍窄的牛仔褲也穿不下去了。而我的踢腿威力和身體平衡感,也因為我的兔子跳練習量比任何人都多上幾倍,而進步了不少。
而由於我除了兔子跳之外,還很老實地在坡頂上打足了五百次手刀,踢足了五百次腿才回去,所以整體的實力,還是進步得比其他同伴快一點。每次當我又能夠多打破一兩塊瓦片,而被教練稱讚時,我心裏其實也暗暗地感激,那個常常貪玩地拿我腰帶褲子的小偷。
這可能是一個契機吧。一直安於平庸的我,看著自己在道場裏實力漸漸從『中段』變成『中上』,還被教練推薦外派出場打比賽,其實我心裏也是有點滿足感的。
只要能力可及,誰不喜歡變強呢?
再說當這個小偷在坡頂上,拿著我的腰帶在取笑我時,她的表情也真的…挺可愛。扳著臉對她追追打打的,也漸漸只是做個樣子,心裏其實也覺得這樣滿好玩。
這就是叫作『打情罵俏』吧?從未嘗過戀愛滋味的我,似乎也漸漸地開竅了。
只是有一次,我實在被她氣瘋了。和暖的夕陽遍灑在坡頂之上,輕撫著隨風搖曳的小草,我像個徹底的失敗者般,在那棵巨大榕樹下,當著小夕的面前跪下哭了起來。
「你…你幹嘛啦?」
「我今天…被教練除名了~~嗚~~我的參賽資格~~就是因為你!害我紀律分數扣太多了!」
「…你真的有那麼想要參加比賽嗎?」
「跟我同期的同學都入選了!就只沒有我的份兒!」
「如果有需要的話,我…可以跟你一起去給教練求情,坦白說是我連累了你的,並發誓說以後都不會再偷走你的道袍了?」
「沒有用的!入選名單已經上交給賽會了!我的努力全白費了!我的空手道生涯完了!」
「有那麼誇張嗎?」
「嗚~~我只是想跟上大家的進度而已!幹嘛要插進來搞和啊?」
「你想知道為甚麼嗎?」
「…」我抬起頭來看著她,好像在期待一個驚天動地的答案似的。
小夕輕輕一跳,直直站在我的面前。好近,她的頭髮好香。「我害你失去了參賽資格,想我怎麼補償你啊?」
「…」
她拿起偷我的腰帶,繞在自己的頸上裝吊死狀,伸了伸舌頭對我說:「你就原諒我吧?」
「…」
她哄上前來,把嘴唇深深印在我的唇上。我的初吻…是薄荷味的。
「原諒我嗎?」
「…我愛你。」
我就是這麼愛上小夕的。
或許你對我的感情告白不以為然。你會懷疑:十四歲的小男生哪知道甚麼是愛?
對。或許你是對的。
但我當時心裏就是十分確定:這是愛情。你管我對愛情的定義是甚麼。
自此之後,她依舊每天放學後,在那坡長在坡頂上的榕樹下面等待著我。至於我嘛,即使在道袍沒有被偷的日子,也會特意為自己加入跑山的訓練。
我們每天都在『告白之樹』下約會。
甜美的回憶就說到這裏為止。讓我們先回到發現屍體的那一幕。
(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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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晚暑假正式開始(俗稱小鬼門開),姐除了領回一個媽媽不太知道什麼意思的獎項(好像是合群、熱心助人之類XD)之外,還帶回學期成績單一張。
我跟老張看完老師給的完美評語,異口同聲說:
「老師寫的真的是我們女兒嗎?」
為何在學校對老師&同學都是「溫柔貼心可愛」,回家後(尤其對弟弟)馬上變身伶牙俐齒又兇巴巴呢?
老張說:
「如果學校有 "雙面獎" 這個獎項,布叮一定可以勇奪冠軍!」
哈哈哈哈,爸爸真的好煩,但蠻中肯就是了XD
#我的女兒不是我的女兒🤣
#爸媽們一起加油迎接暑假
#等等把自己灌醉先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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