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國婚姻專欄(4)-同性婚姻的效力】
❣️我國籍小明與A國籍之小華,兩人為同性別戀人,兩人在2016年決定共度一生,並在A國取得伴侶註冊登記證書及相關身分證明文件等資料(A國僅承認同性伴侶制度國家),試問小明與小華在A國進行伴侶註冊登記,在我國得否進行結婚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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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時也有1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1,470的網紅蕭美琴立委辦公室,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同性婚姻合法化的議題今天重新在立法院被提出,我相信這是一個持續公共政策討論非常重要的過程。 我曾經在2006年與其他立委同仁,包括林淑芬委員等人,共同提出同性婚姻合法草案,只是很遺憾當時未能進入委員會討論就被封殺。 今天即使法案尚未列入委員會的議程,但能有機會以一個正式列入紀錄的委員...
同性伴侶制度 在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不純粹法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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伴盟在 2012 年完成多元成家三法(婚姻平權、伴侶制度、家屬制度等三個民法修正案),2017 年代理祁家威先生贏得釋字 748 的勝利。2019 年同婚專法通過後一年多的今天,讓我們回到多元成家的初衷,重新思考平等與多元究竟需要什麼樣的條件與契機,才可以同時發生呢?
此次不純粹法學,我們將請當年多元成家三法的主要起草人,以及同婚釋憲的訴訟代理人許秀雯律師擔任主講人,從奧地利憲法法院 2017 年判決(異性)婚姻及(同性)伴侶制度都應該不再受限於性別要件、英國最高法院 2018 年判決異性戀也應該有登記為民事伴侶的權利,以及歐洲人權法院 Burden v. the United Kingdom 案,英國政府主張同居姊妹的關係不能比照婚姻配偶或同性伴侶免徵遺產稅,一起來探討親密關係/家庭的多種組合與局限。
▏主題:多元成家: 婚姻、伴侶及其他
▏時間:2020年11月27日(五)19:30-21:00(19:00 開放入場)
▏地點:點亮咖啡(台北市大安區復興南路二段332號,近捷運科技大樓站、台大後門)
▏主持人:潘天慶(伴盟常務理事、釋字 748 訴訟代理人)
▏主講人:許秀雯(伴盟律師團召集人、釋字 748 訴訟代理人)
https://www.facebook.com/events/1737549086413508
同性伴侶制度 在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不純粹法學2020最終場
#當了一整年的主持人這次換當主講人
#來聊聊多元成家吧 #夢想是為了實現而存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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伴盟在 2012 年完成多元成家三法(婚姻平權、伴侶制度、家屬制度等三個民法修正案),2017 年代理祁家威先生贏得釋字 748 的勝利。2019 年同婚專法通過後一年多的今天,讓我們回到多元成家的初衷,重新思考平等與多元究竟需要什麼樣的條件與契機,才可以同時發生呢?
此次不純粹法學,我們將請當年多元成家三法的主要起草人,以及同婚釋憲的訴訟代理人許秀雯律師擔任主講人,從奧地利憲法法院 2017 年判決(異性)婚姻及(同性)伴侶制度都應該不再受限於性別要件、英國最高法院 2018 年判決異性戀也應該有登記為民事伴侶的權利,以及歐洲人權法院 Burden v. the United Kingdom 案,英國政府主張同居姊妹的關係不能比照婚姻配偶或同性伴侶免徵遺產稅,一起來探討親密關係/家庭的多種組合與局限。
主題|多元成家:婚姻、伴侶及其他
時間|2020年11月27日(五)19:30-21:00(19:00 開放入場)
地點|The Lightened
主持人|潘天慶(伴盟常務理事、釋字 748 訴訟代理人)
主講人|許秀雯(伴盟律師團召集人、釋字 748 訴訟代理人)
報名連結|https://forms.gle/eVvitzd8um8KxgPV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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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性伴侶制度 在 蕭美琴立委辦公室 Youtube 的最佳解答
同性婚姻合法化的議題今天重新在立法院被提出,我相信這是一個持續公共政策討論非常重要的過程。
我曾經在2006年與其他立委同仁,包括林淑芬委員等人,共同提出同性婚姻合法草案,只是很遺憾當時未能進入委員會討論就被封殺。
今天即使法案尚未列入委員會的議程,但能有機會以一個正式列入紀錄的委員會公聽會的形式來做討論,我相信都是另外一步的進展。
只是,今天看到法務部等行政部門,對於這個這麼重要、涉及到這麼多人基本權益的議題,立場居然還是保守、封閉,甚至還說要繼續研究,即使委外進行的研究報告內容都已朝支持同性伴侶制度的方向,我不了解法務部有什麼立場繼續迴避這個問題。
同志的存在是社會事實,政府部門不但不積極去回應,對於已經發生、衍生的問題,包括很多數據顯示,尤其是在成長階段的青少年,憂鬱症、自殺傾向的比例都特別高,所以這已不僅是涉及公民權益的問題,更涉及到公民人格發展的過程。
如果社會可以用更開放、更包容、更尊重的態度,其實社會是能夠更多元、更豐富的。
我自己非常幸運,我在念書的期間,學校本身做非常好的教育,讓大家都能夠對不同性傾向,或對性傾向的觀點不同的人,或是與社會互動中所面臨的種種挑戰,我們都能夠更包容、尊重與了解,甚至也能欣賞不同的性傾向對這個社會多元化所能夠帶來的貢獻。
所以我非常遺憾,現在的行政部門還是採取一個迴避、保守、抗拒的心態。
今天我們重新再提出同性婚姻合法的修法的方向,呼籲行政部門與立法院的同仁能支持,還有民間社團提出的伴侶制度,這都是可以同時來討論的。
現在是2012年,距離我第一次提出同性婚姻合法化的版本的2006年,到現在也經過了6年的時間,我們看到每一年同志遊行的參與人數越來越多,現在社會不管是在媒體的公開討論,或者是在各個領域,包括已經通過在教育以及工作權益有關性別平等的相關法律,都已經開始有一些進展。
民調也顯示,社會已經有一定程度的共識達成。我們看到各種民調都有過半的支持,甚至有高達六成左右的民眾接受、支持同性婚姻的合法化。
我相信這樣的進展不是沒有意義的,它應該要能夠反映在台灣司法的進步性上面。
我們再看其他國家,德國前副總理(現任外交部長),和柏林市長都是公開出櫃的同性戀者。他們進行國事訪問時,在正式的國際場合、國際會議上,能夠正式帶著他的伴侶,受到祝福跟尊重,已經慢慢的形成世界的潮流。
我希望台灣可以成為亞洲第一個通過同性婚姻立法,能尊重不同性傾向,讓每個人享有應有的公民權益。我希望台灣能讓不同性傾向的人能免於歧視,享有基本尊重,能夠有更進步、更開放的社會空間。我相信這對台灣整體的國際形象也是正面的。
所以我再次呼籲,不只是行政部門,還有在立法院屆時必須參與修法程序的其他委員,即使是反對意見的呈現,但是我們總是希望這樣一個重要的公共政策,涉及這麼多民眾的基本的公民權益的議題,能夠進一步獲得共識,能夠真正的推展,讓台灣真正符合國際人權的基本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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