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拖累施工效率 經部放寬光電業適用今年度費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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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市、台南市加強推廣屋頂型太陽能光電設備安裝,分別推出專案補助獎勵金,歡迎市民把握機會申請補助.....(08/04/2020 風傳媒、PCHome新聞)
其實地方政府在國家推動能源轉型,發展再生能源發電的過程中,是站在第一線實際執行的公部門單位,能夠發揮很強大的影響力與帶頭作用。明確而積極地推行措施,對於國家的減碳、減排、環保、能源安全各方面,都有積極的助益。ㄑ
(風傳媒記者徐炳文報導)高雄市擁有充足的日照資源及完整產業基礎,工務局為推動太陽光電提供多元鼓勵措施,今年編列1,500萬經費提供設置太陽光電補助,全市合法住宅均可申請,受理補助期限至10月30日截止。另今年光電智慧建築標章也增列地面及水面型太陽光電設施類型,提高及優化不同光電類型建置水準。該標章申請時間至9月15日止,總獎勵金共計35萬元。
高雄市工務局代理局長黃榮慶表示,太陽光電產業一直是市府推動的綠能重點新興產業,為提高市民對於再生能源應用的設置意願,市府努力鬆綁建築物設置法規與獎勵誘因等,除提供設置太陽光電補助外,亦舉辦光電智慧建築標章評選認證活動,透過評選審查機制,給予獲獎案例的建築物所有權人或使用人實質的獎勵。評選後之金級、銀級及銅級案件分別可得3萬元、2萬元及1萬元獎勵金,以資鼓勵。
工務局說,認證標章報名資格應為建築物之所有權人、使用人、公寓大廈管理委員會或管理負責人,並應繕具申請表及檢附相關文件向工務局申請,受理期間至9月15日下午五時止。同時該局受理補助期限至10月30日截止。如有意願申請太陽光電智慧建築認證標章或補助,歡迎市民與該局建築管理處太陽光電窗口聯繫。
(勁報記者于郁金/臺南報導)推動臺南市能源轉型及低碳綠能宜居家園,是黃偉哲市長對臺南市民承諾及願景,臺南市今(109)年編列2,000萬元預算補助太陽光電,自109年4月9日公告以來,申請相當踴躍,截至5月15日止已受理251件,受理申請金額2,000萬元,因補助預算已提前用罄,市府為持續推動住宅、工廠及農業設施等設置太陽光電,加碼補助1,000萬元,希能提升本市轄內閒置屋頂來廣設太陽光電。
低碳城市是臺南施政的重要目標,臺南市自100年開始推動太陽光電系統設置,截至109年6月30日止太陽光電同意備案件數總計6,896件,設置容量1,605MW,預估年發電量近20.7億度,相當7.5座曾文水力發電廠年發電量,可供將近57萬戶年家庭用電,年減碳量達110萬噸,相當3,397座臺南公園減碳量,推動成果全國第1。
炎炎夏日,各地用電量居高不下,為滿足住宅、服務業、工業之用電需求,政府除要求用電單位之節電外,另外就是增加再生能源供給,在再生能源中太陽光電發電具有削峰填谷的功能,即在最熱的天氣下,用電量最高,此時太陽光電發電量也最高,正好可以填補用電量不足缺口。
經發局陳凱凌局長表示,為鼓勵民眾及企業廣設太陽光電,市府除辦理宣導說明會外,最具效果就是給與光電補助,來增加民眾申設意願,太陽光電好處有屋頂降溫、減少冷氣開支,更能賺進綠金。
經發局表示,本次加碼補助共計1,000萬元,為讓更多人能申請到光電補助經費,原先每KW補助5,000元,本次每KW補助2,500元,補助上限也一併減半;符合申請條件之民眾,即日起至109年11月底,可檢具當年度能源主管機關核發之太陽光電同意備案或設備登記文件及相關文件提出申請,原則以先到先審為原則,補助經費用罄,即停止受理申請。
經發局指出,有關補助標準條件與申請方式以「109年度補助設置太陽光電系統實施計畫」內容為準,民眾可上臺南陽光電城資訊網(https://reip.tainan.gov.tw/GHA/index.jsp)之便民服務我要申請頁籤下載,或撥打洽經濟發展局能源科專線(06-6351458)查詢。
完整內容請見:
https://www.storm.mg/localarticle/2903699
https://news.pchome.com.tw/living/twpowernews/20200804/index-1596471999274064700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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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意備案期限 在 楊博宇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黨員大會建議及討論】
#遇到問題就要解決問題,身為「#理工人」喜歡「#系統化」依法解決問題。
「方向不對努力白費」!「方向正確,事半功倍」!
🔴「#黨員大會」可能會「#遇到的問題」:
1️⃣#場地限制及法定人數規定:註1
#法定人數規定:
依照政黨法及民眾黨章程關於表決權數的規定,民眾黨如果要透過本次黨員大會修改章程,選舉黨員代表並召開黨員代表大會行使黨員大會之職權,至少需要有#6千名黨員出席(#含委託書),並有4千名出席黨員(#含委託書)同意,才能修改章程。否則民眾黨只能每年度召開規模達6千人以上的黨員大會(若出席人數不足,其召集亦屬無效)。
#場地限制問題:
#可及性高場地:依目前開過5000-1萬人的經驗「#全國會員大會」理監事選舉地點:台大醫院國際會議中心丶台北典華丶王朝飯店⋯⋯⋯
2️⃣#冗長計票時間
若採#「#傳統唱名計票」,可能長達"#20-24小時(1張選票有300人參選:若要唱票1張約5-8分鐘)
3️⃣其他:#數位化投票/#網路投票
目前內政部民政司,「#數位化的投票」研議討論中,尚可能不可行。(全國各大公會能"#網路投票"大家就早作了,醫生丶律師丶建築師丶會計師,能的話早就作了,更何況"律師"今年「#全律會」,目前都只能採現場「#實際投票或是通訊投票了」!若是黨章修正案加入"網路投票"和制定辦法,經黨員大會通過,加入網路投票和制定辦法丶監控監察團,送內政部核備,之後才可能實施。
4️⃣ 「#通訊投票」可以?但要先制定辦法、公告。
5️⃣「#海外黨員」怎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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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議流程及可採辦法(時間緊迫大家集思廣益)
♦️中央委員會制定/研議(6月)
1.黨員大會 #出席意見調查表-電子信(預定日期、地點、出席意願)
2.黨員大會召開辦法
3.黨員大會選務委員會/組織
4.全國代表大會選舉參選人資格及辦法
5.黨章修正研議
6.目前黨「#完成法人化」了 ? 9/16必須完成
7.建議新增各個委員會「紀律委員會、仲裁委員會」….及辦法,分權分職管理。
8.其他:#性別平等議題融入黨章(國際趨勢)…
♦️中央委員會制定/公告(7月)
1.黨員大會時間/地點/議程(開會15日前公告)
2.報內政部民政司核備
3.統計參與及委託人數
4.其他
♦️黨員大會選務委員會/組織(9/16號前)
1.黨代表選出
2.全代會召開
3.黨章修正
4.必須於2020年9/16完成法人化。
5.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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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委員會制定/研議(6月),相關表單及辦法
1.黨員大會"#出席意見調查表"-電子信(預定/日期/地點)
目的:制定回信期限及掌握確定出席人數及黨員情況、確定有效黨員。若有不克出席者,提前告知委託辦法。
2.#黨員大會召開辦法
目的:時間、地點、制度及可行性評估,盤點需經黨員大會通過事項,例如: 全國代表選舉、財務狀況決算書…等。
「召開黨員大會」依法應於"#15日前通知黨員:註2
3.「#全國代表大會」選舉參選人資格及辦法/公告
例如 :黨代表選舉資格將依入黨或恢復黨籍滿#6個月規定辦理:
😍具選舉人資格,恢復黨籍者須#滿6個月,未違反本黨黨章第XX條規定,經隸屬選區具有黨權之黨員#「#30人以上連署者」,得為候選人。藉由候選人去找出以有黨員及聯絡感情。(#黨員皆可參選)
例如 :#當然黨代表+#黨員直選黨代表
#當然黨代表:正副總統、立委、縣市長、縣市議員、中央委員成員
#黨員直選黨代表:(例如:#每500人選一人或是"#比例總額制),黨員直選黨代表>當然黨代表
🔴中央委員會制定/公告(7月)
1.黨員大會時間/地點/議程(#開會15日前公告)
2.報內政部民政司核備(人民團體法13條28條35條54條)
3.中央黨部統計黨員參與及委託人數
🔴黨員大會選務委員會/組織(9/16號前)
依目前曾參加過高達上千人的「#全國性社團」及「#全國公會理監事選舉」,民眾黨#全代會可利用數位化「#選舉電腦計算系統」減少冗長間及出錯率,6000人的票計算約30-60分可解決。即時開票跟減少爭議性。
😱#理性計算嚇人的是:1張選票有300人參選:若要唱票1張約5-8分鐘,6000張就花至少20小時…..,冗長計票時間可能長達20-24小時。選票一樣為紙本,選印一樣為圖章,但「讀票採電腦系統化」,像數鈔機一樣即時電腦系統連結完成公告,如圖示。
🔴2020/9/16前「#完成法人化」。
#法人登記
1、向主事務所所在地地方法院聲請辦理法人設立登記,於完成法人登記後30日內,將法人登記證書影本送內政部備查。
2、如經內政部備案後1年內未完成法人登記,內政部將廢止其備案。
特別感謝內政部民政司長官及全國協會及公會顧問專家、律師的指導和提供專業諮詢丶分析丶照片。
我也懇請大家能給「台灣民眾黨」基層和「#民政司」行政承辦人員跟相關單位一個慰勉丶鼓勵。
「黨員大會」目前真的很多待解決問題必須「中央委員」制定辦法及黨員多方意見召開多次會議研議!檢討可行的開會方式遵循,應給予鼓勵,「罵聲不會讓台灣社會更好,掌聲才能讓台灣世界驕傲」。
參考資料:內政部、政黨法及人團法、各政黨相關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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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1:政黨法第 15 條
政黨以黨員大會為最高權力機關。黨員大會至少#每二年召開一次。
前項黨員大會,得依章程規定由黨員選出代表,召開黨員代表大會,行使黨員大會職權。
第 16 條
黨員大會或黨員代表大會之決議,應有黨員或黨員代表#二分之一以上之出席,出席人數二分之一以上之同意行之。但下列事項應經出席人數三分之二以上決議:
一、章程之訂定或變更。
二、政黨之合併或解散。
台灣民眾黨的黨章(108/11/21版)
民眾黨章程第12條亦規定:「黨員大會之決議,應有黨員二分之一以上之出席,出席人數二分之一以上之同意行之。但有關章程之訂定或變更及政黨之合併或解散應經出席人數三分之二以上決議。」
註2
政黨也是人民團體的一種,政黨法為人民團體法的特別法,政黨法中並未規定黨員大會召集前之通知程序,因此應適用人民團體法之相關規定。依人民團體法第26條第1項規定:「人民團體會員(會員代表)大會之召集,應於十五日前通知各會員(會員代表)。但因緊急事故召集臨時會議,經於開會前一日送達通知者,不在此限。」因為修改章程並非緊急事故,因此必須於黨員大會召集之15日前通知黨員名冊上之全體黨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