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法官釋字775號解釋—真的是震撼彈嗎?》
昨天,大法官做成釋字775號解釋,其中有兩個部分,宣告累犯規定違憲,許多媒體朋友用了「司法震撼彈」這個標題。我仔細看了一下解釋文,其實大法官並沒有宣告累犯加重刑度這件事情違憲,只是在一種特殊情形下,讓法官可以個案衡量而已。
刑法第47條第1項規定:受徒刑之執行完畢,或一部之執行而赦免後,五年以內故意再犯有期徒刑以上之罪者,為累犯,加重本刑至二分之一。
大法官在775號解釋一開始就提及,累犯加重本刑,並沒有違反一行為二罰。
只有在不分情節,一律加重最低本刑,當個案不符合刑法第59條減刑事由,使刑罰超過罪責而過苛時,才讓法官有裁量空間。
舉個例來說:今天發生一件偷摘檳榔的竊盜案件,被告用手摘不下來,拿剪刀剪下檳榔這是通常的情況。但依照現在法院僵化的見解,認為被告即便不是拿剪刀威脅被害人,也會構成持兇器的加重竊盜罪,法定刑6個月以上。
只有6個月以內的有期徒刑,被告可以透過易科罰金或易服社會勞動服務的方式免於入監,這種情況雖然被告犯的罪並不是很嚴重,因為累犯加重法定刑的「底線」,被告可能要入監服刑。
像這類犯罪就是大法官提到的違憲情況,解釋指出如果法官沒有採用刑法第59條情堪憫恕而減輕時,不應該不分情節一律加重最低本刑,而產生罪刑不相當的情況,法官應該具體的裁量。
至於另外一個更定其刑違憲這件事情,是指檢察官在判決確定後,才發現被告是累犯,依照刑法第48條,檢察官卻可以向法院聲請更定其刑,再依照累犯加重刑度。這件情況,的確不合理,畢竟法院的判決要讓人民信賴,不能改來改去,判完又加重,讓人民感覺沒完沒了。
總之,這次的大法官解釋,其實只有在一個很小的範圍,要主管機關檢討修改,避免剛剛提到例子裡的被告,因為剪幾顆檳榔的罪,而判得比偷車、詐欺還重,累犯加重可沒有違憲喔。
#和記者解釋昨天的大法官解釋
同時也有1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18萬的網紅公視新聞網,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更多新聞與互動請上: PNN公視新聞議題中心 ( http://pnn.pts.org.tw/ ) PNN 粉絲專頁 ( http://www.facebook.com/pnnpts.fanpage ) PNN Youtube頻道 ( http://www.youtube.com/user/PNN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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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法官釋字775號解釋—真的是震撼彈嗎?》
昨天,大法官做成釋字775號解釋,其中有兩個部分,宣告累犯規定違憲,許多媒體朋友用了「司法震撼彈」這個標題。我仔細看了一下解釋文,其實大法官並沒有宣告累犯加重刑度這件事情違憲,只是在一種特殊情形下,讓法官可以個案衡量而已。
刑法第47條第1項規定:受徒刑之執行完畢,或一部之執行而赦免後,五年以內故意再犯有期徒刑以上之罪者,為累犯,加重本刑至二分之一。
大法官在775號解釋一開始就提及,累犯加重本刑,並沒有違反一行為二罰。
只有在不分情節,一律加重最低本刑,當個案不符合刑法第59條減刑事由,使刑罰超過罪責而過苛時,才讓法官有裁量空間。
舉個例來說:今天發生一件偷摘檳榔的竊盜案件,被告用手摘不下來,拿剪刀剪下檳榔這是通常的情況。但依照現在法院僵化的見解,認為被告即便不是拿剪刀威脅被害人,也會構成持兇器的加重竊盜罪,法定刑6個月以上。
只有6個月以內的有期徒刑,被告可以透過易科罰金或易服社會勞動服務的方式免於入監,這種情況雖然被告犯的罪並不是很嚴重,因為累犯加重法定刑的「底線」,被告可能要入監服刑。
像這類犯罪就是大法官提到的違憲情況,解釋指出如果法官沒有採用刑法第59條情堪憫恕而減輕時,不應該不分情節一律加重最低本刑,而產生罪刑不相當的情況,法官應該具體的裁量。
至於另外一個更定其刑違憲這件事情,是指檢察官在判決確定後,才發現被告是累犯,依照刑法第48條,檢察官卻可以向法院聲請更定其刑,再依照累犯加重刑度。這件情況,的確不合理,畢竟法院的判決要讓人民信賴,不能改來改去,判完又加重,讓人民感覺沒完沒了。
總之,這次的大法官解釋,其實只有在一個很小的範圍,要主管機關檢討修改,避免剛剛提到例子裡的被告,因為剪幾顆檳榔的罪,而判得比偷車、詐欺還重,累犯加重可沒有違憲喔。
#和記者解釋昨天的大法官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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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法官提名疏失 馬.蕭.賴公開道歉
馬英九總統先前提名的大法官人選,出現一名先前在三歲女童被性侵害案件做出爭議性判決的最高法院法官邵燕玲,在媒體曝光引起輿論譁然之後,昨天緊急換人。而今天,馬總統跟擔任大法官審荐小組的召集人副總統蕭萬長,以及推薦人選的司法院長賴浩敏一起舉行記者會,為提名作業有疏失再度向社會大眾致歉。馬總統特別強調,他事前不知道邵燕玲就是爭議判決的審判長否則就不會提名她;而賴浩敏則表示,他對邵燕玲曾經引發的風波完全知情,但是沒有想到提名她當大法官社會反應會這麼激烈。
因為提名引發''恐龍法官''爭議的最高法院法官邵燕玲出任大法官,引起各界議論,馬總統緊急危機處理,創下大法官人選陣前換將首例,但還是沒能平息民怨,1號中午馬總統親自舉行記者會,公開致歉。
不過為何提名邵燕玲?總統到底知不知道邵燕玲引發爭議的判決?在提名審查過程哪個環節出問題?面對一連串的疑問,馬總統坦承3月28號與邵燕玲面談時,她有提到性侵爭議判決的問題,但是並不知道邵燕玲就是這個案子的審判長。
馬蕭都說不知道邵燕玲有爭議判決,只有推薦邵燕玲的司法院長賴浩敏一肩扛下責難。
而本身是法律人出身,更一再強調推動司法改革的總統馬英九,因為大法官提名爭議,被外界批評與民意脫節。這讓馬總統31號一早親自召集幕僚危機處理。
隔了一晚,馬總統大陣仗舉辦臨時記者會,二度致歉,也坦承對於大法官被提名人只要求操守和學經歷的資格認定,而忽略了民間觀感,這樣的盲點和死角一定會改進。只是執政了三年的馬政府,此時才來強調不能和民意脫節,在對手陣營已經積極展開2012總統選戰的此刻,馬政府要能搶回民意失分,恐怕必須付諸更具體的行動作為。
提名爭議 司改會:打擊司法界士氣
當初為了抗議部分法官脫離民情、對性侵害犯人的判決過輕,民間發起了一場白玫瑰運動走上街頭表達憤怒。當時馬英九總統也做出善意回應,但是沒想到被民間團體點名的法官卻差一點就當上大法官,白玫瑰的發起人質疑總統對司法改革的承諾是否只是說說而已?民間司改會則認為這一場風波將會打擊司法界的士氣,也對大法官造成了傷害。
大法官提名臨陣換將,包括馬總統及審荐小組召集人蕭副總統及司法院長賴浩敏,都二度道歉,但是這樣的道歉,白玫瑰運動發起人卻認為意義不大。
馬總統雖然一再強調司法改革,但從這次大法官提名,惹出風波,民間司改會認為,除了提名審薦作業未廣納民意,包括馬總統在內的這個道歉,顯見馬總統對司法界的不熟悉,大法官的提名過程長期"黑箱作業",就算道歉能回應社會期待,但相對也已經打擊司法士氣。
至於大法官被提名人,自由派和保守派的比例分配,高涌誠認為也不周密,高涌誠表示,即將卸任的4位大法官,3人出身學界,1人出身實務,但原本包括邵燕玲在內的名單中,卻是3人實務,1人學界,就算經過改提名,讓實務、學界各半,但因實務界多屬保守派,對司法改革也不會加分。
由於大法官職掌憲法的解釋和守護,影響國家未來走向和體制變更,司改會強調,除了未來審薦提名過程,應廣納社會意見;對於目前已經被提名的四位大法官,也呼籲讓各法律社群對人選仔細檢核,在立法院行使同意權前,有更多審查時間,找出最適任的人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