惡人傳奇之「遠雄健康生活園區」的違法圖利及包庇調查報告_____
一個造假的國家政策,騙一個違法的BOO,實吞了20.6公頃的國有土地,苗栗縣政府順便領了7799萬元的獎金去吃喝玩樂 ,劉政鴻藉機擴大園區以外的蛋白區的土地變更及炒作的騙局。
「遠雄健康生活園區趙萬枝紀念醫院」靠著一個國衛院配合演出的、假的、未核定的「後龍癌症臨床研究中心」計畫當招牌(圖一),
國衛院的計畫是遠雄案一切違法的基礎及違法的始作俑者,
可以說沒有國衛院的配合就沒有遠雄健康生活園區,
是被人利用?
還是國衛院到底是拿了遠雄多少好處?
還是受高層指示呢?
據此衛生署就可以開始幫忙遠雄蓋醫院喬國有土地,
一張表示該案醫院的設立“原則同意”,認為該醫院有設置必要的認定公文(圖二),
所以讓遠雄取得國有土地20.6公頃的讓售資格(圖三)。
在與國產局簽約之前,趙藤雄跟劉政鴻就開始合謀(圖五),
99年7月14日趙藤雄發文遠雄字第0990093號函送「苗栗縣遠雄健康活園區BOO案」,
以自行提出規畫申請的模式送苗栗縣政府審核,
且該年底雙方簽訂投資意向書時,趙藤雄的好朋友行政府院長吳敦義還參與見證,
雙方並於100年11月8日完成合約簽訂。
所以原來的「遠雄健康園區趙萬枝醫院案」法律上已經形同胎死腹中,不存在了。
因為有行政院長撐著,
難怪明明財團申請的「遠雄健康生活園區趙萬枝醫院」已經胎死腹中卻被借屍還魂,偷天換日成苗栗縣政府主辦的「苗栗縣遠雄健康生活園區」了,
行政院衛生署還裝蒜假裝不知道,
醫院主辦機構已經從遠雄換成苗栗縣政府,
而且兩案的法人主體是有適法性的扞格和衝突。
衛生署卻還敢蒙著眼在102年違法審查通過法律上已經不存在的財團的「遠雄健康生活園區趙萬枝醫院」的設置許可。
署長可說是真大膽的違法啊!
而且依據促參法第8條第1巷第6款規定,
辦理BOO促參方式的前提,必須是「配合國家政策」。
然遠雄蓋私人健康生活區並非屬「配合國家政策」,
苗栗縣政府卻違法以BOO方式辦理。
因為BOO涉及”Build, Own, Operate”所以設施及硬體的永久擁有權歸屬於開發業者,非常有利於業者。
業者誰不是喜歡BOO更勝於BOT?
高鐵股東也要BOO,101大樓,新北市政府的土城醫院哪個不是想如果BOO更好?
所以劉政鴻也是真大膽的敢違法啊!
而且該案20.6公頃土地都不是苗栗縣政府所有,
縣府竟然把他拿來辦理促參已經荒謬了,
縣政府還自己變成是該案主辦機關,
然後委託遠雄去蓋「苗栗縣遠雄健康生活園區」更是荒謬無比。
縣政府甚至違法許可遠雄擁有「苗栗縣健康生活區案」的地上建物永久所有權。
所以趙藤雄當然大聲的說,我在後龍根本沒有買地,
因為他根本不用買地,等待國有土地20年租約一到,
遠雄可以主張醫院,護理之家國際醫療級住宅等的地上權的永久合法性,
要求國產署土地永久租給他,或申請讓售都可以。
我們不禁要問劉政鴻這樣違法行政的,他拿什麼好處呢?
劉政鴻因為該案,不花一毛錢,不用出一塊地就拿7799萬的促參獎勵金,
大夥浩浩蕩蕩馬上去中國吃大閘蟹以外,
嚇得財政部震撼不已,馬上修改法規,
沒想到墮落的苗栗縣政府還食髓知味,還想將剩餘的獎勵金如法炮製再玩一遍!!
但是我們也絕對不會相信劉政鴻跟遠雄違法搞健康生活園區只是為了貪圖7799萬的獎金?
當然不可能,他最擅長將農地變更建地,
在健康生活園區周邊蛋白區搞變更都市計畫,變更後的土地利益才是大利益。
他趁機「變更擴大後龍都市計畫」面積5.7 7 19公頃, 將農業區土地變成商業區住宅區。
他還把後龍都市計畫三通檢討,暫予保留的部份,再提案討論。
把體育場用地3.86公頃變更成商業區2.1264公頃。
這地不知道是誰的?本來是公共設施變成私人商業區,這利益是翻幾倍?
當初以後龍人要醫院當藉口,醫院呢?
土地的事比較重要,誰還在乎醫院蓋不蓋?反正醫院也是幌子而已!
趙藤雄又得到啥好處?
趙萬枝紀念醫院偷天換日變成「苗栗縣健康生活園區BOO案」,
趙藤雄的醫院,國際醫療,醫美,護理之家,月子中心,蓋房子賣員工,
遠雄都可以不用出資直接以促參案就能向銀行免擔保融資.
他可以依據促參法中融資及租稅優惠:
像是主辦機構苗栗縣政府得洽請金融機構或特種基金提供中長期貸款(免擔保)、
參與公建的民間廠商的公開發行新股、
為支應公建資金還可以發行指定用途公司債、
天然災變而受重大損害時,金融機構或特種基金,提供重大天然災害復舊貸款;
租稅優惠部分,包含營運後最長五年為限的免納營利事業所得稅、
參與公建支出的5%-20%限度內,可以抵減當年度應納營利事業所得稅額、營建之機械、設備等,
若國內尚未製造供應者,免徵進口稅、
興建或營運期間,直接使用的不動產應課徵之地價稅、房屋稅及取得時應課徵之契稅,皆可適當減免。
簡直是免本的生意啊,
這不是民間出資的促參嗎?
原來是民間免出資的促參啊!
趙藤雄他說政治太可怕?
照他這種搞法,從中央到地方處處都有人量身訂製包庇圖利,打通關節,
處處都有人拿公家資源給他用,處處都有人違法行政(不怕抓去關)將國家的法制踩在腳底下協助他,
遠雄的政治實力真的是太可怕了。
劉趙兩人名列十大惡人排行,果真是名不虛傳,實至名歸!!
這塊肥肉趙藤雄捨得放掉?我認為是不會,避避風頭而已他不會主動解約!
但自始至終這個促參案都是違法,程序面違法,法律實質面也違法,
卻靠高層掩護的違法詐騙案!!
(附件)下載連結:https://drive.google.com/…/0BwiTf7xSZcELUVJ3QWlOTUtnUkk/vie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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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會昨晚發佈的新聞稿:
慈濟基金會對內湖環保園區計劃案之聲明稿
1、 這塊土地在慈濟購入前已經被破壞多年,鋪滿柏油與鐵平屋。慈濟基於慈善公益,希望進行現況之改善。慈濟的規劃案含綠地、滯洪池及環保教育功能,有利當地水保及環境美化。
2、 內湖環保園區工作之內容:
1. 慈濟志工走入內湖社區,推廣環境教育、落實社區慈善工作已經超過16年,其目的在打造一個「愛自然、愛人、愛社區的大愛園區」,也建造一個「兼具叢林、生態湖的心靈園區」。
2. 台灣北部風災水災的發生多集中在基隆、汐止、南港等地區,因此從救災的目的來看,慈濟內湖基地馳援災區有地利之便,而歷次經驗證實,內湖基地的確發揮了極大的功能。
3. 每年有上百個國內外環保團體,包括外國國會議員,都前來參訪,學習慈濟的環保資源回收,是台灣的環保門面,對促進台北的環境教育與國際形象有很大助益。
3、 慈濟對於本案處理之四大原則為:
1. 本案必須獲得台北市政府正式之核可。
2. 本案之執行必須符合環保之要求。
3. 如台北市政府有需要,慈濟願意在該園區與市政府合作,共同發展有益之公共事業,以滿足市民及市政之需求。
4. 慈濟一定繼續與內湖居民及社會各界關心人士深入溝通,建立共識。
4、 慈濟的善款取之社會、用之社會,慈濟所有會所均發揮服務大眾、照顧弱勢為功能,一切善款非屬個人,為非營利之慈善組織。
5、 慈濟興辦的慈濟大學、慈濟醫院、慈濟基金會等,都是依據「財團法人」提出申請,且均經由政府核可後,合法設立,並依法接受主管機關監督。
6、 慈濟所成立之財團法人是依循政府之規範所創設,財團法人之設立包括公益性質的慈善、醫院、大學、人文等非營利之組織,與一般營利之企業財團不同。
7、 現階段國內有關都市計畫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規定有行政區、商業區、住宅區、工業區、文教區、保護區、風景區及特定專用區等等,但並沒有專用「社會福利區」為名的土地區域,其他屬性土地的管制均劃歸與引用特定專用區的規定。慈濟部分會所的申辦變更,皆以社會福利為目的,並非為營利之事業。另外,所有國內財團法人的財產處分,依規定均需經過主管機關裁決,所有的法人如有解散時,財產也全數回歸公益,並非歸於個人所有。
8、 慈濟內湖園區改善計劃案,慈濟感恩社會各界之關心;特提出以上說明,就教於各界人士。慈濟並藉此一機會,向多年來愛護與支持慈濟之國人與熱心的友人,表示衷心之感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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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0821TVBS 大直商業區違規豪宅 擬繳回饋金 就地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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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大直商業區違規住宅,因為屋齡相對較住宅區房子新,所以一直以來並沒有因為是「商業區/違規」而房價有比較低/便宜。
2.現在房市景氣不好,假設未來真的透過繳納回饋金的方式就地合法化,這個「利多題材」至少對於大直商業區住宅而言,有一定的抗跌保值效果。
記者 徐國衡 謝曜州 報導……↓
台北市大直美麗華商圈旁,有一整區豪宅都是蓋在商業區,比一般住宅區容積率高,但卻享有較低的房屋稅,引發住宅不正義的爭議!
台北市政府決定,先調高稅率3倍,另外要以繳交回饋金的方式,讓違規豪宅就地合法,當地房仲評估,合法後房價至少漲2成,有住戶願意繳交漲價部分的一成當回饋金,但也有住戶認為,沒有買賣的話,就不該收回饋金。
這裡是大直商業區,小豪宅林立,這棟外觀看起來普通的建案,據傳前5566團員孫協志跟王少偉都有在這購屋,裡頭坪數小只有20坪,位在有爭議的商業區,每坪只喊到90萬,總價1800萬,目前以自用住宅課稅,一年9千元,但台北市政府決定,要改課商業區稅率,直接漲3倍。
大直商業區住戶vs.記者:「我覺得跳得太快也會有點困難,變3.6%可以接受嗎?好像是這樣,沒辦法規定就這樣。」
大直商圈旁這一塊豪宅區,其實都是商業區,容積率高,課的卻是自用住宅稅率,北市府除了要提高稅率,還決定要住戶繳交一筆回饋金,就地合法。
大直商業區住戶:「回饋金多少你覺得合理?這個很難講。」
房仲陳泰源:「在現在房市景氣不好的情況之下,解禁就地合法繳回饋金的方式,多少對商業區的住宅來講,有保值抗跌的效果。」
但關鍵問題是,回饋金到底要繳多少?這棟據了解是前陸委會副主委張顯耀的家,每戶70坪,每坪約100萬元,總價7千萬!根據房仲評估,如果就地合法後至少漲2成,總價會多出1400百萬,有住戶支持抽成當回饋金。
大直商業區住戶vs.記者:「假如房價多1千萬你希望回饋金繳多少?10%吧,10%所以大概100萬,是可以接受?可以。」
還有這一棟,據傳是大哥大主持人張菲的也有購屋,總價接近5千萬元,就地合法後也可望增值900萬元,但有住戶建議,應該是房屋買賣才該繳回饋金。市府說回饋金多少以及收的方式,目前都還沒定案,但當初以商業區相對較低房價,當大直豪宅區的鄰居,如今要就地合法,恐怕就得付出代價。
新聞網址→http://news.tvbs.com.tw/money/news-613579/
部落格網址→http://blog.yam.com/taiyuanchen/article/1003826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