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實我也覺得韓國瑜提出的構想很有意義。目前教育部是有在推動大學生及研究生的學海飛揚及學海惜珠方案,後者就是針對低收入戶的學生。我在高醫大擔任副校長時,也曾經數度受邀擔任審查委員,每次審查都覺得僧多粥少,教育部編列伯經費實太少了。歐盟在2010年就曾經定下目標,希望在2020年達到至少20%的大學生在畢業時有出國擔任交換學生的經驗,可以回來與班上同學分享,這是我之前在陽明大學擔任國際長時就建議陽明大學在申請頂尖大學計劃時就訂下的目標。
陳先生的文章我深有同感,但我也要提醒,在計劃經費時,其實對方學校的學費及宿舍住宿費是不用付的,只要在與對方在簽MOU時註明彼此之間的互惠關係,所以,我相信只要執政團隊有心推動,韓國瑜的政見是可以達成的。
教育部次長,請不要固步自封,專業一點,可以嗎?
固步自封教育部 在 Stephanie Ho 何雁詩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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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nextplus.nextmedia.com/news/ent/20171213/563409
一支筆,一篇報導,可以說出人間真善美,亦可以是主觀誤導,各種工具都有其好與壞處,在乎使用者是否有知識技巧及心態。從事訓練犬隻行業二十載仍需不斷學習,我可以大膽說什麼訓練工具都懂得用,清楚明白各工具的長短處,教導時會因應狗主與狗隻需要,環境,安全性而選擇合適工具,不正確去使用任何工具都會造成問題與傷害,這是常識吧!使用任何工具都需要學習,使用釘帶技巧正確,心態情緒良好,不是長時間佩戴,難以造成報導中的傷害。
現代大眾受即食文化影響沒有真心尋求事實和知識耐性,主觀角度斷章取義就變成大眾認知的事實,人云亦云以訛傳訛 ,不單受害人鄭俊泓先生對領養的狗狗Rylie付出和愛與責任心,成為被無知者攻擊的論點,亦令真心想改善有行為問題狗狗的狗主卻步猶豫和提供教學的我們感到洩氣與無奈,有問題想了解可以向我們提問,我們樂意回答。
作為一個公眾人物,如果有心要傷害狗狗,還須要帶狗出街,招人話柄嗎?
Rylie是一頭體魄強健,年青,力氣大的拉布拉多犬,拉布拉多犬性格熱情活躍好玩好食,不知道說聲聲虐待的大眾,可有試過帶類似的狗隻出街散步呢?牠們力氣大會搶繩,可以令人甩骹或勞損,撲向行人討玩,搶小朋友玩具,過度熱情撲狗,衝進食店討吃,衝出馬路,可知道這一切狗狗與生俱來的行為,帶出的各種危險嗎?會造成各種混亂:狗打交, 嚇怕途人或連人帶狗被車撞傷,以上所提出各種混亂的可能性是真正發生在很多狗主身上,因狗主沒有妥善管理狗隻,任由愛犬做出危險或騷擾的行為,這些狗主難道就表示愛狗及沒有任何問題與責任嗎?反而鄭先生盡力管理好自己愛犬,為了Rylie有正常的社交生活,不斷尋求方法學習改進,卻因大眾知識不足而要被指責,實在百思不得其解。
管理狗隻和教小朋友很相似,小朋友每一個也會有不同性格,難道有過度活躍症,專注力不足或患有自閉症的家長,不想自己的小朋友與正常的小朋友一樣發展學習嗎?這些小朋友需要到特別的學校學習,有些小朋友甚至需要食藥控制協助,家長們付出的心力,時間與耐性絕對比普通的小朋友多,這些一切難道對家長不是壓力嗎?外人會明白固中辛酸與諒解嗎?狗和小朋友一樣可以有以上的問題,家長們和負責任的狗主唯一的希望只是想小朋友(愛犬)可以開心生活與成長。
當然教學方法有很多種,是否有一種方法是絕對的正確呢?或是否有一種方法可以應付在任何的狗隻上呢?在指責別人的時候,又有否做好了自己作為一個狗主的責任呢?自己的狗隻是否已經管理妥善?量人前有否量己呢?
報導中愛護動物協會公關及獸醫聲稱在香港使用“釘帶 prong collar"可能違法,可能對動物造成不必要傷害及可能涉及虐待。奇怪的是一間香港最大的動物福利機構,會聲聲說動物受傷害但什麼都是可能?違法就是違法,傷害就是傷害,可以見獸醫驗傷檢查,虐待就是虐待,如真實有發生以上的指控都是清晰不過的事,愛協擁有多間中心,獸醫部,領養部, 動物督察,教育部,動物福利部 等等,沒有需要這麼多可能的空間吧!而且對這一事件可以有什麼的協助方法呢?
擁有這麼強大資源的動物福利機構對接收等待領養的動物門檻也看來高了點吧,受驚的動物,有行為問題的動物統統判以不合適被人領養的罪名而被安樂死,反之我與很多零資源的獨立義工和小型的動物機構合作,用盡各種方法改寫生命將受驚的、有行為問題的狗隻,逐一調教再送到領養家庭,方法和過程未必是大眾認受,可是結果牠們是教好後,過著幸福的生活,希望大眾明白學習的心態是需要抱開放的心,接受新事新概念,進行分析與改進,這是一個過程, 斷章取義不求甚解令人固步自封難以進步。動物是求生,不是求死,請貴會將時間及資源投放更多在實事上及提升犬隻訓練上的水平。
固步自封教育部 在 許又仁、土豆仁關懷勞工教育辦公室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教育界重要事告知:
敎育部推合理敎師員額編制是務實進步,臺南市府不能成為國家敎育進步的負面力量。
臺南市多位議員關切本市不配合教育部推動合理教師員額編制一案,昨晚臺南市敎育局發出新聞稿回應,看完內容後有一種感受「議會的進步力量竟然受到阻擾,臺南市府成了國家敎育發展的負面力量。」身為敎育工作者辯証事理講真話為基本原則,否則如何教育學生擁有正確觀念明辨是非的能力?敎育局長陳修平做了錯誤示範!
現行敎育部頒「國民小學與國民中學班級編制及教職員員額編制準則」之國小每班1.65人,國中每班2人之規定是最低門檻,這是為了維護國民基本敎育的師資穩定及學生受教品質。但於教師課稅後基本授課節數下降2節,按此敎師員額編制最低門檻無法滿足學生授課節數須求,簡單來說就是編制教師員額不足。再加上正逢少子女化浪潮,校園內產生一矛盾現象,即減班編制超額正式教師必須離開學校,學校內仍然須要1至2成的代理代課教師,這些代理代課師要不一年一聘要不就短期聘任,造成校園內師資極度不穩定,還有正式師資老化多年沒有新血注入的問題。因此,敎育部推動以學生授課總節來計算規範合理敎師員額編制,是務實且是國家教育進步的做法!
敎育部統籌經費概算後,中央支應9成地方只須配合一成款項,這當然須要協調地方意願後,才去修改現行部頒「國民小學與國民中學班級編制及教職員員額編制準則」國小每班1.65人,國中每班2人之規定。其實這是編制下限規定,若各縣市以合理敎師員額編制來聘任教師,皆可達此下限規定,所以不修改法令也可以。本市教育局端怎會稱這是「編制外」,又稱這不符規定。試問那麼改善校園此師資不穩定的現象,臺南市敎育局提出的因應策略是什麼?難道只有臺南市敎育局聰明,教育部是笨蛋嗎?難道臺北市國小階段已經每班1.95的編制,台中打算國中階段每七班再增置一師,都違反教育部規定?臺南市政府教育局的回應新聞稿,顯然在誤導視聽以推卸責任。
至於教育局提到105學年度國中教師員額控管比率將朝2%、國小教師員額控管比率將朝8%努力,以保障超額教師工作權益並減少校內非正式教師授課比率。這說法令人覺得好笑,在少子女化浪潮下大幅減班,教師員額管控比率本就會下降,何須努力?至於國小端非正式教師授課比率仍然是在近2成之間,何來改善?
又臺南市教育局建議教育部若欲地方政府推動國小合理教師員額編制政策聘用正式教師,應先研擬完整之配套措施,並進行「國民小學與國民中學班級編制及教職員員額編制準則」之修法。再強調一次「以學生授課節數須求來規範合理教師員額編制」這是務實進歩的做法,不須修法。至於敎育局説請教育部尊重「地方制度法」賦予地方政府國民教育階段興辦及管理之權責,這說法更令人為之氣結!臺南市敎育局沒有任何具體改善做為,還把地方的無能推給中央,只好給予贊揚「太極推手」真是厲害。以前教育局被大駡為何不落實幼照法聘任廚工,也以尊重「地方制度法」塘塞。原來縣市合併升格為直轄市後,可以領域僵固自封選擇性執法到此地步。因此,不得不說教育局做法,已失卻教育發展願景及追求敎育理想性;因此,不得不說臺南市府教育局的不做為,已成了國家敎育發展的負面力量。
雖說教育是百年樹人的大業,但也不得不考慮財政是否得以負擔,所以市民認同賴清德市長要求施政應著重財政紀律的做法。以前打下的教育基礎,讓臺南市的敎育競爭力一直名列前茅,未來在教育資源有限的分配概念下,期待財政紀律考量不應無限上綱,而仍能兼顧臺南國民教育的發展。
土豆仁關懷教育勞工連線 許又仁筆 105.4.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