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0年1月12日
發文字號:府都行字第1100008440號
主旨:公告「109年度桃園市桃園區圖解數化地籍圖整合建置及都市計畫地形圖套疊工作委託辦理案」桃園市都市計畫測量案成果簿(含樁位公告圖、樁位圖及樁位坐標表)。
依據:都市計畫樁測定及管理辦法第八條。
公告事項:
一、自民國110年1月13日起公告30日。
二、土地權利人如認為樁位測定錯誤時,應於公告期間內向本府都市發展局繳納複測費用,並以書面申請複測。
三、附貼樁位資料公告於本府(都市發展局都市行政科)公告欄、桃園市桃園區公所及桃園市桃園地政事務所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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