聘用人員(職務代理人)
徵才機關:國立傳統藝術中心
人員區分:聘用人員
官職等:328薪點(40,901元)
職系:無
名額:1名
性別:不拘
工作地點:10-臺北市
有效期間:109/03/27~109/04/06
資格條件:一、國內外研究院所畢業得有碩士學位者。
二、國內外大學畢業,並具有與擬任工作相當之專業訓練或研究工作1年以上著有成績或具有與擬任工作有關之重要工作經驗2年以上者。
三、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程度相當之訓練或工作經驗者。
四、無公務⼈員任用法第26條及第28條、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所列任用限制各項情事。
工作項目:一、國樂團出納業務協辦。
二、國樂團之主計、秘書、綜企研考會辦業務。
三、國樂團團員甄選、考評、差勤等會辦及招聘。
四、特約人員(青年指揮、音樂家…)聘約。
五、臨時交辦事項(含業務會報、公益聆賞規劃執行)。
工作地址:本中心臺灣國樂團(臺北市士林區文林路751號)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符合上開資格條件且有意願者,請檢附以下資料(證件),自即日起至109年4月6日止(以郵戳為憑)逕寄「國立傳統藝術中心人事室收(宜蘭縣五結鄉五濱路2段201號)」,並請於信封註明參加甄選職務及日、夜聯絡電話(行動電話)、電子郵件信箱(以下資料請以A4紙張依序裝訂成冊),另請先將公務人員履歷表及相關證明文件電子檔,傳送至tang@ncfta.gov.tw,主旨註明「應徵臺灣國樂團科員職務代理人職務」:
(一)履歷表《表格請至本中心網站(http://www.ncfta.gov.tw/)→新聞公告→行政公告→下載該徵選人才公告相關檔案》,各欄位均需詳填(家屬身分證字號、出生月日免填);其中工作經歷請詳述任職時間、單位機構名稱及工作內容,末頁請於填表人欄位簽章。
(二)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請影印於同一面A4紙張,無須裁剪)。
(三)學歷證明文件【最高畢業證書或學位證書影本;持國外學歷報名者,請檢具經我國駐外使領館、代表處、辦事處或其他經外交部授權機構驗證之國外學校「學位證書、學位證書中文譯本、成績證明與成績證明中文譯本」等4項文件;如無中文譯本者,可自行翻譯或請翻譯社翻譯成中文後,至地方法院辦理公證】。
(四)經歷證明文件。
(五)身心障礙手冊影本(無者免附)。
(六)其他證明文件(如政府採購法證照等文件,無者免附)。
二、甄選方式: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或測驗,如不符或未獲通知面試或測驗及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亦不退件,如需退還書面應徵資料者,請附雙掛號回郵信封(並請自行繕打地址及收件人等資料),俾利郵寄,但郵資不足則不予退還。
三、代理期間:自起聘報到日起至109年高考錄取人員分發報到前1日止(預計至109年10月)。職務代理原因消失時,受聘人員應無條件接受解聘,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行政救濟。
四、聯絡電話:03-9705815 分機1134 簡先生;如擬進一步工作項目內容,請逕向臺灣國樂團曾小姐 (電話:02-88669600分機1465) 洽詢。
五、其他事項:本次徵才另視成績酌增備取2名,候補期間3個月。
「士林地方法院公證處」的推薦目錄:
士林地方法院公證處 在 台籍女子在德國的吱吱喳喳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德國登記結婚文件準備
其實文件準備的過程不難,辦完之後覺得會說台灣是鬼島的只表示你沒有真正遇過鬼國鬼民族~
首先建議一定要直接問自己所屬的Standesamt(Standesamt其實就類似台灣地方法院或戶政事務所的意思),因為每個邦有不同的法律和要求。
我自己因為正好去年有半年時間在台灣,所以有一些時間可以盡可能的備齊文件,我準備的文件有:
1. 戶籍謄本、出生證明
這個基本上是全德國都會要求的,而且一定只能在台灣取得,沒有戶籍謄本其餘免談。戶籍謄本跟出生證明是所有文件當中最容易取得的,去戶政事務所申請就好,戶籍謄本申請個人的就好,不用全戶的(申請全戶的到時候翻譯會更貴,然後其實人家也沒有要知道那麼多)
兩者都不用申請英文版,中文版就可以,因為最後要全部翻譯成德文,英文版的他們不採用。
我就是抱著申請著比較保險看起來比較豐盛的心態兩個都申請,最後只是自己留紀念這樣~
2. 單身證明
拿到戶籍謄本後就可以直接帶著戶籍謄本到地方法院申請單身證明,我自己是到士林地方法院辦的,就是去填個表格,影印文件之後一個半小時就解決了,也不需要事前預約,光是不用凡事都要事前預約這件事就讓我覺得德國人真該跟台灣學學什麼叫效率🙄
我還有額外做所有文件的公證,所以有一些工本費。
單身證明只要有戶籍謄本就可以在德國申請,但是反正我那時候在台灣就先自己申請了,省得到德國來還要寄來寄去浪費時間還有可能不見。
3. 所有文件翻譯
其實這個我後來發現我好像做了白工,但是也好,因為等於多一個證人證明文件無誤。
我回到德國後,這邊的地方法院說他們幾年前就改了法律,所有翻譯只採信德國境內的翻譯,所以我雖然在台灣已經翻譯好了,但是還是得在德國境內找另一個翻譯再一次證明翻譯無誤,然後再寄去我所屬的台北駐德辦事處公證我所有文件才算。
但是其實也沒有多翻譯一次,這樣的狀況的話,這裡的翻譯就不會再重複翻譯一次,就會開一張譯本無誤的證明,這樣就行了,不會多付一次翻譯費,要付的就是公證費。
我在臺灣找的翻譯是
蕭弘霏譯師
(通過德國國家中/德文口譯及筆譯認證資格)
24151 新北市三重區進安街 87 號 6F
電話: (02)2857 5056
傳真: (02)2857 5075
手機: (0921) 028 700
電子郵件: fei@forimex.com.tw
她的收費很公道,而且很快很親切
在德國的中德翻譯不是隨便找只要是中德翻譯就行,因為有規定簡體中文的譯師不能翻繁體中文,繁體中文的不能翻簡體中文,因為證照不一樣,最後我找到
吳麗琪 博士
[email protected]
幫我的文件翻譯做認證,價格也很公道,而且一樣快速又親切,不得不讓人要再次向外配ND炫耀:看看我們台灣人😏
4. 最後這些全部都要寄到所屬的駐德辦事處做公證,我的所在地是歸漢堡辦事處管,可以自己送件取件,也可以透過隨時會把東西寄不見但是也不會負責的德國郵政寄,只要在裡面附上寫好自己地址/姓名的回郵信封和郵資(郵資可以是郵票或現金,現金沒規定一定要鈔票或零錢,只要盡量不要讓人從外面就摸的出裡面有錢就好)。我從寄出到公證完回到我手上,不誇張!!! 3天!!!!!
又讓外配歎為觀止,甚至說:所有德國人根本就都應該去台灣受訓!!!!!
準備完這些之後我的部分就完成了,由於雖然ND是持德國永久居留證,但是他的出生證明跟所有文件都還是得向印尼申請,所以他的文件是另一個故事,然後又是一個「台灣就是比你厲害」的故事
請待下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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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110 更正無法決標公告 1100914
20211108 無法決標公告 1100914
20211105 決標公告 1101004 ... <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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士林地方法院公證處 在 [分享] 士林地方法院公證心得- 看板GetMarry - 批踢踢實業坊 的推薦與評價
圖文網誌版:
https://cafemilk.blogspot.tw/2017/01/blog-post.html
跟很多現在的新娘一樣,都對傳統繁瑣的婚禮儀式比較無感,
而是嚮往外國電影那樣,在美麗莊重的教堂內有個簡單的儀式,互許「我願意」。
如果有預算的話也是會想來個海外婚禮,不過就沒有QQ
自從知道法院公證也是那種證婚人會問新人結婚誓約的形式,
而且看很多在海外的朋友結婚也是都要去當地的法院「註冊」,
就一直滿想在法院公證結婚的。
(公婆來提親、談婚禮形式那天我才知道,原來我爸媽之前也是去法院公證結婚的。)
雖然自從台灣實施登記婚後,法院公證對雙方戶籍都是台灣的新人已沒什麼實際效用了,
但也還是滿多新人喜歡這種簡潔莊重的儀式,所以許多法院都還有辦理喔。
大台北地區一共有士林地院、板橋地院、台北地院(公證處位於新店)三間法院在辦理,
其實是覺得新店的公證結婚禮堂最漂亮,不過略遠了些,
所以我們還是選擇了相對較近的士林地院。
士林地院的網頁就有寫可辦理公證結婚的假日(平日好像是每天可以),
及所需文件與預約流程。
https://sld.judicial.gov.tw/default.asp?but1=31&but2=60&but3=41
預約完後每對新人可申請三輛禮車的停車位。
公證費平日1000元,假日1500元。
事前在youtube爬別人在法院公證的影片很久,
發現氣氛差異很大的是那場的結婚對數,
如果只有一對,那麼整個公證禮堂就是自己的場,公證人慢慢問誓詞、致頌詞,
還可讓很多新人的親友上台給祝福。
人多的話.... 就真的有點吵雜混亂了@@
因為預約的算是假日好日,所以其實滿擔心這點,
而且問公證處說那天有幾對預約,公證處總是不太想告訴我。
總算到了結婚日,它假日有早上10:00、11:00兩場,
我們預約的是11:00的場,10:30需報到。
一進到法院,就看到上一場的新娘還在外面拍照....
首先先到報到處簽公證書,新人和兩位證人都要驗身分證,然後簽4份公證書。
之後就可以到結婚禮堂等待....
這時才知道我們這場有三對新人@@
而且有點顛覆之前很多人隨便穿去公證的印象,我們三個新娘都穿了白紗,
剛到時看到的上一場新娘也是。
不過我們算是早到的,所以就趕快抓緊時間趁場地還空時拍照,
先生也在這時幫我掀頭紗、婆婆也幫我戴金飾。
大約11點典禮開始,就是照著法院之前給的結婚儀式程序進行。
我們的公證人是一位年輕的男生,法官袍內穿著法蘭絨襯衫跟牛仔褲,其實覺得有點囧,
因為之前看到的都是莊重慈祥的中年女性公證人。
而且令我有點不開心的是,在詢問結婚真意這邊時,
公證人居然直接問說:「在場的各位新郎,你願意和你現在牽手的另一半結婚嗎?」
接著再問「各位新娘」,而沒有一對一對唱名問....
其實三對也不算很多(看影片之前的大好日有同時十幾對的),
且之前也看過同時三四對新人在士林地院公證的影片,人家就一對對問啊QQ
總之覺得我們的公證人好敷衍啊~~~>"<
不過畢竟是我們的大喜之日,總是在莊重的法院內舉行了儀式,交換了信物(戒指),
在至親好友的祝福下,互相行了禮(很老派的三鞠躬XD)、互許了「我願意」,
還是非常開心囉~~ :)
公證人致頌詞後,也許因為時間還多,就有讓三對新人的親友各上來說些祝福的話,
不過大家也都很客氣只上來講個一兩句,到最後整個儀式完成,總共還不到15分鐘吧。
我們又留下來拍了一會照,大概11:30出發去附近的士林戶政事務所辦理結婚登記囉。
整體來說這次士林地院公證結婚的經驗算是還可以,
真的滿適合不想弄傳統繁瑣結婚禮俗,但是又不想只有去登記換身分證那麼簡單,
然後又沒有錢去海外婚禮,也不是天主教基督教徒可以去所屬的教會的新人。
不過如果時間可以配合的話真的滿建議選擇平日,
只有一對跟還有其他新人、親友的氣氛應該真的差很多...。
公證人好像不能選擇事前也無法知道... 所以如果很在意這點的新人也可能要慎重考慮。
(網上搜尋前輩經驗,看起來士林地院是有滿多很好的公證人啊...
只是能不能遇到又是另一回事啦XD)
分享給有興趣公證結婚的新人們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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