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工問題祭出重罰不是解方
#中央已有明確政策台北市此時重罰是在哈囉
#地方施政有困難不找中央找黨籍立委是什麼邏輯
今天看到台北市3月24日市政會議的紀錄,今年上任時引發性平團體抗議的勞動局陳信瑜局長,在討論失聯外勞時表示:「建議祭出重罰,給予嚴厲警惕」,看來這個勞動局長不只反性平,對人權也沒有基本概念。
因為,#中央早有政策,#台北市慢很多拍,還要重罰失聯外勞,是在哈囉?
2月底時非法移工看護恐造成防疫破口一事引發討論,當時疫情指揮中心指揮官陳時中已表達此時不適合掃蕩;勞動部也在3月中發布移工防疫管理措施,包括 #鼓勵移工期滿續聘 #國內承接 #暫不返國 ;移民署也推動 #擴大自行到案專案 #減免處罰 ,鼓勵逾期外來人口(含失聯移工)主動投案,由移民署協助他們儘快返回母國。
結果台北市拖到三月底,突然驚覺要重罰?
更離譜的是,明明可以到行政院會跟中央討論政策措施的台北市柯文哲市長,面對問題下的裁示居然是 #找黨籍立委研商?!
柯市長不是說:「公務員不必服務政治只需全心服務市民」,請問柯市長,您在行政院會反應過這個議題嗎?你們有看過防疫指揮中心、勞動部與移民署的政策嗎?直接就 #請儘速與特定黨籍立委研商,是在服務誰?
我很同意北市府提出的失聯移工議題會影響子女就醫就學等權益,需要勞動部、移民署等中央部會好好處理;後續我也將會主動監督。但實在無法瞭解臺北市政府勞動局長不懂勞權及市長政治作為的神邏輯。
p.s.因為看過太多柯粉的神邏輯,所以我先幫各位回答。第一,這個不用逐字稿,因為會議紀錄已上網。第二,現在是疫情期間,拿疫情時民眾的恐懼作為市政會議的討論就是嗜血。
外勞期滿不續聘 在 蘇巧慧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針對部分大專院校規避勞基法適用的事件,我要求教育部與勞動部必須加緊腳步。
第一、教育部應徹底清查兼任教師納保情形
自行政院勞工委員會於98年5月1日公告勞保2字第0980140222號令起,大專校院之兼任教師無論是否具有本職,均應該由學校辦理勞保。教育部亦於103年7月24日訂定「專科以上學校兼任教師聘任辦法」,明定兼任教師享有保險(包含勞保、健保、職災保險)的權利保障。
然而,在當時,即有學校調降教師鐘點費、更改聘書起訖時間作為因應;更有學校乾脆將鐘點費改以「獎學金」的名義發放,規避保險支出。兼任教師納保已逾七年,但時至今日上有多少教師未獲應得保障,或有多少教師遭學校變相刪減待遇,教育部與勞動部應予清查。
第二、淡江大學事件只是冰山一角,教育部與勞動部必須積極介入
勞動部於105年9月22日預告將於今年8月1日起指定將未具本職之教師納入勞基法保障。本次被揭露的淡江大學大量不續聘兼任教師案只是冰山一角,甚至有學校要求未具本職的兼任教師填寫切結書(如附圖),在聘約期滿後自行離職。
教育部雖已通函各大專院校,要求不得因納入勞基法即不續聘未具本職之兼任教師,也已組成調查小組,並言明會透過扣減補助款之方式杜絕類似案件的發生。然而,教育部不應待事件爆發後才行介入調查,更應主動清查各大專校院是否有類似情形。此外,勞動部也不應置身事外,畢竟兼任教師納入勞基法的新制,是教育部與勞動部共同的責任,確保新制順利上路,勞動部責無旁貸。
第三、兼任教師納入勞基法保障刻不容緩
大專校院之兼任教師為一年一聘,在聘約終了後學校若不予續聘,教師亦無從申冤。但若能納入勞基法,就能依勞基法第九條之認定,即便是一年一聘的聘約,只要非屬臨時性、短期性、季節性及特定性工作,仍然屬於不定期契約,學校無正當理由仍然不可以任意不予續聘。
這次的事件,除再次凸顯兼任教師權益保障仍有不足,也點出兼任教師們納入勞基法之重要性與急迫性,教育部與勞動部要更加油!
外勞期滿不續聘 在 我是台灣人.台灣是咱的國家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三年期滿免強制出國,可直接在台辦理續聘,對雇主和外勞都是正面,而且省錢省時間的事。
那些吸血仲介黑函抹黑打壓提案和支持的立委,太惡劣了!
台灣絕不能再讓惡勢力干擾改革的法案進行,更不容黑勢力威脅民代!(>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