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岱樺立院大小事
💪立法院第10屆第3會期經濟委員會質詢
審查「多層次傳銷管理法修正草案」
🏆岱樺質詢議題🏆
一、許可制 VS. 報備制 正本清源
二、「財團法人傳銷保護基金會」(簡稱傳保會)之民間化
三、獎金制度上限之釋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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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質詢簡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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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時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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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時也有1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161的網紅立法委員林岱樺,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岱樺立院大小事 💪立法院第10屆第3會期經濟委員會質詢 審查「多層次傳銷管理法修正草案」 🏆岱樺質詢議題🏆 一、許可制 VS. 報備制 正本清源 二、「財團法人傳銷保護基金會」(簡稱傳保會)之民間化 三、獎金制度上限之釋疑 📹質詢影片📹 https://reurl.cc/mqQKvG 🎨質詢...
多層次傳銷管理法報備 在 邱志偉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2021.04.14【經濟委員會】
#多層次傳銷管理法修正草案
#數位壟斷
#媒體議價法
今天經濟委員會邀請公平會針對〈多層次傳銷管理法修正草案〉進行審查。
首先,針對各委員所提出之法律修正案,公平會都表示沒有必要或持保留意見,我詢問公平會李主委,依照現行版本以「原則同意、例外禁止、事後追懲」之「報備制」而非「許可制」,是否能有效管理多層次傳銷事業之亂象?若無修法必要,現今出現許多違法樣態,例如吸金、擾亂社會秩序、危害消費者權益等,要如何積極管控? 我認為,法律必須具有有效性及嚇阻性,若兩者皆缺乏就有修法必要,公平會對於修法心態過於保守。調整為「許可制」除了能強化管理機能,避免不肖業者鑽法律漏洞,更能讓多層次傳銷產業能健全發展。公平會應超前部屬,在門檻就預防違法事態的發生,而非消極於事後補償受損利益。
再者,針對數位壟斷議題,我詢問李主委,台灣數位壟斷情況是否嚴重?根據統計資料,2019年GOOGLE及臉書占了數位廣告市場約7到8成,顯示科技巨頭的數位壟斷問題已不可忽視。因此,我建議公平會,斟酌參考澳洲的立法模式,評估立法手段對台灣是否有仿效之處,盡快擬定具體方向。最後,我也勉勵公平會,即使受限於人力及預算,在未來我國邁向數位經濟的路上,公平會之角色非常重要,除了相關法規必須與時俱進外,在執行效率及效能上更需保持積極心態。
多層次傳銷管理法報備 在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報備改為許可,騙子還是騙子】
多層次傳銷,過去稱為老鼠會,原本是依據公平交易法第二十三條之四規定,制定多層次傳銷管理辦法,但詐騙事件仍層出不窮,於2014年制定為多層次傳銷管理法,提高管理強度。
目前有專法管理的行業中,只有保全業和採多層次傳銷管理法一樣,採取報備制。而訂定專法管理都是針對行業別,不動產經紀業、當舖業、工程技術顧問業、營造業、電子遊戲場業、殯葬業、銀行業、證券業、信託業、保險業等,這些行業都是採取許可制,但是弊端也從來沒有少過。
從統計來看,86-109年24年間,多層次傳銷事業報備家數有4129家,但撤銷家數4509家,撤銷比報備家數多,很難講這是屬於低密度行政管理。傳銷業發展不進反退,不在於少數不肖業者弊案叢生,而電子商務的潮流下,多層次傳銷的交易模式,已經漸漸式微,甚至可能變成夕陽產業,公平會應該要思考是不是要維持這種浪費人力物力的管理模式。
不過,多層次傳銷的詐騙案件,從來沒有減少過,從消費者保護立場,民眾希望政府能夠有所作為,公平會若不同意改為許可制,應該有更好的說法才能。
多層次傳銷管理法報備 在 立法委員林岱樺 Youtube 的精選貼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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