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午夜天鵝》的女主凪沙是一男跨女的跨性別者,自幼不被母親接納,甚至照三餐臭譙,於是長大後遂遠離家鄉,與母親天各一方才得以各自安好。從事第三性公關的凪沙,在人妖秀舞廳、同志酒吧、牛郎、酒家女、應召女郎共治一爐的歌舞伎町,才能夠感受到家鄉所給不起的接納與支持,堅定著做自己,堅守著攢足積蓄赴泰完成變性手術的夢想。
https://news.readmoo.com/2021/07/05/210705-midnight-swan/
天橋上的魔術師 後來 你好嗎 在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 那些自稱談開放式關係的人們 ]
身邊有些自稱在談開放式關係,實際上卻是拿著這名詞到處騙愛的人,很喜歡說感情這件事很複雜,不能用世俗凡人的方式去劃分黑白,但我常常覺得,開放式關係本身沒問題,有問題的是曲解開放式表面的「自由」、卻不懂得承擔責任的人。
我有個朋友的朋友 J,就曾經和一個聲稱談開放式關係的男人 L 交往,那男的一開始並沒有把感情狀況說清楚,只有在後來紙包不住火後,才和 J 坦承有個正宮。但到了那個時候,J 早就已經投入感情,愛上了 L 男,所以她就陷入一個兩難狀況,理智上她知道應該要分手,但情感上她卻沒辦法說分就分。後來發生了很多莫名其妙的事,這邊就不詳述,總之後來 J 終於看清這段感情不會有結果,再加上當時有另一個男生在追她,於是她就決定和 L 男分手。L 男一開始放低姿態,不願意分手,還搞了許多一哭二鬧三上吊的戲碼,後來發現沒效後,竟然在兩人分手兩個多月後的一個半夜,傳了一張兩人交往時,J 拍的裸照給她。很明顯的就是騷擾加威脅。後來 J 聯絡上 L 男的正宮,要她勸 L 男把照片刪一刪,不要再糾纏,沒想到這位正宮竟然反而罵 J 是個玩不起的女人,明明知道 L 男的感情狀況還投入到這個地步,簡直就是個沒見過世面的小孩子......
外人看開放式關係,很容易就會下渣男渣女的定論,或許是因為很多自稱在談開放式關係的人,實際上卻以開放式之名行招搖撞騙之實。這種狀況男女皆有,有的人甚至還覺得他們是在聯手對抗全世界,覺得只要兩人訂好規則、彼此知情合意,就是兩個人的事情,外人沒有資格說三道四。
我覺得這兩個觀念都有問題。首先,情侶之間要談怎樣的感情,的確是情侶之間的事,他們自己說好就好,我身邊就有幾對朋友談的是開放式關係,其中有對朋友,在感情上真的處理得很好,他們每個禮拜天會和「小三」一起吃早午餐,還常常一起結伴去旅行,一切是真正的開誠佈公,甚至還達到互相扶持的地步。很多人一聽到「開放式」,就覺得是「渣」,但這並非事實。對很多人來說,這的確是最理想的愛情模式,而他們也在實踐中證明了這點。
問題在於那些拿「開放式」這個名詞,來合理化自私行為的人。
我遇過一些自稱在談「開放式」的情侶,彼此說好各玩各的,但他們到外面玩時,是玩得非常沒品的。有的對小三小四極盡欺瞞、哄騙、操控、虐待之能事,小三小四不服時,就拋出「你/妳明明就知道我的感情狀況,是你/妳自己要陷進去的」之類的話,把所有責任都丟給對方,搞完事後拍拍屁股就走人,冠冕堂皇地回到他的官方感情裡。當然,人無法控制自己的感情,有時候就是無可避免會愛上,這不是誰對誰錯,但問題是,這之中有沒有騙人?有沒有威脅人?有沒有蓄意傷害人?有沒有避重就輕?有沒有明知故犯?做了這些事,還叫做開放式關係嗎?
這裡有點突兀地引用一下吳明益在《天橋上的魔術師》裡的一句話:
「我看到森林深處有一處亮光,小黑人說那裡不能去。我問為什麼,他說那裡很深。我說那裡明明很亮,他說有些地方你以為很亮,卻是很深。」
有時候越是攤在陽光下的感情規則,越是危險陰森的陷阱。
很多人打著「開放式關係」的名號,做的卻是完全背道而馳的事情,不過是一個或兩個自私的人,給予對方和自己一個耽溺自私的理由。他們或許可以很肯定地讚頌對彼此的堅貞與承諾,但他們卻忽略了他們利己的感情選擇,一路上傷害與殃及了多少的人。感情是人談的,小三小四們,並不是你們感情的配角與實驗品,而是活生生血淋淋的人,而「開放式關係」,也不應該被用來當作濫情的藉口。
問題永遠不是愛情的形式,而是人本身。
很多人以為開放式關係是兩個人之間的事,但事實上,開放式關係是所有牽涉到的人的事。
愛情很複雜,人性很複雜,是沒錯,但這種複雜,和庸人自擾是不一樣的。
IG:abby_chao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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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愛情 #開放式關係 #少女A #love #兩性 #關係 #abbychao
天橋上的魔術師 後來 你好嗎 在 法律白話文運動 Plain Law Movement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我也是看法白才知道:可不可以當我從來沒有存在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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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被遺忘
一個人如果被遺忘了,他還存在嗎?
法律會跟你說,存在,也不存在。
自從網路興起後,你所有在網路上的資料都可以永久保存,於是有人認為,每個人應該有權利主張,與自己有關的資料可以被刪除、或是過去的事不再被提起,於是提出了所謂的「被遺忘權」。其後,2018 年施行的歐盟 GDPR 明文承認「被遺忘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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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台灣能被遺忘嗎
2018 年,台灣高等法院作出一個判決,承認被遺忘權的存在。
中華職棒米迪亞暴龍隊的前執行長施建新,2008 年捲入假球案,雖然後來獲得無罪判決確定,但在 Google 搜尋他的名字,會出現「施建新球隊難管的真相」、「施建新施允澤假球」的搜尋建議。
他認為,假球案已經過了快十年,再加上他雖然被起訴,但後來獲得無罪判決。這些搜尋結果損害他的名譽,於是他主張「被遺忘權」,請求 Google 刪除這些搜尋結果。
法院認為,網路時代的資料傳遞,比過去紙本流通時代更快速、廣泛、長久。而且搜尋引擎讓任何人都可以取得所有的網路資料,影響了資訊主題的資訊自主及控制權,因此「被遺忘權」應該是包含在憲法保障的隱私權內。
但是,搜尋引擎業者藉由演算法,顯示出它們的搜尋結果,也是一種言論的形式,也應受到憲法的言論自由保障,不能任意限制或刪除,否則是對言論自由的重大侵害。
在隱私權與言論自由的權衡之下,法院列了六個判斷標準:
1⃣️ 搜尋結果與所連結內容的資訊目的
2⃣️ 公開資訊的目的及其社會意義
3⃣️ 要求刪除事項的性質是否與公共利益有關
4⃣️ 公開資訊對被害人造成損害的程度
5⃣️ 被害人做了什麼事情導致今天被公開的侵害
6⃣️ 被害人是否為公眾人物
而這些條件綜合考量、個案認定後,如果仍不能正當化搜尋結果時,才能承認被遺忘權的存在。法院最後認為,施建新的主張,在經過這些標準後,沒有到必須刪除搜尋結果的程度,因此判決他敗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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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消失才是真正的存在
人終究是會遺忘的,或是你覺得你遺忘了,即使天橋上的壁畫好像曾經活過來——再次相遇卻隔著一層只剩眼睛露出來的大象裝。
所以有人記得發生過的事,就像白文鳥可以變回雛鳥,可以死去,然後復活。就像按了倒帶,然後快轉,圍觀的人只是在看錄影帶。
這個世界上最厲害的魔術,就是把已經消失的東西變回來。
於是有了《天橋上的魔術師》,消失的中華商場透過小螢幕再次存在;錯過中華商場的世代跳進劇組的魔術裡,穿梭回去那個時代。
《天橋上的魔術師》完結後,現在你可以好好的收藏這份記憶:
🧩 黑夜版燙金拼圖
碎散的圖塊可以連接成完整的畫面,這是拼圖最大的特色。藉由拼湊的過程,想像自己正在親手搭建一座完整的建築,讓中華商場的夜晚在我們的心中生長。
圖面|以濃麗的用色,復刻招牌、天橋、霓虹燈箱與廣告看板,呈現華燈初上的中華商場。
尺寸|50x75cm
外盒包裝|18x30x5cm,採銅版紙上光、局部燙紅金色,質感高雅,送禮自用兩相宜。
材質細節|1000片裝,採銅版紙上光、局部燙紅金色,本體使用不易起屑的進口藍紙板。內附膠水,可以在完成拼圖後,固定圖面以便裝飾。
🖼 白日版緞面掛布
裝飾可以改變空間的氛圍。在房間、在店面、在各個你所在的地方⋯⋯,掛上中華商場的掛布,仿如放進一座城市的往日記憶。
圖面|以俯視的視角描繪中華商場的空間,巨大的魚悠遊於建築的空隙,顯現魔幻寫實的美感。
尺寸|100x53cm
材質細節|斜紋緞面,四角皆使用棉帆布小耳朵車縫,可輕鬆掛上掛鉤或是綁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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典藏你的感動,嘖嘖預購中。他真的是個酷東西,每個人家裡都應該要有:https://reurl.cc/0Dmjd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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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白話文運動 #嘖嘖 #天橋上的魔術師 #迷走工作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