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玩美南人推薦: #2021東京奧運開幕|南非選手入場專用鞋
人生要多精彩由我們自己作主,為何不從腳上的鞋開始,選一雙可以陪伴踏遍全世界的鞋?
📌 【非洲獵人鞋】Veldskoen
📌限時開團: 2021-8-3 ~ 2021-8-8
📌https://bigordr.com/shop/ericmiao-veldskoen
大家都知道,一直以來,除非產品理念、功能、理念、設計我個人非常認同進而開團購,否則我寧願單純分享中南美旅遊、生活點滴還有黑蜜動態。
去年五月,我曾與南非著名【非洲獵人鞋】合作推廣了我個人很喜歡的穿搭配備,它們設計獨特、顏色鮮艷、舒適好穿、防水耐髒,沒想到大家真的超喜歡,反應熱烈!
如今,趁著8/8奧運即將閉幕與父親節,品牌提起是否願意在這短短幾天,用 #8折優惠 宣傳一下這雙南非代表團在本次東京奧運開幕入場時穿搭的帥氣皮鞋!我沒理由拒絕!
好穿的鞋會永流傳,擁有400年工藝的Veldskoen族人,因應家鄉炎熱及惡劣氣候,需要長時間更要不停的走路,早晚溫差大,時晴時雨,需要舒適、輕巧、快乾、耐髒、好清洗的一雙好鞋,因此創造出結構輕巧、堅固,加上現代設計風格的【非洲獵人鞋】。每一雙都是在非洲手工製作,所以可以說每一雙都是獨一無二的。
看起來粗曠又man,但其實南非歷史悠久又有指標性的純手工製作【非洲獵人鞋】,不只因為耐穿、防水適合穿到戶外,其鮮豔色彩搭配與文青設計,我倒覺得城市遊走也很適合,完全是一鞋二用,越穿越軟越好穿,且經過這陣子穿搭,完全是自我品味的展現,旁人都很肯定我選的這兩雙。
不過我會願意在我80%都是女性粉絲的專頁推薦,絕對也是因為女生穿也超好看:鞋帶款或靴型款都是可帥氣、可個性、更可以可愛。搭配短褲、牛仔褲、寬鬆七分褲,甚至是小洋裝都很有型!
而每一款顏色背後,其實都有故事。
如果你想今年春夏也幫自己的腳配上一雙亮眼又有品味的鞋款,可以先看看你挑選的顏色代表什麼意義:
📍皮諾塔吉紅
Pinotage ⽪諾塔吉,南非特有的紅葡萄品種。在1925年,由 Pinot noir 和Cinsaut(Hermitage) 葡萄的混種培育而成的。⽪諾塔吉葡萄顏⾊較深,能釀造出顏色深且不同風味的酒款,有些會伴隨著煙燻、⿊莓果的香味。有時又偏向香蕉和熱帶水的味道。
這美味的紅酒和非洲獵人鞋簡直就是絕佳組合。
📍布隆橘
Bloem 布隆隆泉 原名為Bloemfontein 是南非的城市,與普利托利亞和開普敦一起並稱南非的三個首都,不僅是南非的司法首都,
也是⾃由邦省的⾸府 Bloemfontein 從南非語直譯代表花之泉,布隆泉是以玫瑰城市著名,每年都會舉辦玫瑰花季。在塞索托語中,布隆泉稱作「Mangaung」,意思是「獵豹的居住地」。
📍維拉卡斯黃
索維托的維拉卡斯街可以說是南非約翰尼斯堡最有名的街道。
納爾遜·羅利利拉拉·曼德拉和戴斯蒙·屠 圖,兩位諾貝爾得主皆住在這條街道上– 有多少地⽅可以宣稱兩個諾貝爾得主著⾃同一條街上呢?
而實際上,眾所皆知的戴斯蒙·屠圖和他的妻子Leah,仍住在這,當他在城裡時常常有人看到他在街上散步。
📍草原綠
低地草原是兩個座落在海拔平均一個海拔150-600公尺的奇妙領域,在此可享受綠意盎然的⾃然景觀
結合當地的野⽣動物。⼤草原是南非最壯觀、最具代表性的⾃然景觀。
📍旅程粉
Uhambo 在南非柯薩族的族語是「旅程」的意思。
柯薩語和南非共和國第⼀大語言祖魯語非常相似, 繼祖魯語之後,柯薩語是南非的第⼆大語⾔也是官⽅語言之⼀。
柯薩族人分散成不同的部落,即使有這相同的根,卻擁有著不同文化的傳承。柯薩族人是極度傳統的民族,他們仍傳承著他們祖先們遺留下來的傳統習俗。
📍海灣藍(我有這一雙鞋帶款)
傑佛瑞灣是世界上最知名的衝浪點之一,位於南非東南部的海灣,從開普敦往北邊約一天的車程可抵達傑佛瑞灣,在那可看見湛藍的海水,如水晶般閃耀著。
這就是我們將藍色非洲獵人鞋命名為J- Bay的原因。
📍狩獵⿊
你有體驗過狩獵旅行嗎?不是坐在⼤型吉普⾞上穿梭看著五霸的那種,是指的是你漫步在非洲⼤草原上看著無邊無際的美景,
是如此的謙虛、令⼈人振奮,這是個不允許鞋子失敗的地方。眾多嚮導和農⺠穿的不只是Veldskoen,⽽是國家的驕傲。
📍農夫灰(我有這一雙靴型款)
灰色是17世紀以來南非農民使用的傳統配色。農⺠那堅毅不拔、刻苦耐勞的精神,可以說是Veldskoen的傳統和核⼼價值,不論如何都能會把事情做好。
【非洲獵人鞋】Veldskoen,絕對顛覆你對真皮靴的想像。人生要多精彩由我們自己作主,為何不從腳上的鞋開始,選一雙可以陪伴踏遍全世界的鞋?
喔對了,這品牌的鞋在美國是由男星Ashton Kutcher代理加持,早在歐美紅遍半邊天了😏
📌 【非洲獵人鞋】Veldskoen
📌限時開團: 2021-8-3 ~ 2021-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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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玩美南人推薦 #非洲獵人鞋 #Veldskoen #東京奧運 #南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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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個人的號外
踏入《號外》四十年,前輩們都說《號外》離他們生活好遠。
我不以為然。我這種被視為有能力帶領一點思潮的人,都好像對很多事情不以為然。
所謂「帶領潮流」的人,往往都會顧盼自豪。
某天我看黃偉文的面書,他貼了鄭中基的《人若然忘記了愛》的改詞版,說:「現在有人喜歡的事情,他二十年前已經喜歡了!」(Everything you like I liked twenty years ago!)這句印在很多T恤上的說話,引證了某種「自豪」感。的確,大概二十年前,我還是會聽著電台,看著收音機傳來什麼。是彭羚唱「其實我想結婚,橫掂有鋪結婚癮」(彭羚唱寄調《讓我跟你走》),還是「帶你老豆入廚房,我餵佢食橡皮糖,原來棚牙爛晒,帶佢放係大會堂。你有你入自由黨,我有我食話梅乾~」(黎明真人演繹《情深說話未曾講》之廚房版《帶你老豆入廚房》)……那時候,收聽的瞬間,還是有一點那一刻共享秘密壞事的快感。那個時代,電台仍是某種「瞬間的快感」的提供者,錯過,就沒有了。那時候的人,交往的時候會一起聽《嘩嘩嘩》,還會打給那時候的男/女朋友,邊聽邊笑。而且,有很多「傳奇瞬間」,過了就沒有了。比方說,以前卡拉OK剛流行,903會找來歌手交換唱歌,那主題叫「星星相惜交叉剔」。而我人生中,第一次也是唯一一次聽到楊采妮版本翻唱蘇慧倫的《我一個人住》,不知道現在903的前輩們還有沒有留著。就算有,也不容易找出來再聽一次吧。
如果《號外》是一個人,不論他願不願意,時代也向前走著了。正如我願意也好不願意也好,我在做電台,而電台的角色和功能都跟以前不同了。
以前電台是「微妙瞬間見證」的工具。你有聽,就是有聽。沒有聽,你聽同學、朋友覆述,也不是那麼一回事。所以,Radio magic 在這個世代已不復見。你這一秒不看,不聽,不理一件事,如果網路上有人留下了足印,你還是可以下載收聽。現在我的朋友聽《光明頂》,當然有人聽Live的。但有更多人,是加入了一些Line/ Telegram的群組,每天早上上班的時候聽四十五分鐘陶傑的發言。做電台節目,由一秒感動,變成傳世的傳奇。你的東西只有時效性,不能傳世,也沒有花時間的必要。網路上搶著要給你娛樂要你笑要的哭要的感動要你驚要你怕要你可憐的人,恆河沙數。你看,最近有一次連中東黎巴嫩有一個家務助理打嬰兒的短片上載了,香港的媽媽群組都群起攻之要尋個真相,找出那個打嬰孩的毒婦。我現在才知道香港人對中東嬰兒,都那麼大愛無疆。愛不愛不是重點,重點是媒體變了,生活方式變了。我們很多人在網路活得像一個身份,在現實世界可以是另一種模樣。而這種表裏無一性,造就了無謂的紛擾。當人人都有機會是媒體,人人都有機會做trendsetter(潮流製造者)。
當然,有機會不代表可以做到。《號外》給我的,不是一種「那時候流行什麼」的能力,而是一種「如何令某種東西流行」的力量。《號外》的原型是什麼呢?大抵是在香港經濟發展的時候,一群中產覺得現在香港的本土口味不夠「有品味」,現存的雜誌也不能再給他們滿足。大概創作原點有點像現在的「翻唱歌手」或 YouTuber 一樣,是別人做的雜誌不夠好看,所以自己捋起衫袖做吧?而在前網路時期,雜誌有著「建構社群」的功能。中學會考的時候英文科的老師一定會教我們寫 Letter to the Editor。寫稱謂的時候一定要用上Dear Editor,Editor要有大楷的E。老師說Editor是一個人,是帶尊稱的。原因是,每一本雜誌,也是一個族群的延伸。
某次在香港的大學聽到,建立「個人新聞台 PCHome」的創辦人,現在在台灣寫《國宴與家宴》賣到世界滿堂紅的詹宏志先生曾說:「雜誌是一個族群」。就像新聞群組、聊天留言板沒有出現之前,雜誌就是有著共同趣味的人交換訊息的地方。亦舒的半自傳體式小說《女記者手記》中也有提及,有些讀者,以前會像現在的網路噴子hater一樣,看到不滿的文章,如她寫過一些對某位外國歌手的辛辣批評,都會收到如雪片撒落的投訴信。而Letter to the Editor就是讀者與編者交流的接點。你讀的如果是釣魚雜誌,在某地方,那季節釣著某一條魚,那條魚用那個魚鉤比較好?如果你讀的是摔角雜誌,那個地方什麼時候有大賽,大賽有什麼選手參與,參與過後又有什麼後著,之後的發展若何?這些都是以趣味分割的族群建構,也是市場分割的部份。常聽人說,香港的雜誌以前是Trendsetting的能手。以前讀《yes!》,你真的會相信某個歌手是理應被稱作「毒瘤明」的。而讀《號外》的人又在追求什麼呢?從很多個《號外》留下的身影看來,有一群追求著更好、更潮、更時尚的人,是《號外》的追隨者。錢瑪莉的人生除了穿Kenzo,他們代表著精英族群的生活。他們看不起中文大學的人,他們會看《明報月刊》,他們會認中關社,他們不知道生活的趣味,穿著打扮也無聊透頂。從錢瑪莉的眼中看來,時尚的女人需要晒很多的太陽,以黑珍珠皮膚代替我們現在深信不疑的白就是美。錢瑪莉更不會明白,為什麼平庸的人只希望自己在「德福花園」供完房子就當自己完成人生的使命(我相信現在很多八、九十後也在想如何供完他們的三百多萬房貸吧?)錢氏代表的,是一種香港欣欣向榮,大家開始有餘裕的生活態度。四十年前,我們應當這樣。三十年前,大抵是《號外》族群的性取向使然吧,他們的生活也有介紹當時仍未「非刑事化」的同志生活指南。在同志作家葉志偉的筆下,《號外》給了他和他的族群朋友的同性戀生活啟蒙。那時候的同志,往往扉徊在即若離之間,究竟自己是不是?這種對同性的性慾是對抑或錯?葉氏筆下的主角,就是在這種賀爾蒙和道德對錯之間,在《號外》中找到救贖,穿著那時候很流行的Dr. Martens 皮鞋,戴著過多的手繩,按圖索驥的在《號外》的同志生活指南中,尋找那個在主流媒體隱形的生活空間。再過一段時間,當《yes》介紹的衣褲鞋衫都在幾百元的價位,潮流雜誌開始滿地開花,《號外》還是那個「生活品味」的重鎮。那時候還是電台節目主持的黃偉文在中學時代,據說也會購讀《號外》。而他曾在《號外》封面那一季,做「猿人襲地球」那一期,曾提及那時候買《號外》,是需要在午飯時間買的。還會有意無意的跟同學說「這雜誌的字很難懂的,你不會讀」。也許,每間學校都有一種這樣的人。那時候我的學校需要在屋村,我的父母雖不算目不識丁但也只是一天到晚擔心錢不夠用那種人。對我出身的那種家庭,所謂品味是遙遠的。讀物也只可以是老師介紹的「讀好書」書單,才會有機會讓我借讀。對,只是借讀,而不是購閱(說過了,家貧是事實)。那時候那種文化窗口,跟今時今日不同。我要讀村上春樹,也得要等圖書館的老師買回來,然後才有機會放出來給我們讀。對愛情的想像,來來去去都是梁望峰或是張小嫻。這些都不會是母親理解的世界。母親最希望我讀的,只是教科書:「你考試又唔係叻過人讀咩閒書。」對,因為我在班上永遠只是考第二、三的名次。陳浚旌(中學時代永遠考第一那一個人)永遠都比我優秀,而母親也會說「為什麼我沒有辦法考第一」。但那時候,在母親不知道的世界和空間中,也有一兩個同學會讀《號外》和他們的周邊人士寫的東西,如那時候的903會談及英倫流行音樂的潮流,Sex Pistol 是什麼?我當然不會知道。我只會聽陳慧琳的《誰願放手精選十七首》和許美靜的《靜聽精彩十三首》去完成我需要做的十五年會考Past Paper。那時候,卻有一個叫鍾思漢的同學,知道Sex Pistol,會在Past Paper 中掏出林奕華的《太多男人太少時間》,那本講北海道強生故事的那本小說。至於鍾思漢和陳浚旌在做什麼,我已沒有聯絡也不會打探了。只是依稀記得,那時候的自己,看著一群有閒錢讀《號外》,有樣貌空間交女朋友的朋友的生活,覺得自己很渺小,很遙遠。
進了大學,好像都沒有那麼認真的想像生活品味是什麼。一九九七年的時候會考,一九九九年的時候進了大學。那時候我們好像要進入新時代。我曾經在一家網路電台工作的,叫Radiorepublic。那時候寬頻仍沒有那麼快,網路電台也不知道自己在想什麼。大概,我們都好像要做一些節目出來,然後要大家去聽。但由於沒有廣告,所謂網路電台也不知道如何生存。我做了大概半年就走了。那時候要做很多東西,要做清談節目,要做音樂節目。生活是什麼也不知道,有什麼態度可言?也像錢瑪莉的所言,我進的是中文大學,那兒的人相對比較簡單,比較直白,比較樸素。那是地理環境使然的:當你身在大學區,從宿舍走到超級市場都需要二十分鐘的腳程,要一排巧克力一個即食麵也需要努力,什麼中環,什麼同志,什麼生活品味,其實都會暫時放下。因為要完成課業生活,已不簡單。
再過一段時間,我去完日本唸書回來,遇上了好幾個奇怪的機會。如《號外》的前總編輯黃源順因為在《信報》讀過我的文章,就找我寫一月一次的人物專訪。那時候還有又一山人拍照,寫的人都是我選,而做的東西都很厲害。當時還沒有很多人在乎的何韻詩、陳淑莊、王貽興,我都好像有寫過。現在這些人,我是有手機,但也不再聯絡了。各種理由吧。是什麼都不再重要,也許我仍維持著某種在錢瑪莉身上感染的直白:看著曾經是朋友的人轉變,我會慢慢挪開身影。而為著寫稿子,我也需要下很多苦勁。其中一個啟蒙我的同代朋友,是大秀。你也許沒有很聽過他的名字,但他在《Milk》的文化欄目這些年,教了我很多事情:他說作家的態度就是吸收和輸出。要讀書才有東西可以寫。這跟也斯教學生的方法有類同的地方:也斯生前也教過學生,說「冇野寫唔好搞人,睇多D書」。直至今天,我也絕少在專欄中論另一個作家。像電影《小親親》中那個應可被現在的人稱作「文青女神」的吳秋月不一樣。寫專欄要讀書,是我一直相信的事。而大秀也教我讀很多台灣中生代的作家。他說黃國峻好看,黃春明的孩子那些傳奇事,都是他告訴我的。為什麼這些以前理應在《號外》中出現的人,卻到了《Milk》呢?黎堅惠在世之時,曾在書展跟梁文道、黃偉文搞講座,談的是「時尚書寫」。梁文道想切入的點子是,如果香港的作家要找下一個市場,《號外》式的、《Ameoba》的時尚書寫,會不會有一定的市場呢?可惜或可恨的是,那時候去書展趁的人,也許是粉絲,問黎堅惠或黃偉文的問題,大概都是問他們會不會有機會再做《Ameoba》之類啟蒙人心的刊物,我很記得黎氏說:「要搞都搞過了,以前搞的時候就被人家說我們搞小圈子。」的確,以前的《Ameoba》有著「年輕感覺《號外》」的氣味。找來當時得令,在903的舞台上撐一字馬的謝霆鋒做封面。找來 Dry(是雷頌德和馮德倫)起封面叫 Dry Wet Wet,淋濕了不苟言笑的馮德倫先生。那些傳奇,仍是歷歷在目的。只是,這十多年,誰在建構潮流呢?
也許,我玩面書這些年,都是在想像究竟什麼事情會令我生活好過一點。如果你認為《號外》曾做過trendsetter的角色,倒不如看看我這些年試過,有成功有失敗的 KOL 個案。如果你記憶比較好,「#如果你工作累鳥」這幾隻字,是什麼時候出現的呢?網路上看奧運,集中看體育運動員胴體這「潮流」,是誰射入網路的呢?當時我在想,大家看奧運,為什麼要看誰贏?贏了又如何?跟我有什麼關係?很簡單,體育運動自從加入了商業贊助,那大家就直白一點說,其實運動員也只是在娛樂大家。為什麼歐鎧淳會比李慧詩更多媒體曝光機會?為什麼方力申司徒端祈可以成為藝員?那也不過是「你的樣子如何,你的身材如何,你的命運也必如何」。那網路的出現,只是把人的慾望更輕易的放大,更輕易的射到人類的體外。手機閱讀是私密的。以前看電視,你的家人必會跟你分享電視的內容。你聽收音機,如果被母親知道你偷聽《聖馬田寶貝紀念夜校》,她一定會罵你。但她自己背著丈夫聽顏聯武的《霎時衝動》,她就是對的。那時候唸男校的我有女同學打電話給我,電話由姐姐或父親聽,他們會叫我聽電話,老豆也會有意無意的說一句「阿仔呀,有個女仔搵你呀」,之後母親就會煞有介事的出來說「你求學時期不準談戀愛呀」。但現在你看看小孩的手機?誰知道他們的Tumblr在看什麼人性交的畫面?他們的Snapchat有幾個炮友群交的群組?總之他們看手機,父母很少機會知道他們在看什麼。因此,你不難發現,在網路上,關於性、交往、感情、港女港男糾結的事情,是最多人看的。因為香港人都愛面子,沒傳奇,大氣候要清淡無味。在這個喜愛用性和「交往人數」論斷人是否一個好人的「民族」,網路上對性或 「#又有性暗示」的需求,是「#唔可以原諒」地被需要的。那從2012年起,你應該明白為什麼Tom Daley越來越多人報道,阮馬素無端平白無事會變成某個商場特意要邀請他來為那元旦倒數的嘉賓,而他所得到的名錶及保健食品的廣告合約,也許都是網民在「#如果你工作累鳥」這遊戲下所衍生的副產品。
一次的出現,是偶然。那如果再出現一次,又如何呢? C Allstar 由旺角街頭走到叱吒大頒獎台再成為紅館歌手,那可以是現實世界的實力。而我也不相信《摘星天梯》和我時任的上司們看完後對他們四人讚不絕口是其中一個令他們那年獎運亨通的原因。他們要有實力,才可以上到那個位置。那吳業坤呢?2016年我曾經被一個網民恐嚇要淋我鏹水,而那網民已在留言說過她想去買但找不到。警察們聲稱他們會查但直至執筆之時什麼都沒有,也有很多朋友好像很關心我的在Whatsapp Line 和面書Messager中問我需不需要介紹定整容醫生給我一次過把我的樣子弄好。而那時候,我最脆弱的時候,吳業坤就在他要出去做運動之前,特意送我一程。這一點,我永遠都記得。吳氏是不是唱得很好,不知道。見人見智。但至少他在台上,態度清晰地告訴大家他很想也很願意唱歌,聽他唱歌的時候不需要像聽很多流行歌手一樣要提心吊膽。在他年頭一次過得到我最喜愛男歌手、新人獎金獎和我最喜愛歌曲《原來他不夠愛我》的時候,我已知道那是我們在網路上延綿慎密的努力就得到好報。首先,不論你相信或不相信也好,903的頒獎禮,要投票就是來真的。從多個証人給我的証供,他們都說商台的「網路投票」是真的。如果有些歌手覺得他們的歌不能得獎,是因為大傳媒「唔支持、唔播」,我倒真的是不可以接受的。如有一年,有一首歌叫《撐起雨傘》,有一些歌手說大傳媒不播。不播的話,商台又為什麼會讓他變成可投票選取的一隻歌,最後還要冒著這麼大的風險把一首跟佔領運動關係密切深刻的歌放到大台,變成那個頒獎禮「註腳」?自那次之後,我就知道如果網路是來真的,有些事情就可以做了。大家記得「#食好西」這件事是如何發生的嗎?是有一次,吳業坤開工過後,說自己「工作累鳥,要食好西」。大概他是想打「好東西」,而我卻截了他Instagram的圖,說:「現在的小孩說話真直接」。當然,「#食好西」是一種性暗示。究竟他吃飯之後會去那兒,他也不知道。但結果這三個字,現在仍跟著他,和很多的「廣告文案」都有挪用。當時 100毛的編輯朋友,仍對娛樂圈的人共事有點興趣,就知道「#食好西」這三字「有得玩」,但電視台的大員做訪問談這些「無聊事」不會有成果,結果 100毛的朋友就用了 Whatsapp短訊訪問的形式再炒大了這件事一次。之後,大家就留意了我和坤氏之間的交流。很多人以為我們很好朋友。對不起,我真的不會說。究竟一個人要做過什麼才是朋友呢?我想,在現實世界調侃一下大家,是朋友會做的事。但由於我的一點狡猾,令我和坤氏的面書都在互利的狀況下得到更多人關注。他現在做廣告的機會都比我多,收的價碼也比我高。我是高興的。因為,至少他成功了,沒有忘記我。而我再一次證實「#食好西」三隻字的力量,和我加瓊姐這些在網路上被視為廢青廢人的人,在各式各樣的制肘和冷言冷語之中,改變現實世界。
還有很多很多的。如藥妝店的新品介紹,最近是不是多了?關於讓座和世代之間的爭拗是不是長看長有?關於香港遊客在外地的「品格」問題,為什麼好像大家都很在乎?另外,有很多人在我回來時都告訴我:不要只做日本的資訊,現在都是韓流了,為什麼要寫日本。那為什麼各大網媒都在做日本的資訊?《逃避可恥但有用》這支舞,為什麼好像很多人在看?星野源是誰?大抵是以前903《是日本人鄭家輝》講的Luna Sea那種級數的「流行資訊」吧?
所謂KOL Key opinion leader 是什麼,老實說,我不知道。至少我不覺得我可以脫衣服上載一兩張照片就會很多人讚好。我也不會叫人食屎,或叫自己食屎。更不會自稱XXKOL然後廠商給你難喝得要死的薰衣草茶還要讚好,明明自稱文青的人都要舉高雙手脫腋毛。
意見領袖要帶起潮流,首先要問幾件事:你可以令現實世界有改變嗎?改變了你又會高興嗎?而要令現實世界改變,我要又付出什麼代價?所講意見領袖,首先你要有意見。以前我聽903會聽 Fool’s Garden、會聽Suede,因為他們會說那個好聽那個不好聽。那時候903的音樂節目,會有音樂人,唱片公司,DJ的人討論會將流行曲像《城市論壇》一樣,把《一生最愛就是你》和《濃情化不開》拿上檯面討論,誰比較好聽。當然,觀點角度見人見智,但總有點爭執點:「那有一天不想你的chorus那個hookline 是『是你嗎?是愛嗎?是你出於真心日日夜夜彷彿漆黑中說話~』和『情越濃越會化不開』比較……」現在呢?人人都是評論人了。李蕙敏再出來新歌寫得若何?鄧小巧的《強弱》、《煩可寧》、《荒唐》一次比一次來得精彩,為什麼沒有人留意?盧巧音也回來過,《哲學家》夠厲害了吧?可是卻也沒有了《垃圾》那時候的驚為天人。你去Clockenflap了沒?我覺得Chemical Brothers 不會給 Sekai no owari 來得精彩……人人都好像知道很多事情,而人人都好像想以「自己比別人知道得多」為榮。但問題是,知道又如何呢?
再者,以前的 Trendsetter 大抵比我們幸福。他們製造潮流的時候,不會被問及究竟你是黃絲抑或藍絲,你是撐警察還是屌警察的人。政治不動盪,才有閒心閒情。未來五年,我們會安定嗎?香港不安,世界也不特別寧,那要走到那兒去?
回看這些年,我好像被視為 KOL ,也有很多學生問我如何才可以做到 KOL。感覺就好像以前阿 Bu 看著電台的同事,只是回去做兩小時節目之後就可以去玩去滑水一樣愜意。對期望著 KOL 這份工作的人,大概只會覺得我可以坐在淺水灣畔的餐廳,喝著日本茨城縣運來的手工啤酒,邊寫稿子邊抽一抽水就可以有飯吃有日本可去,倒是一件樂事,right?可惜的是,當我嘗試把我的工作簡化傳達,我的學生都不相信。抽水不是很容易嗎?為什麼要想那麼多事情。
對,一次爆發,是意外。我是一次又一次的爆發,連續兩年被視為是「最有傳達力的香港面書專頁」,在我上面的是 100毛,在我下面的是富可敵國也可以殺我於無形的「蘋果日報面書專頁」。他們的資源,絕對是我的一百一千倍。我也只是量力而為的想像,究竟這個遊戲可以玩多久。畢竟我清楚知道,世道變,有些事情不變。酸人的事情不變(很多歌手本來以為自己很捍衛言論自由,到他們知道我在做黃昏節目,一個他們以為是很重要的言論自由橋頭堡的時候,已是我做了兩年的時候。他們如果真的很在乎一個電台的電台節目是不是言論自由的捍衛者,是不是應該在某些主持離開後,天天聽著那些節目然後告訴大家我是不是在維穩?他們沒有。因為他們只知道用新聞去為自己沾光的重要性),變的只是在媒體民主化(democraization of media)之後,逐臭愛醜的中國人基因性,在香港的網路會發揚光大,我們會見到更多不好看的女孩cosplay 露事業線,又或是有更多人在做自稱「社會實驗」的事情去證實香港人愛「睇人仆街」的根性去收割面書的那些engagement數字。KOL,說到底,只是虛渺的代詞。你看看你的面書,那個 KOL 真的對世道有很多意見?
有意見的人,如我,本早被視為瘋子,孤獨而卑微的一直在做自己一直在做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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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刊於 2016年 《號外》雜誌。大家都在聊報紙,雜誌,閱讀之時,我在podcast 及以前的專欄都說過一丁點這些事。希望大家讀到。
長文?正經的?沒有人看的。都是轉發一條新聞,寫三個字(好似「咁都得?!」),就會有好多反應了。
奧 德 蒙 雨 褲 在 無影無蹤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2020金馬經典影展:費里尼100系列小典故(八):《生活的甜蜜》裡的「海怪」影射的是惡名昭彰的義大利疑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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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生活的甜蜜 La Dolce Vita》(1960)的片尾,飾演馬切洛的馬斯楚安尼(Marcello Mastroianni)與友人在沙灘上撈起了一隻面貌不清的「海怪」(如圖一),貌似魟魚。導演費里尼(Federico Fellini)給了這隻海怪的眼睛一個特寫,牠木然的眼神,似乎意有所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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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多觀眾看到這場戲想必一頭霧水,不知意義何在。後世的解讀,多指出牠象徵的是失去信仰與道德的荒淫男女的精神之死。不過英國學者史蒂芬.甘朵(Stephen Gundle)卻在2011年出版的著作《死亡與生活的甜蜜:1950 年代羅馬的黑暗面(暫譯) Death and the Dolce Vita: The Dark Side of Rome in the 1950s》提出了更具體的推測。他認為費里尼顯然是以此在影射「威瑪.蒙蒂西(Wilma Montesi)之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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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3年4月9日下午五點後,21歲的威瑪.蒙蒂西離開所在的公寓,隨後不知去向。36小時後,她面部朝下的屍首在羅馬郊區的漁村海邊被發現(如圖二),沒有上衣,但卻穿著鞋子、裙子和褲襪。由於身上沒有遭到傷痕,警方推測不是他殺,而是單純的溺水身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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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瑪.蒙蒂西的屍體照片見報之後,她的家人迅速出面指認。然而,根據其親屬的說法,皆認為性情開朗的威瑪不可能選擇自殺,她與許多同齡的羅馬女子一樣熱情享受生活,並且也懷抱著電影夢,曾在電影城裡擔任過臨時演員。況且她已經準備步入禮堂。現在問題是,她為什麼會突然死在離家40公里外的漁村?並且衣衫不整地在此溺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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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在五天之內就迅速以意外為由結案,但媒體卻認為此案肯定有蹊蹺。經過各家媒體的揭露,才知原來威瑪是附近莊園的派對常客,這個派對的主人是一名右翼貴族,自稱為「女侯爵」。她透過舉辦派對結識政商名流,據說派對現場荒淫不堪,賓客經常全裸在此嬉戲,也服用毒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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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有參與的賓客指控時任外交部長阿蒂利奧.皮喬尼(Attilio Piccioni)的音樂家兒子皮耶羅.皮喬尼(Piero Piccioni)是涉嫌謀害威瑪的主謀。這個消息一見報,在義大利社會引起了軒然大波,關於這場派對乃至整個上流社會的淫亂秘辛以及警界疑似接受關說等等醜聞接連爆出,外交部長因此在隔年辭職,使得政府處在垮台邊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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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5年,皮耶羅.皮喬尼(Piero Piccioni)與同夥烏哥.蒙塔納(Ugo Montagna)以及被控參與煙滅證據的警察局長都被送往威尼斯受審。不過最終三人遭到無罪釋放,法官認定威瑪.蒙蒂西之死純粹是一場意外。然而,最早緊追此案不放的記者西爾瓦諾.穆托(Silvano Muto)依然堅稱這是政府吃案,據他推測,威瑪是在派對中因吸毒過量而死,派對其他參與者見狀才草草將她棄屍海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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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穆托反而因此被以「散佈虛假新聞,擾亂公共秩序」為由受審。期間卻又有一個轉折,一個名為安娜.瑪麗亞.凱里奧(Anna Maria Caglio)的女演員再次出面指控烏哥.蒙塔納經營毒品集團,要為失蹤少女負起責任。但她在法院上的證詞卻遭到了輿論的嘲諷,最終該案的被告仍都得以全身而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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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些醜聞確實在當時引發了社會極大的波瀾,但最後卻只是雷聲大雨點小,貪官污吏、黑手黨持續橫行。在義大利經濟奇蹟的時代,人們確實感受到了物質層面的甜頭,卻也逐漸喪失了道德意識與信仰。費里尼為此拍攝了《生活的甜蜜》,以一個記者的角度來揭露虛妄的物質生活對人心的腐蝕。然而,在首映當日,他卻被部分極端的義大利觀眾指控為「布爾什維克(共產黨)」與「叛教者」。所幸後來作品大賣,但觀眾是否能從中讀到他對時下政局的反應,又是另一回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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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2018年,有媒體報導名導奧立佛.史東(Oliver Stone)計畫將史蒂芬.甘朵的書籍改編為電視劇集,片名叫《Dolce Vita》,描述戰後羅馬的混亂與不安。據悉他打算拍攝的主軸就是威瑪.蒙蒂西之死的始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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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伸閱讀:
〈2020金馬經典影展:費里尼100系列小典故(一):費里尼寫給庫柏力克的一則電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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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金馬經典影展:費里尼100系列小典故(二):費里尼重新「發現」龐克教母〉
https://www.facebook.com/nofilmnome/posts/2627525860683474
〈2020金馬經典影展:費里尼100系列小典故(三):費里尼與米老鼠)
https://www.facebook.com/nofilmnome/posts/2632848743484519
〈2020金馬經典影展:費里尼100系列小典故(四):1954年威尼斯影展的一場傳奇互毆,費里尼與維斯康提的十年冤仇)
https://www.facebook.com/nofilmnome/posts/2637980079638052
〈2020金馬經典影展:費里尼100系列小典故(五):費里尼與安東尼奧尼與大麻)
https://www.facebook.com/nofilmnome/posts/2640439472725446
〈2020金馬經典影展:費里尼100系列小典故(六):費里尼到底拿了幾座奧斯卡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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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金馬經典影展:費里尼100系列小典故(七):費里尼喜歡什麼、討厭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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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品名稱:
1.【單上衣】揹客 Packerism 夾克式背包款衝鋒雨衣
2.Outperform時尚防水寬褲
3.Mini-O防水雨裙
4.輕巧雨鞋套
購買證明
☆賣家名稱:奧德蒙雨衣
★拍賣網址:
https://rainwear.com.tw/
☆網誌心得:
最近一直在下雨,
才想起來該淘汰雨衣了!
就上網搜尋買了上述那些雨具,
今天到貨就來開箱吧!
首先來再看看要淘汰的舊雨衣
這件下雨的時候還不錯用,
全身都不會濕(包含鞋子),
但鞋套前面穿一陣子就易破,
所以裡面要穿不會濕的鞋。
然後下小雨時,
只想簡單穿上半身就無法,
還是只能全套
(路上沒雨後會覺得自己像笨蛋,沒看到其他人像自己一樣全穿好,不過騎到一半下大雨
就很慶幸自己穿的好好的)。
再來我買的尺寸太剛好,
冬天穿厚外套或是穿厚底鞋,
雨衣穿起來會感覺卡卡的,
所以建議有考慮買這家雨衣這款的要買大一號,才不會有這種感覺。
......….........開箱心得.................
以前有穿過兩件式雨衣,
覺得很好用,
所以這次就找兩件式的購買。
1.【單上衣】揹客 Packerism 夾克式背包款衝鋒雨衣 $1200
2. Outperform時尚防水寬褲 加購價$400
正面
背面
打開可以背背包
我150/6x,
上衣看官網建議買L,
褲子我看長度買M,
我的身高這樣不會踩到褲管,
加上是寬褲,
屁股那邊應該夠寬,
m應該可以穿不會擠,
也因為是寬褲,
覺得這樣腳穿著雨鞋也可以直接套進去穿好褲子,
所以選寬褲款購買。
配安全帽穿起來(雨鞋在另一個家,用t牌靴代替)
(靴子滿好進出褲管的!)
看一下細節:
雨衣
(外面是防水拉鍊(包含口袋),裡面是釦子,忘記照相)
帽子可以開一半,
這樣可以戴著戴安全帽,
我之前沒帶雨帽在安全帽裡,
感覺脖子有時候會進到水,
這樣設計就可以戴著,
然後脖子不會進水了!
戴安全帽
雨褲
3.Mini-O防水雨裙 加購價$399
買了和雨褲比較看看哪種方便,
冬天也可以穿著防風,
這件我可以拉開鬆緊腰直接套進去穿好,
不用打開魔鬼沾及拉鍊,
所以寬度滿寬的,
一般人都可以直接套進去!
配安全帽穿起來(雨鞋在另一個家,用t牌靴代替)
穿了覺得雨裙開口要在後面中間,
如果穿在腰側,
等紅綠燈停下來,
開口那側的腿會露出來淋雨,
然後雨裙真的滿好穿的,
拉開套進去就好,
就是穿起來側面比較寬很多點。
4. 輕巧雨鞋套 $120
上中下三個魔鬼沾固定,
鞋底只有卡鞋子前面,
底部還是自己的鞋,
我覺得這樣比較好走路,
以前買的有鞋底,
不好走路也太大(我腳22),
現在腳跟那邊有魔鬼沾可以調整大小,比較貼腳。
配靴子
配平底鞋
以上就是這次的開箱分享,
但實際使用心得要等我穿過才知道囉!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1.251.59.188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e-shopping/M.1653567036.A.93F.html
雨衣的背後都有反光條,
我買的這家t字和品牌標都會反光,我覺得很夠用了耶!
所以鞋套我沒考慮反光條耶!
另外,
我之前買到的鞋套鞋底都是薄薄一層硬的,
我覺得滿滑的,
又真的對我來說比我腳大很多,不好走路(有時候要穿著回辦公室拿忘記拿的東西才騎車
回家,懶得脫),
所以我比較考慮這種穿自己鞋子又可以貼鞋子大小的雨鞋套,
我穿自己鞋子比較沒有滑過,
反正都用看看累積經驗:)
我本來是想買這種配雨褲,
但我被帽子可拆可戴安全帽吸走,才買心得這款XD
謝謝妳/你分享的雨具經驗
我也覺得口袋在裡面不方便使用
我覺得雨衣有時效性,
常穿過個3-5年就會覺得哪邊下雨穿後感覺有濕濕的,一直感到這樣,我就會換雨衣了,
所以常備一套而已。
我之前是脫鞋,單腳站立,套好雨褲,才伸進雨鞋裡XD,同樣方式穿好另一隻腳
我習慣戴3/4安全帽,
我又不喜歡雨衣材質的雨帽戴在安全帽裡(我覺得悶),
所以都沒用雨帽,
單戴安全帽而已,
靠雨衣的領子遮,
脖子那邊有時候還是會進水,
也一定不能低頭,
低頭一定進水,
所以看到心得款帽子那樣設計覺得好像還不錯用,買來用看看。
鞋底有踩住1/3,
我覺得不會飛起來耶!
加上會用魔鬼沾調整大小,
魔鬼沾也蠻大一條的,
好好黏好不太會飛,
一雙$120不貴,
可以買來自己試看看,
我之前也用過這種的,
沒印象有掀起來過,
只是不見了,
才再買來用。
對啊!
穿它都被講好可愛@@
幾年前這家合購版有開團過的樣子,不過我沒跟,是自己買來穿的,終於穿壞,可以把它
換了。
喔喔!這個雨鞋不錯,有去搜尋一下,可以摺好小耶!感謝分享
※ 編輯: naling (42.73.59.130 臺灣), 05/28/2022 16:56: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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