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實說,收到這個產品邀約,崴爺有點小尷尬…
雖然已經是40+的大叔,但我「自認為」聞起來香香的,
哪有什麼體味啊?!
當廣告公司的妹妹打電話來說明時,我試探性地問:
「妹,我看起來有體味嗎?」
電話那頭,她莊嚴地說:
「小妹發邀約給您的時候,壓力也很大,深怕用詞不得體,我當然知道您是不臭的大叔….」
(這是什麼奇怪的對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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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人過了四十,身上真的會慢慢開始冒出一種「體味」。
崴爺大概形容一下這種味道…
當你搭老公、男性友人的車,車裡隱約冒出類似擦過汗、又被放了隔夜的毛巾,油膩又帶腐敗的味道;或在枕頭、寢具、衣物上,嗅到一股油脂味…
這可能就是俗稱的「大叔味」!
不過這也是沒辦法的事,因為這是「叔化」的必經之路;因為陳代謝變慢,讓老化物質增加,這些物質又發生氧化,被細菌分解,身上才會產生這種味道。
就算是衛生習慣好、天天都梳洗的熟齡男,可能都避不了。
很多熟男會用厚重的古龍水味來壓住體味,拜託千萬不要啊!你只會混合出更怪異的味道。
(寫到這,崴爺開始懷疑自己是不是有體味而不自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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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體味」是件尷尬的事!有時候當事人根本不知道,旁人也不好開口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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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友 身上 有 奇怪 的 味道 在 Lee388 Hi Fi 發燒專頁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Lee388 靚聲推介:
近日聽了這張新發行的SACD:Gary Moore《Still Got the Blues》專輯,碟內第四首Still Got the Blues可以說是Gary Moore的代表作,這首歌曲不止好有味道,而且音效也相當之好,這種結他的聲音,可以觸動心霏,加上Gary Moore的憂怨的歌聲,還有不知道是不是SACD的加持,這首歌曲絕對可以用作試音之選!
聽了這首使我感動的大碟,我自然想了解多一點Gary Moore的事蹟,之後找到了一篇相當詳盡的資料,是來自台灣的【獨立評論】,作者黃怡的一篇文稿,我覺得相當詳細,亦可以使大家更加了解這位結他高手Gary Moore的逸事,所以我引用這篇文章和大家分享!最後,這張SACD是我近期一聽再聽,所以一定要與大家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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藝文
Gary Moore──我的吉他在空中哭泣
作者 黃怡
蓋瑞摩爾(Gary Moore,1952~2011)逝世已6年了,這些年來,他在流行音樂界的聲望不減反增,從youtube連綿不絕的上傳,無論是單曲或專輯,錄音室灌製或現場錄影,以及閱聽者的熱烈反應,大有凌駕Eric Clapton,成為藍調搖滾吉他王的架勢。
摩爾是聽Eric Clapton長大的,記得John Mayall and the Bluesbreakers嗎?晚近的藍調搖滾迷,很少不是聽該樂團中Clapton的吉他主奏,才開始知道實心吉他如何結合藍調與搖滾。酸民常認為Clapton從不敢與Moore同台演出,Clapton倒一向淡定,只說:「Moore彈奏速度實在太快了,我哪裡跟得上他呀!」這是真話,即使Moore不是流行樂壇最正點的吉他手,至少也是最快的吉他手之一,雖然Moore常強調,快是炫技,只是為了帶給歌迷緊張與刺激,他個人滿喜歡聽Roy Buchanan的慢板藍調吉他。
Moore與 Clapton的歌迷特別喜歡比一比兩人的功力,不比吉他,也要比比歌喉。但歌喉是天生的,要比,只能比感情與技巧,Moore去世那年的5月,Clapton唱起Moore的Still Got the Blues,以鋼弦吉他伴唱,配上單純的電子琴聲做背景音樂,雖不如Moore的原唱那麼扣人心弦,卻還是很有味道。不過,Moore做為一個歌者,過了中年嗓音越渾厚,與他的吉他聲兩相唱和,效果越見不凡,這是歌迷普遍的定論。
事實上,彈奏吉他起家的Moore,自己組樂團時是因為找不到適當的主唱,才勉強唱起歌來。剛開始他也唱一點搖滾,「我討厭死了唱搖滾,後來走藍調搖滾路線,我才越來越喜歡唱歌。」他說,「我往往把曲子的主調降下來,因為我吉他不彈主旋律部分,歌唱本身成了主旋律,我再以吉他部分的變化來應和,這樣有趣多了。」
感謝啟發他的Phil Lynott
有些樂評家認為,Moore的吉他聲線不僅性感,簡直是淫蕩,才會那麼顛倒眾生。Moore的歌迷應該會十分同意這點。他的彈唱風格,若從8歲最初彈奏的那把吉他算起,整整花了將近30年,直到1990年他自作、自彈、自唱的Still Got the Blues問世,才大致建立。
Moore生於1952年4月4日,北愛爾蘭貝爾法斯特人,有一個哥哥、三個姊妹,父母嚴重失和,連累他也提早輟學,15、16歲就到了都柏林,想成為一個音樂家,一年之後父母離婚,北愛暴亂,他無家可回,決定浪跡天涯。1969年加入名為Skid Row的合唱團之後,他認識了人生第一個貴人 Phil Lynott(1949~1986)。Lynott高高瘦瘦帥帥,黑白混血兒,魅力百分百,是個色鬼,據Moore說:「你絕不能把女朋友留給他照顧,幾分鐘都不行。」
Lynott像媽媽般的照顧Moore,早起燒飯給他吃,介紹這個、那個給Moore,開啟了Moore包括吃中國菜在內的各方面味蕾。初進入樂壇的Moore,由於年紀小,大家覺得他是憨憨的鄉巴佬,只把他當成琴藝高超的小弟弟看待,唯有Lynnot認他是音樂上的同道,願意與他同甘共苦,一起成長。Moore在Skid Raw待了2年(1968~1970),樂團嘗試各種搖滾樂風,從放克到重金屬,例如Night of Warm Witch,這是Moore第一個正式的音樂學校,但有很多樂迷認為,團員中只有Moore的彈奏可聽,其他人的演出簡直一塌糊塗。
Moore離開Skid Row之後,1973年自組樂團,推出Grinding Stone,這是Moore歌迷必須珍藏的唱片,當時Moore才21歲,已展現不凡的氣勢。然後他三度進出Lynott組的Thin Lizzy,和Lynott共創的佳績如Waiting for an Alibi、Out in the Field,都是搖滾經典之作。
Lynott以主唱的身份組團,後來才學了貝斯及作曲,Thin Lizzy是少數被歐美樂迷承認的愛爾蘭搖滾樂團,Lynott去世後,他的雕像立在都柏林市中心Grafton Street街頭,可見受擁戴的程度。Lynott的白人媽媽未婚生子,黑人父親屢向她求婚未果,但一直有供給這對母子贍養費,Lynott由外婆照顧,從小過著幸福快樂的生活。他是事業有成之後才嗑藥成癮,最後母親發現他染上海洛因癮,逼他進療養院做勒戒,幾天之後,突然身體狀況直轉而下,死於多重器官衰竭。
Moore談起這段經過,不禁黯然,「雖然他誰的話都聽不進去,至少我力勸過他。當時Lynott的兩個女孩還很小,我問他,難道不想看到她們長大成人嗎?他會謝謝我,然後依舊我行我素。」1985年冬天,Moore和當時的妻子去外地探望岳父岳母,有人告訴他Lynott病重,沒想到,第二年的1月4日就死了,才36歲。
Moore回想當年,說好幾天過後才承認Lynott真的走了,「我從來不是多愁善感的人,卻真的必須以酒澆愁,在一家酒吧裡,有人播放我們樂團的歌,一個傢伙走過來說『請節哀』。我回到家,不禁放聲大哭,痛苦極了。」
2005年8月20日,都柏林市為Lynott銅像揭幕,他的媽媽來到現場,過去Thin Lizzy的老戰友幾乎全數到齊,晚上以演唱會向Lynott致敬(見Gary Moore & Friends one night in Dublin:A Tribute to Phil Lynott)。這場演唱會是Moore促成的,他找來待過Thin Lizzy的三位主吉他手,加上他自己,本來Thin Lizzy就以雙主吉他手聞名,Moore與其他三人分別搭配,唱了10首他們的暢銷名曲。可以看得出來的是,Moore的實力遠在三人之上,當時他已如日中天,許多樂迷甚至認為,他是全球最頂尖的電吉他手。
有意思的是,這個演唱會的前後經過有個紀錄片,片中Lynott老友們講述他的舊事,說他文質彬彬,待人接物顯出教養良好,思想上比較不像是個rocker,而像是個知識份子,尤其對愛爾蘭的歷史了解得鉅細靡遺,是他們每個人的啟發者。不過其中有一人說,Lynott的音樂偶像是Jimi Hendrix、Elvis、Janis Joplin和Brian Jones,這四人個個早死,而且死因都和藥癮有關,也難怪Lynott會步上他們的後塵,提前向閻王爺報到了。
尋找自己的聲音
Moore很早就曉得自己和Lynott不一樣,他對女人不是那麼有興趣,對藥物也是,如果酒不包括在內的話。搖滾樂吉他手必須全神貫注,指板上的音符很容易閃失,藥物上癮,絕對無法勝任主吉他手;而且吉他像是重型武器,像機關槍,需要一個控制力強大的人,才能讓它為自己所用。Moore在演奏搖滾樂時,必須是個小心翼翼的戰士;閒下來時,他神經還緊繃著,酒這時是最好的朋友。
他右臉頰到下巴的一道長疤,據說是酒後打架,醒來時都想不起來怎麼受傷的。
1974年,Moore加入了英國鼓手Jon Hiseman的 Colosseum(1975~1978),是個fusion樂團,即興意味很重,融合了爵士、放克、藍調等,這是1960年代興起的樂風,較偏爵士的例如Mile Davis、Chick Corea,偏搖滾的如Frank Zappa、Caravan、Soft Machine、Spirit等,Colosseum也算是其中佼佼者,既然志在做實驗性的音樂,當然很難兼顧市場。
「比較起來,Thin Lizzy像是打爛戰,大家想到哪裡做到哪裡,起床、喝個爛醉、上台演出等等,相反的,Colosseum的成員很嚴肅,很團結,很專業。」Moore說,「我跟他們在一起的3年,大家搭著迷你巴士,到處住便宜旅館,就為了可以跟歌迷演奏我們想演奏的音樂,不是為了錢。然而很幸運,還是有唱片公司願意幫我們灌唱。」
但Moore並不覺得與Colosseum的合作,使他得到充份發揮。「從他們那裡離開之後,有時單飛,有時再回到Thin Lizzy,我常常感到,自己的適應能力似乎有些太好,好的讓自己四分五裂,不曉得哪個方向才是我應該努力的,而我的歌迷也應該會覺得很奇怪,為什麼我這樣變來變去,哪個才是真正的我呢?下週我會跑去彈爵士吉他了嗎?」
逐漸的,Moore在不工作的時候,或在後台,總是彈奏著藍調,有人就說:「你彈得滿像回事了,該去灌張藍調唱片……」這話說中了Moore的心事,為什麼他鍾意的都是藍調歌手,很少搖滾歌手呢?例如Jimi Hendrix、Roy Buchanan、Peter Green等,為什麼這些人那麼吸引他?
來自Roy Buchanan技法的影響
先說說Roy Buchanan(1939~1988)吧。這位早年演奏時總是穿著一件土土的花格西裝褲,上身隨意搭配的先生,可是包括Moore在內許多樂壇名吉他手在技法方面的導師,也是至今仍受到電子吉他界無限尊崇的吉他手。他那把1953年型的Fender Telecaster,在他的操弄之下,可以發出幾十種聲音。早年,他從模仿Jimi Hendrix和Chuck Berry的歌起家,後來他的音樂類型頗多,有恬靜的Sweet Dreams,也有狂野怪異的You Are Not Alone。
從早期Buchanan灌製的唱片,便知道他絕對是個自由自在的音樂人,完全沉浸在自己的吉他聲裡,能夠演奏吉他,就是他每天最大的快樂。熟悉他的人說,他平常幾乎是不笑的,除了彈奏班鳩琴他會笑之外,很少看到他展露歡顏,他這時笑,是因為他雖然吉他彈得出神入化,卻完全無法掌握班鳩,他在笑自己笨。
「吉他已攝其魂魄」,很多朋友這麼形容Buchanan,這位來自美國阿肯薩州、在加州長大的音樂家,父親是農場契約工兼當地五旬節教會牧師,由於教友中黑人比例不小,他很早就迷上靈歌。他和Moore一樣,14、15歲便開始以彈唱為生,有時跟團伴奏,有時脫團做個人秀;他也幾乎和Moore一樣待人慷慨且溫和,只在對音樂有要求時,才會發點小脾氣。不一樣的是Moore比較開朗自信,Buchanan則內向自卑,縱然已成吉他高手,因家計繁重,近30歲還想改行做理髮師。
1971年是Buchanan的轉運年,美國公共電視製做了《世界最頂尖的無名吉他手》(The Best Unknown Guitarist in the World)紀錄片,引來披頭四John Lenon和鄉村歌王Merle Haggard的讚歎,也為Buchanan贏來寶麗金唱片公司的一紙合同,那年他已32歲。自此到他48歲去世,出了13張專輯和3張現場錄音。基於他的「存貨甚豐」,去世後又出了17張專輯。
雖然Buchanan有好幾張金唱片,算是成名的吉他手,卻承認每次上台都還緊張得很,並不是大家看見他那樣的悠閒自在。聊到外傳1969年滾石合唱團曾找他去替代Brian Jones,他說確有其事,但他有自知之明:「I don't feel like a Rolling Stone, I don't look like a Rolling Stone, I don't think like a Rolling Stone.」並說,最危險的就是人人都誇你為世界第一的時候。其實並沒有什麼世界第一。
有一次人家問Buchanan,請他評量一下幾個他的年輕崇拜者(大概意指Jeff Beck或 Gary Moore),他只回答:「彈得快又好是一回事,但演奏總是還要回到歌曲的基本面,看看你究竟想表現什麼。你有辦法,就表現得出來,這時無論你被別人如何評價,你都自知是成功了。」
Buchanan有6個小孩,本來是個愛家護子的父親,然而成名讓他必須不斷的上路做巡迴演出,經年累月下來,習慣性嗜酒腐蝕著他的肉體,有時表演會出現突如其來的恍神。他最後一場演出,是1988年8月7日在康州新海文,因為酒醉砸鍋,他還信誓旦旦一定要戒酒,可是8月14日又因酒後鬧事被捕,地點是維州的Fairfox郡,他被送進警局的牢房,第二天早上,守衛發現他以自己的襯衫上吊自殺了。
Moore雖承襲了很多Buchanan的吉他技法,兩者的真正不同,在於Moore上台後絕對為了觀眾賣力演出,而Buchanan常說,他演奏多是為了給自己聽的,是為了讓自己得到滿足,雖然在他生涯末期,變得比較能夠與觀眾互動,但是他與他的吉他之間有一種極其神秘且私密的關係,在他表演時,觀眾永遠感覺得到。
雖然Moore與Buchanan一樣,都不是那種常常通宵達旦開趴的藝人,即使現場演出及唱片銷路表現耀眼,他們生活仍一如常人,但他們承受的精神壓力迥異於常人。娛樂業是競爭白熱化的行業,尤其藍調搖滾是比較特殊的樂種,觀眾對音樂本身的要求更高,也是壓力的主要來源之一。
Peter Green的致命吸引力
Buchanan與Moore兩人的精神向度不同,Buchanan是對內深掘,Moore是朝外展開;前者追求返璞歸真的美感,後者嘗試建構華麗的情感戲劇;前者大方保留音樂的不足缺憾,後者力圖羅織音樂的完整敘事。Moore不公開認Buchanan為他的老師,是有原因的,因為他不認同音樂只是個人靈魂的養料,而是必須能夠與眾人產生身心共鳴的一種實質力量,他希望觀眾能瘋狂、沸騰起來,所以特別痛恨在那種觀眾無法站起來舞動的場合表演。
相反的,Moore承認自少年時代便受到Peter Green吸引,白人吉他樂手中,可能唯有Green真正捉住了藍調搖滾的精髓。Moore曾出過一張專輯獻給Peter Green(Blues For Greeny,1995),他在Green的吉他聲中發現一種溫柔的安慰,Green無論唱歌或彈奏,都令人有滴水能夠穿石的感覺,只要你聽過一次,永遠不可能忘懷,Moore對這種精神境界心嚮往之。這張專輯中,Moore使用的就是當年Green以1,000元美金廉讓給Moore的'59 Les Paul,有別於Moore的其他專輯,他以相當含蓄的演奏法,模仿Green的演奏法,來表現Green的作品。
Green比Moore大6歲,是個英國倫敦東區長大的吉他手,Moore第一次聽到他演唱是在貝爾法斯特一家小酒館,Moore當時才14歲。當然不只Moore為Green著迷,這個猶太小子才氣縱橫,除了給自己的合唱團Fleetwood Mac寫了無數歌之外,可能很多人不知道,Santana聞名世界的Black Magic Woman就是出自他的手筆。
Green出道時被John Mayall帶到他的Bluesbreakers合唱團,頂替Eric Clapton留下的吉他手缺,並預言他的成就會超過Clapton。起先,尤其是Fleetwood Mac氣勢當好時,不知多少人都唱過他寫的歌。然而Green在1971年沾上毒品LSD後,不出3、4年便報銷了,例如Heavey Heart、No Way Out等歌,都可以看出藥物的影響。
1970年代中期,Peter Green常常陷入昏睡,也不時發生譫妄的情形,醫生診斷他因吸食LSD導致精神分裂症狀,他足足在勒戒單位待了2年,才「乾淨」的回到流行音樂界。他算是幸運,雖沒有東山再起,直到今天仍活躍於藍調搖滾界,也不時參與巡迴演出。
Green的吉他琴聲依然美麗動人,繼續保有B.B.King常盛讚他的「甜滋滋」的味道,而且,現在他的「迷幻」是清醒的。人不可能有兩個人生,實相的人生仍值得期待與經歷。他變成一個胖胖的、笑容可掬的70歲老頭兒,接受訪問時常答非所問,聽他嘴裡唱著:「Give me back my freedom.」時,你會哀傷的想到,這是一個我們務必珍惜的、劫後餘生的人。他的悲劇成了我們的享受。
倒是Moore在2011年死了,2月6日,他和女友到西班牙一個海灘渡假,半夜死於心肌梗塞,時年58歲。他吃了一頓安安靜靜的晚餐,兩人還去沙灘上散散步,回到旅館;半夜4點,他女友感到Moore好像很不對勁,曾試著給他做按摩。死後的檢驗證實,Moore不僅是「喝多了」,他死時身上有0.38%酒精,是酒駕限制的5倍含量,通常,人體內酒精含量在0.4%至0.5%便足以致命。
Moore下葬於英國Sussex的瑪格麗特教堂墓園,喪禮只有少數親友參加;他結過一次婚,共生下3個孩子,2個兒子是前妻生的,女兒是他同居了11年的女友生的。他的經紀人發布消息後,全世界的大報都刊出過消息,連台灣都不例外。
沒有人知道他為何要喝下那麼多酒,事實上,我們對Gary Moore的生活所知不多,他是個非常著重隱私的人。或許他冷硬的臉龐只是一張面具,面具下是個異常柔軟脆弱的男人,唯有他的吉他、他的藍調搖滾,足以負載他易感的魂魄。
以上文稿原文可按以下連結:
https://opinion.cw.com.tw/blog/profile/195/article/5558
Gary Moore - Still Got The Blues (Live):
https://youtu.be/4O_YMLDvvn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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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illGotTheBlues
女友 身上 有 奇怪 的 味道 在 熱血史丹利大叔應援團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從沒想過我會有這一天的到來,一切都是那麼的突然。
我老婆是一個對味道很敏感的人,她的嗅覺好到不可思議,例如說我吃大蒜就算嘴巴沒靠近她,她也會聞到我身上散發出的大蒜味;又例如我還沒放屁時她就會聞到味道,因為可能有漏一點出來她就會聞到了。
所以我跟她在一起都會非常注意身上的味道,回家就要馬上換衣服,洗完澡才能上床,也因此不敢亂偷吃,不論是上半身或下半身的都一樣,所以每天我都會戰戰兢兢的,我指的是味道,而不是偷吃。
但總是會有無法預防的時候。我記得婚前或是剛結婚的時候,我們睡覺時都是抱在一起的,即使早上半夢半醒時發現我們分好開,我也都會躺過去她那邊抱著她睡覺,她起床後都會覺得可以在我懷中起床是很幸福的。
但不知何時開始,她已經不喜歡這樣了。早上起來躺在她那邊時她都會叫我睡回去,甚至還想要換大一點的床拉開我們的距離,而她的理由卻是覺得我很擠,但我卻覺得這只是她的藉口而已。
終於有一天早上,我先起床看到她還在睡,就躺過去抱著她,她卻突然醒來的叫我睡回去,但累積已久的怨氣終於還是爆發了,開始質疑她到底為什麼不再讓我睡她的枕頭抱著她,但換到的答案卻是....
「你好臭。不要睡我的枕頭,不然也會一樣臭。」
這真的很震驚啊!我不知道我是哪裡做錯了,我明明睡前才洗完澡而已,但過了一夜就被這樣嫌棄,但我卻完全摸不著頭緒。
「你自己聞聞看你的枕頭就知道了,有一個油味啦!」
我才明白,原來這就是一直以來都是我躺在她的枕頭上去抱她,卻從沒看她睡我枕頭的原因。
而那個臭味卻是我無法控制的,日本有研究指出,這種發生在中年男性身上的氣味,就叫做「中年脂臭」,而這是無法避免的。
男生大概在35歲開始,除了汗水外,還會在後頭部、頸部發出一種油脂味,而這種油脂味是自己本身聞不到的,但身邊的人感受就會比較深刻了。
所以當身邊的人說你有熟男的味道時,你真的不用覺得太開心,因為她可能指的是真正的味道。
重視味道的日本就更加明顯,年輕女生不喜歡大叔的味道,女兒都會覺得爸爸很臭,所以日本就會發明一些消除「中年脂臭」的產品,有口服的,也有洗髮精或沐浴乳等產品。
而來自日本的倫士度就是可以解救「臭大叔」甚至是「臭老頭」的商品,他們的頭皮去味洗髮精標榜著可以洗去頭皮的異味,去除堆積在毛孔裡的油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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